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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年度内,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能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共审议议案43项,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2020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12020.2.10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22020.3.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的议案》; 9、《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 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确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程序的议案》; 11、《关于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2020.4.7第四届监事会第《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
二十七次会议保的议案》
42020.4.1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议案》
52020.4.2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3、《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7、《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9、 9、《关于2019年度确认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 10、《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62020.4.30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为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议案》
72020.5.2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2020.6.1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2020.7.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数量暨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02020.8.19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向中恒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2020.8.27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2020.10.26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32020.12.18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1、《关于调整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2、《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0年度,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关联交易、财务预决算方案、监事会换届选举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首先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其次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其次是实施财务监查,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监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特点提出部分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3、管理人员监督

对于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监事会履行了日常监督职能,督促公司管理层人员依法办事,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0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活动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公司除《2020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所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无重大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形,公司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报告期内融资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为其担保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利于公司长远利益,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无违规担保情况发生。

四、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提高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完善;

3、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确保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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