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已承接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专户存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2,8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7,191,2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661,435.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5,529,764.9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0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项目资金净额 | 311,552.98 |
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 228,893.14 |
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23,005.47 |
募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19,00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86,665.30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存放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其中:理财产品 |
1 |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 44050186320100000127 | 263,549,457.14 | 100,000,000.00 |
2 | 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 713366781841 | 84,895,697.01 | 80,000,000.00 |
3 | 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 8110901011900691198 | 14,686,898.74 | 10,000,000.00 |
4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 | 05871876000003872 | 619,869,406.04 | 0.00 |
5 |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 120917128210201 | 67,571,919.98 | 0.00 |
6 | 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 | 15623666666686 | 6,009,338.27 | 0.00 |
7 |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9550880202995700220 | 70,275.51 | 0.00 |
合计 | 1,056,652,992.69 | 190,000,000.00 |
注:第1-2个为广州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3个账户为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4个账户为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5-7个账户为深圳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96690353)于2020年3月销户、原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901012800175148)于2020年5月销户、原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05871432000001698)于2020年7月销户。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的时间安排,募投项目投资期内存在部
分募集资金短期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创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护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二)决议有效期
2021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8日。
(三)购买额度
广电运通及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银通”)、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购快”)拟合计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公司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以及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额度、期限、收益、收益分配方式、保本承诺等基本信息,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的保本型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本金损失的风险很小,但仍受宏观经济波动、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和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除严格执行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外,为有效防范相关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保本型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护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情况
1、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委托金额为16.05亿元,实际收益金额为794.26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2.70亿元,前期已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皆如期收回。
2、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委托金额为46.94亿元,实际收益金额为2,272.26万元。
六、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广电运通及子公司广州银通、深圳银通、运通购快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计划,不会损害股东利益。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广电运通及子公司广州银通、深圳银通、运通购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建伟 李少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