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14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