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9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丙方”)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2016年3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69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269.9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24.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3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899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
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016年4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投资项目 | 账户状态 |
1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 4305 0178 5036 0000 0042 |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本次销户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江滨支行 | 3681 2010 0100 3379 16 | JM5400型图形芯片研发 | 已销户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左家塘支行 | 6611 0155 2000 0214 4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销户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实施完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码:4305 0178 5036 0000 0042)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码:4305 0178 5036 0000 0042)进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国泰君安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