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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五号路9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对该评价报告没有异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度实现净利润243,591,727.6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24,359,172.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6,444,199.62元,减去2020年支付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70,581,616.0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55,095,138.54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348,302,421.96元,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因此,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355,095,138.54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037,997,973.73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2,037,995,333.73元(均为资本溢价)。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公司提出以下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5,816,1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

1.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105,872,424.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进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调整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和投资进度,项目的投资总额、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保持不变。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并同意相应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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