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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二届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同意提名吴耀军先生、张骥女士和唐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郭卫先生和周美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卫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周美林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

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诚迈科技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耀军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至2002年就职于中国化工建设江苏公司,历任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至今就职于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吴耀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736,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8%,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吴耀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张骥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耀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骥女士,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文学学士、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至2001年就职于上海外经贸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任职员;2001年至2002年参与筹建南京旗化;2002年至2014年6月任南京旗化董事、经理;2012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骥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吴耀军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骥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唐玲女士,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1994年就职于港德鞋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1994年-1997年就职于香港金泰电子有限公司南京办事处任人事行政专员;1997年-2004年就职于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主管;2004年-2005年就职于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宽带、传输、软交换事业部任人力资源经理;2005年-2008年就职于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08年-2009年就职于MAST远东上海代表处任人力资源负责人;201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2012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唐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卫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11月-1992年9月南京第三建筑公司 技术员;1992年10月-1994年5月 南京市室内装饰工程成套总公司 部门主任;1994年6月-2001年12月 南京新同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2002年1月-2005年7月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 专员; 2005年8月至今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主任、副秘书长。

郭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美林先生,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执业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税务师,南京财经大学兼职教师。

1985年7月至2015年12月,在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工作,其中1995年至1996年,在南京石城会计(税务)师事务所工作;2016年2月至今,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周美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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