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在厦门市莲岳路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1607 召开。外部监事陈永志先生、李智勇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陈小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陈永志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陈永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从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4月15日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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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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