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
华威医药与康缘华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华威”)发生如下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医药”)2016年度与康缘华威签订13个批件转让合同,合同总金额7410万元(详见公司2016-084号公告)。2019年签订1个补充协议,合同金额57.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同总金额7467.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缘华威累计确认收入6786.13万元,2021年度预计新增合同总额不超过250万元。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0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医药研发 | 康缘华威 | 0 | 0 |
(四)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本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需重新履行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法人代表:肖伟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片剂、口服溶液剂、混悬剂、原料药、精神药品、软胶囊剂、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生物工程制品、硬胶囊剂、颗粒剂、粉雾剂、膜剂、凝胶剂、乳膏剂的制造,一般化工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简介:已经于2016年11月21号获得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2020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9426.81万元,净资产18338.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09.39万元,净利润451.40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医药研发服务 | 康缘华威 | 250 | 1.25 | 0 | 31.63 | 0.83 |
根据投资协议,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黄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康缘华威40%的股份,与公司属同一法人控制下的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均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关联方无违约情况出现,也不存在财务重大不确定等项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公允的市场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年度预计与康缘华威新增医药研发合同,目前尚未签订。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威医药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