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本次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公司参照其他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职责的意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