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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三生国健: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公司代码:688336 公司简称: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及行业政策风险等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在研产品可能存在因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IND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从而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另外,考虑到药物研发以及未来产品实际面临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有效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经验、规模化生产优势或终端销售覆盖能力,则可能导致在研产品无法在同靶点产品中抢先获批上市,相关产品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的成长性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新药研发以不断扩大公司的治疗领域、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别,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2、预期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

鉴于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不断深化及对未来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研发项目前期投入增大,在研项目随其研发阶段所需而研发投入增多,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产生较大量的研发费用,如研发费用大于商业化产品产生的利润,将导致公司亏损。

3、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调的风险

随着纳入医保范围的竞品数量增多、竞品价格下调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公司重点产品益赛普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不排除未来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调的可能。价格调整对销售量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4、赛普汀进入医保后表现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利荣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1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8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9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9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10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三生国健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三生制药3SBio Inc.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1530.HK
富健药业富健药业有限公司(Full Gain Pharmaceutical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兰生国健/兴生药业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三生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昊颔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浦东领驭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浦东田羽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Grand Path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上海翃熵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香港三生香港三生医药有限公司(HongKong Sansheng Medical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达佳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Achieve Well International (HongKong)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抗体机体的免疫系统在抗原刺激下,由B淋巴细胞分化成的浆细胞所产生的、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应的免疫球蛋白
单克隆抗体/单抗由单一B细胞克隆产生的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表位的抗体
双特异性抗体/双抗拥有两种特异性抗原结合位点,可以同时与靶细胞和功能细胞(一般为T细胞)相互作用,进而增强对靶细胞的杀伤作用
生物类似药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获准注册的原研药(参照药)具有相似性的治疗用生物制品。生物类似药候选药物的氨基酸序列原则上应与原研药(参照药)相同。生物类似药通常不被认为是其原研药的仿制药,因为两种产品相似,但是可能不完全相同。生物类似药和对照药物之间需要在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达到严格的监管要求
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人体对正常存在于自身体内的物质和组织的异常免疫反应引起的疾病
类风湿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或类风湿性关节炎(Rheumatoid Arthritis,RA),是一种病因尚未明了的慢性全身性炎症性疾病,以慢性、对称性、多滑膜关节炎和关节外病变为主要临床表现,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
强直性脊柱炎强直性脊柱炎(Ankylosing Spondylitis,AS)是一种慢性进行性疾病,主要侵犯骶髂关节、脊柱骨突、脊柱旁软组织及外周关节,可伴发关节外表现,严重者可发生脊柱畸形和关节强直。它属于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是一种与脊柱炎相关的关节炎
银屑病银屑病(Psoriasis)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皮肤病,
典型皮损为鳞屑性红斑
靶点即药物治疗针对的目标分子,通常在疾病的病理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药物通过抑制或激活该目标分子的生物活性产生临床药效
TNF-αTumor Necrosis Factor-α,指肿瘤坏死因子-α,是主要由巨噬细胞和单核细胞产生的一种促炎细胞因子,属于引起急相反应的众多细胞因子中的一员,主要作用是调节免疫细胞的功能
HER2Human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2,指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是重要的乳腺癌及胃癌预后判断因子
CD20指表达于除浆细胞(分泌免疫球蛋白的B细胞)外的发育分化各阶段的B细胞的表面,通过调节跨膜钙离子流动直接对B细胞起作用,在B细胞增殖和分化中起重要的调节作用
EGFR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指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常表达在表皮细胞上
PD-1Programmed Cell Death Protein1,指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
PD-L1PD-1 Ligand1,指PD-1配体1,是PD-1的主要配体,其结合T细胞上的PD-1以抑制免疫应答
VEGF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指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一种高度特异性的促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具有促进血管通透性增加、细胞外基质变性、血管内皮细胞迁移、增殖和血管形成等作用
IL17Interleukin-17,指白细胞介素17,是由辅助性T细胞17分泌的一种促炎细胞因子
IL5Interleukin-5,指白细胞介素5,在协调和促进以酸性粒细胞为基础的炎性过程起着关键的作用
IL4RInterleukin-4 Receptor,指白介素4受体,是辅助型T细胞2型的多效性细胞因子
ADCC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作用(Antibody-Dependent Cell-mediated Cytotoxicity,ADCC)
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NDA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上市申请
PKPharmacokinetics(即药物代谢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时间的关系
PDPharmacodynamics(即药物效应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作用效应强度的关系
IL1βInterleukin-1β,指白介素1β因子,是由单核细胞、内皮细胞、成纤维细胞和其他类型细胞在应答感染时产生的细胞因子之一
CHOChinese Hamster Ovary,即中国仓鼠卵巢
CHO细胞Chinese Hamster Ovary Cell,指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是一种来源于中国仓鼠卵巢的上皮细胞株,常用于生物和医学研究以及治疗性蛋白的商业化生产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D25白细胞介素-2(IL-2)受体的α链又称为CD25,是调节T细胞表面特征性标记分子
IL-13T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不含糖基,能诱导CD23的表达,生殖细胞系信使RNA的合成以及B细胞中IgG和IgE的转换,也可
调节单核细胞及B细胞的功能
IL-4由活化的T淋巴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导致B细胞的增殖和分化,刺激B细胞合成免疫球蛋白IgE;影响自然杀伤细胞(NK细胞)的应答,以及淋巴因子激活的杀伤性细胞(LAK细胞)对白介素-2的应答;增强巨噬细胞杀伤肿瘤的活性
PSGLPSGL-1(p-选择素糖蛋白配体-1)是一种粘附分子,参与组织损伤或炎症引起的免疫细胞转移
VSIG-4VSIG-4是一种B7家族I类受体,在肿瘤相关巨噬细胞及树突状细胞上高表达。
IQVIA前为IMS Health Inc.2017年更名为IQVIA
公司的中文名称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三生国健
公司的外文名称Sunshine Guojian Pharmaceutical(Shanghai)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unshine Guojian Pharmaceutic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LOU JING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01203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203
公司网址https://www.3s-guojian.com/
电子信箱ir@3s-guojian.com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彦丽张凤展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电话021-50791399021-50791399
传真021-58553335021-58553335
电子信箱ir@3s-guojian.comir@3s-guojian.com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三生国健688336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鲍小刚、夏婵玉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正睿、徐妍薇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655,005,781.561,177,391,804.15-44.371,142,245,001.40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654,501,103.401,177,381,253.69-44.411,142,072,587.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460,321.62229,295,166.61-194.84369,660,95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829,399.95292,783,922.17-167.91322,256,195.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79,053.07587,635,778.03-106.82361,284,000.71
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03,135,675.162,868,011,899.9757.013,221,174,615.83
总资产4,953,865,739.113,320,000,402.4249.213,703,041,889.70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70.43-186.050.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70.43-186.05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0.55-161.820.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37.22减少13.25个百分点12.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519.22减少14.73个百分点10.6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7.3124.82增加32.49个百分点18.61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53,685,053.04297,458,303.68234,925,824.7168,936,600.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80,984.6942,714,209.42869,599.22-160,563,145.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8,525,107.3145,387,948.0811,945,715.93-157,637,956.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0,777.09-7,764,209.8323,483,394.12-56,799,014.4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0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0,559.99第十一节附注七、73-1,577,840.84-517,830.9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3,324,440.99第十一节附注七、6732,211,766.2833,758,834.2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8,878,270.4229,188,773.68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27,686,208.44第十一16,162,122.455,336,652.74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节附注七、7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9,332,328.40第十一节附注七、74和75-30,602,771.41-10,117,012.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7,729,819.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718,842.43-2,835,894.23-2,912,701.27
所得税影响额-7,119,840.2812,005,411.28-7,331,954.37
合计-18,630,921.67-63,488,755.5647,404,761.90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250,353,499.99932,628,133.33682,274,633.3427,686,208.4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00.0010,000,000.00
合计250,353,499.99942,628,133.33692,274,633.3427,686,208.4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三生国健是中国第一批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同时具备自主研发、产业化及商业化能力。公司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为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公司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理念,致力于成为一家惠及中国、面向全球的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公司,实现“让创新抗体药触手可及”的企业愿景。公司作为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拥有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公司技术能力覆盖抗体药物研发全流程。公司前瞻性构建了创新型抗体药物的多个技术平台,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中试工艺开发、质量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体系化创新能力。

2、主要产品

(1)益赛普

公司主要收入与利润来源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打产品“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商品名“益赛普”)的境内外销售。益赛普可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银屑病,是中国首个上市的全人源抗体类药物,是中国风湿病领域第一个上市的肿瘤坏死因子(TNF-α)抑制剂,填补了国内企业在全人源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的空白,上市以来累计惠及强直性脊柱炎及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数十万人。益赛普已先后获得十几个国家的上市许可。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国际业务布局规划,继续积极推动益赛普等在内的产品在海外市场的注册上市,促进抗体药物在其他国家的产品渗透率,惠及更多病患。

益赛普的国内市场份额自2006年以来一直占据领先地位,根据IQVIA数据,按销售额计算,2020年益赛普在国内TNF-α抑制剂市场的份额约45.5%。

(2)健尼哌

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抗CD2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商品名“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已于2019年6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并于2019年10月开始上市销售。该产品可用于预防肾移植引起的急性排斥反应,可与常规免疫抑制方案联用,能显著提高移植器官存活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

(3)赛普汀

2020年6月19日,公司自主研发的注射用伊尼妥单抗(商品名:赛普汀?)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获批的首个适应症为和化疗联合用于治疗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同时在2020年12月底,赛普汀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于2021年3月1日执行。赛普汀?是中国第一个Fc段修饰,生产工艺优化,具有更强ADCC效应的创新抗HER2单抗,与化疗药物联合,已被证明可以延缓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病情进展,并带来生存获益,为中国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带来更多选择。作为国产药物中首个针对HER2靶点的抗体药物,赛普汀在抢占市场先机方面将有巨大的优势。在疗效和安全性已得到临床验证的同时,公司将利用先发优势,迅速渗透市场、扩大患者覆盖,实现未被满足的治疗需求。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产品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平台涵盖从基础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到新药注册上市的药物开发全过程,主要系根据抗体药物行业的国内外发展动向及趋势,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对行业热点领域产品进行创新性研究开发。公司对研发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度,其最高决策机构为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并具体由项目管理及对外合作部辅助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进行日常的项目化管理工作。通过内部市场信息沟通会、学术研究、与相关领域专家交流、临床走访等主要方式,公司首先对药物靶点作用机制与疾病发病机理进行相关性研究,通过早期研发的药物分子发现、成药性评估、临床治疗优势、市场发展前景等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估,再由核心技术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及批准。对于通过审核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由项目管理及对外合作部牵头,与包括早期研究、工艺开发、质量研究、药理毒理和药代研究、临床研究和产业化在内的各技术平台的技术骨干组成项目核心团队,进一步制定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完成项目的实施、验收与总结。

2、采购模式

公司下设采购部,负责采购各类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物资、工程类的采购,其中物资类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所需的原辅料、试剂、耗材、包装物等。公司结合GMP管理要求制定了包括采购管理、采购标准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对采购业务流程、供应商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整体而言,从采购管理模式看,公司采购部门直接负责物资类和工程类的采购工作,由需求部门负责服务类的采购工作,同时由采购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从技术运用看,公司采用订货点模式,即通过计算合理储备量、供货周期、检验周期等来确定补货点并结合当月生产需求编制预算,再通过执行预算进行订货和补货;从采购实践看,公司综合运用比价和招标的采购模式,即当预估采购额超过一定额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包括供求关系、需求时间、综合成本等)进行比价或招标。

3、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生产基地位于上海总部,配有生产、物流仓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程与设备维护等部门,其中生产部门负责上市及在研产品的生产和生产技术支持等职责;质量部门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主要负责公司生产相关的产品检验和质量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符合GMP管理规范的生产质量体系,并已制定了产品与生产管理、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以及产品批审核和放行、偏差处理标准、成品发运管理及成品冷库等标准操作规范。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根据不同产品、剂型、规格列出各生产车间全年生产的批次总数、总产量及分月度的产量等内容,按照生产计划及生产管理流程进行临床样品及商业化药物的生产。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流程,可覆盖产品生命周期的产品开发、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产品退市四个阶段,并建立相应的规程对生产计划与指令、生产执行、生产操作、过程控制、产品返工、产品检验、产品包装、产品入库、产品放行、产品发运等环节进行规范。

4、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少量亦销往国外市场。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两种模式:在国内市场,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在国外市场,采用代理销售模式。

在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公司拥有由近700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通过自营销售团队负责药品的学术推广,定期为临床医生及其他医疗专家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及座谈会,并为临床医生提供药品的药理药效、用途、正确使用方法等临床用药指导以及最新临床研究相关理论与成果等,同时持续收集药品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的一线反馈,进一步推动临床上的合理用药。经过多年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已构建了遍及全国的销售网络,形成了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销售体系,2020年公司销售覆盖超过3,7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接近1,800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经验及渠道的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持续发展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的上市奠定了基础。

在国外市场,公司产品以代理销售模式为主。随着产品在海外的推广,公司设立专人负责海外的拓展策略制定和推广交流工作,负责联系和筛选代理商、注册以及配合海外药监部门的审计、上市后产品的学术支持等工作。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从事生物医药行业中的生物制品业务。

(1)生物药行业发展情况

生物药包括单克隆抗体、重组治疗性蛋白、疫苗、血制品、细胞与基因治疗以及其他生物疗法等。生物药主要是通过微生物培养的方式制备,具有工艺难度大、研发成本高的特点,因此相较于化学药起步晚,直到近40年才进入产业化阶段;但是其出色的临床疗效已经得到了市场的验证。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已上市产品与在研产品均为抗体药物。

①中国单克隆抗体药物发展情况

单克隆抗体通常具备较高的安全性与有效性,为癌症、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等重点疾病领域的临床治疗提供了疗效更为优异的选择,有利于满足相关领域先前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2018年全球单克隆抗体市场规模占全球生物药、全球整体医药市场规模的比例分别约55.3%、11.4%。且以销售收入计的全球前10个药物中,9款生物药均为抗体类药物,展现出单克隆抗体巨大的临床价值和市场价值。相较于全球单克隆抗体市场,中国单克隆抗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2018年中国单克隆抗体市场在中国整体医药市场的比重仅约1.0%,低于同期全球11.4%的水平。与全球单克隆抗体市场的差距,彰显出了中国单克隆抗体药物市场未来广阔的增长空间。从2017年开始,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在单抗药物覆盖面方面显著扩大,这将提高未来单抗处方的渗透率。同时,免疫治疗产品的引入,如Opdivo、Keytruda等PD-1抑制剂在中国的获批,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单抗市场的扩大。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预计到2024年,该市场将增长到1,580亿元人民币,2019年到2024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40.6%。

②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发展情况

中国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市场可分为化学药和生物药两大部分,主要用于治疗RA、AS、PS三大类适应症。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在2019年,中国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化学药的市场规模达到约126亿人民币,而生物药市场规模只有约37亿人民币。随着生物药更好的疗效获得认可、生物药进入医保、病人可支付能力的提高等因素的推动,生物药市场规模将快速增长,以47.8%的复合年增长率从2019年增长到2024年的约260亿人民币,并预计在2030年达到约1,146亿人民币的市场规模。其中,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中国TNF-α抑制剂市场2019年占中国自身免疫性疾病生物药市场的份额约81.8%。随着未来TNF-α抑制剂临床管线更多产品的上市、病人对于药品的可及性和依从性的提高,预计市场在2024年和2030年会分别达到156亿人民币和464亿人民币的市场规模。

根据卫计委的数据,2019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银屑病的出院患者人数合计有69万人,同比增长12%,自身免疫疾病患者就医人数持续增加。同时,自身免疫疾病出院患者花费的医药费用也平稳增长,2019年医药费用共花费6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

数据来源:卫计委,三生国健整理。注:2005-2009年类风关出院者费用总计缺失,因此无同比增速数据。

数据来源:wind,三生国健整理

根据自身免疫疾病出院人数的城市医院和县级医院的分布可以看到,随着国家医疗资源下沉的逐步推广,自身免疫性疾病县级医院的就医人数增长较快,过去3年的复合增速达到16%,高于城市医院的10%复合增长,2019年度县级医院的自免出院人数占比已经达到48%,广阔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数据来源:wind,三生国健整理

数据来源:wind,三生国健整理

(2)生物药行业基本特点

①医药行业具有高度监管的特点

生物医药直接关系国民身体健康,我国在药品研发、注册、生产及经营等方面均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通过事前事中及事后的严格监管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目前医药行业主要受药品评审、药品监管和保险报销等政策的影响,现将政策情况概述如下:

监督管理政策。2020年3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两部规章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申请人为能够承担相应责任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承担上市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责任。二、优化审评审批工作流程。设立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个加快通道,明确审评时限,提高药品注册效率和注册时限的预期性。三、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强化药品研制、注册和上市后监管。注重注册与生产许可有机衔接,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明晰检查程序和检查结果的后续处理措施。四、强化责任追究。细化处罚情形,严厉打击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三

生国健自成立以来,始终将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的第一生命线,质量管控贯穿于产品的研发和商业化生产全流程,公司会继续将质量第一、合规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文化根基。

医疗保险政策。医保目录正式进入动态调整时代。2020年7月3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国家医疗保障局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药品(除中药饮片)的调整程序主要包括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谈判或准入竞价、公布结果,其中独家产品进入谈判环节,非独家药品进入企业准入竞价环节。该文件的出台表明我国医保目录正式进入动态调整时代,一年一次的动态调整通过及时谈判将高价值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以“以价换量”方式加速了创新药的放量。得益于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公司赛普汀产品在2020年的上市首年就成功被纳入医保目录。公司将借着医保目录调整的东风,加强学术推广,使赛普汀早日惠及更多的乳腺癌患者。药品采购政策。国家带量采购进入常态化,自2018年起至今,国内已陆续展开了四批带量采购,第四批带量采购于2021年年初拉开了帷幕。2021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并从明确覆盖范围、完善采购原则、强化保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运行机制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明确覆盖范围”方面,《意见》指出,按照保基本、保临床的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带量采购是长期趋势,能够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中长期来看将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医保基金为创新药腾出更多支付空间,公司将积极参与国家以及各省市的带量采购工作,同时加大在创新药领域的布局和投入。

②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的特性

对于药物研发而言,需要经过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药品申请上市等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与人才并经过漫长的研发周期,才有机会成功研发一款药物。对于结构更为复杂的生物药,由于研发难度更大、研发失败风险更高,不仅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与人力,更是在技术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药物生产而言,由于需要符合更高的产品技术标准,生物药的试生产、大规模生产均对配套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生物药本身属于医药行业中更加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细分领域。

目前,全球生物药同整体医药市场相同,仍被如罗氏、辉瑞、诺华等国际药企巨头主导。我国生物药行业相较于全球市场起步较晚,行业发展滞后于全球市场,但增长空间广阔。一些优质国内生物药企业通过不断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与行业经验,已具备了较高的行业技术水平,国内生物药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正处于不断发展与进步的阶段。

(3)生物药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生物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通常需要将多学科的知识技术加以融合与应用。一般而言,新药在研发环节需经过靶点发现与筛选、药物合成等多项临床前试验与多期的临床试验方有望获批上市,而生产环节还需不断提升工艺水平以实现生产效率的提高,每一个环节都是对药企技术实力的严格考验,因此自主研发能力与生产能力都是药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其中,由于生物药的分子结构更加复杂、研发的不确定性更高,新进入企业也更难在短期内掌握相关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因此医药行业尤其是生物药行业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自身免疫疾病领域

自身免疫疾病领域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主要产品益赛普在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市场面临多方面的竞争。当前自身免疫疾病领域已上市的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药智网,三生国健整理

公司生产的益赛普是中国首个上市的全人源抗体类药物,是中国风湿病领域第一个上市的肿瘤坏死因子(TNF-α)抑制剂,填补了国内企业在全人源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的空白。益赛普的国内市场份额自2006年以来一直占据领先地位,虽然随着国内竞争对手的增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益赛普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但领导地位未被撼动,2020年益赛普在TNF-α类药品的市场份额为45.5%。

数据来源:IQVIA,三生国健整理

数据来源:IQVIA,三生国健整理

2、抗HER2单克隆抗体领域

随着乳腺癌新药的加速上市,更多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可及性提高,抗HER2单抗药物市场未来将快速发展。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中国抗HER2单抗药物市场预计在2023年达到约94亿元的市场规模,2018年至2023年的复合年增长率约23.9%,并由2023年以约5.3%的复合年增长率继续增长至2030年的约136亿元。截至目前,中国一共有4款已上市的抗HER2单抗,分别是罗氏的曲妥珠单抗(赫赛汀?)、罗氏的帕妥珠单抗(帕捷特?)、三生国健的伊尼妥单抗(赛普汀)和复宏汉霖的曲妥珠单抗(汉曲优)。公司的伊尼妥单抗(赛普汀)于2020年6月获批上市,并于年底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3月正式执行。赛普汀作为新药,上市后主要工作在商业渠道的覆盖及梳理和进行医生及患者的教育,因此2020年度赛普汀的市场规模较小。

3、中国肾移植术后排斥反应生物药情况

随着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国家对于捐助器官的教育普及和大力推广,人们对于死亡后捐献器官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同时肾移植手术技术和预防移植后排斥反应的药物越来越发达。

国内目前已有6款上市生物药用于肾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其中5款药物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

健尼哌作为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但健尼哌作为新上市产品、上市时间较短,未来需临床医生在大样本患者群中探索用药经验。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生命科学和新药研究领域日新月异,新的基础研究成果和新技术不断涌现。mRNA药物和疫苗、细胞疗法、CRISPR基因编辑技术、PROTAC药物开发、精准药物研发、人工智能药物设计等技术领域都迎来了突破性进展。

随着政府支持性政策的密集出台和资本支持对医药创新的持续加码,中国医药行业正在逐步向创新药驱动的市场转型。抗体药、细胞治疗、核酸类药物、病毒类药物、基因治疗等前沿的创新药研发领域发展迅速,以PD-1/PD-L1等新兴靶点的国产新药上市越来越多。

在创新药层面,创新药发展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技术创新阶段和科学创新阶段,目前中国正在经历从技术创新的fast follow on阶段到科学创新(fisrt in class)的换挡时期。虽然fast follow是目前中国广义创新的主要形式,但可能会导致赛道过于拥挤,投资回报率下降,从而推动的创新药企业向科学创新阶段转型。技术创新阶段主要是在科学上已经被验证或者成功的靶点,通过技术水平的提高或者创新以实现药物开发,目前,中国已经开始有一定的科学创新,开始逐步转向风险更大的、具有全球价值的原创或者差异化产品,此乃中国生物医药创新转型的大势。因此未来拥有医药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将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公司所在的抗体领域,向双特异性抗体药物转变成为主要研发趋势之一。传统的单抗药物主要通过结合单一的特异表位起到治疗作用,然而疾病通常有多种信号通路,通过阻断多种信号通路可以实现更有效的治疗。相比于单抗,双特异性抗体可以结合两种不同表位,从而阻断两种不同的信号通路以发挥更好的临床效果。因此,双特异性抗体正在成为众多创新型药企的研发热点之一,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上市造福病患。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围绕抗体药物的国际重点疾病领域进行研究与开发。公司前瞻性构建了创新型抗体药物的多个技术平台,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中试工艺开发、质量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体系化创新能力。以药物临床价值与市场需求为导向,公司搭建了自主研发体系与研发团队,专注于抗体药物的研发,通过建立多学科交叉、多技术协同、多设备集成的多个创新性研究技术平台,推动多个抗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点疾病领域抗体药物的产业化进程。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杂交瘤技术平台、抗体及蛋白工程综合平台、原液的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制剂开发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关键生产原材料技术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

目前,公司拥有18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肿瘤、自身免疫性及眼科等疾病领域的在研抗体药物(包括8个处于临床及临床后阶段的在研药物、10个处于临床前阶段的在研药物),其中大部分在研药物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部分在研药物为中美双报。(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研究开发部分)。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的搭建,于2015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由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专利权65项,较去年同期新增10项。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研发、生产、销售、质量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积极推动抗体药物储备产品的产业化与临床应用,形成多梯队、高临床价值与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结构,为包括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患者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专利权65项,较上年同期新增10项,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31013161
实用新型专利1054
外观设计专利0000
软件著作权0000
其他0000
合计341013665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340,249,578.20278,889,272.2822.00
资本化研发投入35,139,104.4413,283,298.98164.54
研发投入合计375,388,682.64292,172,571.2628.4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57.3124.82增加32.4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9.364.55增加4.81个百分点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301S)96,200,00013,681,483.3378,921,585.84递交NDA申请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自身免疫性疾病
2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304R)289,100,00024,383,973.25141,628,862.53临床III期核查完成;头对头对比的临床I期完成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肿瘤
3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1A)374,900,00024,818,805.33138,103,208.48AMD:临床Ib入组完成;DME:临床I期入组完成;RVO:临床II期启动; CNV:临床II期启动药物上市国内先进眼科
4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2)321,330,00021,315,112.62131,450,398.58临床II期启动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肿瘤
5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8)161,100,0008,829,209.7258,263,264.00临床Ia期健康受试者入组完成;临床II期准备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自身免疫性疾病
6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9A)370,330,00018,010,447.9077,334,991.48美国:临床I期入组完成中国:临床I期中心入组药物上市国内外先进肿瘤
7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166,300,00015,700,346.4041,658,351.43获得国内临床试验批件临床Ia期健康受试者入组完成临床Ib期准备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自身免疫性疾病
8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384,090,00017,940,461.3954,037,851.75获得中美临床试验批件 美国:临床Ia期健康受试者入组中 中国:临床Ib入组准备药物上市国内外先进自身免疫性疾病
9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12)274,000,00012,225,681.6728,406,560.89Pre-IND资料递交IND资料准备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肿瘤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0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393,800,00015,551,812.0325,778,540.12Pre-IND资料递交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自身免疫性疾病
11注射用重组抗VEGF单克隆抗体(615)66,000,00021,230,193.4421,230,193.44IND资料准备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肿瘤
12注射用重组抗PSGL-1单克隆抗体(617)414,460,00012,110,384.4312,110,384.43获得大中华区授权中试生产完成药物上市国际首创肿瘤
13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705)408,772,00025,809,925.2526,927,268.49中试生产完成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肿瘤
14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706)447,297,00014,320,918.3114,320,918.31中试生产完成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肿瘤
15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707)400,897,00012,333,598.7712,333,598.77开始中试生产药物上市国内先进肿瘤
合计/4,568,576,000258,262,353.84862,505,978.54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35026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22.8019.19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7,088.194,965.58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20.2519.03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博士216.00
硕士14340.86
本科12836.57
大专及以下5816.57
合计350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20-30岁16246.29
30-40岁15444.00
40-50岁288.00
50-60岁61.71
合计350100.00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欧盟及中国的质量管理要求。公司拥有丰富的抗体产业化规模的生产经验,自2005年第一个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益赛普上市至今,公司已积累了16年的抗体生产经验,生产核心团队稳定。同时,公司也是一家拥有三款已上市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的国内药企,具备不同类型抗体的商业化生产能力。公司在上海拥有已建成生物反应器合计规模超38,000升的抗体药物商业化生产基地,公司生产线实现全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有效保障全生产过程数据传输的及时性以及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同时,公司根据自身在研产品的申报进展,正在苏州筹建一个新的抗体药物产业化基地,进一步扩充现有产能,以满足在研产品未来的商业化生产需求。

(3)拥有覆盖国内的商业化能力,具备进军全球的潜力

公司拥有由近700余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2020年公司销售覆盖超过3,7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超过1,700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渠道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增长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的上市奠定了基础。

(4)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专业管理团队,主要团队成员平均拥有超过20年的制药行业经验,拥有涵盖包括新药发现、开发、生产、营销等整个药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专业技能。

公司董事长LOU JING先生系三生制药联合创始人,拥有20余年生物制药领域的专业经验,牵头研发了包括特比澳在内的多款国家一类新药。在其带领下三生制药已经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全球知名的生物制药集团。其具有统揽全局的战略性思维和国际化视野,前瞻性地制定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整体运营管理方案。公司总经理肖卫红先生拥有多年丰富的商务资源与运营管理经验,在其带领下,公司产品销售团队进一步壮大,国内营销网络的覆盖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副总经理ZHU ZHENPING先生从事治疗性抗体领域研发30余年研发和管理的经验,作为公司研发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研发体系的完善与统筹管理、研发管线的多元化布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对于生物医药行业是非常特殊的一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人员流动停滞,医疗机构作为高风险场所缩减日常诊疗服务,2020年1-10月,医院诊疗人次同比下降14.0%,医疗机构业务增速大幅下滑。2020年,行业政策上我国继续稳步推进有利于创新的药政改革,医保谈判机制的常态化,创新药将获得更多准入机会。总体来看,医保资金腾笼换鸟进一步深化,医保目录调整突出临床刚需品种,高临床价值的优质创新药未来将持续受益。

报告期内,生物医药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动调整产品价格以及应对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益赛普的销售收入受到了较大影响,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创新研发投入,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多个创新产品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6月19日,公司自主研发的注射用伊尼妥单抗(商品名:赛普汀?)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获批的首个适应症为和化疗联合用于治疗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为中国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带来更多选择。2020年12月底,赛普汀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根据中国女医师协会乳腺疾病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进展期乳腺癌共识指南2020(CABC3)》,伊尼妥单抗(赛普汀)成为进展期乳腺癌治疗优选方案之一。根据国卫办医函〔2020〕1047号,伊尼妥单抗已纳入《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0年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50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746.03万元,同比下降194.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82.94万元,同比下降167.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07.91万元,同比下降106.82%。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 产品销售情况

1、益赛普的销售情况

受到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调以及新冠疫情影响,益赛普销售收入受到冲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益赛普实现境内销售收入61,526.85万元,同比减少46.20%,销量(折合25mg)同比减少23.45%。

益赛普销售数据(国内)规格2020年2019年同比变化幅度(%)
销售收入(元)12.5mg145,700,030331,395,061-56.03
25mg469,568,478812,202,581-42.19
销量(支)12.5mg651,1581,027,220-36.61
25mg1,194,0851,471,602-18.86
规格降价前降价后调整幅度
价格:元/支价格:元/支
25mg643320-50%
12.5mg374188-50%

数据来源:wind,三生国健整理

益赛普已在国内上市16余年,相较于其他同类产品,益赛普的药物疗效与安全性在国内市场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临床验证与认可,在临床运用中已具备较强的品牌效应。除产品特性以外,公司拥有专业的营销团队与完整的销售体系,通过多年对益赛普的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在国内终端销售的覆盖方面收获了良好的成果,2020年益赛普覆盖了超过37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覆盖了接近1700家。随着2019年和2020年国谈产品进入核心市场,更多的生物制剂挤入了风湿免疫领域而且均从核心市场入手,核心市场已经成为生物制剂的红海,随着生物制剂价格整体下跌,整个风湿治疗类生物制剂市场下沉是大势所趋。公司将继续在医院覆盖和下沉市场渗透上加大投入,加强自身免疫疾病生物制剂治疗观念的教育与贯彻。这既符合益赛普自上市至今16年间,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一如既往支持我国医院和医疗机构风湿科建设与学科教育工作,也契合公司以树立为风湿病患者提供及时疾病控制、长期持续疾病缓解、兼具药物经济学效益的全病程科学管理的品牌服务。

2、健尼哌的销售情况

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抗CD2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商品名:健尼哌?)于2019年10月上市。该产品可用于预防肾移植引起的急性排斥反应,可与常规免疫抑制方案联用,能显著提高移植器官存活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在国内已上市产品中的主要的竞争产品为诺华的舒莱?。就产品特性而言,健尼哌作为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

针对健尼哌的销售,公司已成立了专业营销团队,在市场部等各部门的协同支持下,逐步加大健尼哌在临床应用方面的学术推广,满足相关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推进对全国各地医院的销售覆盖。但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肾移植手术量大幅减少,同时健尼哌作为新上市产品、上市时间较短,未来需临床医生在大样本患者群中探索用药经验。

3、注射用伊尼妥单抗的销售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自主研发的注射用伊尼妥单抗(商品名:赛普汀?)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获批的首个适应症为和化疗联合用于治疗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赛普汀?是中国第一个Fc段修饰,生产工艺优化,具有更强ADCC效应的创新抗HER2单抗,与化疗药物联合,已被证明可以延缓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病情进展,并带来生存获益,为中国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带来更多选择。2020年12月底,赛普汀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根据中国女医师协会乳腺疾病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进展期乳腺癌共识

2020年10月21日宣布调价日

指南2020(CABC3)》,伊尼妥单抗(赛普汀)成为进展期乳腺癌治疗优选方案之一。根据国卫办医函〔2020〕1047号,伊尼妥单抗已纳入《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0年版)》。赛普汀作为新药,上市后公司的主要在商业渠道的覆盖及梳理和进行医生及患者的教育。2020年度赛普汀的销售团队人数达到84人,已经完成近140家医院的覆盖,医保谈判的成功为市场准入带来较大机会。

(二) 研究开发情况

公司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研发导向,专注于单克隆抗体、双特异性抗体、多特异抗体及多功能重组蛋白的开发研究,为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眼科疾病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

1、自主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持续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多个创新产品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公司赛普汀获批上市;获得临床批件3个,分别是IL5中国(610),IL4Ra中国(611)和IL4Ra美国(611);递交了3个Pre-IND和IND申请,分别是HER2新抗体(612),IL-1β

(613)和注射用重组抗VEGF单克隆抗体(615);其他在研管线产品研发进展基本达到预期。

2020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合计37,538.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8.48%,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57.31%。目前,公司拥有18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肿瘤、自身免疫性及眼科等疾病领域的在研抗体药物(包括8个处于临床及临床后阶段的在研药物、10个处于临床前阶段的在研药物),其中大部分在研药物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部分在研药物为中美双报。

下表概述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研药物的开发情况:

16
肿瘤
美国
自身免疫性疾病
美国
613IL-1β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周期性发热综合征、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
眼科17601A-AMD新生血管(湿性)年龄相关黄斑变性VEGF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601A-DME糖尿病性黄斑水肿
601A-RVO视网膜静脉阻塞
601A-pmCNV继发于近视的脉络膜新生血管
其他18SB16RANKL重组抗RANKL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女性患者

※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304R”)304R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非霍奇金淋巴瘤治疗的抗体药物,是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特异结合人B淋巴细胞表面CD20抗原并介导B细胞溶解的嵌合单克隆抗体产品,也是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以及上海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特点:①疗效和安全性已得到I期、II期、III期临床的验证;②新适应症的拓展:未来拟计划开展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等作为304R的新适应症。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已完成一项304R(健妥昔,一种抗CD20抗体)与利妥昔单抗在零肿瘤负荷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方面的一期头对头对比临床试验。目前正对参与的临床试验场所及临床研究报告进行内部审核。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继续完善临床和药学核查,CDE沟通下一步方案。

※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301S”)

公司自主研发的益赛普新剂型品种,预计将成为国内药企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产品中的首个预充式剂型。

特点:疗效和安全性已得到临床验证,同时可以方便患者带回家中自己注射或在社区医疗单位注射,有利于迅速扩大患者覆盖,使更多患者提高药物使用的依从性、延长用药周期,进一步提高药物的疗效。

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完成临床现场核查。

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完善药学资料,重新申请NDA。

※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1A”)

601A是公司自主研发,采用DNA重组技术在CHO细胞中高效表达的重组IgG1κ型单克隆抗体,由鼠源抗人VEGF抗体的互补决定区和人免疫球蛋白IgG1κ框架构成,上市后有望在临床上成为AMD、DME、RVO、pmCNV等眼部疾病的候选药物。此外,本项目也是上海市科技支撑项目。

特点:已取得针对4个眼科适应症的临床试验批件。601A的潜在的优势是眼科相关治疗领域的全面覆盖。

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VEGF(601A)完成AMD Ia/Ib入组,准备国际多中心3期方案,2021年H2启动;完成DMEIa/Ib入组;准备2/3期方案;RVO和CNV2期临床准备。

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完成AMD和DMEI/II期临床,AMD III期临床申请EMA和CDE获批。CNV首例患者入组;RVO II期患者入组完成60%以上。

※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2”)

602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的抗体药物。抗EGFR单克隆抗体通过结合EGFR蛋白的胞内域或胞外域,抑制信号的传导,从而组织细胞的繁殖和生存,最终导致细胞凋亡。本项目是上海市科技支撑项目。

特点:采用了更加成熟的CHO细胞表达系统,可以降低免疫原性、减少病毒污染,从而使药品质量更加可控。

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已完成一种抗EGFR抗体(602)分别用于健康志愿者及结直肠癌症患者的两项临床一期试验,并已启动该产品用于结直肠癌患者的二期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工作正在进行中。

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II期入组。

※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08”)

60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瞄准IL-17A靶点的药物,针对斑块状银屑病,已被列入国家48个急需用药目录,国内企业尚无此类药物上市,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特点:608与诺华制药的苏金单抗(Secukinumab,即Cosentyx)和美国礼来公司的Ixekizumab(即Taltz)为相同靶点的同类药物,但为全新的氨基酸序列,在体外和体内动物模型中显示出和同靶点抗体Cosentyx和Taltz相当的生物活性:能显著改善人IL-17转基因小鼠经咪喹莫特诱导的银屑病模型的症状,其治疗作用与苏金单抗相当;在猴关节炎模型中,与Ixekizumab在临

床评分、近侧指间关节(Proximal Interphalangeal Point,PIP)肿胀程度、PIP关节发病率等多个指标上治疗效果相似。

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已完成健康志愿者的抗IL17A抗体(608)的剂量递增一期临床试验。斑块状银屑病患者的二期试验预计将于近期开始。

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2021年608计划完成Ia的实验,并完成Ib的患者入组。

※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9A”)

609A为中美双报抗PD-1人源化单抗产品,已在美国与中国同期开展临床I期试验。

特点:609A与已上市的两种进口药物(即百时美施贵宝的欧狄沃?与默沙东的可瑞达?)针对相同的靶点,但具有不同的氨基酸序列,在人源化PD1小鼠模型显示出比同靶点抗体Keytruda和Opdivo更强的肿瘤活性。体内外比对研究结果表示,609A项目在包括生物活性、药效、药代等各方面也与两种进口药物均具有相似性;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609A项目的分子结构明确,产品稳定性良好,药物活性、动物药物代谢动力学(PK)/药物效应动力学(PD)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外同类药物;工艺简单易行,批次间参数高度一致,细胞生长快速、后期活率高,抗体表达水平高,能低成本地实现药物的产业化;④未来将设计出不同的联合用药方案,与自身其它抗肿瘤药物联合使用、共同开展临床试验,进一步增加抗肿瘤产品系列的综合竞争力。

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中国I期入组完成>70%;美国I期入组完成。

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中国完成I期入组。美国I期结束。中国启动Ib/II期试验(单药及联合用药)。

※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

IL-5是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的成熟靶点,针对18岁及以上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目前尚无相同靶点抗体药物在国内上市。

特点:①610项目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目前尚无相同靶点抗体药物在国内上市,有望在第一梯队上市;②610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制剂稳定,在各项毒理学研究中均未发现明显的毒性反应,安全性好;③除重度嗜酸粒细胞哮喘以外,610项目的潜在适应症还包括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症、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嗜酸性食管炎等,未来可择机启动增加适应症程序,覆盖更多患者;④与已在美国和欧盟上市的葛兰素史克的Mepolizumab(即Nucala?)和梯瓦制药的Reslizumab(即Cinqaero?)在体外细胞水平和动物模型体内活性的表现相当,且对心血管、神经和呼吸系统安全性良好。

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完成Ia入组。

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完成Ia临床试验。启动Ib/II期。

※抗白介素4受体alpha(IL-4Rα)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药物(“611”)

611产品是三生国健自主研发设计、筛选并人源化的抗IL-4Rα单克隆抗体,具有全新的氨基酸序列。611能够通过特异性的结合IL-4Rα,阻断IL-4和IL-13的信号传导达到缓解特应性皮炎等疾病的作用。

特点:①针对中到重度特应性皮炎及哮喘的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对抗原靶点的亲和力较高。②在体外细胞实验中显示出和已上市同靶点抗体Dupixent(dupilumab,Regeneron/Sanofi)相当的生物活性。

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9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开展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临床试验。此外,该产品在美国临床I期试验近日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预计在FDA,完成I期数据锁库分析;NMPA,开始首例患者入组。

※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2”)

新型抗HER2抗体612针对乳腺癌治疗,拥有全新的蛋白序列,与已上市的抗体相比,具有不同的抗原结合表位。实验结果显示612有新的抗肿瘤作用机理,在多个体内肿瘤模型中和赛普汀(Inetetamab,伊尼妥单抗,三生国健)以及赫赛汀(Herceptin,曲妥珠单抗,罗氏)联合应用时均显示出显著的协同抗肿瘤活性。

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提交IND申请。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计划在上半年取得临床批件,并在2021年完成I期的首例患者入组。

※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特点:①613是一个全新的抗IL-1β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与目前已上市的同靶点产品Canakinumab和Gevokizumab具有完全不同的结合表位。②目前国内尚无自主针对IL-1β的单克隆抗体上市,考虑到我国人口基数大及在肿瘤、心血管等中的潜在应用,此类药物需求量巨大,现无可用药物。因此,新型的、自主研发的、针对IL-1β的单克隆抗体,是目前临床中未被满足的迫切需求。

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临床申报资料撰写完成,申报Pre-IND。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申报IND,取得临床批件并完成I期首例患者入组。

※双特异性抗体(“705”)联合免疫治疗和肿瘤靶向治疗,理论上两者互相影响,具有协同效应。705是利用三生国健自主研发的双抗平台研制的双特异性抗体,可有效避免双抗的错配。将进行中美双报。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完成中试生产,开始IND申报资料的撰写工作。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将于2021年第二季度递交FDA-IND & NMPA-Pre-IND申请。

※双特异性抗体(“706”)联合两个免疫靶点治疗,706是利用三生国健自主研发的双抗平台开发的双特异性抗体,可有效避免双抗的错配。可恢复T细胞对肿瘤细胞识别和杀伤;推动抗癌免疫反应更好地发挥疗效,将进行中美双报。

2020年度重要里程碑:完成中试生产,开始IND申报资料的撰写工作。2021年度计划重要里程碑:将于2021年第二季度递交FDA-IND & NMPA-Pre-IND申请。

2、战略合作情况

由于国内生物制药行业起步较晚,为快速拉近与国际一流制药企业间的差距,同时最大程度地分摊研发风险、缩短研发进程、共享知识产权与保障研发成果,公司将逐步践行“外部项目引进来、内部项目走出去”的基本原则,通过商务合作部门的调研、寻找、谈判,努力引进国际领先、国内稀缺且临床需求高的药物,实现技术和产品两个层面的快速跟进和超越。同时,公司也将大力推动自主研发产品的国际注册认证,将加快国际合作步伐作为自身重点发展方向之一。目前,公司已与美国Verseau Therapeutics,Inc.(以下简称“Verseau”)和瑞士NumabTherapeutics AG(以下简称“Numab”)进行了业务战略合作,主要情况如下:

(1)与美国Verseau公司在巨噬细胞检查点调节剂抗体领域开展合作

双方将在肿瘤免疫治疗领域开展合作,目前已选取PSGL-1靶点的单克隆抗体VTX-0811、VSIG-4靶点的单克隆抗体作为授权产品,由三生国健负责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开发和商业化。

(2)与瑞士Numab公司在多特异性抗体领域开展合作

三生国健将基于Numab的技术平台开发和商业化一系列用于癌症治疗的新型多特异性抗体,公司有权在Numab研发平台的三个多特异性抗体项目中选取多达五种抗体分子,并拥有所选抗体分子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开发及商业化专有许可权。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开发创新抗体药物为策略方向,采取一系列灵活多样的创新手段,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学研相结合,巩固与加强自身在同行业内的竞争地位:(1)在研发方式方面,公司将以自主研发为主、结合对外合作的形式持续丰富公司的在研产品管线,并践行“外部项目引进来、内部项目走出去”的基本原则;(2)在疾病领域方面,公司仍将坚持围绕包括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眼科疾病等抗体药物的国际重点疾病领域;(3)在技术布局方面,未来三至五年,公司将继续聚集新型的下一代生物疗法,同时布局包括免疫检查点、巨噬细胞检查点调节剂、双特异性抗体以及自身综合抗体产品线的联合疗法等前沿领域,加速创新药以及新一代生物疗法的

进程,提高前沿生物疗法的可行性,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推进免疫治疗、靶点治疗等联合用药的治疗方式,用于传统治疗方式无法治疗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疾病。

(三)产品生产情况

公司在上海拥有已建成生物反应器合计规模超38,000升的抗体药物商业化生产基地,公司生产线实现全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有效保障生产过程数据传输的及时性以及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公司根据自身在研产品的申报进展,正在苏州筹建一个新的抗体药物产业化基地,进一步扩充现有产能,以满足在研产品未来商业化需求。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不断深化及对未来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研发项目前期投入增大,在研项目随其研发阶段所需而研发投入增多,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产生较大量的研发费用,如研发费用大于商业化产品产生的利润,将导致公司亏损。

随着纳入医保范围的竞品数量增多、竞品价格下调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公司重点产品益赛普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不排除未来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调的可能。价格调整对销售量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赛普汀进入医保后表现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并保持产品的不断改进,或者无法投入更多的财务、人力资源进行销售、营销,从而导致市场份额与竞争力下降,将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在研产品可能存在因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IND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从而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另外,考虑到药物研发以及未来产品实际面临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有效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经验、规模化生产优势或终端销售覆盖能力,则可能导致在研产品无法在同靶点产品中抢先获批上市,相关产品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的成长性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新药研发以不断扩大公司的治疗领域、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别,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①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公司充分发挥在新药研发的经验,及时掌握先进科技知识,保证项目决策过程的科学化,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②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进度控制体系。在研发项目进行过程中及时跟踪,把握研发过程中的重大节点,控制风险;③建立有效的人员激励机制。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益赛普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降低、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益赛普在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市场面临多方面的竞争。截至2020年12月31日,获批上市的TNF-α抑制剂药物已经超过10个,而且在研产品的竞争也较为激烈。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不断改进,或者无法投入更多的财务、人力资源进行销售、营销,将导致益赛普市场份额与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降价,公司已针对性地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①从供给侧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风湿免疫科建设与发展的指导要求,深化辅助我国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以扩大终端用药需求面,加大对新增风湿免疫科医院的覆盖合作,继续通过专业的学术教育改善中国风湿病人的治疗方式及整体治疗用药观念,促进整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②从渠道方面,加速推进渠道下沉战略的落地实施,加大基层医疗市场的开发力度,促进基层市场医疗水平与医疗意识的提高,为基层医疗市场患者提供与其支付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渗透率;③从需求侧方面,开展实施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反馈数据分析,围绕不同终端点展开精细化的需求管理与定制化的销售策略,包括实施多元赠药策略以主动降低实际治疗费用,提升药品可及性,并通过赠药等激励政策帮助患者建立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提升实际用药疗程。同时,不排除未来启用下调价格的策略;④从产品优势方面,充分发挥公司多年在生产工艺、质量保证及销售覆盖方面的优势积累,能够更好地保障产品质量、控制产品成本,并持续扩大市场影响力。同时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整体产品管线较为丰富并具备较好的潜在商业价值。未来还将通过自主研发及对外合作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丰富自身的产品管线。

2、赛普汀上市后表现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020年6月19日,公司自主研发的注射用伊尼妥单抗(商品名:赛普汀?)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获批的首个适应症为和化疗联合用于治疗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当前已有2个同靶点的国内上市产品且均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分别为赫赛汀?(曲妥珠单抗)、帕捷特?(帕妥珠单抗),另有1款曲妥珠的生物类似药已经上市以及超过10款临床在研竞品。若公司未来无法在销售推广与覆盖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抢占赫赛汀等已有用于HER2过度表达的转移性乳腺癌的生物药产品市场份额,则赛普汀上市后表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进而对赛普汀产品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经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执行力强的营销团队负责赛普汀的销售,截止报告日,该团队人数已经达到84人。在市场部等各部门的协同支持下,逐步加大赛普汀在临床应用方面的学术推广,满足相关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推进对全国各地医院的销售覆盖。同时,根据当前国家医保政策的趋势,公司将积极参与赛普汀申请进入医保目录的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员工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招募及稳定科研、临床、生产、销售及市场推广人员对公司的成功亦至关重要。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其他关键岗位员工的流失可能对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并对公司业务战略的持续成功实施造成损害。公司在被三生制药收购后的人员整合过程中,包括研发人员

等关键岗位员工存在被淘汰或离职的情况。若相关人员继续流失,或公司无法维持该等关键岗位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则公司可能无法在人才的激烈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充分尊重每位员工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为员工创造和谐、温馨、宽松、积极的工作氛围,努力构建双赢的劳动关系。为持续鼓励公司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公司除了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管理方案外,还实施了人才留任奖励、员工持股计划、项目专项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一整套创新的人才管理制度,不仅能够全方位、高效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发展潜能和创新思维活力,同时可以兼顾科研人员的岗位需求及个人发展需求,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成长与发展。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技术迭代风险生命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领域革命性的重大技术发现,有可能促使疗效和安全性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诞生,若上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实现技术升级和药品迭代,将对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物造成重大冲击。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领域日新月异,若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核心产品产生重大冲击。风险应对措施:立足创新,探索全新靶点,在生物基础研究、药物形式、生物标志物、临床设计等多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创新从实验室到临床的快速转化。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行业政策以及药品招标风险医药行业一直受到国家的强监管,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行业政策不断调整,国内医药行业政策频出,包括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辅助用药目录等。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来适应医药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国家医药行业政策调整动向,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50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37%;实现归母净利润-21,746.03万元,同比下降194.84%;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9,882.94万元,同比下降167.9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7元/股,上年同期0.43元/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95,386.57万元,较年初增长49.21%;净资产452,042.88万元,较年初增长55.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07.91万元,同比下降106.82%。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655,005,781.561,177,391,804.15-44.37
营业成本102,288,276.56145,968,280.92-29.92
销售费用371,715,807.98367,868,350.231.05
管理费用98,718,526.71214,721,876.49-54.02
财务费用-9,014,137.14-30,074,762.54-70.03
研发费用340,249,578.20278,889,272.2822.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79,053.07587,635,778.03-106.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9,599,623.26369,252,650.02-243.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4,331,643.26-672,129,312.36-377.38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500.5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37%。益赛普内销收入实现61,526.85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46.20%;益赛普收入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到竞品进入医保后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及新冠疫情的双重影响,销售收入受到一定的冲击所致;益赛普

12.5mg及25mg于2020年10月下旬分别宣布降价50%,产品价格的大幅下降影响了第四季度的收入及毛利。益赛普内销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3.93%。益赛普外销收入1,456.8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21.39%;益赛普外销收入下降由于产品出口业务受疫情影响销量下降所致。益赛普外销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22%。新上市产品健呢哌和赛普汀于2020年合计实现收入2,380.2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63%。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国内和海外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907.14万元、1,456.88万元,分别下降44.21%、21.39%。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制造653,640,254.35101,697,548.0684.44-43.85-26.81减少3.62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益赛普629,837,356.7899,934,643.4984.13-45.80-28.00减少3.92个百分点
健尼哌9,127,918.56714,522.5992.17379.84358.49增加0.36个百分点
赛普汀14,674,979.011,048,381.9892.86///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中国大陆639,071,406.1098,443,609.0684.60-44.21-26.64减少3.68个百分点
其他国家和地区14,568,848.253,253,939.0077.67-21.39-31.50增加3.30个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益赛普12.5mg684,085.00651,158.00315,418.00-45.17-36.615.75
益赛普25mg2,436,966.001,248,744.00630,598.0015.77-19.6529.55
健尼哌4,783.002,404.0011,165.00-49.29369.5327.08
赛普汀79,855.0012,979.0057,209.00///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医药制造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101,697,548.06100138,948,244.51100-26.81减少主要由于益赛普销量下降所致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益赛普直接材料14,049,478.2514.0625,225,057.3618.17-44.30销量下降所致
直接人工32,794,764.3432.8248,909,397.8735.24-32.95销量下降所致
制造费用53,090,401.0153.1364,657,945.0746.59-17.89销量下降所致
健尼哌直接材料35,818.855.017,894.215.07353.74销量增加所致
直接人工85,576.8111.9818,860.5112.10353.74销量增加所致
制造费用593,126.9283.01129,089.5282.83359.47销量增加所致
赛普汀直接材料208,717.0619.91/
直接人工470,938.7444.92/
制造费用368,726.0835.17/

报告期内,益赛普成本下降主要受其销量下滑的影响;健尼哌成本增加主要受其销量增加的影响。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6,401.5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5.0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第一名4,085.056.25
2第二名3,944.136.03
3第三名3,380.645.17
4第四名2,574.663.94
5第五名2,417.083.70
合计/16,401.5625.09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3,188.4416.50
2第二名1,393.107.21
3第三名1,222.716.33
4第四名941.054.87
5第五名693.203.59
合计/7,438.5038.49

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加6,136.03万元,涨幅22.00%;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及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705、706及707)等项目的开展,研发支出增加。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6.82%,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下降,销售回款相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于2020年主要为投资理财产品支出及构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出,而2019年收回对外借款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大。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本公司增发普通股所收到的现金。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778,157,670.4535.80890,854,551.6226.8399.60主要系IPO募集资金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应收票据10,942,720.50.2222,502,936.980.68-51.37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932,628,133.3318.77250,353,499.997.54272.52主要系新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应收账款91,977,465.641.85287,979,030.648.67-68.06主要系销售收入下滑导致
预付款项13,367,374.650.2710,059,109.320.3032.89主要系预付物料采购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497,115.750.011,097,677.550.03-54.71主要系员工预付款减少所致
存货225,076,144.144.53168,217,862.925.0733.80主要系新增研发活动相关物料及产成品备库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68,929,477.761.3915,584,151.300.47342.30主要系新增债券投资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000.20100.00主要系新增计划长期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所致
在建工程434,539,450.748.75274,600,578.868.2758.24主要系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等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开发支出79,484,007.591.60116,534,348.823.51-31.79主要系开发支出结转无形资产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103,179,796.362.0853,167,679.521.6094.06主要系本期亏损增加,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合同负债15,421,368.820.31213,427.310.017,125.58新增预收货款
应交税费3,363,936.450.0739,295,632.061.18-91.44主要系应交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额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193,108,153.623.89140,680,236.364.2437.27主要系应付长期资产款增加所致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T/T4754-2017),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7)”,公司是医药制造业中围绕“抗体药物的开发与应用”细分领域的生物医药企业,有关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主要治疗领域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生物制药自身免疫益赛普治疗用生物制品第7类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银屑病2001.10.31-2021.10.31
生物制药肿瘤赛普汀治疗用生物制品第2类和化疗联合用于治疗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2001.11.16-2021.11.16
生物制药抗排异健尼哌治疗用生物制品第2类预防肾移植后急性排斥反应的发生,可与常规免疫抑制方案联用2001.11.16-2021.11.16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公司产品注射用伊尼妥单抗(商品名“赛普汀”)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中标价格区间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益赛普(25mg):支316元-740元/支1,388,172
益赛普(12.5mg):支186-405元/支801,379
治疗 领域营业 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自身免疫性疾病61,526.859,668.0784.29-46.20-27.87-3.9989.14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研究开发部分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302H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第2类乳腺癌批准上市
301s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2.1类类风湿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银屑病报产准备
304R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2类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金淋巴瘤报产准备
601A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2类
临床II期
602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2类转移性结直肠癌临床II期
608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临床I期
609A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实体瘤临床I期
610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临床I期
611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临床I期
612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乳腺癌IND准备
613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周期性发热综合征、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Pre-IND
615注射用重组抗VEGF单克隆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3.3类转移性结直肠癌和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IND准备
617注射用重组抗PSGL-1单克隆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实体瘤临床前研究
705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转移性乳腺癌、胃癌临床前研究
706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实体瘤临床前研究
707重组人源化双特异性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实体瘤临床前研究
序号项目代号递交阶段递交监管部门审批情况
1302H上市申请批准上市
2601CNV临床II期开始前沟通同意开展临床II期
3602Pre-IND同意新增适应症IND申报
4610临床试验申请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5611临床试验申请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6612Pre-IND同意IND申报
7613Pre-INDPre-IND中
序号项目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1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研发代号:301S)因提升产品质量发生的工艺变更,受相关验证和研究工作时间所限,无法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审评时限内提交符合审评要求的完整资料,待资料完善后重新申报。
2注射用重组抗VEGF单克隆抗体(研发代号:615)因比对研究未完成,无法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审评要求的完整资料,待资料完善后重新申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恒瑞医药389,633.6016.7315.620
信达生物129,472.40123.6027.220
君实生物94,610.00122.0631.770
复宏汉霖140,676.4060,782.7035.1756.79
百奥泰63,651.11不适用100.930
贝达药业67,458.5043.4127.3251.62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147,583.67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7.31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8.30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9.36
研发项目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302H41,175,450.7919,435,756.1721,739,694.626.29157.69302于2020年完成上市核查,研发投入加大
301s13,681,483.338,383,835.235,297,648.12.09-22.22/
304R24,383,973.2516,317,955.118,066,018.143.72184.67准备数据核查,研发投入加大
601A24,818,805.3324,818,805.333.7925.36/
60221,315,112.6221,315,112.623.25-30.52/
6088,829,209.728,829,209.721.35-17.79/
609A18,010,447.9018,010,447.902.757.38/
61015,700,346.4015,700,346.402.4081.12临床一期,投入增加
61117,940,461.3917,940,461.392.74-43.90/
61212,225,681.6712,225,681.671.87-24.12/
61315,551,812.0315,551,812.032.3753.73临床前工艺开发阶段,耗费材料费增加
61521,230,193.4421,230,193.443.24/新增项目
61712,110,384.4312,110,384.431.85/新增项目
70525,809,925.2525,809,925.253.942,209.94新增项目
70614,320,918.3114,320,918.312.19/新增项目
70712,333,598.7712,333,598.771.88/新增项目
具体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639,071,406.101,145,499,922.08-44.21
代理销售模式14,568,848.2518,533,773.42-21.39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市场推广费187,467,277.4150.43
工资及福利费159,067,914.7442.79
办公及差旅费21,646,416.835.83
折旧费2,264,323.060.61
其他1,269,875.940.34
合计371,715,807.98100.00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恒瑞医药852,496.7636.61
信达生物119,224.0087.86
君实生物32,005.6141.29
复宏汉霖4,568.9050.17
百奥泰1,542.482,203.55
贝达药业56,298.8536.23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37,171.58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56.75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净利润(万元)
中健抗体有限公司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100.00港币196,591,262元17,974.5015,504.31-1,104.42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100.00人民币290,000,000元73,597.6514,003.73-258.18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100.00人民币100,000,000元29,541.667,964.86-55.85
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61.54人民币260,000,000元31,272.444,446.59-4,771.58

随着生物药更好的疗效获得认可、更多的产品进入医保、药品可及性的提高等多重因素因素的推动,中国自身免疫疾病治疗用生物药市场规模将快速增长,生物制剂在自身免疫疾病领域正在进入新时代。详情请参见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部分。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发展理念,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专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致力于成为一家惠及中国、面向全球的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公司,实现“让创新抗体药触手可及”的企业愿景。

公司制定了“创新驱动”和“国际布局”两大战略,围绕“创新驱动”,公司专注于创新型抗体药物的研发,逐年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进在研产品研发进程。围绕“国际布局”,公司部分自主创新的在研项目积极在海外开展国际注册。同时在更前沿的技术领域,通过与国际领先公司开展战略合作,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丰富公司在研产品管线。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和“国际布局”两大战略,积极应对复杂市场环境,在研发、生产、销售、人才等各个方面,提高管理效率,谋求创新发展。

1、加快推进研发创新,现有研发管线加速推进

2021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研发投入,引进更多的科研人才及医学项目管理人才,围绕在研产品,提高科研效率,加快研发进程,取得实质进展:早期项目尽快推进临床,临床阶段项目加快试验进程。同时公司会继续推进自主研发产品的国际注册认证工作,争取早日实现新产品在国内外获批上市。

2、国际合作项目持续推进

在肿瘤免疫疗法、多特异性抗体技术方面公司已与美国Verseau、瑞士Numab建立了战略合作,目前已取得部分目标靶点抗体的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授权,2021年公司将全力开发,加快推进合作产品的研发进程。同时,公司会继续通过调研,寻找合作机会,努力引进国际领先、国内稀缺且临床需求高的药物,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

3、保证产品供应及质量稳定

公司产品的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并分解。由于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公司会结合实际销售情况及时做出调整,保证市场产品供应。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第一生命线,2021年公司将继续贯彻“科技引领、质量制胜、客户至上、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严格执行相关的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并参考相应的技术指南,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稳定。

4、推动业务稳定发展

在自身免疫领域,针对益赛普产品,公司将积极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通过价格调整、下沉渠道、精细化管理、加大推广力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巩固原有市场地位,同时拓展基层医疗市场。在抗肿瘤领域,针对赛普汀产品,进一步加强商业化队伍建设,充分利用赛普汀进入医保目录的时机,加强学术推广力度,提高市场拓展效率。同时积极推进赛普汀上市后临床研究工作,拓展新的适应症。

5、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人才是公司发展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将继续加强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和员工培养力度,培育一批业务能力扎实、管理能力突出的业务骨干,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吸引并留住人才。

6、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部管控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实现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提高管理效率,透明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形式、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和股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公司在当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4)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应符合下述条件:

a.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c.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d.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中的第1-3 项系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条件的必备条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中的第4 项应不影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公司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必要时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460,321.62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净利润为-173,734,242.63元。因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透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均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维护。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 (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0-217,460,321.620
2019年000736,000,000229,295,166.61320.98
2018年0000369,660,957.210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OU JING备注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LOU JING的配偶:LILY XING备注2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备注3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其他股东备注4自上海昊颔取公司股票之日(2019年6月25日)起36个月;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持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永富、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备注5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8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持股的监事:孙成娟、陆蓓备注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黄浩旻、翁志兵备注7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备注8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备注9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富健药业、LOU JING备注10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LOU JING、ZHU ZHENPING、ZHANG JI、陈永富、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备注11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LOU JING备注12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LOU JING、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备注13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公司备注14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全体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备注15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LOU JING、兴生药业备注16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LOU J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2:LILY X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3: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

月。(4)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4:(1)上海昊颔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①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承诺人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2019 年 6 月25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2)浦东领驭就所持股份的锁定事项承诺如下:①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5: 持股的董事陈永富及高级管理人员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①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②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③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④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⑤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6:孙成娟、陆蓓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7:黄浩旻、翁志兵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25%。(2)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8: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就持有股份及减持意向声明并承诺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诺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减持股份的价格: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25%。如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则承诺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承诺人

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承诺人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 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新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备注9:公司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发行人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该承诺内容与公司发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聘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则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公司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若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发行人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发行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发行人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发行人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发行

人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发行人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1)发行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上述承诺为发行人真实意思表示,发行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0: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 LOUJING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批准,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承诺人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承诺人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30%。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1)若发行人未采取承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2)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承诺人确认,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1:非独立董事 LOU JING、ZHU ZHENPING、ZHANG JI、陈永富,高级管理人员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具体条件和顺序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履行上述股价稳定措施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承诺人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方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则承诺人应采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承诺人应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承诺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承诺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承诺人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年度内承诺人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承诺人在担任承诺人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承诺人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承诺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1)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承诺人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股东分红,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承诺人确认,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2:(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3:一、公司为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成为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生物制药企业。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研发、销售团队优势,在更加市场化、透明化的竞争环境中,在保持现有优势市场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先以自有资金开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产出的时间间隔,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提升,以回报投资者。(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考核,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优秀行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以确保管理层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公司章程(草案)》,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等,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二、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及实际控制人 LOU JING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2)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承诺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三、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14:公司就利润分配承诺如下: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5:一、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实际控制人 LOU JING及其配偶 LILY XING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

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全体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承诺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以承诺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16:一、实际控制人LOU JING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三生国健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及时督促兰生国健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如兰生国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赔偿,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六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所控制的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二、兴生药业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发行人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承诺人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

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28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13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顾问//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于2017年2月2日,经三生制药董事会批准,三生制药拟向The Empire Trust(The EmpireTrust为三生制药设立的信托,其受益人为三生制药及其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的雇员以及经董事会授权成立的The Empire Trust咨询委员会不时提名的任何其他人士)授予20,000,000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购买三生制药每股面值为0.00001美元之普通股,行权价为每股7.62港币,有效期为10年。三生国健享有其中2,000,000份认股权证,占比10%。认股权证行权条件主要为三生制药的业绩条件,三生国健根据授予的认股权证的估值结果从授予日开始确认认股权证费用,公司于2020年度及2019年度对股权激励对象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09,496.68元及人民币1,100,103.21元,计入资本公积。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3,770,000,000.00932,628,133.33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163,442.8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036.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036.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130,677.7765,000.0065,000.00435.01435.01-64,564.990.672024年不适用
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46,768.3020,000.0020,000.004,126.814,126.81-15,873.1920.63按项目研发临床进展确定不适用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43,917.2015,000.0015,000.002,852.122,852.12-12,147.8819.01按项目研发临床进展确定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961.5912,442.8212,442.821,829.781,829.78-10,613.0414.71项目一期预计于2022年完成不适用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22,951.1020,000.0020,000.0010,565.0710,565.07-9,434.9352.832022年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31,000.0031,000.0031,000.0012,228.1112,228.11-18,771.8939.45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18,275.96163,442.82163,442.8232,036.9032,036.90-131,405.9219.6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于2020年11月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32,306,892.12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2,288,885.44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4,595,777.5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当前的具体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强直性脊柱炎健康扶贫工程”项目由国家卫健委及国务院扶贫办共同指导,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发起并实施,旨在使建档立卡贫困中重度强直患者在享受有关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补充保险等已有政策之后进行专项补贴,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为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健康保障。

该项目旨在通过对患者筛查、治疗,全面掌握贫困强直患者状况,及时开展医疗救治;通过科普宣传,提高基层群众对疾病的辨别能力和对疾病危害的认识,促进早发现、早治疗,主动防止因病致贫;通过促进基层有关医疗机构专业科室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强直医疗水平,有利于减少因该病而发生的贫困。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为了使全国22个省832个贫困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中重度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务院扶贫办指导下,三生国健配合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推进落实发起并执行“强直性脊柱炎健康扶贫工程”项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21个省出台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际落地开展18个省;选定795家定点救治医院,定点医院完成项目签约716家,落实救治药品储备医院417家;开展患者救治医院276家,完成患者初筛8,475人,实际救治1,860名建档立卡中重度贫困强直患者及1,357名非贫困患者;开展医生培训和患者义诊280场,累计培训4,305人次基层医务人员。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指标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314.06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脱贫
5.健康扶贫
其中:5.1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投入金额314.06

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继续实施强直健康扶贫工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政策衔接。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新部署,深入研究并做好各项政策衔接工作,保障项目在各地持续开展,做到帮扶政策不断档、力度不减弱。二是加强医疗培训。鉴于县级医院强直疾病诊断治疗薄弱的现状,要加强组织医疗专家开展多层次医疗培训,切实提升诊疗救治水平。三是深入开展筛查义诊和救治工作。为了使更多患者得到救治,要进一步组织医疗专家深入一线开展筛查义诊,做到不落一人,尤其做好重点区域的人员筛查救治工作。四是充分发挥专家指导委员会作用。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医疗专家为项目提供医疗支撑和学术指导,开展培训和义诊,并确定一、两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价。五是举办项目论坛。计划在2021年2季度,举办由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为指导单位,农工党中央、促进会、残基会为承办单位的项目论坛。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规要求:

1、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 废气通过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 危险废弃物通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 制定年度环保检测计划,定期检测废气、废水、噪声;

5、 公司通过ISO14001-2015监督审核。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54,590,271100.005,387,472-284,7005,102,772559,693,04390.8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2,129,169-284,7001,844,4691,844,4690.30
3、其他内资持股297,501,70453.643,258,3033,258,303300,760,00748.8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97,501,70453.643,258,3033,258,303300,760,00748.81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257,088,56746.36257,088,56741.72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257,088,56746.36257,088,56741.72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6,233,670284,70056,518,37056,518,3709.17
1、人民币普通股56,233,670284,70056,518,37056,518,3709.1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554,590,271100.0061,621,14261,621,142616,211,413100.00
项目2020年2020年股本变动前口径
基本每股收益-0.37-0.39
稀释每股收益-0.37-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7.315.17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221,518,988221,518,988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月21日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212,658,228212,658,228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月21日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39,614,60739,614,607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月21日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25,160,65725,160,657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月21日
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9,206,56419,206,564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2年6月27日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1,339,40511,339,405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1年7月22日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0,965,42810,965,428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月21日
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10,408,92210,408,922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月21日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717,4723,717,472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月21日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129,1692,129,169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跟投限售2022年7月22日
网下限售股份3,258,3033,258,303首次公开发行网下摇号抽签限售2021年1月22日
合计559,693,343559,693,343//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股2020年7月13日28.1861,621,1422020年7月22日61,621,142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62.1142万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62.1142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55,459.0271万股增加至61,621.1413万股。报告期初资产总额为332,000.04万元,负债总额41,634.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54%;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495,386.57万元,负债总额为43,343.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5%。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5,75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25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0221,518,98835.95221,518,988221,518,9880境外法人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0212,658,22834.51212,658,228212,658,2280境内非国有法人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039,614,6076.4339,614,60739,614,6070境内非国有法人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025,160,6574.0825,160,65725,160,6570境外法人
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019,206,5643.1219,206,56419,206,5640其他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11,339,4051.8411,339,40511,339,4050其他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10,965,4281.7810,965,42810,965,4280其他
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010,408,9221.6910,408,92210,408,9220境外法人
唐杰晖6,000,0006,000,0000.970境内自然人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03,717,4720.603,717,4723,717,4720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唐杰晖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
郝俊1,246,825人民币普通股1,246,825
廖彬817,035人民币普通股817,035
甘晓娟803,433人民币普通股803,433
张静杰574,000人民币普通股574,000
王素勤321,097人民币普通股321,097
刘文华254,679人民币普通股254,679
陆峰254,254人民币普通股254,254
陈文兵206,094人民币普通股206,094
张亚瑞205,500人民币普通股205,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七名股东均受LOU JING实际控制;2、沈阳三生直接持有上海翃熵100%股权;上海翃熵直接持有兴生药业96.25%股权;3、沈阳三生直接持有浦东田羽23.50%的出资份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三生间接持有浦东田羽76.50%的出资份额,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浦东田羽100%出资份额。4、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富健药业有限公司221,518,9882024-01-210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2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212,658,2282024-01-210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3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39,614,6072024-01-210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4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25,160,6572024-01-210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5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9,206,5642022-06-270取得公司股票之日(2019年6月25日)起36个月
6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1,339,4052021-07-220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0,965,4282024-01-210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8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10,408,9222024-01-210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9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717,4722024-01-210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10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129,1692022-07-220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七名股东均受LOU JING实际控制;2、沈阳三生直接持有上海翃熵100%股权;上海翃熵直接持有兴生药业96.25%股权;3、沈阳三生直接持有浦东田羽23.50%的出资份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三生间接持有浦东田羽76.50%的出资份额,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浦东田羽100%出资份额。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2,129,1692022-07-22-284,7002,129,169
名称富健药业有限公司(Full Gain Pharmaceutical Limited)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LOU JING
成立日期2014-10-06
主要经营业务投资控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富健药业除持有公司股份之外,未持有其他企业股权
其他情况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富健药业持有三生国健35.95%的股份,是三生国健的控股股东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LOU JING
国籍安提瓜和巴布达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LOU JING控股香港上市公司三生制药(股票代码1530.HK)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LOU JING1998年12月23日91310115631342437X41,000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未开展实际业务
情况说明兴生药业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未开展实际业务。兴生药业直接持有公司34.51%的股份。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是否为核心技术人员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LOU JING董事长582018-08-082021-08-070
肖卫红董事532020-09-022021-08-07387.46
总经理2019-06-192021-08-07
ZHU ZHENPING董事、副总经理562019-06-192021-08-17323.49
陈永富董事642018-08-082021-08-070
马国强独立董事672019-08-262021-08-0713.68
张薇独立董事592019-08-262021-08-0713.68
金永利独立董事632019-08-262021-08-0713.68
孙成娟监事会主席402018-08-082021-08-0776.41
陆蓓职工代表监事502018-08-082021-08-0754.22
田丽职工代表监事382019-05-292021-08-0717.71
刘彦丽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402019-06-192021-08-07184.60
孙永芝财务负责人462019-06-192021-08-0788.42
黄浩旻高级总监492020-05-01/92.40
翁志兵高级总监412020-05-01/79.00
ZHANG JI(离任)董事602019-06-192020-08-160
王进秋(离任)副总经理582019-06-192020-08-16129.25
倪华(离任)副总经理512019-06-192020-09-2476.00
合计///////1,550.00/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LOU JINGLOU JING为三生制药的联合创始人,1995年-2002年任沈阳三生研发主管;2006年至今历任三生制药董事、执行董事;2012年至今任三生制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裁,负责三生制药的战略发展及策划、整体运营管理以及主要决策制定。2016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肖卫红1999年-2012年历任辉瑞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全国人力资源总监、商务及多元化业务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2015年任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16年-2019年9月任三生制药首席运营官;2019年6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董事、总经理。肖卫红目前为中国药师协会副会长。
ZHU ZHENPING1993年-1996年在美国基因工程技术公司进行并完成了博士后研究;1996-2008年任Im Clone Systems Incorporated(伊姆克隆公司)抗体技术和免疫学副总裁;2009年-2010年任诺华生物制药副总裁兼蛋白质科学和药物设计全球总管;2010年-2016年任Kadmon Corporation LLC(卡德曼公司)全球生物制药研发执行副总裁以及Kadmon China(卡德曼中国)总裁;2017年-2019年9月任三生制药药物研发总裁兼首席科学官。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为研发负责人。
陈永富1983年-1999年历任沈阳高压开关厂南厂产品经销部财务科长、财务处长;1999年-2001年任沈阳北泰集团审计部经理;2002年-2003年任沈阳北方交通工程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2016年历任沈阳三生审计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历任三生制药财务部总监、副总裁;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马国强1984年-2014年历任东北财经大学税务系教师、副主任、主任、财政税务学院院长、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2014年至今任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薇2000年-2017年历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顾问;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金永利1996年-2014年历任沈阳大学计财处副处长、管理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2013年-2018年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今任本溪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沈阳城市学院商学院教授;2019年至今任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成娟
陆蓓1993年-2000年历任金桥集团公司办公室文员、行政主管;2000年至今历任公司行政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监;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田丽2011年-2012年任上海软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助理;2012年-2016年任格林豪泰酒店管理集团法务主管;2016年至今任公司法务主管;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彦丽2007年-2011年历任沈阳三生国际药物注册代表、首席执行官助理、外国药物注册项目经理;2011年-2019年9月历任三生制药高级经理、联席公司秘书;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孙永芝2005年-2013年历任三生制药财务会计、资金与国际会计主管、资金与国际会计副经理;2014年-2017年历任沈阳三生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2019年任公司高级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黄浩旻2004年-2011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与美国福克斯·蔡斯癌症中心进行博士后研究;2011年-2015年任OncobiologicsInc.(欧科生物公司,远景治疗公司之前身)首席科学家;2015年-2017年任Sonnet BiotherapeuticsInc.(桑尼特生物治疗公司)副总监;2017年起任公司抗体及蛋白工程部总监,现任公司高级总监。
翁志兵2002年-2018年历任公司中试基地细胞培养主管、生产部细胞培养车间副经理、抗体中心工艺研究室经理、抗体中心中试细胞培养部副总监、中试生产部细胞培养总监、生产部生产总监;2018年起担任公司工艺开发及中试生产部总监,现任公司高级总监。
张继1993年-2008年历任美国先灵宝蕥公司药物研究院过敏、免疫系高级研究员、副主任研究员、主任研究员以及炎症、感染疾系高级主任研究员;2008年-2016年历任中国远大集团医药事业研发中心总经理、医药管理总部副总裁、香港远大医药健康控股公司执行董事、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及执行董事、远大武汉医药研究院总院院长;2017年-2018年任发行人总经理,并在抗体中心任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三生制药副总裁;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董事。
王进秋1984年-2005年历任华北制药厂技术员、工程师、车间副主任、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北制药股份公司生产处处长、华北制药太原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2018年历任公司生产部负责人、副总裁兼苏州国健总经理;2018年至2020年8月任公司生产部负责人、副总经理。
倪华1994年-2000年历任合肥兆峰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工程师、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2000年-2002年任上海万兴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助理;2002年-2018年历任公司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兼工程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2019年历任抗体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LOU JING富健药业董事2016-03-18
兴生药业董事长2016-04-23
沈阳三生董事长2014-11-25
香港达佳董事2019-06
陈永富兴生药业董事2016-04-23
刘彦丽兴生药业董事2016-04-23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LOU JING三生制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06-09-05
集思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2012-06-13
香港三生董事2009-11-03
达佳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06-09
特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4-12-31
溢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6-09-15
辽宁三生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11
泰州环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12-29
深圳市百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12-26
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2-2
广州赛保尔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02-11
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02-07
泽威有限公司董事2016-03-18
Strategic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董事2017-06-14
LOU JINGHero Grand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2013-07-19
大连环生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01-13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02-26
江苏三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12-07
上海安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09-25
沈阳三辉生康生物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0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12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02
ZHU ZHENPING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6
上海康派尼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Numab Therapeutics AG董事2019
陈永富三生制药副总裁2017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
香港三生董事2015
沈阳三生物流有限公司董事2017
马国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张薇顺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07-01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18-12
金永利沈阳城市学院商学院院长2018-12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06
沈阳来金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刘彦丽宁波环生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12
北京环生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1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7-12
香港三生董事2014-11
Strategic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董事2017-06
沈阳杰迪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监事
孙成娟上海安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03
上海世连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06
ZHANG JI三生制药副总裁2016-122020-08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其他高管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披露的收入情况为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实际报酬。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378.60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494.89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ZHANG JI董事离任ZHANGJI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ZHANG JI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肖卫红董事选举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肖卫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王进秋副总经理离任
倪华副总经理离任倪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倪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48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46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53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1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本期数上期数
生产人员365339
销售人员697641
研发人员350261
财务人员2726
行政人员9693
合计1,5351,36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本期数上期数
博士2517
硕士181162
本科662589
大专483434
中专及以下184158
合计1,5351,360

3、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7.15不适用不适用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9.2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052020.9.3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LOU JING996002
ZHU ZHENPING996002
陈永富996002
肖卫红332002
马国强997002
金永利997002
张薇997002
ZHANG JI(原董事)553001

备注:肖卫红作为高管出席股东大会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9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2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468439_B01号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468439_B01号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开发支出资本化
2020年度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共发生研究及开发支出人民币37,538.87万元,其中人民币34,024.96万元予以费用化,人民币3,513.91万元予以资本化。 开发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第十一节附注五、29.无形资产中所列的所有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由于确定开发支出是否满足所有资本化条件涉及重大会计判断,我们将开发支出资本化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披露包含于第十一节附注五、29和附注五、43及附注七、65。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评价与开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2)获取了2020年度所有研究开发支出明细表(包括已资本化的金额),核对至总分类账; (3)获取与研发项目进度相关的批文或证书以及管理层准备的与研发项目相关的商业和技术可行性报告,评价是否符合资本化的条件; (4)抽样检查了研究开发支出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5)询问研发部门相关人员,获取项目阶段性进度报告,以及相关的GMP认证,观察公司研发进度及相关研发成果情况,确认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是否准确。 (6)评价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开发支出减值
于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开发支出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948.40万元,计提开发支出减值人民币1,599.60万元。 对开发支出减值测试基于各开发项目的可收回金额。对开发项目的可收回金额,管理层按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的使用价值确定,并引入外部专家对开发项目执行减值测试。相关的假设,如折现率及收入分成率,涉及管理层的估计和重大的判断,我们将开发支出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开发支出减值的相关披露包含于第十一节附注五、29和附注五、43、附注七、27及附注七、72。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 (1)获取并复核管理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评估外部专家的资质、能力、客观性; (2)引入评估专家协助我们评价管理层及外部专家采用的测试方法以及关键参数,尤其是折现率以及收入分成率; (3)询问管理层对相关开发项目商业可行性,并通过查阅与相关开发项目相关的药物市场研究报告,评价管理层对开发支出余额是否存在减值的判断过程是否恰当; (4)对预测中使用的假设进行了敏感性分析,以确定这些假设的变动对未来可收回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 (5)了解管理层计提开发支出减值的原因,获取管理层内部决策文件,判断其合理性; (6)评价管理层对于开发支出减值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468439_B01号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468439_B01号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

对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6) 就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鲍小刚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婵玉
中国北京2021年3月30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778,157,670.45890,854,551.6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932,628,133.33250,353,499.9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10,942,720.5022,502,936.98
应收账款七、591,977,465.64287,979,030.6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13,367,374.6510,059,109.3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497,115.751,097,677.5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225,076,144.14168,217,862.9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68,929,477.7615,584,151.30
流动资产合计3,121,576,102.221,646,648,820.3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95,589,128.18111,193,626.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852,163,739.80885,573,174.28
在建工程七、22434,539,450.74274,600,578.8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6221,165,626.99189,911,464.04
开发支出七、2779,484,007.59116,534,348.82
商誉七、28639,582.53639,582.5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103,179,796.3653,167,679.52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35,528,304.7041,731,127.33
非流动资产合计1,832,289,636.891,673,351,582.10
资产总计4,953,865,739.113,320,000,402.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21,363,261.2421,452,491.5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15,421,368.82213,427.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47,067,417.4649,220,226.98
应交税费七、403,363,936.4539,295,632.06
其他应付款七、41193,108,153.62140,680,236.3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80,324,137.59250,862,014.2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153,112,765.13165,481,090.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53,112,765.13165,481,090.41
负债合计433,436,902.72416,343,104.6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16,211,413.00554,590,27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2,273,260,010.96471,937,254.6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9,684,097.43675,704.1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275,675,506.39275,675,506.3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347,672,842.241,565,133,163.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503,135,675.162,868,011,899.97
少数股东权益17,293,161.2335,645,397.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520,428,836.392,903,657,297.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953,865,739.113,320,000,402.42
项目附注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06,554,723.37801,181,314.81
交易性金融资产932,628,133.33250,353,499.9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0,942,720.5022,502,936.98
应收账款十七、1115,122,981.07299,301,311.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3,304,189.879,770,196.27
其他应收款十七、2325,763,010.03264,412,495.7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09,113,624.37148,299,594.6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9,997,030.853,422,241.58
流动资产合计2,563,426,413.391,799,243,591.0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585,764,580.05585,923,532.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45,936,990.69669,718,099.49
在建工程307,418,591.61168,292,145.4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09,078,495.5366,470,674.65
开发支出80,786,922.75121,098,701.85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94,351,545.4744,367,127.36
其他非流动资产801,448,820.6222,662,547.57
非流动资产合计2,634,785,946.721,678,532,828.67
资产总计5,198,212,360.113,477,776,419.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7,440,027.0514,764,832.7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5,421,368.8296,924.77
应付职工薪酬44,661,980.1846,377,983.96
应交税费3,163,506.1939,195,304.72
其他应付款248,509,176.03192,233,294.4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29,196,058.27292,668,340.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32,873,082.00138,174,51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32,873,082.00138,174,515.00
负债合计462,069,140.27430,842,855.5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16,211,413.00554,590,27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272,910,985.56471,588,229.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75,675,506.39275,675,506.39
未分配利润1,571,345,314.891,745,079,557.5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736,143,219.843,046,933,564.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198,212,360.113,477,776,419.69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55,005,781.561,177,391,804.15
其中:营业收入七、61655,005,781.561,177,391,804.1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907,197,163.00981,205,170.45
其中:营业成本七、61102,288,276.56145,968,280.9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3,239,110.693,832,153.07
销售费用七、63371,715,807.98367,868,350.23
管理费用七、6498,718,526.71214,721,876.49
研发费用七、65340,249,578.20278,889,272.28
财务费用七、66-9,014,137.14-30,074,762.54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4,620,062.3430,767,643.99
加:其他收益七、6743,324,440.9932,211,766.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9,675,396.614,570,499.4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675,396.614,570,499.4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27,686,208.4416,162,122.4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4,249,326.9612,281,036.0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15,996,012.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470,559.99-1,577,840.8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03,073,374.33259,834,217.15
加:营业外收入七、743,2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七、7582,532,328.4030,602,771.4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82,405,702.73229,231,445.74
减:所得税费用七、76-46,593,144.5319,185,847.7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5,812,558.20210,045,597.9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5,812,558.20210,045,597.9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7,460,321.62229,295,166.6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8,352,236.58-19,249,568.6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359,801.55344,973.81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359,801.55344,973.81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359,801.55344,973.8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0,359,801.55344,973.81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46,172,359.75210,390,571.7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27,820,123.17229,640,140.4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8,352,236.58-19,249,568.6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70.4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70.43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651,146,360.981,175,717,717.03
减:营业成本十七、4106,935,201.71150,497,195.17
税金及附加2,573,451.253,302,631.55
销售费用371,681,502.27367,805,603.17
管理费用74,427,590.25193,283,296.21
研发费用293,690,625.56233,605,925.97
财务费用-7,183,375.87-32,238,743.18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2,468,274.1230,739,585.61
加:其他收益36,218,041.7124,538,369.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783,952.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83,952.2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686,208.4416,162,122.4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231,608.1612,377,338.8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920,889.9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19,741.95-1,282,246.1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0,967,360.03311,257,392.20
加:营业外收入3,2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82,532,328.4030,602,771.4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20,299,688.43280,654,620.79
减:所得税费用-46,565,445.8018,369,489.4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734,242.63262,285,131.3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734,242.63262,285,131.3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73,734,242.63262,285,131.3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LOU JI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31,314,319.581,480,714,755.9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707,663.381,546,928.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7,036,644.9123,189,820.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七、78970,058,627.871,505,451,504.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6,753,944.33125,074,661.6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61,370,209.90332,364,183.62
支付的各项税费69,286,987.0295,696,933.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32,726,539.69364,679,948.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七、781,010,137,680.94917,815,726.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78-40,079,053.07587,635,778.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497,000,000.006,601,634,919.6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1,445,197.0320,313,495.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12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8,9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七、783,527,382,317.036,621,948,415.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26,984,909.44130,241,574.53
投资支付的现金3,829,997,030.856,122,454,190.71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七、784,056,981,940.296,252,695,765.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78-529,599,623.26369,252,650.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885,636,401.2444,367,221.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七、781,885,636,401.2444,367,221.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16,496,533.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304,757.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04,757.98716,496,533.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781,864,331,643.26-672,129,312.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249,656.562,056,894.0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七、791,281,403,310.37286,816,009.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88,864,014.62202,048,004.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70,267,324.99488,864,014.62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12,130,833.101,474,900,990.2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089,976.9833,223,075.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71,220,810.081,508,124,065.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2,703,077.68110,813,247.7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6,351,741.01317,442,831.34
支付的各项税费68,725,101.7094,884,939.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1,714,834.05448,014,667.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9,494,754.44971,155,686.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273,944.36536,968,379.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497,000,000.006,590,653,799.6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1,445,197.0320,313,495.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12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18,472,317.036,610,967,295.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1,126,585.5882,940,573.05
投资支付的现金4,604,425,218.496,191,082,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15,551,804.076,274,023,073.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7,079,487.04336,944,222.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885,636,401.2444,367,221.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85,636,401.2444,367,221.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16,496,533.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304,757.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04,757.98716,496,533.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4,331,643.26-672,129,312.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409,173.631,184,244.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04,569,038.23202,967,533.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9,190,777.81196,223,244.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03,759,816.04399,190,777.81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554,590,271.00471,937,254.60675,704.12275,675,506.391,565,133,163.862,868,011,899.9735,645,397.812,903,657,297.7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554,590,271.00471,937,254.60675,704.12275,675,506.391,565,133,163.862,868,011,899.9735,645,397.812,903,657,297.78
期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1,621,142.001,801,322,756.36-10,359,801.55-217,460,321.621,635,123,775.19-18,352,236.581,616,771,538.61
(一)综合收益总额-10,359,801.55-217,460,321.62-227,820,123.17-18,352,236.58-246,172,359.7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1,621,142.001,801,322,756.361,862,943,898.361,862,943,898.3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61,621,142.001,800,188,259.681,861,809,401.681,861,809,401.6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09,496.68509,496.68509,496.68
4.其他625,000.00625,000.00625,00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6,211,413.002,273,260,010.96-9,684,097.43275,675,506.391,347,672,842.244,503,135,675.1617,293,161.234,520,428,836.39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510,223,050.00363,107,331.88330,730.31249,446,993.252,098,066,510.393,221,174,615.8354,894,966.453,276,069,582.2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10,223,050.00363,107,331.88330,730.31249,446,993.252,098,066,510.393,221,174,615.8354,894,966.453,276,069,582.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4,367,221.00108,829,922.72344,973.8126,228,513.14-532,933,346.53-353,162,715.86-19,249,568.64-372,412,284.50
(一)综合收益总额344,973.81229,295,166.61229,640,140.42-19,249,568.64210,390,571.78
(二)所44,367,221.00108,829,922.72153,197,143.72153,197,143.72
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4,367,221.0044,367,221.0044,367,221.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08,829,922.72108,829,922.72108,829,922.72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6,228,513.14-762,228,513.14-736,000,000.00-736,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6,228,513.14-26,228,513.14
2.提取一
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36,000,000.00-736,000,000.00-736,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
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54,590,271.00471,937,254.60675,704.12275,675,506.391,565,133,163.86-2,868,011,899.9735,645,397.812,903,657,297.78

法定代表人:LOU JI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554,590,271.00471,588,229.20275,675,506.391,745,079,557.523,046,933,564.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54,590,271.00471,588,229.20275,675,506.391,745,079,557.523,046,933,564.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1,621,142.001,801,322,756.36-173,734,242.631,689,209,655.73
(一)综合收益总额-173,734,242.63-173,734,242.6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1,621,142.001,801,322,756.361,862,943,898.3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61,621,142.001,800,188,259.681,861,809,401.6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09,496.68509,496.68
4.其他625,000.00625,00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6,211,413.002,272,910,985.56275,675,506.391,571,345,314.894,736,143,219.84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510,223,050.00362,758,306.48249,446,993.252,245,022,939.313,367,451,289.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10,223,050.00362,758,306.48249,446,993.252,245,022,939.313,367,451,289.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4,367,221.00108,829,922.7226,228,513.14-499,943,381.79-320,517,724.93
(一)综合收益总额262,285,131.35262,285,131.3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4,367,221.00108,829,922.72153,197,143.7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4,367,221.0044,367,221.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08,829,922.72108,829,922.72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6,228,513.14-762,228,513.14-736,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6,228,513.14-26,228,513.1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36,000,000.00-736,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54,590,271.00471,588,229.20275,675,506.391,745,079,557.523,046,933,564.11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上海中信国健药业有限公司,由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与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25日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于2010年3月21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经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554,590,271.00元。本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经更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35408592G的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李冰路399号。法定代表人:LOU JING。

2020年7月本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1,621,142股,发行后总股本为人民币616,211,413.00元,股票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属于生物科技制药行业。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中西药业、生物试剂的研究、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及时开发和应用);生物工程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相关项目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3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4家子公司,子公司具体包括: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抗体中心”)、中健抗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健抗体”)、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健”)、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国”)等。

详见本本章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等。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该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区分是否丧失控制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丧失控制权的,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损益;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该等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附注七、2。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集团按照简化方法直接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应收账款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具体信息可参见附注七、5应收账款。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集团按照通用方法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具体信息可参见附注七、8其他应收款。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及耗材、包装物、在制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耗材和包装物釆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确认为金融工具,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5年5%-10%3.6%-3.8%
机器设备及仪表仪器年限平均法5-10年5%-10%9.0%-19.0%
工况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10%9.0%-9.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10%18.0%-19.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年5%-10%18.0%-31.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50年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5-20年
软件5年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企业年金的缴费金额按照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情况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缴费比例。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恰当的定价模型确定。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采用恰当的定价模型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产出法/投入法,根据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花费的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

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附注五、28和附注五、3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本集团发生形成无形资产的开发阶段费用,本集团认为,有证据表明本集团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集团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和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项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该无形资产;该等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本集团已经建立了使得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的内部控制和费用分类流程,因此应当将该等费用资本化。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

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及资本化开发支出,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七、27。

开发支出的金额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无形资产使用年限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在考虑剩余价值后,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估计可使用年限,以判定无形资产的相关摊销费用。估计可使用年限是根据对同类性质及功能的无形资产过往的实际可使用年限并考虑市场状况来判定。若可使用年限比以前估计的短,管理层则会改变摊销期限并增加剩余摊销期限内年度摊销费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收入"本公司自2015年1月4日起,获批根据财税(2014)5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选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技术服务按应税收入的6%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本集团下属注册于中国大陆子公司2018年5月1日起应税收入按1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2019年4月1日起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计缴。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16.5%、25%计缴。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2%计缴。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5
中健抗体16.5
苏州国健25
上海晟国25
抗体中心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0,000.0030,000.00
银行存款1,777,011,561.53889,255,125.74
其他货币资金1,116,108.921,569,425.88
合计1,778,157,670.45890,854,551.6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64,629,486.2566,682,381.1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932,628,133.33250,353,499.99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932,628,133.33250,353,499.99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0,942,720.5022,502,936.98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0,942,720.5022,502,936.98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2019年12月31日:无)。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2019年12月31日:无)。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93,404,473.73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93,404,473.7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00,000.000.434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3,004,473.7399.571,427,008.091.5391,577,465.64293,666,550.81100.005,687,520.171.94287,979,030.64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93,004,473.7399.571,427,008.091.5391,577,465.64293,666,550.81100.005,687,520.171.94287,979,030.64
合计93,404,473.73/1,427,008.09/91,977,465.64293,666,550.81/5,687,520.17/287,979,030.6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应收关联方400,000.00
合计400,000.00/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个月以内91,873,957.911,396,484.161.52
2个月至6个月1,130,515.8230,523.932.70
合计93,004,473.731,427,008.091.53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5,687,520.174,260,512.081,427,008.09
合计5,687,520.174,260,512.081,427,008.09
单位名称与本集团关系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年限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第一名第三方9,554,151.562个月以内10.23145,223.10
第一名第三方42,687.002个月至6个月0.051,152.55
第二名第三方9,188,033.332个月以内9.84139,658.11
第三名第三方5,372,466.812个月以内5.7581,661.50
第四名第三方4,901,831.122个月以内5.2574,507.83
第五名第三方3,986,477.152个月以内4.2760,594.45
合计33,045,646.9735.39502,797.54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2,848,225.8496.129,309,996.9092.55
1至2年403,335.763.02740,112.427.36
2至3年115,813.050.86
3年以上9,000.000.09
合计13,367,374.65100.0010,059,109.32100.00
单位名称预付账款余额年限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1,990,000.001年以内14.89
第二名1,779,200.001年以内13.31
第三名1,600,000.001年以内11.97
第三名952,180.301年以内7.12
第四名351,908.001年至2年2.63
第四名95,013.052年至3年0.71
第五名672,416.941年以内5.03
合计7,440,718.2955.6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497,115.751,097,677.55
合计497,115.751,097,677.55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412,179.71
1至2年67,696.03
2至3年47,750.00
3年以上10,200.00
合计537,825.74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71,500.0011,500.00
备用金414,590.751,064,076.45
押金11,025.0022,101.10
合计497,115.751,097,677.55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29,524.8729,524.87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6,769.606,769.60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501.1023,375.0023,876.10
本期转回-12,690.98-12,690.98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0,565.3930,144.6040,709.99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29,524.8723,876.1012,690.9840,709.99
合计29,524.8723,876.1012,690.9840,709.99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关联方往来款60,000.001年以内11.16
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关联方往来款11,500.001年至2年2.14
员工F备用金23,000.001年以内4.28690.00
员工F备用金34,900.001年至2年6.493,490.00
员工G备用金49,000.001年以内9.111,470.00
员工H备用金42,160.001年以内7.841,264.80
员工I备用金30,000.001年以内5.58900.00
员工J备用金30,000.001年以内5.58900.00
员工K备用金30,000.001年以内5.58900.00
合计/310,560.00/57.769,614.8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0,245,238.7890,245,238.7872,023,885.1972,023,885.19
合同履约成本1,437,379.111,437,379.11
包装物5,153,631.485,153,631.482,583,766.872,583,766.87
在制品6,054,104.306,054,104.303,556,858.043,556,858.04
自制半成品78,021,917.6078,021,917.6055,430,924.8855,430,924.88
产成品44,163,872.8744,163,872.8734,622,427.9434,622,427.94
合计225,076,144.14225,076,144.14168,217,862.92168,217,862.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无存货所有权受到限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49,997,030.85
待抵扣进项税额13,032,005.9412,161,909.72
上市中介费用3,422,241.58
其他5,900,440.97
合计68,929,477.7615,584,151.30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Numab Therapeutics AG110,943,626.72-8,891,444.39-6,554,101.9395,498,080.40
上海康派尼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50,000.00-783,952.22625,000.0091,047.78
小计111,193,626.72-9,675,396.61625,000.00-6,554,101.9395,589,128.18
合计111,193,626.72-9,675,396.61625,000.00-6,554,101.9395,589,128.18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
合计10,000,000.00/
项目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852,163,739.80885,573,174.28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852,163,739.80885,573,174.2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暂时闲置、经营性租出固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2019年12月31日: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仪表仪器工况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05,721,805.16763,723,644.06148,950,480.414,727,992.4726,489,695.801,449,613,617.90
2.本期增加金额10,450,725.0962,786,324.17807,000.004,124,522.6778,168,571.93
(1)购置53,932.0058,047,787.17807,000.004,124,522.6763,033,241.84
(2)在建工程转入10,396,793.094,738,537.0015,135,330.09
3.本期减少金额3,687,986.86116,239.32904,458.544,708,684.72
(1)处置或报废3,687,986.86116,239.32904,458.544,708,684.72
4.期末余额516,172,530.25822,821,981.37149,641,241.094,727,992.4729,709,759.931,523,073,505.1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38,794,927.47328,130,414.3675,512,514.013,338,028.3018,264,559.48564,040,443.62
2.本期增加金额22,426,057.7474,712,264.4811,531,054.67242,682.902,168,266.63111,080,326.42
(1)计提22,426,057.7474,712,264.4811,531,054.67242,682.902,168,266.63111,080,326.42
3.本期减少金额3,294,645.22104,615.39811,744.124,211,004.73
(1)处置或报废3,294,645.22104,615.39811,744.124,211,004.73
4.期末余额161,220,985.21399,548,033.6286,938,953.293,580,711.2019,621,081.99670,909,765.3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54,951,545.04423,273,947.7562,702,287.801,147,281.2710,088,677.94852,163,739.80
2.期初账面价值366,926,877.69435,593,229.7073,437,966.401,389,964.178,225,136.32885,573,174.28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李冰路399号的危化品仓库583,750.68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434,539,450.74274,600,578.86
合计434,539,450.74274,600,578.8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三万升规模抗体药物制备生产线128,231,395.00128,231,395.00120,958,293.20120,958,293.20
年产600万支新型蛋白质药物制剂生产线28,372,158.3328,372,158.3328,372,158.3328,372,158.33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抗体药物产业化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389,035.8940,389,035.8933,107,658.8933,107,658.89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6,496,451.4386,496,451.4373,200,774.4973,200,774.49
原液A、B区改造项目10,984,213.9510,984,213.95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134,403,612.78134,403,612.787,631,400.007,631,400.00
GMP抗体中试项目11,328,940.0011,328,940.00216,480.00216,480.00
生物实验室(五层)改造项目5,082,485.505,082,485.50129,600.00129,600.00
抗体污水改造工程235,371.81235,371.81
合计434,539,450.74434,539,450.74274,600,578.86274,600,578.86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三万升规模抗体药物制备生产线610,000,000.00120,958,293.207,273,101.80128,231,395.0086.71自有资金
年产600万支新型蛋白质药物制剂生产线70,000,000.0028,372,158.3328,372,158.3370.48自有资金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抗体药物产业化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38,634,900.0033,107,658.897,281,377.0040,389,035.893.02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000.0073,200,774.4913,295,676.9486,496,451.4317.30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原液A、B区改造项目16,580,000.0010,984,213.951,533,100.0012,517,313.9575.50自有资金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500,000,000.007,631,400.00126,772,212.78134,403,612.7826.88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GMP抗体中试项目16,170,000.00216,480.0011,112,460.0011,328,940.0070.06自有资金
生物实验室(五层)改造项目7,510,000.00129,600.004,952,885.505,082,485.5067.68自有资金
国健行政楼二、三、四层改造3,159,088.082,618,016.142,618,016.1482.87自有资金
抗体污水改造工程1,450,000.00235,371.81235,371.8116.23自有资金
合计3,063,503,988.08274,600,578.86175,074,201.9715,135,330.09434,539,450.74////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7,857,519.54380,460,759.9510,865,785.94529,184,065.43
2.本期增加金额56,193,432.9956,193,432.99
(1)购置
(2)内部研发56,193,432.9956,193,432.99
4.期末余额137,857,519.54436,654,192.9410,865,785.94585,377,498.4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4,202,125.26306,110,042.868,960,433.27339,272,601.39
2.本期增加金额2,785,066.5621,278,072.02876,131.4624,939,270.04
(1)计提2,785,066.5621,278,072.02876,131.4624,939,270.04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26,987,191.82327,388,114.889,836,564.73364,211,871.4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0,870,327.72109,266,078.061,029,221.21221,165,626.99
2.期初账面价值113,655,394.2874,350,717.091,905,352.67189,911,464.04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年末减值准备
内部开发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计提减值准备
301S36,501,255.1813,681,483.338,383,835.2341,798,903.28
302H34,453,738.3741,175,450.7956,193,432.9919,435,756.17
30315,960,269.1090,851.7955,108.2115,996,012.6815,996,012.68
304R29,619,086.1724,383,973.2516,317,955.1137,685,104.31
合计116,534,348.8279,331,759.1656,193,432.9944,192,654.7215,996,012.6879,484,007.5915,996,012.68
折现率18.50%
收入分成率7%-9%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抗体中心639,582.53639,582.53
合计639,582.53639,582.5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7,384,497.962,607,674.695,620,093.41843,014.0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5,339,034.352,300,855.1612,862,638.531,929,395.78
递延收益132,873,082.0019,930,962.30138,174,515.0020,726,177.25
无形资产44,440,848.846,666,127.3345,807,709.206,871,156.38
股份支付107,729,819.5116,159,472.93107,729,819.5116,159,472.93
其他应付款69,150,936.7310,372,640.5144,256,421.136,638,463.17
可抵扣亏损300,947,089.6045,142,063.44
合计687,865,308.99103,179,796.36354,451,196.7853,167,679.52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1,341,782.39
可抵扣亏损327,865,769.29246,694,800.26
合计409,207,551.68246,694,800.26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0年28,549,048.71
2021年2,903,973.1737,293,888.97
2022年3,570,196.8174,219,628.36
2023年2,803,673.8242,620,580.56
2024年12,330,151.5664,011,653.66
2025年31,469,381.68
2026年34,826,897.63
2027年70,649,431.55
2028年39,816,906.74
2029年65,748,020.82
2030年63,747,135.51
合计327,865,769.29246,694,800.2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27,237,832.9827,237,832.9824,530,655.6124,530,655.61
土地定金5,940,000.005,940,000.0014,850,000.0014,850,000.00
预付软件款2,350,471.722,350,471.722,350,471.722,350,471.72
合计35,528,304.7035,528,304.7041,731,127.3341,731,127.33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21,363,261.2421,452,491.52
合计21,363,261.2421,452,491.52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款项15,421,368.82213,427.31
合计15,421,368.82213,427.31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45,785,128.11342,382,714.46344,548,098.3743,619,744.2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435,098.8719,857,884.6519,845,310.263,447,673.26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49,220,226.98362,240,599.11364,393,408.6347,067,417.46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5,474,733.35300,838,823.47305,689,567.3530,623,989.47
二、职工福利费6,424,666.966,424,666.96
三、社会保险费1,717,228.4413,967,844.1314,059,520.261,625,552.31
其中:医疗保险费1,587,980.3712,864,294.6312,943,858.621,508,416.38
工伤保险费113,238.26202,966.84203,932.82112,272.28
生育保险费16,009.81900,582.66911,728.824,863.65
四、住房公积金1,781,215.8514,117,398.1314,148,110.611,750,503.37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811,950.477,033,981.774,226,233.199,619,699.05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45,785,128.11342,382,714.46344,548,098.3743,619,744.20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266,502.6014,920,924.0414,910,375.843,277,050.80
2、失业保险费168,596.27477,885.02475,858.83170,622.46
3、企业年金缴费4,459,075.594,459,075.59
合计3,435,098.8719,857,884.6519,845,310.263,447,673.2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619,565.7518,937,540.64
企业所得税15,261,486.79
个人所得税1,434,659.303,807,715.22
教育费附加65,960.40946,877.03
城市维护建设税13,192.08189,375.41
印花税16,445.6074,975.29
其他214,113.3277,661.68
合计3,363,936.4539,295,632.0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193,108,153.62140,680,236.36
合计193,108,153.62140,680,236.36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提费用及销售结算122,798,034.13106,805,688.66
应付服务费5,914,767.3518,139,135.17
应付设备款56,159,744.176,575,867.80
转拨付款3,323,220.003,323,220.00
其他4,912,387.975,836,324.73
合计193,108,153.62140,680,236.36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979,782.001,500,000.002,627,048.005,852,734.00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58,501,308.418,310,000.0019,551,277.28147,260,031.13
合计165,481,090.419,810,000.0022,178,325.28153,112,765.13/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新型抗体大规模制剂生产线41,800,000.005,700,000.0036,100,000.00与资产相关
新型抗肿瘤单克隆抗体产业化44,000,000.0044,000,000.00与资产相关
上海中信国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万升规模抗体药物制备生产线项目34,270,500.004,154,000.0030,116,500.00与资产相关
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项目15,001,960.004,999,200.0010,002,760.00与资产相关
新型抗体纯化介质和无血清培养基产业化9,304,615.412,067,692.287,236,923.13与资产相关
年产600万支新型蛋白质药物制剂生产线9,900,000.009,900,000.00与资产相关
新型治疗强直性脊椎炎等抗体药物的产业化项目1,706,333.001,023,800.00682,533.00与资产相关
上海中信国健药业有限公司新型治疗强直性脊椎炎抗体等新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1,000,000.00600,000.00400,000.00与资产相关
贴息补助951,233.00570,752.00380,481.00与资产相关
进口研发设备补助566,667.00340,000.00226,667.00与资产相关
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7,160,000.007,160,000.00与资产相关
上海市中小锅炉提标改造支持资金1,150,000.0095,833.001,054,167.00与资产相关
偶联(ADC)药物中试研发平台3,000,000.003,000,000.00与收益相关
上海抗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50,001.00333,332.00416,669.00与收益相关
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临床研究736,320.00736,320.00与收益相关
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临床前研究360,000.00160,000.00200,000.00与收益相关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一种用于治疗糖尿病性黄斑水肿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I期临床试验360,000.00160,000.00200,000.00与收益相关
一种用于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人源化单抗的I期临床试验303,160.00202,104.00101,056.00与收益相关
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I期临床试验129,230.00129,230.00与收益相关
依那西普质量标准研究50,000.0040,000.0010,000.00与收益相关
靶向EGFR和PD1的双特异性抗体开发262,500.00150,000.00112,500.00与收益相关
一种新型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I期临床研究1,028,571.00685,716.00342,855.00与收益相关
新型抗排异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400,000.00400,000.00与收益相关
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哮喘的I期临床研究400,000.0033,333.00366,667.00与收益相关
新型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临床前研究400,000.0033,333.00366,667.00与收益相关
益赛普预充式注射器水针制剂的临床研究300,000.0030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165,481,090.419,810,000.0022,178,325.28153,112,765.13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554,590,271.0061,621,142.0061,621,142.00616,211,413.00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17,624,323.371,800,188,259.682,117,812,583.05
其他154,312,931.231,134,496.68155,447,427.91
合计471,937,254.601,801,322,756.362,273,260,010.96

注2:2020年3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股东沈阳三生将股东员工(即沈阳三生员工,含LOU JING投资入股部分)所获30,104,269股股份对应的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与入股成本之间的差额,即人民币227,381,214.04元的现金划入公司,计入资本公积。

注3:于2017年2月2日,经三生制药董事会批准,三生制药拟向The Empire Trust(TheEmpire Trust为三生制药设立的信托,其受益人为三生制药及其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的雇员以及经董事会授权成立的The Empire Trust咨询委员会不时提名的任何其他人士)授予20,000,000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购买三生制药每股面值为0.00001美元之普通股,行权价为每股7.62港币,有效期为10年。三生国健享有其中2,000,000份认股权证,占比10%。认股权证行权条件主要为三生制药的业绩条件,三生国健根据授予的认股权证的估值结果从授予日开始确认认股权证费用,公司于2020年度对股权激励对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509,496.68元(2019年度:人民币1,100,103.21元),计入资本公积。

注4:由于集团联营企业康派尼恩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导致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625,000.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75,704.12-10,359,801.55-10,359,801.55-9,684,097.43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75,704.12-10,359,801.55-10,359,801.55-9,684,097.43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675,704.12-10,359,801.55-10,359,801.55-9,684,097.43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75,675,506.39275,675,506.39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275,675,506.39275,675,506.39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565,133,163.862,098,066,510.3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565,133,163.862,098,066,510.3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7,460,321.62229,295,166.6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228,513.1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736,0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347,672,842.241,565,133,163.86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653,640,254.35101,697,548.061,164,033,695.50138,948,244.51
其他业务1,365,527.21590,728.5013,358,108.657,020,036.41
合计655,005,781.56102,288,276.561,177,391,804.15145,968,280.9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655,005,781.561,177,391,804.15
减: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504,678.1610,550.46
减: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654,501,103.401,177,381,253.69
合同分类合计
商品类型
益赛普629,837,356.78
赛普汀14,674,979.01
健尼哌9,127,918.56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339,622.64
其他服务94,589.10
销售原料355,043.18
租赁收入55,045.88
研发服务521,226.41
合计655,005,781.56

以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并经验收后30天内到期。

研发服务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提供研发服务前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其余款项根据合同约定与对方结算,合同价款通常在结算时点后30天内到期。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287,696.45408,266.02
教育费附加863,089.351,224,798.10
地方教育费附加575,392.90649,733.02
房产税516,461.77563,265.23
土地使用税657,421.87482,382.95
印花税253,298.39407,261.89
其他85,749.9696,445.86
合计3,239,110.693,832,153.0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市场推广费187,467,277.41190,265,974.53
工资及福利费159,067,914.74152,118,132.12
办公及差旅费21,646,416.8317,192,620.86
折旧费2,264,323.062,306,198.49
其他1,269,875.945,985,424.23
合计371,715,807.98367,868,350.23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福利费46,293,841.5646,744,011.09
股份支付509,496.68108,829,922.72
折旧及摊销支出20,032,438.0818,343,373.95
办公及修理费10,780,617.3910,062,708.84
咨询顾问费2,510,501.0115,028,790.29
水电燃气费5,564,455.875,116,822.57
租赁费及物业安保费4,645,802.094,558,526.46
会议招待费3,349,371.973,005,076.04
交通差旅费3,361,185.022,650,801.68
其他1,670,817.04381,842.85
合计98,718,526.71214,721,876.4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福利费97,068,796.0786,393,667.46
直接材料投入63,258,542.1555,933,093.15
临床试验费90,265,403.5051,239,047.18
折旧摊销费42,727,913.5444,062,152.45
水电燃气费14,785,718.9714,253,143.79
差旅会议费5,920,737.807,702,271.53
咨询顾问费3,253,896.582,222,481.86
修理维护费3,960,742.528,261,141.25
新产品研发设计费17,026,416.236,976,200.00
其他1,981,410.841,846,073.61
合计340,249,578.20278,889,272.2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14,620,062.34-30,767,643.99
汇兑损益5,483,758.41597,096.07
其他122,166.7995,785.38
合计-9,014,137.14-30,074,762.54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由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19,551,277.2819,654,244.28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由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2,627,048.003,580,661.00
浦东新区安商育商财政扶持12,240,000.008,340,000.00
扶贫捐赠税款减免7,318,686.71
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518,729.00411,591.00
教育费补贴760.00
浦东知识产权非诉讼维权奖励369,700.00
浦东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奖励200,000.00
张江科学城会展补贴款137,500.00
其他361,500.00224,510.00
合计43,324,440.9932,211,766.2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675,396.614,570,499.4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9,675,396.614,570,499.49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27,686,208.4416,162,122.45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合计27,686,208.4416,162,122.4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260,512.0812,231,533.4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1,185.1249,502.66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4,249,326.9612,281,036.0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十三、开发支出减值损失15,996,012.68
合计15,996,012.68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470,559.99-1,577,840.84
合计-470,559.99-1,577,840.8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3,200,000.003,200,000.00
合计3,200,000.003,200,000.00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3,200,000.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82,532,328.4030,602,771.4182,532,328.40
合计82,532,328.4030,602,771.4182,532,328.40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3,418,972.3131,564,360.19
递延所得税费用-50,012,116.84-12,378,512.42
合计-46,593,144.5319,185,847.77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82,405,702.7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0,601,425.6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784,774.0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188,674.4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540,922.0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0,131,251.30
无需纳税的收益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037,537.11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影响45,400,196.35
所得税费用-46,593,144.53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增加1,625,669.83
政府补助26,837,429.0014,600,761.00
利息收入10,199,215.916,963,389.29
合计37,036,644.9123,189,820.12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226,002,302.70213,444,019.62
管理及研发费用176,312,460.93132,923,085.10
捐赠支出7,521,834.0413,730,915.00
往来款减少15,732,094.66468,764.21
其他7,157,847.364,113,164.07
合计432,726,539.69364,679,948.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土地押金8,910,000.00
合计8,910,000.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发行费用21,304,757.98
合计21,304,757.98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35,812,558.20210,045,597.97
加:资产减值准备15,996,012.68
信用减值损失-4,249,326.96-12,281,036.0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11,080,326.42109,118,506.54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24,939,270.0423,047,024.5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70,559.991,577,840.8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对外捐赠存货67,801,591.6912,360,664.2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7,686,208.44-16,162,122.4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831,446.13-25,655,111.4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675,396.61-4,570,499.4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0,012,116.84-12,378,512.4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9,059,432.61-53,317,801.82
递延收益(减少以“-”号填列)-12,368,325.28-17,611,005.28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509,496.68108,829,922.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6,627,008.33260,726,802.9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4,822,193.313,905,507.2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79,053.07587,635,778.0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770,267,324.99488,864,014.6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88,864,014.62202,048,004.9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81,403,310.37286,816,009.72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770,267,324.99488,864,014.62
其中:库存现金30,000.0030,000.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770,107,787.78258,688,181.2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结构性存款230,145,833.3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29,537.21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70,267,324.99488,864,014.6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6,082,009.84开具信用证之保证金/因涉诉被对方申请司法保全冻结
合计6,082,009.84/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17,768,354.306.5249115,936,734.97
欧元9,895.048.02579,407.70
港币443,144.370.8416372,950.30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751,250.006.52494,901,831.13
欧元
港币
其他流动资产--
其中:美元904,296.006.52495,900,440.97
其他应付款
美元341,700.006.52492,229,558.33
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中健抗体香港港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7,160,000.00递延收益
上海市中小锅炉提标改造支持资金1,150,000.00递延收益95,833.00
新型抗排异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400,000.00递延收益4,999,200.00
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哮喘的I期临床研究400,000.00递延收益33,333.00
新型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临床前研究400,000.00递延收益33,333.00
益赛普预充式注射器水针制剂的临床研究300,000.00递延收益300,000.00
浦东新区安商育商财政扶持12,240,000.00其他收益12,240,000.00
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518,729.00其他收益518,729.00
浦东知识产权非诉讼维权奖励369,700.00其他收益369,700.00
浦东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奖励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张江科学城会展补贴款137,500.00其他收益137,500.00
其他361,500.00其他收益361,500.00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3,200,000.00营业外收入3,200,000.00
合计26,837,429.00/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中健抗体香港香港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100投资设立
苏州国健苏州苏州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100投资设立
上海晟国上海上海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100投资设立
抗体中心上海上海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61.54收购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抗体中心38.46%-18,352,236.5817,293,161.23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抗体中心46,027,268.67266,697,140.32312,724,408.99251,018,831.6517,239,683.13268,258,514.7836,838,359.76281,506,525.08318,344,884.84201,856,600.1224,306,575.41226,163,175.53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抗体中心28,410,548.38-47,715,815.10-47,715,815.1015,376,119.7211,400,277.61-50,048,878.47-50,048,878.4715,925,557.62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95,589,128.18111,193,626.7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9,675,396.614,289,932.48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9,675,396.614,289,932.48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10.28%(2019年12月31日:9.93%)和35.39%(2019年12月31日:32.50%)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3) 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1)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迁徙率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信用风险显着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根据其结果,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集团按照简化方法直接对应收账款以及按照通用方法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应收账款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

信用风险敞口

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等级-风险矩阵参见附注

七、5.应收账款。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不存在以浮动利率结算的重大金融负债(2019年12月31日:无),故管理层认为合理的利率变动不会对本集团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

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源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对应的货币性项目所致。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0年度和2019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资产负债率保持相对稳定。总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932,628,133.33932,628,133.33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932,628,133.33932,628,133.33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932,628,133.33932,628,133.33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00.0010,000,000.00
(四)投资性房地产
(五)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942,628,133.33942,628,133.33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年末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932,628,133.33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未来现金流按照预期回报估算,以反映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00.00可比交易价格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前最近交易价格
942,628,133.33//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香港综合35.9535.95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香港三生医药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本公司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关联企业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0,057.08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2,900.00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12,975.0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商品353,982.30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房产55,045.8810,550.46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378.60773.76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
其他应收款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71,500.0011,500.00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600.00
应付账款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12,975.00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509,496.68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授出购股权计划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每份认股权证可购买三生制药每股面值为0.00001美元之普通股,行权价为每股7.62港币,剩余合同期限至2027年2月2日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元/股,2019年度一次性授予,无期限条件。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购股权计划:根据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根据授予股份经评估的公允价值与授予价格之差确认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购股权计划: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时一次性确定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54,473,402.51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509,496.68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授出购股权计划

于2017年2月2日,经三生制药董事会批准,三生制药拟向The Empire Trust(TheEmpire Trust为三生制药设立的信托,其受益人为三生制药及其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的雇员以及经董事会授权成立的The Empire Trust咨询委员会不时提名的任何其他人士)授予20,000,000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购买三生制药每股面值为0.00001美元之普通股,行权价为每股7.62港币,有效期为10年。三生国健享有其中2,000,000份认股权证,占比10%。认股权证行权条件主要为三生制药的业绩条件,三生国健根据授予的认股权证的估值结果从授予日开始确认认股权证费用,公司于2020年度对股权激励对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509,496.68元(2019年度:人民币1,100,103.21元),计入资本公积。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已签约但未拨备152,551,954.42211,507,930.00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宣告授予限制性股票

于2021年2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4元/股,向92名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278.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授予日在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该议案已于2021年2月24日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利润分配预案

于2021年3月3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目前集中于药品生产及销售业务,属于单一经营分部,因此,无需列报更详细的经营分部信息。此外,由于本集团几乎所有对外的营业收入均來自国內,几乎所有的非流动资产均位于国内,且本集团不依赖单一客户,从任何一客户取得的收入均不超出总收入的10%,因此无需编制分部报告。

关于本集团分产品、分地区收入信息参见附注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02,655,949.13
1至2年13,819,532.20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116,475,481.3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8,372,838.7224.3628,372,838.7218,766,647.716.1618,766,647.71
其中:
应收子公司28,372,838.7224.3628,372,838.7218,766,647.716.1618,766,647.7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8,102,642.6175.641,352,500.261.5486,750,142.35286,125,880.7393.845,591,217.441.95280,534,663.29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88,102,642.6175.641,352,500.261.5486,750,142.35286,125,880.7393.845,591,217.441.95280,534,663.29
合计116,475,481.33/1,352,500.26/115,122,981.07304,892,528.44/5,591,217.44/299,301,311.00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中健抗体28,372,838.72应收子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28,372,838.7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个月以内86,972,126.791,321,976.331.52
2个月至6个月1,130,515.8230,523.932.70
6个月至1年
合计88,102,642.611,352,500.261.54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5,591,217.444,238,717.181,352,500.26
合计5,591,217.444,238,717.181,352,500.26
单位名称与本集团关系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年限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第一名关联方4,603,087.812个月以内3.95
第一名关联方3,585,018.352个月至6个月3.08
第一名关联方6,365,200.366个月至1年5.46
第一名关联方13,819,532.201年至2年11.86
第二名第三方9,554,151.562个月以内8.20145,223.10
第二名第三方42,687.002个月至6个月0.041,152.55
第三名第三方9,188,033.332个月以内7.89139,658.11
第四名第三方5,372,466.812个月以内4.6181,661.50
第五名第三方3,986,477.152个月以内3.4260,594.45
合计56,516,654.5748.51428,289.71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25,763,010.03264,412,495.73
合计325,763,010.03264,412,495.73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62,352,179.71
1至2年66,396,196.03
2至3年18,372,000.00
3年以上178,678,619.28
合计325,798,995.02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325,348,419.28263,348,419.28
备用金414,590.751,064,076.45
合计325,763,010.03264,412,495.73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28,875.9728,875.97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5,619.605,619.60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9,800.0019,800.00
本期转回-12,690.98-12,690.98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0,565.3925,419.6035,984.99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28,875.9719,800.00-12,690.9835,984.99
合计28,875.9719,800.00-12,690.9835,984.99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抗体中心关联方往来款49,000,000.001年以内15.04
抗体中心关联方往来款43,800,000.001年至2年13.44
抗体中心关联方往来款6,300,000.002年至3年1.93
抗体中心关联方往来款135,364,469.213年以上41.55
上海晟国关联方往来款13,000,000.001年以内3.99
上海晟国关联方往来款22,540,000.001年至2年6.92
上海晟国关联方往来款12,040,000.002年至3年3.70
上海晟国关联方往来款43,303,950.073年以上13.29
员工F备用金23,000.001年以内0.01690.00
员工F备用金34,900.001年至2年0.013,490.00
员工G备用金49,000.001年以内0.021,470.00
合计/325,455,319.28/99.905,650.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585,673,532.27585,673,532.27585,673,532.27585,673,532.27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91,047.7891,047.78250,000.00250,000.00
合计585,764,580.05585,764,580.05585,923,532.27585,923,532.27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抗体中心160,000,000.00160,000,000.00
中健抗体175,673,532.27175,673,532.27
苏州国健150,000,000.00150,000,000.00
上海晟国100,000,000.00100,000,000.00
合计585,673,532.27585,673,532.27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上海康派尼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50,000.00-783,952.22625,000.0091,047.78
小计250,000.00-783,952.22625,000.0091,047.78
合计250,000.00-783,952.22625,000.0091,047.7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650,805,677.46106,925,127.911,163,721,445.31143,838,856.60
其他业务340,683.5210,073.8011,996,271.726,658,338.57
合计651,146,360.98106,935,201.711,175,717,717.03150,497,195.17

以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并经验收后30天内到期。

研发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提供研发服务前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其余款项根据合同约定与对方结算,合同价款通常在结算时点后30天内到期。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83,952.2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783,952.22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0,559.99第十一节附注七、7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3,324,440.99第十一节附注七、6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7,686,208.44第十一节附注七、7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9,332,328.40第十一节附注七、74和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7,119,840.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718,842.43
合计-18,630,921.67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03-0.37-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51-0.34-0.34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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