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为优化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24个月。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浙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形式进行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浙银金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A6292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8日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住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2. 类别:固定资产
3. 权属:资产权属人为公司
4. 所在地:江苏省江阴市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 承租人: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出租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 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5. 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24个月
6. 租赁利率:固定利率为5.4%
7. 租赁设备所属权:自浙银金租向公司支付第一笔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日起,租赁物的所有权转归浙银金租;租赁期限届满,在公司清偿完毕合同项下应付给浙银金租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公司向浙银金租支付留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本次交易的租赁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公司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