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规定,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查询核实,并就相关问题作出专项说明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询核实: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或有风险,无违规担保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