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为保持公司正常运营,公司需要留存适度充裕的流动资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8,287,090.76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088,407.01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56,425,357.70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20,157,088.40元后,2020年年末可用作分配的利润为1,266,179,862.29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9,586,800.17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12%),尚余1,116,593,062.12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证券行业正处于一个历史性的机遇期。为助推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践行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之本义,融合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的大环境及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大趋势,我国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正在从规范发展阶段转入改革发展的新时期。从形势和任务层面,证券行业正面临IPO大扩容、居民理财资金迁徙以及国际化带来的发展机遇,证券公司有望迎来发展的新阶段。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坚持“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差异化发展道路,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在经纪、两融业务保持稳健发展的同时,组建、培育量化投资和固收类自营团队,逐步做大自营业务,着力推动资管业务向主动管理转型发展,积极展业债权融资业务,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近三年盈利水平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营业总收入 | 179,163.59 | 128,098.22 | 118,348.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828.71 | 6,423.76 | 2,184.63 |
的需要,决策程序和分配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可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