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23,64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999,978.7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795,239.5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2月7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26号),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1 | 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 16,412 | 16,412 |
2 | 自有品牌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8,188 | 8,188 |
3 | 仓储物流基地项目 | 15,000 | 15,000 |
合计 | 39,600 | 39,600 |
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11日和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1 | 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 12,212 | 12,212 | 4,511.21 |
2 | 自有品牌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8,188 | 8,188 | 70.20 |
3 | 仓储物流基地项目 | 15,000 | 15,000 | 6,490.33 |
4 | 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 | 4,200 | 4,200 | 2,055.33 |
合 计 | 39,600 | 39,600 | 13,127.0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13,127.07万元,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为8,8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518.0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以及理财收益)。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进行,且部分募投项目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实施进度有所放缓,因此未来一定时间内存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授权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在该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 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 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成立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金额(万元) | 资金来源 |
1 | 工行“随心E”二号理财产品 | 2020/01/21 | 2020/04/24 | 3.05% | 300 | 募集资金 |
2 | 工行“随心E”二号理财产品 | 2020/01/22 | 2020/04/24 | 3.05% | 700 | |
3 | 定期存款 | 2020/01/22 | 2020/07/22 | 3.60% | 7750 | |
4 | 工行结构性存款 | 2020/05/14 | 2020/05/29 | 1.05-2.30% | 1700 | |
5 | 定期存款 | 2020/05/29 | 2020/06/30 | 2.50% | 2000 | |
6 | 定期存款 | 2020/07/14 | 2020/09/08 | 2.50% | 2000 | |
7 | 定期存款 | 2020/09/16 | 2020/10/30 | 2.50% | 2000 | |
8 | 定期存款 | 2020/11/02 | 2020/12/30 | 2.55% | 2000 | |
9 | 定期存款 | 2020/07/30 | 2020/12/29 | 3.10% | 7800 | |
10 | 中信结构性存款 | 2020/01/20 | 2020/04/20 | 3.70% | 3700 | |
11 | 中信结构性存款 | 2020/04/24 | 2020/07/23 | 3.50% | 3300 | |
12 | 中信结构性存款 | 2020/07/27 | 2020/10/30 | 2.90% | 3500 | |
13 | 综合财富理财服务 | 2019/11/20 | 2020/02/28 | 4.00% | 5200 | |
14 | 民生结构性存款 | 2020/04/23 | 2020/07/22 | 3.20% | 5000 | |
15 | 综合财富理财服务 | 2020/09/03 | 2020/10/16 | 4.00% | 5300 | |
16 | "汇利丰"2019年第4055期 | 2020/01/22 | 2020/07/24 | 3.70% | 8000 | |
17 | "汇利丰"2020年第5925期 | 2020/08/13 | 2021/02/05 | 1.5%-3.2% | 8800 | |
18 | 工行结构性存款 | 2021/01/25 | 2021/04/27 | 3.16% | 5000 | |
19 | 中信结构性存款 | 2021/02/01 | 2021/05/06 | 2.70% | 3850 | |
20 | "汇利丰"2021年第4261期 | 2021/02/23 | 2021/05/21 | 1.5-3.2% | 5000 | |
21 | 工行“随心E”2017年第3期 | 2021/03/29 | 2021/04/29 | 2.10% | 2000 |
九、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
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嘉欣丝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嘉欣丝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嘉欣丝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