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报告
作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施天涛(已离任):男,生于1962年。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海尔智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委员会委员等。
戴德明,男,生于1962年,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等职,海尔智家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担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的独立董事。
钱大群,男,生于1953年。曾任IBM大中华区董事长、IBM公司大中华区首席执行总裁兼CEO等。毕业于台湾淡江大学数学系,曾于美国哈佛大学企管研究所高级管理课程、IBM全球高阶经理人课程进修,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
王克勤,男,生于1956年。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在德勤中国拥有超过36年审计、鉴证和管理经验,并于1992年起成为德勤中国合伙人,在2000年至2008年担任德勤中国董事会成员。在2017年5月退休前,王先生为德勤中国全国审计及鉴证主管合伙人。王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同时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以及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会员。现任裕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551HK)、龙记(百慕达)集团有限公司(255HK)及浙
江苍南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43HK)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四位独立董事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0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表,年内未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发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 | 召开次数 | 戴德明 | 王克勤 | 施天涛 | 钱大群 | |||||
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
董事会 | 8 | 8 | 8 | 3 | 3 | 8 | 8 | 5 | 5 | |
专门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3 | 3 | 3 | 2 | 2 | 1 | 1 | 3 | 3 |
审计委员会 | 8 | 8 | 8 | 4 | 4 | 4 | 4 | 8 | 8 |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1 | 0 | 0 | 1 | 1 | 1 | 1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2 | 0 | 0 | 2 | 2 | 2 | 2 |
害。
2. 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在各个专业委员会中,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四、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十分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并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股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等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
1 | 4月28日 | 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对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日常关联交易、日常担保、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业务、选举独立董事、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集团变更承诺等的意见) |
2 | 7月29日 | 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转让海尔卡奥斯物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54.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
3 | 7月30日 | 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签署2020-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度的意见) |
4 | 8月21日 | 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调整事项的意见) |
5 | 11月9日 | 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关于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介绍方式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介绍上市完成后H股股份回购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积极履行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共计召开三次审计委员会,对审计计划相关安排、审计进程及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勤勉尽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任期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促进公司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独立董事:戴德明、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