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或“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牵头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300,749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30,074,9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2,390.95万元后的余额为298,358.05万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登记服务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55.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002.48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8)第000090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累计实际投资金额 | 募投资金使用进度 |
1 | 年产50万台高端特种冰箱项目 | 52,420 | 50,970 | 97.23% |
2 | 海尔(郑州)创新产业园空调生产基地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 7,800 | 3,063 | 39.27% |
3 | 海尔胶州创新产业园空调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 8,800 | 5,612 | 63.77% |
4 | 合肥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年新增200万套节能环保型空调项目 | 20,864 | 15,731 | 75.40% |
5 | 高端中央空调年产150万台空调器项目 | 37,314 | 17,602 | 47.17% |
6 | 海尔印度北部工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 66,045 | 50,227 | 76.05% |
7 | 海尔厨电新工厂项目 | 30,110 | 21,805 | 72.42% |
8 | 海尔厨电莱阳新工厂项目 | 27,620 | 26,306 | 95.24% |
9 | 基于自然交互与云脑的智慧家庭操作系统(U+)项目 | 2,967 | 219 | 7.39% |
合计 | 253,940 | 194,969 | - |
项目名称 | 原定期限 | 延期完成期限 | 延期具体原因 |
高端中央空调年产150万台空调器项目 | 2018年12月 | 2022年12月 | 因生产基地产品规划随市场战略调整,该项目产品规划定位变更为更加智能高端产品,因应上述变化和市场需求情况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和节奏,截至目前实际建设产线数量较原规划有所减少,实施进度有所延后。2021-2022年将继续建设新内外机总装线及配套设施,以生产柜机、嵌入机、风盘系列新产品 |
海尔印度北部工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 2020年10月 | 2021年12月 |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印度国家进入封锁状态,技术与管理人员无法入境,部分工作被迫推迟或转线上进行,部分项目被迫停工。后续通过实施当地化用工替代措施,施工已基本恢复。项目尚在建设中,实施进度有所延后 |
海尔厨电新工厂项目 | 2018年6月 | 2021年12月 | 该项目部分产品已投产并产生效益,但:(1)因市场需求未及预期及疫情影响, |
项目名称 | 原定期限 | 延期完成期限 | 延期具体原因 |
部分原规划产品产能延迟建设;(2)为满足油烟机市场的高增长需求,需要对智慧厨房烟机产线设备进一步改造升级;(3)为顺应烤箱市场新需求,需要对智慧厨房烤箱产线设备进行补充和升级,以生产微蒸烤新产品 |
金配置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同意将(1)‘高端中央空调年产150万台空调器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2年12月;(2)‘海尔印度北部工业园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海尔厨电新工厂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1年12月。”
六、保荐机构审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
1、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综上,作为海尔智家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同意本次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孙 雷 李 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