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的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积极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出席并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均为在会计、文化经济学、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兼职情况及履职情况如下:
(一) 报告期内任职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汉国:男,1956年7月出生,会计学硕士,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江西财经学院证券与期货研究所所长、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裁兼兴期审计事务所所长、福建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广州万联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主任、南昌市人民政府参事。多次被评为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现兼任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黄倬桢:男,1956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历任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董事会秘书;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副总裁;江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执行主席;江西省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涂书田:男,1962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硕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历任江西省第九届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常委;江西省法律顾问团成员;中国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诉讼法、民商法领域有较高造诣和丰富经验。历任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中天:男,1963年4月出生。高级经济师,198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2004年获美国南加州大学(SCUPS)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科瑞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清华大学文创院顾问、江西中山书画院院长、景德镇软实力研究院院长等职。历任江西省农行主任科员,1992年成立科瑞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和监事会主席;2013年至2016年任北京华章东信文化投资公司总裁。曾担任民革中央委员和三届江西省政协常委;历任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中天先生在文化金融与文旅策划方面成绩突出,被文化和旅游部特聘为十三五规划专家和国家文化高端智库专家。
廖县生:男,1968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江西建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江西水利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西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7年11月至今任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现兼任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常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江西红一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 悦:已于2020年5月22日离任。男,1975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系副教授,光大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光大滨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格尔木藏格钾肥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京通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1.我们在任的五名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在任的五名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履职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认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20年度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和4次董事会,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积极出席并对所提交的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和审议,形成表决意见。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要求,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
2.日常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通讯、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
关注新闻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3.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能够保证我们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干预我们行使职权的情形,同时管理层也能积极广泛地向我们征求及听取相关建议和意见。
4.日常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以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在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均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业务发展需要,经审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0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2020年度预计金额。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对外担保系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项目结项、终止并转为长久性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及“双效”业绩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稳定,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续聘的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控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相关的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及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1)实施2019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股东进行了现金分红,于2020年6月19日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7,531,859.50元,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9.27%;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977,864,814.24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6.67%。
(2)2020年度拟实施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5.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355,063,719股,由此计算共计分派现金红利745,285,045.4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41.28%。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现金分红实施方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完成了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70个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要求及时、有效地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运行中不断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在强化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开展了自我评价。截止日前,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和重要缺陷。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献言献策,公司管理层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发挥了应有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公司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汉国、黄倬桢、彭中天、涂书田、廖县生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