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择机发行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有关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
(一)发行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三)发行期限: 不超过(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四)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或者分期发行。
(五)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补充营运资金、投资项目的资本开支及其他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六)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通过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七)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九)承销方式:聘请具备主承销商资质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公开发行。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的说明为了高效、合法地保证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的文件。
(三)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中介机构。
(四)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五)决定终止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项目。
(六)办理与实施本次中期票据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七)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