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3月4日下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10182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就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的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近日,公司接到重组方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报送反馈意见》的文面函件,由于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反馈意见中的有关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因此无法按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同时,楚天数字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延期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申请。 公司将在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部完备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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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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