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3月29日在福州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其中李若山监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云明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20年度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20年度监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20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监事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1、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一、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四、五项议案将向股东大会通报。
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关于2020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反洗钱合规管理情况报告》《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2021-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划》《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的报告》等6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