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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保罗希尔(PAUL.M.THEIL)

本人自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分别获东亚研究学士、硕士学位,法学执业博士和MBA学位。本人原负责并开创了摩根士丹利公司在亚洲的PE业务,并继续与摩根士丹利共同投资项目,曾负责摩根士丹利在中国的投资银行业务;曾任美国驻华大使馆一等秘书、商务参赞;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客座教授、杭州银行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摩氏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龙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独立董事、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投资委员会独立委员、润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亲亲食品集团董事以及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副会长,上述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2020年8月,因本人连续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满6年,根据监管规章和本行章程有关独立董事连任年限的规定,本人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因辞职将导致本行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人的辞职

函将在下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后生效。在此之前,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2020年度履职情况

(一)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

2020年,本着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本人日常认真审阅本行定期报表和相关报告,受疫情管控政策影响,以视频、电话接入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全年七次董事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全面了解各项议案背景,保证决策质量,会上积极参与审议和讨论,对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发表意见或建议:一是要着眼未来,积极研判经济社会结构变化趋势,加强政策引导,前瞻性把握潜在业务机会。二是要树立危机意识,加强对疫情、政策等外部影响因素的研究分析,密切跟踪相关行业的资产质量变化,从资本、资产负债、流动性等多维度做好应对预案,确保本行经营稳健。三是要苦练内功,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强化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夯实资产质量,增强抵御外部负面因素影响的能力。四是面对疫情影响,要进一步加强客户基础建设,做实客户关系,与客户共渡难关,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二)召集、主持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辅助董事会决策

2020年,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六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34项,听取报告10项,全面深入了解本行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重点关注分析银行业务转型和经营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风险问题,提出一系列关于全面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请董事会关注流动性管理、压力测试、大额风险暴

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事项,持续提升本行风险管理的专业性、管控有效性、市场敏感性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风险政策方面,要求做好风险偏好管理,继续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实施有效的集中度管控,促进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建议进一步开展压力测试,保持对流动性风险的有效管控,进一步适度拉长负债久期,构建更为稳健的资产负债表,为应对特殊时期的各种不确定性做好充足准备。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2020年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职责,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认真审阅各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本行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审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分配方案和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履行了现金分红回报承诺。三是认真审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四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此外,作为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会计师聘任、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此外,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还关注到本行存在董事长人选空缺、董事会和监事会未及时换届等情况,提示本行积极沟通有关方面予以完善。持续关注并推动理顺高管激励约束机制。

四、总体评价

2020年,本人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超过25个工作日,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不存在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

特此报告。

PAUL.M.THEIL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朱 青

本人自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特聘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江阴农商行独立董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外部监事等;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曾在欧盟委员会预算司和关税司工作实习。上述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2020年8月,因本人连续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满6年,根据监管规章和本行章程有关独立董事连任年限的规定,本人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因辞职将导致本行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人的辞职函将在下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后生效。在此之前,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2020年度履职概况

(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客观发表意见。2020年,本人亲自出席了本行董事会召开的全部7次会议,会前详细审阅相关议案文件,深入了解议题资料及背景,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和审议,并就若干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一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

状况和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提示管理层强化危机意识,要持续关注疫情持续时间和企业复工复产成效,认真评估全球疫情蔓延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以及最终传导至银行系统的风险,开展压力测试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同时,基于中央为在2020年达成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积极把握投资领域和政府债券发行等方面的业务机会。二是深入分析和解读最新时势与政策动态,充分预估2020年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中央政治局提出“要在较长时期内做好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和“六保”任务要求,制定更加切合实际的年度财务预算和经营计划目标。三是在未来五年发展规划方面,赞成本行坚定并持续推进“1234”战略,深入分析中央关于“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建议本行高度重视并加强研究,在未来五年规划中加以考虑和体现。同时提示本行进一步思考和明确未来五年发展计划取得较大突破的领域。四是对于呆账核销和资产质量管控,重点关注大额呆账项目的风险成因,建议区分市场因素和决策失误,总结相关经验教训,真正树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风险管理理念,杜绝“以大为美”和“从众心态”,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此外,还提示和关注了本行资本市场估值问题。

(二)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并履行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责。2020年,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召开本年度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审议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总结上年度履职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全年召开的6次会议,审议和听取了各期定期报告、财务审计、内控评价、内审工作、关联交易、董事会重大决议落实情况等议

题,及时审核关联方变动信息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在年初召开的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会上,与外部审计师就财务审计进展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在相关会议上,重点关注外部审计发现内控缺陷和问题,并跟进了解管理层整改落实情况,促进提升内控合规水平;考虑外部经济环境欠佳的情况,建议适当提高对于不良率的容忍水平,在预算指标中设定更加合理的不良率指标;关注疫情对于银行经营管理和外部审计工作带来的影响,请外审机构判断疫情对银行经营的影响,为银行制定相关政策做参考;关注小微企业贷款增加投放的状况,建议在做好风险管控的前提下与老客户共渡疫情难关。

(三)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积极履行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了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关注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视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过程,确保各项议案符合本行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四)参与董事调研交流,了解公司发展状况。为深入了解本行发展状况,本年度本人继续加强与本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阶段经营情况和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和交流活动,全面了解对本行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8月中旬,参加了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宁波分行全面审计项目情况的专题调研,与审计项目团队和审计对象座谈,研究提升内部审计工作;8月下旬,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总行信息科技指挥中心、福州分行智慧网点现场调研,了解本行金融科技及智慧网点建设状况,并就信息科技发展提出若干意见。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就相关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认真审阅各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本行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审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分配方案和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履行了现金分红回报承诺。三是认真审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四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作为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此外,本人还关注到本行存在董事长人选空缺、董事会和监事会未及时换届等情况,提示本行积极沟通有关方面予以完善。持续关注并推动理顺高管激励约束机制。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0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全面到位履行各项职责,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

特此报告。

朱 青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刘世平

本人自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相关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美国北卡罗来那州立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吉贝克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科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科院大学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兼职教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首席科学家、XBRL中国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信息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金融创新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金创区块链研究院理事名誉院长、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高级顾问、成都市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团顾问、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咨询决策委员会委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曾任美国IBM全球服务部门商业智能首席顾问、数据挖掘在金融行业应用全球团队负责人,为包括央行、上交所、国开行在内超过200家金融机构提供过商业智能咨询。上述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2020年8月,因本人连续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满6年,根据监管规章和本行章程有关独立董事连任年限的规定,本人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因辞职将导

致本行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人的辞职函将在下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后生效。在此之前,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2020年度履职情况

(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

2020年,本着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本行各阶段财务报表、经营情况,亲自出席了本行董事会召开的全部7次会议,会前深入了解各项议案的背景,保证决策质量,会上对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发表意见或建议。比如,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经营的影响,及早做好充分应对;重申继续加强风险管理,加快推进巴塞尔协议Ⅲ新标准法建设和申请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法的工作;要针对近几年核销的大额呆账项目进行系统分析,从行业、类型、过程等角度,研究产生大额呆账原因,总结系统性规律和经验;要关注信用卡业务资产质量,建议采取压力测试等手段,做好全面分析;要重视反洗钱风险管控和大额现金管理;要关注产业链相关业务机会;要进一步加大在信息科技领域人、财、物等方面投入,提升科技能力;着眼战略规划目标,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和员工培训;继续向资本市场充分传递本行投资价值,提升本行资本市场估值于合理水平。

(二)主持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辅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2020年,作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根据董事会统一部署,合理筹划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全年召集主持了两次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圆满完成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一是认真审阅高管述职报告,全面了解高管团队工作情况,对高

管团队2019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客观评价高管团队经营成果。二是核定2019年度高管薪酬分配方案,围绕本行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根据福建省属银行类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应的考核级别等进行评定,在此基础上提出高管人员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同类型银行政策动态,积极推动本行高管薪酬问题在现行政策框架下能够有所突破,保持市场竞争力。三是认真审议2019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全面总结各位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认为全体董事均能围绕本行发展大局,认真履职,重视对宏观形势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分析研究,深入了解决策事项的背景和实质,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进行严谨负责的表决。各位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丰富的从业经验,从维护投资者以及各相关者利益的角度,积极建言献策,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代表薪酬考核委员会及时向董事会通报了相关会议形成的主要意见。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2020年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职责,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总结上年度履职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参与董事调研交流,了解银行经营情况。为深入了解本行发展状况,2020年本人继续加强与本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阶段经营情况和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和交流活动。一是2月参加独立董事年报工作会议,全面了解董事会重大决议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相关意见建

议的落实进展情况,就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及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二是8月下旬,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总行信息科技指挥中心、福州分行智慧网点现场调研,了解本行金融科技建设及应用方面的成效,建议本行积极推广并加大宣传,提升银行与科技相融合的形象,吸引更多客户,增强客户信任度。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依据监管规章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审慎的原则,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认真审阅各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本行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审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分配方案和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的分红回报承诺,兼顾了本行业务持续发展需要和股东投资回报诉求,分配水平适当。三是认真审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四是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此外,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还关注到本行存在董事长人选空缺、董事会和监事会未及时换届等情况,提示本行积极沟通有关方面予以完善。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0年,本人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同时切实履行董事忠实义务,不存在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

特此报告。

刘世平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苏锡嘉

自2017年2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0年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中国金茂集团、欧普照明及三木集团独立董事,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上述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2020年度履职情况

(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

2020年,本着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定期报告和相关报表,亲自出席了本行董事会召开的全部7次会议,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全面了解议案背景,保证决策质量,会上积极参与审议和讨论,并就若干重大事项发表客观意见或建议。比如,强调内审部门责任重大,要求继续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并提议董事继续深入基层,与内审项目团队座谈,共同提高内审工作水平;要加强对子公司、尤其是孙公司管理团队的培训,以提升集团整体的基础管理水平;要重视疫情对本行经营的影响,充分预估相关影响的估计,做好应对策略和方案;要评估信用卡业务带来的收益、产生的坏账,重新审视信用卡业务未来发展策略;提议每次董事会会议期间安排听取相关业务板

块经营情况,以便董事更深入地了解本行经营情况;要在业务创新过程中应重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自身稳健发展。此外,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代表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时向董事会通报了历次委员会会议的主要意见。

(二)召集、主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本年度,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合理筹划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召开6次委员会会议,共审议和听取28项议题,完成了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

一是监督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审阅工作。上半年,听取了毕马威关于2019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进展情况的报告、年度审计总结汇报,本人就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内控缺陷的整改提出了质询,希望会计师不仅为本行提供法定的审计服务,更希望会计师作为合作伙伴,专业、客观地指出本行需要改进的问题、揭示短板,为本行的战略决策、精细化管理、科技赋能等多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建议。下半年,听取毕马威半年度审阅报告,要求会计师重点关注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听取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计划,要求会计师在年审中继续秉承“稳健、合理、可比 ”的基本原则。听取毕马威关于银行发展战略同业对标分析及相关重点领域优化建议的专题汇报,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会计师继续为本行提供审计增值服务,帮助银行行稳致远。二是审核定期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本人认真审核了本行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以及财务预决算报告,认为本行经营总体稳健,在信贷资产质量的判定和拨备计提方面体现了专业性和谨慎性,提示管理层不断提升个别子

公司的基础管理水平,建议管理层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经营的影响,及早做好应对策略。三是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落实完善内部控制。本人认真审议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了年度监管通报和本行整改情况、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等报告。作为主任委员,8月份本人召集委员会就宁波分行全面现场审计项目,分别与内部审计项目组成员及审计对象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项目审计过程、审计成果、内审人员诉求。强调内部审计要持“合理怀疑”精神,坚持“创造价值”,帮助被审计对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本行长远健康发展。此外,本人还关注内控缺陷整改落实情况,促进本行提升内控合规水平。四是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本人按照有关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勤勉履职,认真审核本行重大关联交易,重点关注交易的合规性和程序性,包括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审查给予或追加重大关联交易额度等事项、定期审核本行关联方信息,并在部分关联方信息更新变动时及时审核确认。作为主任委员,本人要求本行持续加强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审查,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开展,并要求本行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和更新与主要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确保本行与关联方的交易合规、安全、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符合市场规律和行情。

(三)履行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作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高管考核工作,年初审阅了高管述职报告,全面了解高管团队工作情况。二是出席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2019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2019年度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等议案。本人认为本行高管团队勤勉尽职,保持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建议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借鉴同业经验,尽快推动完善高管团队薪酬政策,提升本行高管薪酬竞争力。

(四)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积极履行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关注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视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过程,确保各项议案符合本行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五)参与董事调研及培训,了解银行经营情况。为深入了解本行内外部环境、经营情况,本人继续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阶段经营情况和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和培训活动,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以下活动:一是8月中旬,参加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宁波分行全面审计项目情况的专题调研,分别与内部审计项目团队和审计对象座谈,强化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二是8月下旬,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总行信息科技指挥中心、福州分行智慧网点现场调研,了解本行金融科技及智慧网点建设状况,并就信息科技发展提出若干意见。三是10月,参加福建证监局新《证券法》培训,加强对最新证券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据监管规章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认真审阅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三期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认为

上述报告客观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承诺。三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四是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此外,本人还关注到本行存在董事长人选空缺、董事会和监事会未及时换届等情况,提示本行积极沟通有关方面予以完善。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0年,本人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勤勉义务方面,本人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超过25个工作日,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在忠实义务方面,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

特此报告。

苏锡嘉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林 华

本人自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5年7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本人现任北京华成函式技术公司总经理、北京紫金智能金融研究院院长、北京链证数科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央行《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智能合约撰写小组组长、《金融会计》杂志编委会委员、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专业委员会顾问、金杜全球律师事务所顾问,中广核资本控股董事、招商局REITs审计委员会主任、中意保险资产审计委员会主任。曾任中睿华鑫(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诚博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市创业投资公司(厦门市政府母基金)总经理,中国广东核电集团资本运营部投资总监、美国毕马威结构部高级模型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等。上述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2020年度履职概况

(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20年,本人亲自出席了本行董事会召开的全部7次会议,认真审阅本行报送的日常报表、业务数据和经营情况,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议题资料,全面了解各项议案的背景,保证决策审议质量,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一是IT建设应打造稳定“底座”,确保在引入不同的产品、场景、生态时相互兼容,真正实现开放式银行、场景

银行理念;在金融科技与智能化银行方面,通过智能化技术为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提供算法支持,助力实现普惠金融;要在高级管理层层面统筹全行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规划工作,可考虑采用分布式创新的科技创新模式,鼓励部分分行机构结合当地特色业务进行先行先试。二是关于疫情影响及应对。新冠疫情已成为全球性的疫情,国外疫情可能会对国内经济和供应链造成冲击,导致金融风险与经济风险互相叠加,要做好相应风险管理准备工作。三是要关注疫情过后中国甚至全球的经济模式、全球关系、社会管理都将发生结构化转型,进一步充分发挥自身较强的执行能力和业务优势,做好短期内看得清楚的事情,把握“十四五”期间国家重大政策机遇,加大信息科技投入,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做好资本市场和绿色金融工作,积极把握人民币国际化的业务机会。四是要分析国内同业开展国际化业务过程中出现相关事项原因及影响,更加稳健推进国际化布局。五是关注央行加紧推进数字货币并试点的动态,建议本行从更高维度看待数字货币,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五是要深入分析国外相关领域的违约率数据和经验,以更长期视角,关注社会经济的结构化转型和金融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切实做好反洗钱管控和国际制裁应对等工作,抓紧推进实施高级内评法。

(二)出席相关委员会会议,辅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委员,我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6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期定期报告、内控评价、内部审计、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协助董事会审议决策。其中,参加2020年初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会议,审核了董事会重大决议的落实情况,并通过与外部审计师进行审中沟通,监督审核财务审计工作,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在相关会议上,提出:新冠疫

情将给商业银行以网点为主的服务模式带来重大变革和变化,未来银行可能实现无接触的服务,本行要更多考虑线上业务和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充分把握IT、人工智能、5G、互联网等相关基建投资领域的业务机会,并根据本行IT建设状况做好前瞻性地规划。

作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我参加了本年度召开的2次委员会会议,审议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董事年度履职评价报告,审阅每位高管的述职报告,对高管团队上一年整体工作和成绩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同意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同时,着眼于银行长远发展,推动银行理顺高管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高管薪酬政策,保持市场竞争力。

(三)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积极履行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了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确保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视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过程,确保各项议案符合本行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四)参与董事调研交流,及时掌握银行经营管理状况。为深入了解本行发展状况,本年度本人继续加强与本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阶段经营情况和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和交流活动,全面了解对本行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8月中旬,参加了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宁波分行全面审计项目情况的专题调研,与审计项目团队和审计对象座谈,研究提升内部审计工作;8月下旬,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总行信息科技指挥中心、福州分行智慧网点现场调研,了解本行金融科技及智慧网点建设状况,并就信息科技发展提出若干意见。12月,赴本行集团下设公司调研,了解其金融科技创新及应用情况,并就其金融科技发展提出建议。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

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认真审阅各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本行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审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分配方案和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履行了现金分红回报承诺。三是认真审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四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作为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此外,本人还关注到本行存在董事长人选空缺、董事会和监事会未及时换届等情况,提示本行积极沟通有关方面予以完善。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0年,我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独立董事职责,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全面到位履行各项职责,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

特此报告。

林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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