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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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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VIC FORSTAR S&T 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富士达

NEE

Q:8356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刘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景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耿晓杰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鲁军仓是否具备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是电话029‐68903688传真029‐68903688电子邮箱niehan@forstar.com.cn公司网址www.forstar.com.cn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1号710077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1号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本期期末本期期初增减比例%资产总计1,010,268,407.03633,532,413.3759.4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8,311,937.1297,893,178.7887.4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953.7857.4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4.76%53.30%‐资产负债率%(合并)42.60%50.23%‐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营业收入541,378,865.32518,054,566.614.5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480,186.3958,302,036.5517.4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3,584,462.3451,774,024.0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08,467.7844,827,276.25‐18.7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6.85%21.3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5.65%18.96%‐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0460.73938.83%(自行添行)

2.2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股份性质

期初本期变动

期末数量比例%数量比例%无限售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66,350,62484.13%‐39,987,54226,363,08228.09%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3,775,88855.51%‐43,775,88800%董事、监事、高管3,703,1244.7%‐225,9993,477,1253.70%核心员工00%786,000786,0002.02%有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12,513,37615.87%54,987,54267,500,91871.91%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00%43,775,88843,775,88846.64%董事、监事、高管10,089,37612.79%‐281,99910,371,37511.05%核心员工1,608,0002.04%‐822,000786,0001.27%总股本78,864,000‐15,000,00093,864,000.00‐普通股股东人数12,846

2.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1中航光电43,775,888043,775,88846.64%43,775,88802汽车电子创投7,186,200‐808,4686,377,7326.79%6,377,73203银河鼎发创投5,400,00005,400,0005.75%5,400,00004郭建雄4,368,00020,0004,388,0004.67%3,276,0001,112,0005武向文4,296,00004,296,0004.58%3,222,0001,074,0006周东升4,296,00004,296,0004.58%3,222,0001,074,0007陕西投资引导基金

3,600,00003,600,0003.84%03,600,000

8汇添富投资基金01,626,9231,626,9231.73%01,626,9239鲁军仓558,0000558,0000.59%418,500139,50010黄洛刚540,0000540,0000.58%0540,000合计74,020,088838,45574,858,54379.75%65,692,1209,166,42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777,732 股,占总股本12.55%。其他股东间无任何关系。

2.4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解释第13号的主要内容:

①关联方的认定: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

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 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 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

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集团自 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适用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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