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28 公司简称:开普云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3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经营发展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汪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子扬声明:保
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0,677,099.52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3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95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9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9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5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开普云 | 指 |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开普 | 指 | 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普云全资子公司 |
成都开普 | 指 | 成都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普云全资子公司 |
东莞政通 | 指 | 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系开普云股东 |
北京卿晗 | 指 | 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开普云股东 |
宁波龙马 | 指 | 宁波龙马龙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开普云股东 |
苏州六禾 | 指 | 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开普云股东 |
西安六禾 | 指 | 西安环大六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开普云股东 |
舟山朝阳 | 指 | 舟山向日葵朝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开普云股东 |
共青城高禾 | 指 | 共青城高禾中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开普云股东 |
苏州惠真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开普云股东 |
深圳长润 | 指 | 深圳市长润冰轮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开普云股东 |
广东紫宸 | 指 | 广东紫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开普云股东 |
深圳宝创 | 指 | 深圳宝创共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开普云股东 |
中科国力 | 指 | 中科国力(镇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焱融科技 | 指 | 北京焱融科技有限公司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本次发行 | 指 |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8.3360万股的行为 |
数字内容 | 指 | 各种形式的文本、图像、声频、视频、软件服务、API接口等的非结构化和结构化数据 |
数字内容管理 | 指 | 是对组织的全部数字内容在创建、处理、存储、分析、应用等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以提高组织效率和创造能力 |
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 | 指 | “互联网+”时代政府和企业向互联网转型的基础支撑软件系统,协助客户有效管理内外部的数字内容资源,实现信息和服务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各类终端的发布与迁移 |
党政机关 | 指 |
互联网+ | 指 | 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
数字政府 | 指 | 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为支撑,以集约化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为目标,通过连接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重组政府组织架构,再造政府办事流程,优化行政服务和公共产品,推动政府全方位、系统性、联动式变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而建立的一种新型政府运行模式;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互联网+政务”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 |
政府网站 | 指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 |
的网站 | ||
融媒体 | 指 | 融合媒体,指广播、电视、报刊等与基于互联网的新兴媒体有效结合,借助于多样化的传播渠道和形式,将新闻资讯等广泛传播给受众,实现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宣传互融的新型媒体 |
主流媒体 | 指 | 影响力大、起主导作用、能够代表或左右舆论的省级以上媒体,主要是中央、各省市区党委机关报和中央、各省市区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一些大报大台 |
政务新媒体 | 指 | 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
Oracle | 指 | 甲骨文公司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ORCL.N,系提供数字内容管理平台的大型跨国软件企业 |
IBM | 指 | IBM公司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IBM.N,系提供数字内容管理平台的大型跨国软件企业 |
Microsoft | 指 | 微软公司为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MSFT.O,系提供数字内容管理平台的大型跨国软件企业 |
新华社 | 指 | 新华通讯社,是中国的国家通讯社,法定新闻监管机构,同时也是世界性现代通讯社 |
CNNIC | 指 |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hinaInternetNetworkInformationCenter)的简称 |
云计算 | 指 | 以数据为中心,以虚拟化技术为手段来整合服务器、存储、网络、应用在内的各种资源,形成资源池并实现对物理设备集中管理、动态调配和按需使用。云计算有三种服务形式,分别为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和软件即服务(SaaS)。云计算服务有三种形态,分别分为公共云、私有云和混合云 |
大数据 | 指 | 巨量数据集合,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其具有不同的解读方式,但普遍认为其具有4个“V”的特征,即Volume(规模巨大)、Variety(类型多样)、Velocity(速度快)、Value(价值稀疏) |
人工智能 | 指 | 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技术及应用系统,包括专家系统、机器学习、进化计算、模糊逻辑、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推荐系统等 |
机器学习 | 指 | 一种实现人工智能的方法,通过计算机学习数据中的内在规律性信息,获得新的经验和知识,以提高计算机的智能性,使计算机如人类般思考、决策 |
深度学习 | 指 | 是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研究的最新趋势之一,包括输入层、多个隐藏层和输出层组成的多层网络,核心是通过计算机算法模仿人脑机制解释数据 |
自然语言处理 | 指 | 研究能实现人与计算机之间用自然语言进行有效通信的各种理论和方法 |
CMMI | 指 |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apabilityMaturityModelIntegration),是衡量软件企业过程能力的国际通用标准,目的为帮助软件企业对软件工程过程进行管理和改进,使其能够按时、不超预算地开发出高质量软件。CMMI采用阶段表示成熟度等级的,包括了从低等级的1级到高等级的5级 |
元数据 | 指 | 一种结构化的数据信息,用于对信息资源进行描述、解释、管理和定位,使其易于提取和使用 |
异构数据 | 指 | 数据结构、存取方式、表现形式不一样的数据 |
微服务架构 | 指 | 一种架构模式,它提倡将单一应用程序划分成一组小的服务,每个服 |
务运行在其独立的进程中,服务和服务之间采用轻量级的通信机制相互沟通,每个服务都围绕着具体的业务进行构建,并且能够被独立的部署到生产环境、类生产环境等 | ||
SaaS | 指 | 软件即服务(Software-as-a-Service)的简称,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提供软件的模式:厂商将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在自己的服务器上;用户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通过互联网向厂商定购所需的应用软件服务,按定购的服务多少和时间长短向厂商支付费用 |
PaaS | 指 | 平台即服务(Platform-as-a-Service)的简称,厂商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应用服务的运行和开发环境服务 |
Iaas | 指 | 基础设施即服务(Infrastructure-as-a-service)的简称,厂商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包括处理器、内存、存储、网络等计算机基础设施服务 |
语料库 | 指 | 语料库是一定规模的真实语言样本的集合。一般而言,现代意义上的语料库具有下面三个特性:(1)收入语料库的语言材料应当取自实际使用的真实文本,对于其应用目标而言,所收录的语言材料应该具有代表性;(2)语料库应是机器可读的,是运用计算机技术获取、编码、存储和组织的,并支持基于计算机技术的分析和处理;(3)收入语料库的语言材料经过适当的标注和加工处理,例如经过词语切分或者词类标注处理 |
平衡语料库 | 指 | 语料库训练所用的文本均匀分布于各行各业,由此训练得到的语言模型更有代表性,在多数文本智能分析场景中能够取得更为准确的结果 |
NGram | 指 | N元语法,一种基于统计语言模型的算法。它的基本思想是将文本里面的内容按照字节进行大小为N的滑动窗口操作,形成了长度是N的字节片段序列。每一个字节片段称为gram,对所有gram的出现频度进行统计,并且按照事先设定好的阈值进行过滤,形成关键gram列表,也就是这个文本的向量特征空间,列表中的每一种gram就是一个特征向量维度。常用的是二元的Bi-Gram和三元的Tri-Gram |
操作系统 | 指 | OperatingSystem,管理计算机硬件与软件资源并为应用程序提供通用服务的计算机软件 |
数据库 | 指 | Database,以一定方式储存起来的相互间有关联关系的数据的集合,为应用程序或应用程序的最终使用者提供对数据的管理和分析功能的计算机软件 |
中间件 | 指 | 居于操作系统之上、应用之下,实现分布式计算、数据通信以及为应用从数据库和服务器中,读取写入各种数据的计算机软件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本报告期、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若无特别说明,均以人民币为度量货币 |
PB、TB、GB | 指 | 一种计算机存储容量单位,1PB=1,024TB、1TB=1,024GB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开普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Ucap Clou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UCA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汪敏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东东升路1号汇星商业中心5栋2单元1805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326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C区601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3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kaipuyun.cn |
电子信箱 | Board-of-directors@ucap.com.cn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马文婧 | 袁静云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C区601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C区601 |
电话 | 0769-86115656 | 0769-86115656 |
传真 | 0769-22339904 | 0769-22339904 |
电子信箱 | Board-of-directors@ucap.com.cn | Board-of-directors@ucap.com.cn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C区601董事会办公室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开普云 | 688228 | 无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谭炼、彭宗显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郭圣宇、王学霖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301,232,157.16 | 298,067,695.13 | 1.06 | 228,034,321.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844,837.62 | 78,284,300.38 | -12.06 | 62,773,896.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569,897.19 | 74,251,994.17 | -45.36 | 57,297,531.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77,888.66 | 48,892,673.27 | 0.58 | 55,299,300.19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76,640,662.83 | 233,988,869.94 | 402.86 | 170,809,593.56 |
总资产 | 1,312,112,669.38 | 381,164,562.96 | 244.24 | 265,064,740.48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9 | 1.55 | -29.68 | 1.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9 | 1.55 | -29.68 | 1.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1.47 | -56.46 | 1.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4 | 39.17 | 减少31.73个百分点 | 4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8 | 37.15 | 减少32.77个百分点 | 36.6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8.09 | 11.21 | 上升6.88个百分点 | 10.35 |
报告期内公司大幅增加了研发投入;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战略项目毛利率偏低,从而降低了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水平。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17.79万元,上年同期为4,889.27万元,增长28.5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研发能力,补充了新的研发人员和团队,导致人工投入明显增加;同时,销售回款金额较去年增长明显,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明显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7,664.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265.18万元,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形成的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以及报告期盈利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增加。总资产较上年同期末增长了244.24%,主要系收到募集资金所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降低0.46元/股,主要系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有所下降,以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6.46%,主要系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5.36%;同时,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较上年同期增长25%所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31.73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募集资金形成股本和资本公积,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32.77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募集资金形成股本和资本公积,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大幅增加;且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所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增长6.8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技术实力,完善产品性能,增加新产品,报告期内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使得研发投入的增速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速。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8,924,003.62 | 52,876,489.04 | 82,555,091.87 | 136,876,572.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5,099.11 | 6,981,772.60 | 14,618,892.97 | 46,239,072.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83,072.35 | 37,665.94 | 6,308,541.33 | 32,740,617.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92,218.76 | -12,540,965.35 | 15,533,865.10 | 80,777,207.6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52.3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913,389.28 | 七、67 | 2,854,365.01 | 3,134,689.49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761,873.42 | 七、68 | 1,932,413.70 | 3,240,757.98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63,253.84 | 七、68和七、70 | 34,462.3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31,311.30 | 七、74和七、75 | -72,512.58 | 1,832.7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3,263.05 | 七、67 | 67,750.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3,265,527.86 | -713,069.89 | -968,666.04 | |
合计 | 28,274,940.43 | 4,032,306.21 | 5,476,365.06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734,462.30 | 142,613,907.06 | 105,879,444.76 | 2,863,253.84 |
合计 | 36,734,462.30 | 142,613,907.06 | 105,879,444.76 | 2,863,253.84 |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大数据智能技术的软件和平台型企业,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媒体单位提供数智内容、数智政务以及数智安全服务,通过建立领先的数据智能平台,为政企两端提供数智驱动的行业解决方案、产品和运营服务。在统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新基建战略,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媒体单位正积极向数字政府、数字企业和数字媒体转型升级,以充分发挥互联网对数字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融合作用,提升数字内容管理和大数据服务效能。
公司已经积累了涵盖数字内容采集、分析、存储和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七大核心技术,尤其专注于运用人工智能前沿的自然语言处理和深度学习技术对大规模文本内容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构建了一个统一的数据智能平台,初步形成了“大中台和小前台”的架构模式。数据智能平台为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和大数据服务平台提供基础技术、数据和业务支撑,是系统的核心关键层。
数智内容业务是基于数据智能平台,为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媒体单位提供全媒体数字内容采集、编辑、管理、存储、检索和多渠道发布的平台工具,并完成产品安装部署、前端设计、个性化功能定制以及整体系统的安装联调、测试、上线等服务,包括政务智慧门户和企业智慧门户,并提供相应的运行保障支撑服务。数智政务业务是基于数据智能平台,为政府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后台的跨部门信息共享,为公民和企业提供基于互联网的全流程电子化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申请、在线核验、在线办理、在线支付、物流对接等服务,并提供相应的运行保障支撑服务。数智安全业务是通过异地多点多线路对数据智能平台数据进行高效采集和智能分析,为客户提供网站监测、内容安全和智能搜索等SaaS运营服务。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盈利模式
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数据智能平台,为客户提供数智内容、数智政务以及数智安全服务。公司根据行业解决方案的服务内容确定收费金额,并在最终验收完成后确认收入。数智安全业务通过互联网开通账号的方式提供服务,并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收取相应服务费用。运维服务则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向客户收取相应服务费用。
2、研发模式
公司在研发中注重市场研究和客户需求分析,经论证可行后进入技术开发,全过程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第一是规划阶段,主要是根据行业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调研等提出产品规划建议并进行可行性分析,经研究认为可行的则申请产品立项,在产品立项通过后进入下一阶段;第二是需求阶段,主要是从立项报告中获取产品需求并进行需求定义、需求分析、需求变更控制,在需求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阶段;第三是实现阶段,主要是开发方案概要设计、代码编写、代码走查和单元测试,同时制定测
试方案、编写测试用例并进行集成测试和系统测试,在设计评审、代码评审、测试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阶段;第四是发布阶段,主要包括产品手册编写、验收测试,在验收评审通过后发布新产品。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直销的模式向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和媒体单位提供数智内容、数智政务以及数智安全服务。公司获取业务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商务谈判、竞争性谈判等其他方式为辅,数智内容、数据政务业务获取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数智安全业务获取则以商务谈判为主。
公司在北京、广州、深圳、成都、扬州、南昌、拉萨、海南、天津等重点城市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初步建立了以华南、华北、华东和西南区域为主,辐射全国的销售和服务体系,有效提高了客户响应速度和服务能力,增强了客户黏性。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产品化软硬件和IaaS云服务、委外开发和外协服务。
公司现有产品中不能满足的非核心技术相关的定制需求,则考虑实施周期、自身经验及人员工作饱和度、成本效益等因素对外委托开发。
外协服务主要包括因工作量波动、成本效益的考虑产生的临时性劳务外协和技术服务外协。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的软件开发(I651)。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公司所属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全球研发投入集中、创新活跃、应用广泛、辐射带动作用大的领域。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应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公司技术和产品紧密围绕着数字内容的采集、分析、存储和应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字内容管理融合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府机构、大中型企业、新闻媒体等各类组织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形成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1)人工智能
如同蒸汽时代的蒸汽机、电气时代的发电机、信息时代的计算机和互联网,人工智能正成为推动人类进入智能时代的决定性力量。全球产业界充分认识到人工智能技术引领新一轮产业变革的重大意义,纷纷转型发展,抢滩布局人工智能创新生态。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均把发展人工智能作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力图在国际科技竞争中掌握主导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力量,正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驱动“无人经济”快速发展,在智能交通、智能家居、智能医疗等民生领域产生积极正面影响。公司运用人工智能前沿的自然语言处理和深度学习技术对大规模文本内容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将数据挖掘的价值赋予政企客户。
(2)云计算
在经济数字化转型和新基建的驱动下,云计算将加快应用落地进程,在互联网、政务、金融、交通、物流、教育等不同领域实现快速发展。在全球经济数字化发展的趋势下,云计算成为政企数字化转型的必然选择,国内云计算将在新基建、政企数字化提速的浪潮中获得高速发展。而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加速了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等SaaS服务落地,助推云计算技术在日常场景中的渗透率提升。传统数字内容管理技术无法适应海量复杂结构数据的采集、存储以及有价值信息的分析挖掘,在与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其技术架构、计算模式和分析方法等需得到全面重塑。SaaS具备快速更迭、按需付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优势,且国家政策不断推动企业数字,国内SaaS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并发挥着数字化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云计算不仅是技术层面的创新,更多是IT商业模式的转变和创新,公司将数字内容管理与云计算商业模式相结合,将产品和解决方案逐步开始向云服务模式进行转变。
(3)大数据
大数据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更是信息化进程的新阶段,其发展推动了数字经济的形成与繁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并做出了“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的战略部署,为我国构筑大数据时代国家综合竞争新优势指明了方向。全球范围内,研究发展大数据技术、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趋势。公司数智安全业务为60%以上的省级政府、40%以上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40%以上的地级政府提供了服务,在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府网站内容监测领域取得了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
(4)信息内容安全
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微信、论坛、微博等平台实时产出大量信息,网络信息形成的舆论力量影响社会的稳定。通过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中、后进行舆情内容监测,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关注,能够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并完善市场监管。国内信息安全产业链中,下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电信、金融、能源等信息化程度高且对信息较敏感的行业。随着《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相关部门加紧投入业务和技术平台建设。自2018年以来,公司已连续三年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提供政务数据支撑,且持续被国家信息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的研究报告引用。高质量的政务数据已经成为了公司的战略资源,公司将凭借在大数据服务领域的先发优势和资源优势,持续优化信息内容安全技术。
(5)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
随着国内疫情整体缓解和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以及面对大国博弈和逆全球化进程的出现,国内加大对信息技术创新的投入。自2020年5月以来,我国信创产业项目呈现加速落地的趋势,国产软硬件产品陆续进入行业采购名单,彰显出市场对国产产品的信心,随着国产软硬件产品的应用范围逐渐扩大,未来国产软硬件产品的性能和成本控制等有望得到持续改善。2021年,信创项目有望维持加速落地趋
势,信创发展有望加速。公司成功实现了对大型跨国软件服务商如Microsoft、Oracle、IBM同类产品的替代,随着信创的趋势发展,公司有望在电信、金融、能源等重要领域的内容服务市场占据优势地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着力于政务服务市场,客户以党政机关为主,拥有广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为2,000余家党政机关客户提供了服务,其中数智内容、数智政务业务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党和国家机构、30%以上的省级政府、20%以上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提供了服务;数智安全业务为60%以上的省级政府、40%以上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40%以上的地级政府提供了服务,在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府网站内容监测领域取得了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此外,公司也在企业和媒体的数字内容管理领域树立了若干典型项目,并将该等市场作为未来主要的拓展方向之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数字内容不仅数量规模以指数级增长,而且结构变得日趋复杂,互联网应用层出不穷,短视频、网络直播、网络视频等形态迅速发展。传统数字内容管理技术无法适应海量复杂结构数据的采集、存储以及有价值信息的分析挖掘,在与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其技术架构、计算模式和分析方法等得到全面重塑。随着国内信息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国内厂商的数字内容管理平台在扩展性、应对海量异构数据的可靠性和高性能等方面的表现正在逐步实现对国外同类产品的替代。
数字内容管理向基于云计算架构的模式发展正在成为一种趋势。云计算主要共性技术包括虚拟化技术、分布式技术等,具备实现资源快速部署、动态弹性伸缩、面向海量信息快速有序化处理、可靠性高、容错能力强等特点。数字内容管理与云计算的结合,逐步形成了从提供产品和解决方案到提供服务的转变。云计算包含IaaS、PaaS和SaaS三个层次的服务。在云计算模式下,用户无需购买软件,按需使用和付费,可以享受安全、便捷的云服务,节约软硬件购置和维护成本。
数字内容管理与大数据技术融合适应更大规模异构数据的快速处理和存储,是数字内容管理技术发展趋势之一。大数据主要共性技术包括采集与预处理、存储与管理、计算处理、查询分析、可视化展现及隐私及安全等,能够快速处理大规模多形态数据,保障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为进一步分析挖掘价值信息提供数据积累和支撑。
运用智能化手段对海量内容进行分析挖掘,提高组织的决策、治理等方面能力,是数字内容管理技术发展的趋势之一。深度学习是人工智能的前沿技术,深度学习技术在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和语音识别领域的应用都表现出远超以往浅层学习所能达到的最好效果,能够有效提高计算机对文本、图像、视频、语音等多种形态数字内容的理解水平,从而提升基于海量数字内容的数据分析挖掘能力。
适应各种新媒体内容的采集、编辑、发布、审核、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内容管理,是数字内容管理技术的发展趋势之一。新媒体和网站技术规范的割裂,屏幕大小和分辨率的差异,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众多新媒体平台的不同特性,实现融合的大规模多形态采集,多屏幕多终端的编辑、发布等
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新媒体和传统网站融合的多形态采集和统一编辑、一键发布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技术,能够有效提高用户管理效率,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2)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数字内容管理融合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府机构、大中型企业、新闻媒体等各类组织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形成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数据智能平台广泛应用于政府、金融、电信、石油、石化、能源、制造业以及各种信息密集型的企业。“AI+大数据”是未来趋势,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社会经济方式的变化,都积累了庞大的数据,大数据被提出,大数据即海量的数据集合,这些数据也无法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用常用工具存储和分析,大数据具有数据量庞大、数据种类多、数据价值高的特点。大数据技术可以说是数据分析技术的改良、进步。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的信息逐渐积累,传统的数据处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数据分析的需求,从而需求有新的处理方式来对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大数据技术由此而来。人工智能是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产物,是通过技术手段替代一些传统劳动力方面的操作,从而使得劳动力得以释放,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人工智能是依托大数据、传感器等高端技术,对人类行为进行模仿、学习,进而解决一些人力做不到的事情。人工智能依托大数据对海量数据的分析结果,从而通过处理中心传导到各部位的传感器之中,从而进行拟人化、类人化的操作。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相互融合发展,应用于社会的多个领域之中,近年来,各级政府开始重视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应用,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增强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前端服务提供方面,相关部门不断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审批(审查)结果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并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后端数据管理方面,各级政府加快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构建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强化平台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使其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调度能力,让“数据多跑路”,进一步借助人工智能对大数据价值进行挖掘,此次应对新冠疫情,大数据+人工智能支撑防疫决策,有效控制了疫情的传播。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积累了覆盖数字内容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七大核心技术,尤其专注于运用人工智能前沿的自然语言处理和深度学习技术对大规模文本内容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技术水平在政务服务领域具有先进性。
公司核心技术是基于互联网应用相关的通用理论,结合数字内容管理的场景化需求研发的专有技术。从技术应用来看,七大核心技术覆盖数字内容全生命周期管理,在技术原理上具备一定的通用性,但主要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面向目标客户的应用场景而自主研发的技术;从技术实现来看,七大核心技术遵循行业标准通信协议,采用成熟先进的软件技术栈,是公司在此基础上,凭借在数字内容管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领域的技术积累而自主研发的技术。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核心 技术 | 关键技术点 | 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 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 | 技术来源 | 首次取得时间 |
1 | 大规模多形态高性能采集技术 | 1、分布式链接实时消重技术 2、海量网页文本实时消重技术 | 1、一种基于DOM网页剪枝的相似网页查找方法及系统(ZL201810801006.7) 2、一种网站站点地图自动重构的方法及系统(ZL201810795449.X) 3、一种基于深度学习的网页类型智能识别方法及系统(ZL201810815713.1) 4、一种基于网页节点间互信息的网页文章信息自动抽取方法及系统(ZL201810795448.5) | 1、大数据服务平台的云监测、内容安全、云搜索等产品 2、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的统一信息资源库产品 | 自主研发 | 2015 |
3、网页正文智能抽取技术 4、网页模板自动分类技术 | 2012 | |||||
5、静态、动态网页自适应采集技术 6、动态网页自动采集技术 | 2016 | |||||
2 | 基于平衡语料库的文本智能分析技术 | 1、平衡语料库自动构建技术 2、基于平衡语料库的新词、敏感规则自动发现以及关键词自动抽取技术 | 1、一种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涉密涉敏信息监测方法及系统(ZL201810815712.7) 2、一种基于规则引擎的智能推送方法及系统(ZL201811247462.8) 3、开普云网站错别字监测软件V2.0 4、开普云内容安全云监测平台V3.0 5、开普云监测平台V3.0 6、开普云搜索平台V3.0 7、开普云绩效管理云评测系统V3.0 | 1、大数据服务平台的云监测、内容安全、云搜索等产品 2、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的统一信息资源库产品、内容管理系统等产品 | 自主研发 | 2017 |
3 | 大规模互联网敏感信息实时监测技术 | 1、高效的文本敏感信息识别技术 | 1、一种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涉密涉敏信息监测方法及系统(ZL201810815712.7) 2、开普云网站错别字监测软件V2.0 3、开普云内容安全云监测平台V3.0 4、开普云监测平台V3.0 5、开普云绩效管理云评测系统V3.0 | 1、大数据服务平台的云监测、内容安全、云搜索等产品 2、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的统一信息资源库产品、内容管理系统等产品 | 自主研发 | 2012 |
2、基于局部上下文特征、依存关系与BERT验证的错别字监测技术 | 2018 | |||||
3、句子负面信息发现技术 | 2017 | |||||
4 | 政务领域智能搜索技术 | 1、政务领域通用词和特定网站关键词的融合技术 2、智能化检索技术 | 1、一种基于规则引擎的智能推送方法及系统(ZL201811247462.8) 2、开普云搜索平台V3.0 3、开普云智能问答云平台软件V1.0 | 大数据服务平台云搜索产品 | 自主研发 | 2010 |
5 | 集约化环境下数字内容全生命周期管理技术 | 1、基于动态网络环境自适应的海量数据资源汇集技术 2、基于多元模型自适应的一体化混合型存储技术 | 1、一种基于多源信息聚合的公共服务系统及其构建方法(ZL201810795450.2) 2、一种基于集约化治理平台的单点登录集成方法及系统(ZL201811247457.7) 3、一种基于元数据自定义扩展的资源管理方法及系统 (ZL201811247458.1) 4、开普云集约化治理平台V4.0 5、开普云集约化资源库云服务平台V4.0 6、开普云集约化站群云服务管理软件V4.0 7、开普云集约化网站数据迁移系统V3.0 8、开普云全媒体矩阵管理云平台系统V2.0 | 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的内容管理系统、统一信息资源库等产品 | 自主研发 | 2008 |
3、数字内容资源结构化提取、多终端同步及高性能发布技术 4、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控制技术 | 2006 |
5、基于微服务架构的弹性可伸缩平台和开放接口技术 | 9、开普云集约化异构内容发布系统集成平台V3.0 10、开普云数据整合软件V1.0 11、开普互联安全内容管理软件V6.0 12、开普云融媒体管理中心平台软件V1.0 13、开普云区县融媒体中心管理平台V3.0 | 2012 | ||||
6 |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异构数据交换关键技术 | 1、基于版式智能文档的数据交换技术 | 1、基于智能文档平台的多渠道信息采集交换方法(ZL201010034367.7) 2、一种基于多源信息聚合的公共服务系统及其构建方法(ZL201810795450.2) 3、一种自动识别签名章或手写签名的方法及装置(ZL201810795447.0) 4、开普云公共服务云平台V1.0 5、开普云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V3.0 6、开普一门一网式综合管理服务系统V1.0 7、开普统一预约服务系统V1.0 8、开普安全智能表单应用平台软件V6.0 | 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的统一信息资源库、公共服务等产品 | 自主研发 | 2005 |
2、多源异构数据交汇技术 | 2017 | |||||
7 | 专利领域的智能语义检索技术 | 1、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包括文本表示技术及语义相似度技术) 2、基于专利文本的关键信息抽取及知识图谱构建技术 | 1、一种基于词频和语义的计算专利文献相似度的智能检索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2、一种基于共享内存的数据载入加速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3、开普云智能语义检索机器人V2.0 | 专利智能语义检索产品 | 自主研发 | 2020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期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1 | ZL 201911177899.3 | 一种基于大数据挖掘的公共政策分析模型部署方法及其系统 | 发明专利 | 2019年11月27日 | 北京开普 公司 | 原始取得 |
序号 | 登记号 | 软件名称 | 发证日期 | 取得方式 |
1 | 2020SR0006726 | 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V3.0 | 2020年1月2日 | 原始取得 |
2 | 2020SR0007105 | 开普云网站监督考核系统V3.0 | 2020年1月2日 | 原始取得 |
3 | 2020SR0007107 | 开普云网站调查系统V3.0 | 2020年1月20日 | 原始取得 |
4 | 2020SR0045993 | 开普云网上评价系统V3.0 | 2020年1月9日 | 原始取得 |
5 | 2020SR0046082 | 开普互联音视频管理系统V6.5 | 2020年1月9日 | 原始取得 |
6 | 2020SR0047030 | 开普云智能问答云平台软件V3.0 | 2020年1月9日 | 原始取得 |
7 | 2020SR0047036 | 开普云融媒体云直播系统V3.0 | 2020年1月9日 | 原始取得 |
8 | 2020SR0047042 | 开普云在线访谈系统V3.0 | 2020年1月9日 | 原始取得 |
9 | 2020SR0047108 | 开普云在线咨询投诉系统3.0 | 2020年1月9日 | 原始取得 |
10 | 2020SR0261673 | 开普云大数据服务平台V3.0 | 2020年3月17日 | 原始取得 |
11 | 2020SR0550393 | 开普云区县融媒体中心管理平台V3.0 | 2020年6月3日 | 原始取得 |
12 | 2020SR0558735 | 开普云政务新媒体运营监管平台V1.1.1 | 2020年6月3日 | 原始取得 |
13 | 2020SR0558882 | 开普云传播力影响力分析系统V3.0 | 2020年6月3日 | 原始取得 |
14 | 2020SR0580666 | 开普云监控大屏系统V3.0 | 2020年6月8日 | 原始取得 |
15 | 2020SR0693978 | 开普云政府大数据智能AI治理云平台V3.0 | 2020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16 | 2020SR0694708 | 开普云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管理云平台V3.0 | 2020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17 | 2020SR0694716 | 开普云多语种智能文本纠错云平台V3.0 | 2020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18 | 2020SR0694764 | 开普云5G融媒体统一信息资源汇聚与生产平台V2.0 | 2020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19 | 2020SR0694770 | 开普云基于自然语言处理和知识图谱的多语种内容安全监测云平台V3.0 | 2020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20 | 2020SR0700492 | 开普云跨平台异构数据智能入库精灵软件V4.0 | 2020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21 | 2020SR0621121 | 开普云智能语义检索机器人V2.0 | 2020年6月15日 | 原始取得 |
22 | 2020SR0631376 | 开普云政务智能问答机器人V3.0 | 2020年6月16日 | 原始取得 |
23 | 2020SR0643790 | 开普云视频内容安全监测管理平台V2.0 | 2020年6月18日 | 原始取得 |
24 | 2020SR0683710 | 开普云“千人千网”个性化大数据统一信息资源支撑平台V4.0 | 2020年6月28日 | 原始取得 |
25 | 2020SR0689574 | 开普云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证照管理平台V2.0 | 2020年6月29日 | 原始取得 |
26 | 2020SR0728741 | 开普云信息资源智能分类引擎系统V4.0 | 2020年7月6日 | 原始取得 |
27 | 2020SR0728749 | 开普云信息资源数据分析挖掘引擎系统V4.0 | 2020年7月6日 | 原始取得 |
28 | 2020SR0728756 | 开普云信息资源智能关联聚合引擎系统V4.0 | 2020年7月6日 | 原始取得 |
29 | 2020SR0730126 | 开普云智慧大脑科学决策与指挥云平台V2.0 | 2020年7月6日 | 原始取得 |
30 | 2020SR0730132 | 开普云集约化运维监控智能管理平台V4.0 | 2020年7月6日 | 原始取得 |
31 | 2020SR0730224 | 开普云5G智慧媒体数字基建管理平台V1.0 | 2020年7月6日 | 原始取得 |
32 | 2020SR0730338 | 开普云统一信息资源库智能内容安全监测与预警平台V4.0 | 2020年7月6日 | 原始取得 |
33 | 2020SR0730369 | 开普云视频内容智能审查云平台V3.0 | 2020年7月6日 | 原始取得 |
34 | 2020SR0827765 | 开普云信息抓取系统V5.0 | 2020年7月24日 | 原始取得 |
35 | 2020SR0827771 | 开普云网上办事系统V6.0 | 2020年7月24日 | 原始取得 |
36 | 2020SR0854247 | 开普云知识图谱智能构建机器人系统V1.0 | 2020年7月30日 | 原始取得 |
37 | 2020SR0854254 | 开普云基于语义智能的专利审核机器人软件V3.0 | 2020年7月30日 | 原始取得 |
38 | 2020SR0858629 | 开普云数字中国数据审查管理平台V1.0 | 2020年7月31日 | 原始取得 |
39 | 2020SR0858659 | 开普云跨平台异构信息资源统一汇聚融合云平台V4.0 | 2020年7月31日 | 原始取得 |
40 | 2020SR0858666 | 开普云基于区块链的政务数据共享平台V1.0 | 2020年7月31日 | 原始取得 |
41 | 2020SR0858803 | 开普云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纠错引擎系统V3.0 | 2020年7月31日 | 原始取得 |
42 | 2020SR0893694 | 开普云信息资源智能标引引擎 V4.0 | 2020年8月7日 | 原始取得 |
43 | 2020SR0924210 | 开普云多语种OCR识别纠错引擎系统V3.0 | 2020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44 | 2020SR0931501 | 开普云区块链数字版权平台V1.0 | 2020年8月14日 | 原始取得 |
45 | 2020SR0931508 | 开普云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印章管理平台V1.0 | 2020年8月14日 | 原始取得 |
46 | 2020SR0931515 | 开普云基于区块链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V1.0 | 2020年8月14日 | 原始取得 |
47 | 2020SR0931557 | 开普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管理平台V1.0 | 2020年8月14日 | 原始取得 |
48 | 2020SR0929699 | 开普云统一信息资源AI智能集约化搜索引擎系统V4.0 | 2020年8月14日 | 原始取得 |
49 | 2020SR0934571 | 开普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V2.0 | 2020年8月17日 | 原始取得 |
50 | 2020SR0934976 | 开普云政策资源一体化服务平台V2.0 | 2020年8月17日 | 原始取得 |
51 | 2020SR0934983 | 开普云智慧政务管理平台V2.0 | 2020年8月17日 | 原始取得 |
52 | 2020SR0946855 | 开普云智能公文写作机器人系统V1.0 | 2020年8月18日 | 原始取得 |
53 | 2020SR0946861 | 开普云图形图像智能识别与监管机器人系统V1.0 | 2020年8月18日 | 原始取得 |
54 | 2020SR0946891 | 开普云视频智能识别与监管机器人系统V1.0 | 2020年8月18日 | 原始取得 |
55 | 2020SR1000332 | 开普云政在播平台V1.0 | 2020年8月27日 | 原始取得 |
56 | 2020SR1016225 | 开普云IPV6融合服务V4.0 | 2020年8月31日 | 原始取得 |
57 | 2020SR1504763 | 开普云大数据服务平台V4.0 | 2020年9月27日 | 原始取得 |
58 | 2020SR1509113 | 开普云数字中国数据审查管理平台V2.0 | 2020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59 | 2020SR1520335 | 开普云电子签名云平台V1.0 | 2020年10月26日 | 原始取得 |
60 | 2020SR1579257 | 开普云12309服务热线平台V1.0 | 2020年1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61 | 2020SR1748840 | 软件行为分析系统V1.0 | 2020年12月7日 | 原始取得 |
62 | 2020SR1748841 | 信息网络监测系统V1.0 | 2020年12月7日 | 原始取得 |
63 | 2020SR1748850 | 系统接口管理平台V1.0 | 2020年12月7日 | 原始取得 |
64 | 2020SR1748854 | 模拟资源管理平台V1.0 | 2020年12月7日 | 原始取得 |
65 | 2020SR1758121 | 虚拟资源综合管理平台V1.0 | 2020年12月8日 | 原始取得 |
66 | 2020SR1758122 | 信息数据管理平台V1.0 | 2020年12月8日 | 原始取得 |
67 | 2020SR1814077 | 开普云12309移动平台V1.0 | 2020年12月15日 | 原始取得 |
68 | 2020SR1814078 | 开普云舆情督办管理平台V1.0 | 2020年12月15日 | 原始取得 |
69 | 2020SR1870635 | 开普云舆情监测管理平台V1.0 | 2020年12月22日 | 原始取得 |
70 | 2020SR1870636 | 开普云舆情指挥管理平台V1.0 | 2020年12月22日 | 原始取得 |
71 | 2020SR0338298 | 开普云大数据云服务平台V3.0 | 2020年4月16日 | 原始取得 |
72 | 2020SR0631479 | 开普云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V1.1.1 | 2020年6月16日 | 原始取得 |
73 | 2020SR0695088 | 开普云领导驾驶舱科学决策与指挥可视化大屏V2.0 | 2020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74 | 2020SR1564059 | 开普云分布式消息中间件软件V1.0 | 2020年11月10日 | 原始取得 |
75 | 2020SR1705177 | 开普云分布式消息中间件软件V2.0 | 2020年12月1日 | 原始取得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0 | 1 | 26 | 12 |
软件著作权 | 75 | 75 | 277 | 277 |
软件产品登记证 | 1 | 1 | 4 | 4 |
合计 | 86 | 77 | 307 | 293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4,490,231.06 | 33,419,176.23 | 63.0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4,490,231.06 | 33,419,176.23 | 63.0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09 | 11.21 | 上升6.8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 |
入。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 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异构交汇平台2.0 | 6,100,000.00 | 6,671,712.86 | 6,671,712.86 | 产品上线准备阶段 | 1、实现基于HTTP/HTTPS/RPC等标准通信协议的任意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 2、提供完备的可视化界面,通过记录操作员行为自动生成数据交互接口,降低异构系统集成的复杂度; 3、提供完备的异构接口调用管理功能、完备的接口可用性监测功能。 | 在政务服务领域具有先进性 | 数智内容、数智政务 |
2 | 基于中台架构的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智慧门户 | 20,000,000.00 | 12,211,183.77 | 12,211,183.77 | 产品开发阶段 | 基于技术中台、数据中台重构公司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顺应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趋势,把握国家融媒体建设需要,整合并重构公司原有内容管理系统、全媒体矩阵、集约化产品,集成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的云计算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内容采、编、发、审、管全生命周期的内容管理和内容监测服务。 | 在政务服务领域具有先进性 | 数智内容 |
3 | 基于中台架构的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 | 25,000,000.00 | 2,395,245.75 | 2,395,245.75 | 产品开发阶段 | 基于中台技术重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顺应移动化和智能化的技术发展趋势,提升平台的弹性扩展能力、移动交互能力和智能化服务能力。 | 在政务服务领域具有先进性 | 数智政务 |
4 | 基于中台架构的融媒体平台3.0 | 18,000,000.00 | 13,727,949.80 | 13,727,949.80 | 产品开发阶段 | 基于中台技术重构融媒体平台,全面提升系统的灵活性,整合全媒体矩阵和新媒体监测平台,为客户提供内容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 在政务服务领域具有先进性 | 数智内容 |
5 | 微信公众号高效稳定大规模采集技术研究 | 10,000,000.00 | 136,065.69 | 136,065.69 | 产品设计阶段 | 1、实现新增文章采集:关注公众号后通过逆向HOOK的方式获取实时推送文章数据。 | 在政务服务领域具有 | 数智内容、数智政 |
2、实现运营数据采集:通过微信客户端的模拟点击,用中间人拦截的方式获取运营数据。 3、实现评论数据采集:采用中间人拦截请求的方式获取评论数据。 4、实现历史数据采集:拦截公众号主页参数,拼接翻页请求获取历史文章数。 | 先进性 | 务、数智安全 | ||||||
6 | 基于中台架构的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 | 14,000,000.00 | 8,043,742.54 | 8,043,742.54 | 产品开发阶段 | 基于技术中台、数据中台重构公司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为从政府网站、政府新媒体的监测服务走向覆盖的全网政务大数据服务奠定基础。 | 在政务服务领域具有先进性 | 数智安全 |
7 | 内容安全5.0 | 7,000,000.00 | 2,266,677.26 | 2,266,677.26 | 产品开发阶段 | 1、实现文本、图片、视频敏感内容全方位监测; 2、实现海量互联网、新媒体网民言论信息的实时内容安全监测。 | 在政务服务领域具有先进性 | 数智安全 |
8 | 云搜索5.0 | 6,000,000.00 | 2,101,544.92 | 2,101,544.92 | 产品开发阶段 | 1、构建面向政务领域的知识图谱,以提升搜索、智能问答的准确性; 2、多语言搜索支持; 3、实现政府主要领导人的行为追踪和专题检索; 4、提供覆盖全国所有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的统一智能搜索服务。 | 在政务服务领域具有先进性 | 数智安全 |
合计 | / | 106,100,000.00 | 47,554,122.59 | 47,554,122.59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82 | 14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5.74 | 23.3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374.12 | 3,110.40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4.03 | 21.60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 | 24 | 13.19 |
本科 | 149 | 81.87 |
大专 | 7 | 3.85 |
中专、高中及以下 | 2 | 1.09 |
合计 | 182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97 | 53.30 |
31-40岁 | 75 | 41.21 |
41-50岁 | 9 | 4.95 |
51岁以上 | 1 | 0.54 |
合计 | 182 | 100 |
地进行基础技术的研发布局,并将掌握的核心技术平台化、组件化、服务化。第三,公司建立了一套严谨有效的管理规范和流程体系,通过了CMMI5认证以及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16/ISO9001:
201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20000-1:201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GB/T22080-2016/ISO/IEC27001:2013)等系列认证。
3、大数据资源优势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基础性价值已经取得广泛共识。数据规模和质量很大程度决定了深度学习算法的训练模型优劣,进而影响算法精度直至用户体验。公司截至目前已经积累了有效网页链接超过200亿条,收录有效文章索引30亿篇,存储数据规模接近500TB,形成了全面、准确和及时的政府网站内容数据。公司政府网站内容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得到权威机构的认可,被CNNIC牵头组织撰写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清华大学发布的《2018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所引用。
高质量的大数据已经成为了公司的战略资源。其中,公司掌握了全国各个地区、各个行业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内容数据,对该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可以为政府、企业、科研单位提供完整、深入、专业的政策文件主题大数据服务。此外,基于公司平衡语料库自动构建技术,公司后续将对已积累的政府网站内容数据进行全面学习训练,大幅完善现有的平衡语料库,扩大NGram语言模型和句法依存关系库的规模,有效提升内容安全监测、政务智能搜索的智能化水平以及文章智能关联、智能推荐精准度,为未来政务领域的智能问答、智能服务奠定数据和技术基础。
4、行业知识和经验优势
数智政务是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深度融合的行业,近年来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一方面,我国政府整体处于向服务型政府、透明型政府转型的变革期;另一方面,以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政府运行模式变革产生了深远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为党政机关提供软件产品和服务,同时,数智安全服务也获得了政府客户的广泛认可;因此,公司对政府管理体制、法规政策、业务流程等知识具备足够积累,具有前沿理解,具有深厚的行业知识和经验优势。
5、客户资源和市场地位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广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在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府网站内容监测领域取得了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凭借于此,公司一方面将依托目前的完整业务生态体系,深度挖掘现有客户群体价值;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大中型企业、新闻媒体等细分市场,进一步强化客户资源和市场地位优势。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已经积累了涵盖数字内容采集、分析、存储和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七大核心技术,尤其专注于运用人工智能前沿的自然语言处理和深度学习技术对大规模文本内容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构建了一个统一的数据智能平台,初步形成了“大中台和小前台”的架构模式。数据智能平台为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和大数据服务平台提供基础技术、数据和业务支撑,是系统的核心关键层。数据智能平台为前台的应用服务提供了强大的支撑能力,有效提升系统灵活性和智能化水平,实现对用户需求的快速响应。以数据智能平台为基础,结合不同的场景,形成了数智内容、数智政务和数智安全等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或SaaS模式的大数据服务。
1、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丰富数据智能相关的产品,同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客户粘性,使得数智安全业务收入增长相对较快,从而助力公司转型升级。此外,公司数智内容和数智政务业务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部分项目落地延后。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略有增长。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完善公司产品性能,增加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大幅度增加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长63.05%;为了加大市场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公司增加了市场投入,导致销售费用增长较快;同时,公司部分战略项目毛利率偏低,降低了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水平。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去年有所下降。
2、分业务经营情况讨论
(1)数智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数智内容实现收入15,771.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6% 。公司数智内容业务主要包括网站智慧门户和融媒体平台的建设服务和运维保障服务。公司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核心技术,助力客户打造信息集中管理、服务便捷高效、资源优化融合、管理统筹规范、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的政府网站集约化治理新生态。公司与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拉萨市、上饶市、沧州市、镇江市等签署或完成省级、市级集约化建设项目。
公司始终紧跟媒体融合发展新形势,坚持以产品与技术创新为核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公司承接的新华社党政客户端全国服务平台项目已成为拓展融媒体业务的标杆项目,广州市番禺区融媒体中心融媒体云平台项目成为区县融媒典范,有力推动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开普云融媒体平台也被评为“2020年广东省优秀软件产品”。
(2)数智政务
报告期内,公司数智政务实现收入6,567.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7%。公司数智政务业务主要包括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服务和运维保障服务。数字政府成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提升治理智慧化水平的重要助推器,各地改变过去分散建设模式,加强地区统筹,集约化开展数字政府建设。报告期内,公司与广东省政府基于市场监管领域解决方案及信息化产品进行深度合作,携手数字广东网
络建设有限公司开发了“粤商通”等涉企政务服务平台,共同打造优质的数字政府解决方案,推动数字化发展。与此同时,公司与华为公司也展开深度合作,合作开发了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升项目、东莞市民生工作管理子系统项目等。
(3)数智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数智安全实现收入7,784.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3%。公司数智安全业务主要是提供政府网站内容监测、政务新媒体监测、云搜索、用户行为分析等一系列SaaS服务,其中政府网站监测服务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公司在“数字政府”建设主赛道上持续发力,已经形成了全国范围内采集时间最长、数据范围最广、最准的全国统一的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公司提供的政务大数据相继为中央网信办、国家信息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多份全国性行业统计报告引用,为产业研究、行业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报告期内,公司被评为“广东省大数据骨干企业”。基于公司多年积累的行业大数据以及完善的错别字混淆集和敏感词集合,公司融合了多种NLP经典算法,包括传统的NLP文本分析技术和先进的深度神经网络技术,实现了准确率业界领先的多语言文本纠错和内容安全监测云服务,有效提升了文本内容质量,客户粘性不断增强,客户续费率不断提升。
内容监测服务依然是公司数智安全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在提高客户续费率的同时,不断增加客户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拓展新客户,提升服务质量和产品功能,内容监测服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与此同时,公司的政务新媒体监测业务实现快速增长,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优化了数智安全业务收入的结构,数智安全业务结构更趋稳健。政府网站内容监测服务收入在数智安全业务收入中的占比情况: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内容监测服务收入 | 6,494.34 | 5,671.23 |
数智安全业务收入 | 7,784.51 | 6,328.13 |
内容监测服务收入占数智安全业务收入的比重 | 83.43% | 89.62% |
作,参与到信创生态之中,为客户提供更加多元化、高性能、安全可信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5、研发方面
公司以升级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和大数据服务平台的核心平台层为契机,形成统一的核心平台层,即数据智能平台,为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和大数据服务平台提供基础技术、数据和业务支撑,是系统的核心关键层。数据智能平台由技术中台、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组成,初步形成了“大中台和小前台”的架构模式。技术中台、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相辅相成、互相支撑,为前台的应用服务提供了强大的支撑能力,将有效提升系统灵活性和智能化水平,实现对用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公司积极研发深度学习算法,提升大规模文本的智能分析水平,并已将分析扩展至图片等内容。并对云监测、内容安全、云搜索服务进行全面升级,并已将监测范围扩展至互联网主流媒体、新媒体。
公司通过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创新,实现数字内容管理和大数据应用关键环节和细分领域的战略卡位,进一步强化核心技术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壁垒,在现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继续对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分析的深度学习算法进行研发,进一步提升对大规模多媒体内容的高效采集和实时监测的效率和能力。
在核心技术方面,公司合理、合法使用募集资金,将基于大数据样本训练,针对政务领域文本、图像和视频内容的处理、分析和应用,研发具有针对性、适应性、效果优良的算法和技术,全面提升全生命周期数字内容管理的智能化、精准化服务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
6、人工智能实验室方面
公司新成立了人工智能实验室,引入了经验丰富的资深研究骨干,组建了高学历高素质的研究团队,致力于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算法与核心技术的研究。在成立之初,人工智能实验室就明确提出了“攻坚并突破以互联网内容为核心的智能算法研究”的团队宗旨。
人工智能实验室的发展将分为初期、中期、长期三个阶段。初期阶段,人工智能实验室专注于自然语言处理与深度计算视觉领域的前沿算法研究,为公司升级技术后台,提高技术壁垒。中期阶段,人工智能实验室将研究语义分析、知识图谱、智能视觉/语音等领域的前沿算法,拓展数智政务、数智安全、数智内容等业务。长期阶段,人工智能实验室将融合区块链、联邦学习等前沿技术,为业界提供闭环的全链数据智能支持,使人工智能真正成为公司的技术基因。
7、销售体系建设方面
公司不断完善营销和服务体系,已在北京、广州、深圳、成都、扬州、南昌、拉萨、海南、天津等地设立了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加大对各区域客户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了客户响应速度和服务能力,增强了客户粘性。
8、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规划,引进和培养了关键技术、核心算法攻关的高级技术人才以及市场研究、产品规划和市场营销的专业人才。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企业文化建设、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团队,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随着5G技术的商业化和物联网技术的发展,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内容规模将显著超过文本和图片内容。此外,在向数字政府转型升级过程中,政府在关注自身内容数据的同时,更加关注互联网全范围内容的采集、监管和分析,以辅助实现更加全面的政策制定能力。
目前,公司主要专注于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文本内容的监测和政府内部文本、图片数据的管理、存储、分析和应用,对互联网全范围的更大规模的内容,尤其是对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内容的处理和分析技术积累较少。如果公司不能准确研判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投入研发并布局新技术和新产品,则会给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的数字内容管理的核心技术及持续的创新能力是公司在行业内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并采取了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相关措施,以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但仍不能杜绝公司的核心技术被侵犯和泄密的风险。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将对公司保持竞争优势造成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数智安全业务的应用领域未能拓展的风险
公司数智安全业务的主要应用集中于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监测领域,应用领域相对单一,且公司目前在该领域积累了较大规模的客户基数,已经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如果不能有效拓展数智安全业务的应用领域,开发出契合客户需求的更为丰富的大数据服务产品,将对数智安全业务的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2、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党政机关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流程的影响,公司项目的验收工作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而公司的期间费用在各季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较强的季节性波动风险。经营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除造成投资者无法通过中期报告合理推算全年经营成果外,对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调配和资金使用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无法有效平衡忙淡季的资源配置,可能导致人员、资金等资源使用效率低下,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随着“互联网+政务”的业态成熟,包括互联网巨头在内的更多实力雄厚的企业开始进入这一行业,行业竞争必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持续制定和实施有效的业务发展战略,将会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宏观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国内实施的一系列有效的疫情防控举措,使得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经济不断稳步向好,但国外疫情形势不容乐观,增加了国内疫情防控的压力,国内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多,有可能延迟客户的招投标进度以及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从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01,232,157.16 | 298,067,695.13 | 1.06 |
营业成本 | 142,736,660.36 | 122,017,369.47 | 16.98 |
销售费用 | 36,329,934.03 | 30,032,283.88 | 20.97 |
管理费用 | 26,562,454.05 | 25,476,879.12 | 4.26 |
研发费用 | 54,490,231.06 | 33,419,176.23 | 63.05 |
财务费用 | -3,362,302.63 | -994,945.67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77,888.66 | 48,892,673.27 | 0.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026,060.82 | -47,395,392.2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1,530,260.01 | -15,105,024.00 | 不适用 |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23.22万元,同比增加1.06%;营业成本14,273.67万元,同比增加16.98%;具体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软件 | 30,123.22 | 14,273.67 | 52.62 | 1.06 | 16.98 | 减少6.45个百分点 |
合计 | 30,123.22 | 14,273.67 | 52.62 | 1.06 | 16.98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数智安全 | 7,784.51 | 2,264.26 | 70.91 | 23.13 | 62.01 | 减少6.98个百分点 |
数智内容 | 15,771.05 | 8,410.33 | 46.67 | -11.63 | -1.80 | 减少5.34个百分点 |
数智政务 | 6,567.65 | 3,599.07 | 45.20 | 16.51 | 60.72 | 减少15.08个百分点 |
合计 | 30,123.22 | 14,273.67 | 52.62 | 1.06 | 16.98 | 减少6.4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南地区 | 9,270.68 | 3,797.28 | 59.04 | -6.84 | 0.21 | 减少2.88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7,969.72 | 3,427.27 | 57.00 | -5.79 | -26.92 | 增加12.44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6,447.22 | 3,835.64 | 40.51 | 117.53 | 234.58 | 减少20.81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2,953.08 | 1,622.66 | 45.05 | 71.43 | 142.13 | 减少16.05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3,482.51 | 1,590.81 | 54.32 | -48.09 | -16.53 | 减少17.27个百分点 |
合计 | 30,123.22 | 14,273.67 | 52.62 | 1.06 | 16.98 | 减少6.45个百分点 |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软件 | 直接人工 | 4,848.09 | 33.97 | 4,377.34 | 35.87 | 10.75 | |
外购产品及服务 | 8,964.73 | 62.81 | 7,325.18 | 60.03 | 22.38 | ||
其他项目费用 | 460.85 | 3.23 | 499.22 | 4.09 | -7.69 | ||
合计 | —— | 14,273.67 | 100.00 | 12,201.74 | 100.00 | 16.9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数智安全 | 直接人工 | 618.38 | 27.31 | 504.27 | 36.08 | 22.63 | |
外购产品及服务 | 1,603.20 | 70.80 | 871.16 | 62.33 | 84.03 | ||
其他项目费用 | 42.68 | 1.89 | 22.22 | 1.59 | 92.09 | ||
小计 | —— | 2,264.26 | 100.00 | 1,397.64 | 100.00 | 62.01 | |
数智内容 | 直接人工 | 2,626.24 | 31.23 | 2,660.91 | 31.07 | -1.30 | |
外购产品及服务 | 5,453.95 | 64.85 | 5,521.29 | 64.47 | -1.22 | ||
其他项目费用 | 330.14 | 3.93 | 382.57 | 4.47 | -13.70 | ||
小计 | —— | 8,410.33 | 100.00 | 8,564.76 | 100.00 | -1.80 | |
数智政务 | 直接人工 | 1,603.47 | 44.55 | 1,212.16 | 54.13 | 32.28 | |
外购产品及服务 | 1,907.57 | 53.00 | 932.74 | 41.65 | 104.51 | ||
其他项目费用 | 88.02 | 2.45 | 94.43 | 4.22 | -6.79 | ||
小计 | —— | 3,599.07 | 100.00 | 2,239.33 | 100.00 | 60.72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39,188,291.85 | 13.01 |
2 | 客户2 | 32,732,971.89 | 10.87 |
3 | 客户3 | 17,422,250.99 | 5.78 |
4 | 客户4 | 12,932,491.02 | 4.29 |
5 | 客户5 | 11,062,207.15 | 3.67 |
合计 | / | 113,338,212.9 | 37.62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717.1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1.7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10,101,101.46 | 11.8 |
2 | 供应商2 | 6,131,539.82 | 7.16 |
3 | 供应商3 | 3,947,330.27 | 4.61 |
4 | 供应商4 | 3,690,046.96 | 4.31 |
5 | 供应商5 | 3,301,886.79 | 3.86 |
合计 | / | 27,171,905.30 | 31.73 |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36,329,934.03 | 30,032,283.88 | 20.97 |
管理费用 | 26,562,454.05 | 25,476,879.12 | 4.26 |
研发费用 | 54,490,231.06 | 33,419,176.23 | 63.05 |
财务费用 | -3,362,302.63 | -994,945.67 |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77,888.66 | 48,892,673.27 | 0.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026,060.82 | -47,395,392.2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1,530,260.01 | -15,105,024.00 | 不适用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04,418,397.03 | 38.44 | 130,922,544.79 | 34.35 | 285.28 | 主要系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2,613,907.06 | 10.87 | 36,734,462.30 | 9.64 | 288.23 | 主要系公司购买低风险的非保本理财所致 |
应收账款 | 54,221,932.70 | 4.31 | 88,781,295.39 | 23.29 | -38.39 | 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所致 |
预付款项 | 3,042,278.67 | 0.23 | 3,258,258.18 | 0.85 | -6.63 | 主要系公司预付账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8,851,822.60 | 0.67 | 7,126,167.98 | 1.87 | 24.22 |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
存货 | 41,737,313.61 | 3.18 | 44,024,696.33 | 11.55 | -5.20 | 主要系未完工、未验收项目减少所致 |
合同资产 | 23,617,830.97 | 1.08 | 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6,193,453.40 | 21.81 | 25,942,069.95 | 6.81 | 1,003.20 | 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23,358,902.90 | 1.78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投资新余开普云数字智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致 | ||
固定资产 | 39,421,968.14 | 3.00 | 35,844,298.16 | 9.40 | 9.98 | 主要系公司购置房产所致 |
无形资产 | 5,186,114.39 | 0.40 | 1,203,694.32 | 0.32 | 330.85 | 主要系公司增加研发投入,购买研发用无形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804,340.03 | 0.14 | 458,614.08 | 0.12 | 293.43 | 主要系租赁办公楼装修工程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96,444.81 | 0.28 | 3,001,615.48 | 0.79 | 23.15 | 主要系弥补亏损,减值准备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3,947,963.07 | 13.26 | 3,866,846.00 | 1.01 | 4,398.45 | 主要系预付相关购房款、购买理财产 |
品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39,069,406.24 | 2.98 | 24,402,909.65 | 6.40 | 60.10 | 主要系公司业务扩大,对外采购增长所致 |
预收款项 | 88,313,332.31 | 23.17 | 不适用 | 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预收款项重分类为合同负债所致 | ||
合同负债 | 66,107,923.57 | 5.04 | 不适用 | 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预收款项重分类为合同负债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318,917.69 | 1.55 | 18,371,886.22 | 4.82 | 10.60 | 主要系人力成本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6,811,860.23 | 0.52 | 15,480,790.13 | 4.06 | -56.00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341,883.30 | 0.18 | 606,774.71 | 0.16 | 285.96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付上市发行费用及未付无形资产尾款项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22,015.52 | 0.06 | 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计提理财收益所致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新余开普云数字智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类型 | 主要业务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 | 技术开发与服务 | 3,730.00 | 100 |
成都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 | 技术开发与服务 | 200.00 | 100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与服务 | 100 | 3,730 | 13,907.31 | 5,052.23 | -89.70 |
成都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与服务 | 100 | 200 | 624.67 | 227.44 | 46.92 |
与全球服务支出占据一半市场份额的趋势不同,中国大数据技术与服务的支出规模相对平均,硬件市场占有率在2020-2024的五年预测期内大致在40%上下。出于合规、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原因,以金融和政府行业为主的大数据应用倾向于采取本地部署方式,进而对硬件的需求相对较多。同时,随着中国云计算行业的发展,云上部署将更大程度地替代本地部署,软件市场因此呈现出相应的发展潜力。至2024年,29%的中国大数据市场将由软件支出构成,较2020年上涨4个百分点,五年复合增长率(CAGR)约为26%。
IDC《2021年V1全球大数据支出指南》在一级技术维度(软件、硬件、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对
大数据子市场做出了细分。以增速较快的软件市场为例,占比较大的三个软件子市场分别为终端用户查询、报告和分析(End-User Query,Reporting,and Analysis Tools)、人工智能软件平台(AI Software Platforms)及关系数据仓库(Relational Data Warehouses)。IDC预计,2020年三者总合约占中国大数据软件市场的50%,并在2024年提高至58%左右。从增速角度来看,人工智能软件平台、连续分析工具(ContinuousAnalytics Tools)及非关系分析数据存储(Nonrelational Analytic Data Stores)分别为中国三大热点子市场,五年复合增长率(CAGR)约在30%-50%之间,发展迅猛。
在IDC《全球大数据支出指南》持续追踪的19个行业当中,银行、通讯及地方政府构成了2020年中国大数据市场38%的市场支出,并将保持领先优势至2024年。就增速而言,IDC预测大数据市场将在医疗保健、专业服务及地方政府三个领域内较快发展。尤其是地方政府方面,随着数字政府建设等政策推动,地方政府在智慧大屏、政务数据查询分析、共享数据交换等场景的投入将持续高速增长。
IDC认为,后疫情时代,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深度驱动经济增长,数字化转型加速,中国大数据市场发展整体向好。金融科技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等因素直接驱动行业用户对大数据需求的稳步增长,随着各行业大数据建设逐渐成熟、人工智能应用加速渗透,人工智能场景落地需求也加快了行业用户采用大数据的进展。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大数据智能技术的软件和平台型企业,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媒体单位提供数智内容、数智政务以及数智安全服务,公司受益于中国大数据市场的快速增长,同时公司核心产品为大数据智能平台,为政企两端提供数智驱动的行业解决方案、产品和运营服务,目前国内IT解决方案正在进行云化转型,软件、平台将成为大数据市场的主要构成,同时IDC认为人工智能软件平台是大数据三大热点子行业,公司的大数据智能平台拥有人工智能分析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战略定位于成为领先的大数据智能平台及应用服务提供商,借助公司广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在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建设和全媒体内容监测领域取得了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产品和平台的领先优势,拓展政府及市场两端服务应用场景。公司汇聚互联网公开数据和融合机构内部数据打造开普云智能大数据平台,在此之上搭建大数据智能应用产品和服务,一方面面向政府各委办局,提供政府监管、政务服务等平台级服务,另一方面面向金融、工业、医疗、教育、能源等行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挖掘、数据安全、经营管控等数据应用服务。在新的公司战略下,公司将布局“大数据智能平台+四大数智业务板块”,包括新一代政务内容管理发布产品(数智内容)、新一代信息检测洞察分析产品(数智安全)、新一代数据驱动监管服务产品(数智政务)、场景化政企数据融合创新产品(数智商业)。为此,公司将坚持“四化”指导思想,分别为,数据化:提升全公司数据化意识;智能化:重点打造“数智”差异化竞争优势;产品化:聚焦产品力,提升标准化;运营化:着力探索持续经营轻量部署的新商业模式。
公司现有业务以“四化”为指导思想,全面升级,并转型融入新的大业务架构,数智内容板块将智慧门户、融媒体及网上服务平台进行视频化、云化转型和升级;数智政务板块将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结合数据运营进行标准化打磨和升级;将大数据产品从政府端移植到企业端,针对重点行业,例如金融、医疗、农业、能源进行拓展,打造新的数智商业板块。
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和市场环境,审慎推进超募资金的使用,发挥超募资金的作用。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后的资本平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积极挖掘各种潜在的投资并购机会,不断丰富数据智能平台的应用场景,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竞争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紧密围绕“数智”的四大核心竞争力
(1)大数据平台技术能力:建立完备、高效、领先的大数据团队;通过研发团队培养领先的算法和分析能力;建立灵活高效的场景解析能力。
(2)融合多元数据的能力:汇聚政企大数据资源湖;建立完备的政务数据开发和共享规则,引领行业趋势;探索数据所有者对数据的管理和组织模式。
(3)市场驱动的“数智”产品创新能力:通过洞察市场来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趋势;根据客户痛点和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和策略定制。
(4)数据生态圈构建的能力: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进行外延式发展;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广泛合作。
2、充分借助公司在政府业务的积累打造数据资源优势
(1)对政府数字化趋势的持续系统研究:公司在总部建立专门的战略部门,负责对包括政府数字化在内的关键领域进行长期系统研究,梳理政策变化,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的前瞻性。关注各级政府提高数据开放和共享的进程,充分采集、治理和利用合法可用的公共数据,形成独特优势。
(2)提升市场化数据的积累作为大数据团队的重点职责:大数据团队制定和执行数据源获取策略,明确各类数据的可得性,数据质量和更新状态,确保在合法合规满足业务对数据源的需求。从当前情况来看,地方政务对数据开放应用持有积极态度,特别是有利于提升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场景长三角、珠三角、成渝、京津冀等都市圈核心/重点城市更有发展潜力。
3、持续关注“政府+社会”数据应用新场景
公司在政府大数据领域拥有竞争优势,同时积极拓展行业数据应用新场景,计划开拓工业、农业、金融、交通、文旅、零售和医药行业,目前已经规划出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筛选与评估,供应商金融服务、大数据支持研挖掘、灾害预警、企业信贷风控、物流运输风险防控、交通枢纽运营、景区运营、精准广告投放、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新的大数据解决方案,为此公司已做充分的行业研究和人员准备。
4、打造大数据生态圈
为贯彻公司“大数据智能平台+四大数智业务板块”的战略布局,公司将打造自己的合作伙伴生态圈,有力支撑业务增长和战略转型,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销售渠道扩展: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大型集成商达成合作关系,从智慧城市入手抢占市场机会,进行渠道下沉,培育区县代理商,进行更广阔的的市场扩展,引入国资背景战略合作伙伴,形成股权合作或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拓市场。
(2)产品体系扩充:寻求在细分领域具有产品实力的合作伙伴,补足原有产品体系的的短板,提升综合产品能力,同时寻找有扩张和复制潜力的产品雏形,进行产品化培育和转型,最终形成成熟产品。
(3)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并购功能: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如利用增发,募资投入新产品研发、建立销售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针对细分产品、细分技术和垂直行业进行外延并购,补足公司短板。
5、搭建支撑大数据业务的产研体系
新的大数据业务对从研发到产品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公司将建立扎实的数据中台能
力,在当前数据科学团队的基础上,做适当的扩大和夯实,建立新的大数据产品团队,建立产研团队的配合和工作流程,服务新的大数据产品的开发和迭代。建立更完善的产品规划、开发和迭代管理制度,在产品研发和规划过程中注重市场趋势识别、外部环境信息收集,特别是客户需求的真实反馈和有效沟通。总结重复建设开发的产品模块的共性需求,提炼为标准化的产品模块和产品体系。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事项:
(1)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当年度无其他特殊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或其他特殊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③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④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其他特殊情况。
(4)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6月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截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总股本67,133,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496,704元,并实施完毕。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2020年6月8日、2020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透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均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维护。
3、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3.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若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133,44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0,677,099.52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3%。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 | 3.08 | 0 | 20,677,099.52 | 68,844,837.62 | 30.03 |
2019年 | 0 | 3.5 | 0 | 23,496,704.00 | 78,284,300.38 | 30.01 |
2018年 | 0 | 3 | 0 | 15,105,024.00 | 62,773,896.69 | 24.06 |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汪敏 | 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5. 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项减持承诺与本承诺函的其他内容相冲突,本人承诺将按照少减持的原则进行减持。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7. 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8.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9.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本人减持后不再具有实际控制人身份后六个月内,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10. 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中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11.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2.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13.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东莞政通、北京卿晗 | 本企业作为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及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0.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严妍 | 本人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副总经理,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4.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5.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7. 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8.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9.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0.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11.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刘轩山 | 本人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4.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时的发行价。5.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6. 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项减持承诺与本承诺函的其他内容相冲突,本人承诺将按照少减持的原则进行减持。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8. 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9.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10.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1.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12.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王静 | 本人作为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5. 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6.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7. 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项减持承诺与本承诺函的其他内容相冲突,本人承诺将按照少减持的原则进行减持。8.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9.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肖国泉、李绍书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4.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5.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7. 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8.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 | 日起十二个月 |
份:(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9.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0.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11.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曾鹭坚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4.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5.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7. 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8.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9.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0.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11.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林珂珉、袁静云 | 本人作为公司监事,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5. 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6.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7.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8.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周键 | 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 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项减持承诺与本承诺函的其他内容相冲突,本人承诺将按照少减持的原则进行减持。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5. 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6.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一)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7.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8.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宁波龙马、苏州六禾、西安六禾、舟山朝阳、共青城高禾、苏州惠真、深圳长润、广东紫宸、深圳宝创 | 本企业作为公司股东,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3.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吴益 | 本人作为公司自然人股东,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3.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东 | 本人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就公司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本人承诺自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表决权委托除外)本人直接持有的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汪敏 |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1. 减持股份的条 | 2019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件本人将按照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开普云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2. 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限售期满后,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上一年末合计持有开普云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前述减持数量均不得影响本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且不影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减持要求。本人减持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 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 本人在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开普云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4. 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开普云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开普云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开普云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开普云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1日:长期 | ||||||
其他 | 东莞政通、北京卿晗 | 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1. 减持股份的条件本公司将按照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开普云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公司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2. 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限售期满后,本公司每年减持的前述股份合计不超过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五十。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 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 本公司在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开普云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4. 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开普云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开普云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开普云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开普云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刘轩山、严妍 | 本人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1. 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人将按照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开普云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2. 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限售期满后,本人每年减持的前述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上一年末合计持有开普云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 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 本人在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开普云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4. 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开普云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开普云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开普云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开普云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广东紫宸、深圳宝创 | 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企业将按照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开普云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股份的数量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开普云的全部股份。本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开普云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开普云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开普云股份总数的5%。上述减持股份比例,本企业及本企业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合并计算。4.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 本企业在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上一年度开普云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若开普云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5.减持股份的 | 2019年10月27日: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的,应积极配合开普云的信息披露工作,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对本企业减持的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按照该等规定执行。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开普云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开普云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开普云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开普云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肖国泉、李绍书、曾鹭坚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1. 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人将按照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开普云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2. 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人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限售期满后,且在本人担任开普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开普云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上一年末合计持有开普云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前述减持数量均不得影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开普云董事的减持要求。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 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 本人在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开普云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4. 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开普云股份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开普云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开普云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开普云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开普云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承诺如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本承诺,依次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方案。(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1.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 2019年6月11日: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决定的除外,以下同)。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并办理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及办理有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四)法律责任 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 |||||||
其他 | 汪敏 |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稳定股价承诺如下:1.在公司因稳定股价目的审议股票回购方案时,本人承诺将以所控制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2.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本人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3.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本人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15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4.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触发上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后又继续触发,本人将继续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3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20%之中的高者;(2)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6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40%之中的高者。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汪敏、肖国泉、李绍书、刘轩山、曾鹭坚、严妍、马文婧、王金府 |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承诺如下:1.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情形时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并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2.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本人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15 个交易日内将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通知公司董事会,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3.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触发上述需要本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又继续触发,本人将继续按照本承诺函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30%;(2)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6.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如下: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汪敏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如下:1.本人保证开普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开普云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开普云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汪敏、肖国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欺诈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承诺如下:1.本人保 | 2019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泉、李绍书、刘轩山、曾鹭坚、何谦、徐莉萍、李志浩、王静、林珂珉、袁静云、严妍、马文婧、王金府 | 证开普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次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开普云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开普云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开普云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11日:长期 | |||||
其他 | 汪敏、肖国泉、李绍书、刘轩山、曾鹭坚、何谦、徐莉萍、李志浩、严妍、马文婧、王金府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如下: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并使公司承诺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 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汪敏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如下: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并使公司承诺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敏承诺如下:1.在持续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利润分配安排,承诺如下: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2.公司采取现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应经详细论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4.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19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及分红规划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之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 |||||||
解决同业竞争 | 汪敏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开普云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未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或间接投资入股、协议安排的形式)从事与开普云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 | 2019年6月11日:作为开普云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未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向与开普云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本人未投资或任职于与开普云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2. 在本人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开普云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开普云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或间接投资入股、协议安排的形式)从事与开普云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也不会向与开普云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本人不会投资或任职于与开普云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 若开普云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开普云享有优先权,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4. 若本人违反承诺而使开普云遭受或产生任何损失,本人同意赔偿开普云因本人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开普云的实际控制人。 | |||||||
解决关联交易 | 汪敏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避免或减少将来可能与开普云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的关联交易,出具《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 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开普云及其控制的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 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开普云及其控制的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开普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开普云利益的行为。4.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开普云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本人均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开普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 开普云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人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被认定为开普云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6.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开普云、开普云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 2019年6月11日:作为开普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汪敏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避免资金占用出具《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 自开普云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开普云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要求开普云为本人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2.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开普云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开普云 | 2019年6月11日:作为开普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开普云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3. 本人将按开普云《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开普云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及他人违规占用开普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开普云利益。自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不再占用开普云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维护开普云的独立性,不损害开普云及开普云其他股东利益。4. 本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开普云、开普云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上述承诺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并在本人继续为开普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按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股票均价=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定。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5.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其他 | 汪敏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措施,购回价格按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股票均价=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定。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并以本人在违规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5.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汪敏、肖国泉、李绍书、刘轩山、曾鹭坚、何谦、徐莉萍、李志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承诺如下: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2019年6月11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浩、王静、林珂珉、袁静云、严妍、马文婧、王金府 |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4.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会计政策调整事项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2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名称 | 报酬 | |
保荐人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7,000.00 | 14,190.81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59,989.50 | 27,99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广州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9,989.50 | 2020/4/16 | 2021/4/1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浮动收益 | 1,132.67 | 31,999.50 | 是 | 否 |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89,730.3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035.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035.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东莞市、天津市、成都市、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长沙市 | 20,368.10 | 20,368.10 | 20,368.10 | 1,510.10 | 1,510.10 | -18,858.00 | 7.41 | 2022/3/31 | 不适用 | 否 | 否 |
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东莞市、天津市、成都市、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长沙市 | 18,387.62 | 18,387.62 | 18,387.62 | 8,420.74 | 8,420.74 | -9,966.88 | 45.80 | 2022/3/31 | 不适用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东莞市、天津市、成都市、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长沙市 | 7,376.94 | 7,376.94 | 7,376.94 | 2,104.35 | 2,104.35 | -5,272.59 | 28.53 | 2022/3/31 | 不适用 | 否 | 否 |
超募资金 | 无 | 不适用 | 43,597.71 | 不适用 | 13,000.00 | 13,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合计 | -- | 46,132.66 | 89,730.37 | 46,132.66 | 25,035.19 | 25,035.19 | -34,097.4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2020年度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投入比例不足10%,公司将加快推进该募投项目,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募投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25.0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758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2020年4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2020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00%。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13,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通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策重大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化,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公司设立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回答股东的日常咨询,听取、接受股东对公司的建议和监督。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推崇自由、开放、合作与创新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此外,公司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和管理与技术双通道的职业发展路径,助力员工成长。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并执行了完整规范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采购流程、供应商选定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基于自身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区分不同业务类型,综合考虑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开发实施的成本和效率对工作进行分解,确定需要采购的内容,第一时间响应客户需求,通过供应商准入政策、供应商承诺函等手段,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并持续跟踪评价;确保按时付款,与长期供应商友好合作。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以自主开发软件为核心,建立了一套严谨有效的管理规范和流程体系,通过了CMMI5认证以及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16/ISO9001:201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20000-1:
201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GB/T22080-2016/ISO/IEC27001:2013)等系列认证,推行全面质量控制管理,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主要措施包括严格控制外采及外协件的质量品质等。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产品安全事故或质量纠纷。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疫情期间,公司积极行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势,为政府、社会提供了与疫情相关的多项技术支撑服务。我们义无反顾地投入到防疫防控的工作前线,运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科学防控,让科技发挥战疫的能量。先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信息中心、四川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等几十个部门完成了疫情服务专题系统。配合新华社为武汉火神山与雷神山医院,提供了现场云的直播技术支撑;在粤商通平台上新增“口罩产业链物资供需对接”、“企业复工登记”等系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东莞市防疫指挥中心、东莞市政数局等部门的领导下,公司积极参与了东莞市的线下体系疫情防控工作。开普云疫情防控指挥管理系统为各级政府高效开展工作,实现对疫情防控的精细化、可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广东省的防控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今年3月入选广东首批数字技术产品名单。由开普云援建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国经验知识中心”更好地促进了中国向国际社会风险抗击疫情取得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今年3月该“知识中心”被列入习近平主席出席的G20新冠肺炎特别峰会的会议成果,已分享给全球180多个国家、国际和地区组织,助力维护全球卫生安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系列工作部署,公司携手国家信息中心,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联合各级政府部门推出一系列公益性疫情防控数字产品,共筑“数据长城”。
疫情高发期间,公司还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为湖北捐赠了200多台消毒器和呼吸机,并在湖北封城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将物资直接送至相关医院,践行了公司的社会责任。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并不直接从事具体生产制造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其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情形,不涉及相关的环境污染物及处理设施。公司无噪声污染、无工艺废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由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350,080 | 100 | 2,270,346 | -671,860 | 1,598,486 | 51,948,566 | 77.3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0,350,080 | 100 | 2,270,346 | -671,860 | 1,598,486 | 51,948,566 | 77.3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8,718,080 | 57.04 | 2,270,346 | -671,860 | 1,598,486 | 30,316,566 | 45.1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1,632,000 | 42.96 | 21,632,000 | 32.2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513,014 | 671,860 | 15,184,874 | 15,184,874 | 22.6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513,014 | 671,860 | 15,184,874 | 15,184,874 | 22.6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50,350,080 | 100 | 16,783,360 | 0 | 16,783,360 | 67,133,440 | 100 |
后股份总数67,133,440股计算,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09元、1.09元、17.53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公司限售股较2019年12月31日末增加1,598,486股,原因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规定,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限售期为24个月、员工战略配售限售期为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 日期 |
中金公司丰众20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923,495 | 923,495 | 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限售股份 | 2021-03-29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674,991 | 674,991 |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限售股份 | 2022-03-28 |
网下发行有限售条件部分 | 0 | 671,860 | 671,860 | 0 | IPO网下配售限售 | 2020-09-28 |
合计 | 0 | 671,860 | 2,270,346 | 1,598,486 | / | / |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A股 | 2020-03-17 | 59.26元 | 16,783,360 | 2020-03-27 | 16,783,360 | 不适用 |
2020年3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募集资金总额为99,458.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730.37万元,发行前总股本为50,350,080股,发行后总股本67,133,440股。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24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132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 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汪敏 | 0 | 18,552,800 | 27.64 | 18,552,800 | 18,552,8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0 | 12,672,000 | 18.88 | 12,672,000 | 12,672,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0 | 6,336,000 | 9.44 | 6,336,000 | 6,336,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刘轩山 | 0 | 2,779,200 | 4.14 | 2,779,200 | 2,779,2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舟山向日葵朝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120,000 | 3.16 | 2,120,000 | 2,12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宝创共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20,000 | 2.12 | 1,420,000 | 1,42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北京龙马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龙马龙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1,267,200 | 1.89 | 1,267,200 | 1,267,2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广东紫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252,840 | 1.87 | 1,252,840 | 1,252,84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市长润冰轮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50,040 | 1.56 | 1,050,040 | 1,050,04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共青城高禾中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00,000 | 1.49 | 1,000,000 | 1,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智度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1,000,000 | 1.49 | 1,000,000 | 1,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孙珏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
巫宇舟 | 192,20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206 | ||||||
郑善礼 | 171,997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997 | ||||||
顾梦骏 | 160,3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351 | ||||||
彭春强 | 107,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416 | ||||||
林伟泉 | 89,31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310 | ||||||
广州风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82,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82,468 | ||||||
赵文琴 | 78,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980 | ||||||
赵亮 | 76,777 | 人民币普通股 | 76,777 | ||||||
徐建斌 | 75,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75,80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东莞政通和北京卿晗均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实际控制人均为汪敏; 2、刘轩山担任东莞政通监事; 3、深圳宝创和广东紫宸为一致行动人,深圳宝创和广东紫宸分别持有公司2.12%和1.87%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99%的股份; 4、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汪敏 | 18,552,800 | 2023年3月27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12,672,000 | 2023年3月27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336,000 | 2023年3月27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刘轩山 | 2,779,200 | 2021年3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舟山向日葵朝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20,000 | 2021年3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深圳宝创共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20,000 | 2021年3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北京龙马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龙马龙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267,200 | 2021年3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广东紫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2,840 | 2021年3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深圳市长润冰轮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50,040 | 2021年3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共青城高禾中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2021年3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1 | 智度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 | 2021年3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东莞政通和北京卿晗均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实际控制人均为汪敏; 2、刘轩山担任东莞政通监事; 3、深圳宝创和广东紫宸为一致行动人,深圳宝创和广东紫宸分别持有公司2.12%和1.87%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99%的股份。 |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 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金公司-广发银行-中金公司丰众20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23,495 | 2021-03-29 | 0 | 923,495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 | 674,991 | 2022-03-28 | 0 | 674,991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汪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开普云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开普董事长,成都开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政通执行董事。 |
姓名 | 汪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开普云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开普董事长,成都开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政通执行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汪敏 | 2010年1月6日 | 914419006997032866 | 100 | 东莞政通是公司员工实现间接持股的平台,无任何经营业务。 |
情况说明 | 无 |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是否为核心技术人员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汪敏 | 董事长、总经理 | 是 | 男 | 49 | 2016年9月 | 2022年8月 | 18,552,800 | 18,552,800 | 0 | / | 83.76 | 否 |
刘轩山 | 董事、产品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 是 | 男 | 44 | 2016年9月 | 2022年8月 | 2,779,200 | 2,779,200 | 0 | / | 60.77 | 否 |
肖国泉 | 董事、副总经理 | 否 | 男 | 46 | 2016年9月 | 2022年8月 | 0 | 0 | 0 | / | 84.76 | 否 |
李绍书 | 董事、副总经理 | 否 | 男 | 47 | 2016年9月 | 2022年8月 | 0 | 0 | 0 | / | 98.38 | 否 |
曾鹭坚 (离任) | 董事 | 否 | 男 | 45 | 2017年7月 | 2021年2月 | 0 | 0 | 0 | / | 0.00 | 是 |
徐莉萍 | 独立董事 | 否 | 女 | 46 | 2018年1月 | 2022年8月 | 0 | 0 | 0 | / | 6.00 | 否 |
何谦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39 | 2018年1月 | 2022年8月 | 0 | 0 | 0 | / | 6.00 | 否 |
李志浩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50 | 2019年4月 | 2022年8月 | 0 | 0 | 0 | / | 6.00 | 否 |
王静 | 监事会主席、产品营销部副总经理 | 是 | 女 | 38 | 2016年9月 | 2022年8月 | 0 | 0 | 0 | / | 57.93 | 否 |
林珂珉 | 监事、大数据部质量工程经理 | 否 | 男 | 38 | 2016年9月 | 2022年8月 | 0 | 0 | 0 | / | 32.61 | 否 |
袁静云 | 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 否 | 女 | 33 | 2016年9月 | 2022年8月 | 0 | 0 | 0 | / | 16.51 | |
严妍 | 副总经理 | 否 | 女 | 35 | 2019年4月 | 2022年8月 | 0 | 0 | 0 | / | 96.70 | 否 |
马文婧 | 董事会秘书 | 否 | 女 | 29 | 2017年4月 | 2022年8月 | 0 | 0 | 0 | / | 57.61 | 否 |
王金府 | 财务总监 | 否 | 男 | 33 | 2017年8月 | 2022年8月 | 0 | 0 | 0 | / | 72.37 | 否 |
周键 | 大数据部副总经理 | 是 | 女 | 47 | 2017年2月 | / | 0 | 0 | 0 | / | 60.01 | 否 |
刘鹏飞 (离任) | 研发部总经理 | 是 | 男 | 43 | 2017年2月 | 2020年5月 | 0 | 0 | 0 | / | 26.3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21,332,000 | 21,332,000 | 0 | / | 765.7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汪敏 | 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计算机软件专业。1995年7月至2001年9月,历任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产品总监、事业部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16年9月,历任开普有限技术总监、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北京开普董事长、成都开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政通执行董事。 |
刘轩山 | 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998年8月至2001年9月,任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商业信息管理系统开发部高级软件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16年9月,历任开普有限产品开发部技术总监、董事等职务;2016年9月至今,历任股份公司本地业务研发部总监、研发部副总经理、产品研发中心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现兼任东莞政通监事。 |
肖国泉 | 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中级工程师职称,大学本科学历,企业管理专业。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任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行业总监;2006年8月至2008年12月,任广东金科科技资源开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4年8月,任东莞市政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任开普有限东莞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任开普有限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开普数智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李绍书 | 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任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渠道部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4年6月,任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副总裁;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中求细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6年9月,任北京开普政企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北京开普董事。 |
曾鹭坚 (离任) | 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2000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02年9月至2015年9月,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推广部、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等多部门执行经理;2010年10月至2013年9月,借调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从事发行审核工作;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深迪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21年2月,任股份公司董事;现兼任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碳能源(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向日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徐莉萍 | 1974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香港理工大学财务学专业。2004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中山大学讲师;2007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山大学副教授;2013年1月至今,任中山大学教授;曾于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任美国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2014年1月至2014年7月,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访问学者;2018年1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何谦 | 198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任重庆天之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8年9月至2009年10月,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曾两次借调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和上市公司监管部,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公司债券的审核工作;2016年8月至今,任北京国枫律 |
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18年1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 |
李志浩 | 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10年3月至2014年9月,任中石化日本公司(日本实华株式会社)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任中船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任宝石(新加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中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11月至今,任四川佳胜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掌起(成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成都市掌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6月至今,任掌起未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掌起(成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掌起(成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王静 | 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专业。2005年7月至2016年8月,历任北京开普研发经理、产品经理等职务;2016年9月至今,历任股份公司产品市场部副总监、产品部副总经理、产品营销部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 |
林珂珉 | 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008年9月至2014年6月,任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软件应用组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任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部工程师;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任有限公司云产品部技术总监;2016年9月至今,历任股份公司售前支持部副总经理、云交付中心总经理、北京开普总经理助理、大数据部质量工程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 |
袁静云 | 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0年7月至2013年3月,任广东小猪班纳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人资行政部人资行政专员;2013年3月至2016年9月,任开普有限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专员;2016年9月至今,历任股份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 |
严妍 | 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金融学。2006年3月至2016年9月,历任开普有限市场部专员、市场部经理、市场部总监、政企事业部总经理、董事;2016年9月至今,历任股份公司董事长助理、融媒体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现兼任北京卿晗执行董事、北京开普董事兼经理。 |
马文婧 | 199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传播学专业。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在吉林澳奇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任职;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开普有限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任股份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4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 |
王金府 | 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高级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业务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3月至今,任开普数智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董事。 |
周键 | 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研究生硕士学历,软件工程专业。1999年7月至2000年7月,任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讲师;2000年8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金联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2年8月至2003年3月,任阳光四通新媒体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3年4月至2011年5月,任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与市场部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历任开普有限咨询部总监、股份公司产品部总经理、大数据部副总经理,现兼任北京开普监事。 |
刘鹏飞 (离任) | 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计算机应用专业。2000年10月至2003年12月,任北京赛迪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工程师;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任天津博和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经理;2005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青牛(北京)技术有限公 |
司高级开发经理;2009年11月至2014年5月,任冠盟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任重庆有房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2020年5月,任开普云研发部总经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除董事长汪敏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增减变动情况。公司董事肖国泉、董事李绍书、监事王静、监事林珂珉、监事袁静云、高级管理人员严妍、核心技术人员周键通过东莞政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增减变动,高级管理人员严妍通过北京卿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增减变动,董事曾鹭坚通过舟山朝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增减变动。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汪敏于2020年4月15日受让2.09%东莞政通的股权,间接增持公司0.39%的股权;董事长汪敏通过北京卿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研发部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鹏飞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0年5月辞去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由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轩山先生负责,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且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公司董事曾鹭坚先生因其个人工作精力分配和时间安排原因于2021年2月18日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离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汪敏 | 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年1月 | 不适用 |
刘轩山 | 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1月 | 不适用 |
严妍 | 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10月 | 不适用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汪敏 | 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2年7月 | 不适用 |
汪敏 | 成都开普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1年4月 | 不适用 |
肖国泉 | 开普数智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3月 | 不适用 |
李绍书 | 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1月 | 不适用 |
曾鹭坚 |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7月 | 不适用 |
曾鹭坚 | 深圳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年8月 | 不适用 |
曾鹭坚 | 中碳能源(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 | 不适用 |
曾鹭坚 |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向日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9年5月 | 不适用 |
何谦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执业律师 | 2016年8月 | 不适用 |
徐莉萍 | 中山大学 | 教授 | 2013年1月 | 不适用 |
徐莉萍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2022年12月 |
李志浩 | 四川佳胜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年11月 | 不适用 |
李志浩 | 掌起(成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9年2月 | 不适用 |
李志浩 | 成都市掌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5月 | 不适用 |
李志浩 | 掌起未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9年6月 | 不适用 |
李志浩 | 掌起(成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9月 | 不适用 |
严妍 | 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18年11月 | 不适用 |
王金府 | 开普数智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不适用 |
周键 | 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1月 | 不适用 |
刘鹏飞 (离任) | 北京布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6月 | 不适用 |
刘鹏飞 (离任) | 北京有房网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4年3月 | 不适用 |
刘鹏飞 (离任) | 北京有房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10月 | 不适用 |
刘鹏飞 (离任) | 四川有房网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4月 | 不适用 |
刘鹏飞 (离任) | 天津博和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4年4月 | 不适用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北京布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有房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有房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刘鹏飞入职开普云前作为主要人员创办的公司,该等公司在刘鹏飞入职开普云前已处于无实际经营的状态。四川有房网科技有限公司为刘鹏飞曾经间接持股的公司,刘鹏飞入职开普云前已不再间接持股,也不参与该公司事务;天津博和利科技有限公司为刘鹏飞早期曾经任职的公司;截至刘鹏飞离职开普云前,工商登记信息中,刘鹏飞任职于该等公司,未办理变更。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本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办法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以绩效与薪酬挂钩为主,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主要经济指标和其它考核指标为依据,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所领取的津贴,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的津贴标准拟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79.41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88.85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鹏飞 | 研发部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曾鹭坚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工作精力分配和时间安排原因 |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71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6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07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管理人员 | 47 | 35 | |
销售人员 | 85 | 75 | |
研发人员 | 182 | 144 | |
技术人员 | 264 | 254 | |
交付人员 | 129 | 110 | |
合计 | 707 | 61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硕士及以上 | 43 | 25 |
本科 | 512 | 435 |
大专 | 130 | 141 |
大专以下 | 22 | 17 |
合计 | 707 | 618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024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46,500元 |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聘请独立董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 2020年2月1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19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6月5日 | www.sse.com.cn | 2020年6月8日 |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汪敏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2 |
刘轩山 | 否 | 8 | 8 | 5 | 0 | 0 | 否 | 2 |
肖国泉 | 否 | 8 | 8 | 5 | 0 | 0 | 否 | 2 |
李绍书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曾鹭坚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徐莉萍 | 是 | 8 | 8 | 5 | 0 | 0 | 否 | 2 |
何谦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李志浩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天健审〔2021〕7-122号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开普云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开普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七)及五(二)1。
开普云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软件产品以及相关二次开发等技术服务收入、运维保障服务收入、大数据SaaS服务收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01,232,157.16元。开普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客户完成软件产品交付及技术开发服务,并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软件产品以及相关二次开发等技术服务收入,运维保障服务和大数据SaaS服务按照约定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开普云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开普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按照不同维度执行分析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3) 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最终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核对所选样本收入金额与项目合同金额是否匹配,以及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收入确认日期与验收报告日期是否一致、运维服务及大数据服务平台收入确认期间与合同约定服务期间是否一致;
(4) 通过抽样方式,对报告期内客户应收余额及销售额执行函证程序;
(5)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抽样检查其终验报告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6)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存货存在及完整性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九)及五(一)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开普云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1,737,313.61元,占总资产的3.18%;开普云公司的存货主要是未完工技术开发项目等,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其存在和完整性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开普云公司存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结合应付账款函证,同时执行存货函证程序,评价存货的存在性;
(3) 分析存货的构成内容,并抽查相关项目合同,检查项目成本是否已正确归集;
(4) 对期末按项目归集的存货成本,比较相关的已签约但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合同金额、预收款金额等,以判断存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
(5) 检查与存货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开普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开普云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开普云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开普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开普云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开普云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谭炼(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宗显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04,418,397.03 | 130,922,544.7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42,613,907.06 | 36,734,462.3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54,221,932.70 | 88,781,295.3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3,042,278.67 | 3,258,258.1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8,851,822.60 | 7,126,167.9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1,737,313.61 | 44,024,696.33 |
合同资产 | 七、10 | 23,617,830.9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86,193,453.40 | 25,942,069.95 |
流动资产合计 | 1,064,696,936.04 | 336,789,494.9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3,358,902.9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9,421,968.14 | 35,844,298.16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5,186,114.39 | 1,203,694.3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804,340.03 | 458,614.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696,444.81 | 3,001,615.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73,947,963.07 | 3,866,846.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7,415,733.34 | 44,375,068.04 | |
资产总计 | 1,312,112,669.38 | 381,164,562.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9,069,406.24 | 24,402,909.65 |
预收款项 | 88,313,332.31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6,107,923.5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0,318,917.69 | 18,371,886.22 |
应交税费 | 七、40 | 6,811,860.23 | 15,480,790.1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341,883.30 | 606,774.7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4,649,991.03 | 147,175,693.0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822,015.5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22,015.52 | ||
负债合计 | 135,472,006.55 | 147,175,693.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7,133,440.00 | 50,350,08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21,087,392.86 | 40,567,093.5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4,721,215.60 | 17,952,650.7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63,698,614.37 | 125,119,045.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76,640,662.83 | 233,988,869.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76,640,662.83 | 233,988,869.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12,112,669.38 | 381,164,562.96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8,561,339.93 | 67,837,319.7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7,740,848.76 | 36,734,462.3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52,723,099.69 | 80,338,149.2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77,590.25 | 2,963,503.4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71,578,125.34 | 10,469,457.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1,936,977.00 | 43,656,979.71 | |
合同资产 | 16,991,349.0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6,193,453.40 | 25,942,069.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996,602,783.38 | 267,941,941.4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2,658,902.90 | 39,3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8,234,929.23 | 34,974,691.9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502,477.64 | 293,169.3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8,660.78 | 43,678.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8,052.54 | 918,568.2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3,947,963.07 | 3,866,846.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0,100,986.16 | 79,396,953.72 | |
资产总计 | 1,276,703,769.54 | 347,338,895.1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7,806,721.71 | 25,847,044.57 | |
预收款项 | 70,306,878.00 | ||
合同负债 | 49,612,437.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409,918.58 | 12,360,906.71 | |
应交税费 | 6,042,487.79 | 14,665,260.69 | |
其他应付款 | 1,719,321.26 | 304,582.9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0,590,887.11 | 123,484,672.8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66,056.7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6,056.77 |
负债合计 | 111,356,943.88 | 123,484,672.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7,133,440.00 | 50,350,08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20,332,525.69 | 39,812,226.4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721,215.60 | 17,952,650.79 | |
未分配利润 | 153,159,644.37 | 115,739,265.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65,346,825.66 | 223,854,222.2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76,703,769.54 | 347,338,895.17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01,232,157.16 | 298,067,695.1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01,232,157.16 | 298,067,695.1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7,861,352.59 | 211,176,563.7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42,736,660.36 | 122,017,369.4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104,375.72 | 1,225,800.76 |
销售费用 | 七、63 | 36,329,934.03 | 30,032,283.88 |
管理费用 | 七、64 | 26,562,454.05 | 25,476,879.12 |
研发费用 | 七、65 | 54,490,231.06 | 33,419,176.23 |
财务费用 | 七、66 | -3,362,302.63 | -994,945.67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3,419,146.20 | 1,088,604.5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604,651.01 | 3,320,317.3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1,278,183.10 | 1,932,413.7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41,097.1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05,847.06 | 34,462.3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85,596.25 | -3,839,760.2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156,314.01 | -169,239.0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352.3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217,575.48 | 88,165,973.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27 | 6.2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31,312.57 | 72,518.8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3,086,264.18 | 88,093,460.4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241,426.56 | 9,809,160.1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844,837.62 | 78,284,300.3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844,837.62 | 78,284,300.3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844,837.62 | 78,284,300.3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8,844,837.62 | 78,284,300.3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8,844,837.62 | 78,284,300.3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9 | 1.5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9 | 1.55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47,297,657.37 | 247,176,545.5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27,159,129.51 | 109,688,911.65 |
税金及附加 | 822,234.69 | 925,676.46 | |
销售费用 | 19,022,719.13 | 16,908,724.65 | |
管理费用 | 17,170,311.33 | 15,548,212.22 | |
研发费用 | 42,078,266.34 | 17,125,617.66 | |
财务费用 | -2,412,659.81 | -24,729.88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2,457,175.74 | 99,856.05 | |
加:其他收益 | 11,333,793.43 | 3,213,069.1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0,802,204.22 | 1,893,744.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41,097.1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2,788.76 | 34,462.3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4,813.00 | -3,665,364.8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24,171.38 | -169,239.0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3,857,458.21 | 88,310,804.47 | |
加:营业外收入 | 5.9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29,848.11 | 71,918.8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2,727,610.10 | 88,238,891.57 |
减:所得税费用 | 5,041,962.00 | 11,409,224.4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685,648.10 | 76,829,667.1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685,648.10 | 76,829,667.1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7,685,648.10 | 76,829,667.1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8 | 1.5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8 | 1.53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1,482,792.86 | 275,672,743.0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42,421.32 | 295,536.7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534,549.03 | 6,849,299.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3,459,763.21 | 282,817,579.5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0,341,540.53 | 80,231,111.8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5,766,494.54 | 101,067,892.8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465,300.99 | 14,795,622.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8,708,538.49 | 37,830,278.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4,281,874.55 | 233,924,906.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77,888.66 | 48,892,673.2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8,499,009.95 | 221,914,886.3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625,963.63 | 1,932,413.7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3,124,973.58 | 223,849,250.0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8,984,992.74 | 1,687,686.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63,166,041.66 | 269,556,956.28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72,151,034.40 | 271,244,642.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026,060.82 | -47,395,392.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21,190,577.61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1,190,577.6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496,704.00 | 15,105,024.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6,163,613.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660,317.60 | 15,105,024.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1,530,260.01 | -15,105,024.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1,682,087.85 | -13,607,742.9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28,881,015.02 | 142,488,758.0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500,563,102.87 | 128,881,015.02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4,256,673.76 | 227,468,001.0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01,405.35 | 265,597.7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219,479.92 | 34,550,286.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7,877,559.03 | 262,283,885.6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518,601.22 | 80,876,242.3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4,223,066.51 | 63,977,442.6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857,484.02 | 12,233,992.4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67,910.62 | 63,123,832.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4,967,062.37 | 220,211,509.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910,496.66 | 42,072,376.2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1,229,009.95 | 215,114,886.3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149,984.75 | 1,893,744.2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5,378,994.70 | 217,008,630.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6,506,453.96 | 420,175.7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61,396,041.66 | 262,756,956.28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0,902,495.62 | 263,177,131.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523,500.92 | -46,168,501.4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21,190,577.61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1,190,577.6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496,704.00 | 15,105,024.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163,613.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660,317.60 | 15,105,024.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1,530,260.01 | -15,105,024.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8,917,255.75 | -19,201,149.2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960,790.02 | 85,161,939.2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4,878,045.77 | 65,960,790.02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350,080.00 | 40,567,093.59 | 17,952,650.79 | 125,119,045.56 | 233,988,869.94 | 233,988,869.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350,080.00 | 40,567,093.59 | 17,952,650.79 | 125,119,045.56 | 233,988,869.94 | 233,988,869.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783,360.00 | 880,520,299.27 | 6,768,564.81 | 38,579,568.81 | 942,651,792.89 | 942,651,792.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844,837.62 | 68,844,837.62 | 68,844,837.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783,360.00 | 880,520,299.27 | 897,303,659.27 | 897,303,659.2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783,360.00 | 880,520,299.27 | 897,303,659.27 | 897,303,659.2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768,564.81 | -30,265,268.81 | -23,496,704.00 | -23,496,70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768,564.81 | -6,768,564.8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496,704.00 | -23,496,704.00 | -23,496,704.00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133,440.00 | 921,087,392.86 | 24,721,215.60 | 163,698,614.37 | 1,176,640,662.83 | 1,176,640,662.83 |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350,080.00 | 40,567,093.59 | 10,269,684.07 | 69,622,735.90 | 170,809,593.56 | 170,809,593.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350,080.00 | 40,567,093.59 | 10,269,684.07 | 69,622,735.90 | 170,809,593.56 | 170,809,593.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82,966.72 | 55,496,309.66 | 63,179,276.38 | 63,179,276.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8,284,300.38 | 78,284,300.38 | 78,284,300.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682,966.72 | -22,787,990.72 | -15,105,024.00 | -15,105,02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682,966.72 | -7,682,966.7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105,024.00 | -15,105,024.00 | -15,105,024.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350,080.00 | 40,567,093.59 | 17,952,650.79 | 125,119,045.56 | 233,988,869.94 | 233,988,869.94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350,080.00 | 39,812,226.42 | 17,952,650.79 | 115,739,265.08 | 223,854,222.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350,080.00 | 39,812,226.42 | 17,952,650.79 | 115,739,265.08 | 223,854,222.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783,360.00 | 880,520,299.27 | 6,768,564.81 | 37,420,379.29 | 941,492,603.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685,648.10 | 67,685,648.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783,360.00 | 880,520,299.27 | 897,303,659.2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783,360.00 | 880,520,299.27 | 897,303,659.2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768,564.81 | -30,265,268.81 | -23,496,70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768,564.81 | -6,768,564.8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496,704.00 | -23,496,704.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133,440.00 | 920,332,525.69 | 24,721,215.60 | 153,159,644.37 | 1,165,346,825.66 |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350,080.00 | 39,812,226.42 | 10,269,684.07 | 61,697,588.65 | 162,129,579.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350,080.00 | 39,812,226.42 | 10,269,684.07 | 61,697,588.65 | 162,129,579.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82,966.72 | 54,041,676.43 | 61,724,643.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829,667.15 | 76,829,667.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682,966.72 | -22,787,990.72 | -15,105,02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682,966.72 | -7,682,966.7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105,024.00 | -15,105,024.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350,080.00 | 39,812,226.42 | 17,952,650.79 | 115,739,265.08 | 223,854,222.29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东莞市互联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互联),由东莞市石龙镇工业总公司和首都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于2000年4月17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725969484E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7,133,440.00元,股份总数67,133,44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1,948,56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5,184,87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媒体单位等提供所需的一系列软件产品及相关二次开发、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提供云监测、内容安全、云搜索等一系列大数据SaaS服务以及提供运维保障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本节九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跌价、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
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
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款项对象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款项性质及对象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
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之5之(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 | 5% | 2.3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软件 | 5 |
非专利技术 | 10 |
商标 | 5 |
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
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软件产品以及相关二次开发等技术服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所需的一系列软件产品以及相关二次开发、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以包含定制化开发方式交付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客户完成技术开发服务,并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以产品化软件交付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购买方移交了所提供的软件产品,并取得购买方的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
(2)大数据SaaS服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云监测、内容安全、云搜索等一系列大数据SaaS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约定的服务期限完成履约义务并分期确认收入。
(3)运维保障服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运维保障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完成履约义务并分期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将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将已收取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已批准 | 合同资产:增加13,423,713.13元; 应收账款:减少13,423,713.13元; 预收款项:减少88,313,332.31元; 合同负债:增加88,313,332.31元;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0,922,544.79 | 130,922,544.7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734,462.30 | 36,734,462.3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88,781,295.39 | 75,357,582.26 | -13,423,713.1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258,258.18 | 3,258,258.1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126,167.98 | 7,126,167.98 |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4,024,696.33 | 44,024,696.33 | |
合同资产 | 13,423,713.13 | 13,423,713.1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942,069.95 | 25,942,069.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6,789,494.92 | 336,789,494.9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5,844,298.16 | 35,844,298.16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03,694.32 | 1,203,694.3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01,615.48 | 3,001,615.4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66,846.00 | 3,866,846.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375,068.04 | 44,375,068.04 | |
资产总计 | 381,164,562.96 | 381,164,562.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4,402,909.65 | 24,402,909.65 | |
预收款项 | 88,313,332.31 | 0 | -88,313,332.31 |
合同负债 | 88,313,332.31 | 88,313,332.3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371,886.22 | 18,371,886.22 | |
应交税费 | 15,480,790.13 | 15,480,790.13 | |
其他应付款 | 606,774.71 | 606,774.7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7,175,693.02 | 147,175,693.0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47,175,693.02 | 147,175,693.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350,080.00 | 50,350,08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567,093.59 | 40,567,093.5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952,650.79 | 17,952,650.7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25,119,045.56 | 125,119,045.5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3,988,869.94 | 233,988,869.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3,988,869.94 | 233,988,869.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81,164,562.96 | 381,164,562.96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7,837,319.79 | 67,837,319.7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734,462.30 | 36,734,462.3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80,338,149.29 | 73,050,199.26 | -7,287,950.0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963,503.41 | 2,963,503.41 | |
其他应收款 | 10,469,457.00 | 10,469,457.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3,656,979.71 | 43,656,979.71 | |
合同资产 | 7,287,950.03 | 7,287,950.0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942,069.95 | 25,942,069.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7,941,941.45 | 267,941,941.4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9,300,000.00 | 39,3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974,691.97 | 34,974,691.9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93,169.33 | 293,169.3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3,678.17 | 43,678.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8,568.25 | 918,568.2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66,846.00 | 3,866,846.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9,396,953.72 | 79,396,953.72 | |
资产总计 | 347,338,895.17 | 347,338,895.1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5,847,044.57 | 25,847,044.57 | |
预收款项 | 70,306,878.00 | -70,306,878.00 | |
合同负债 | 70,306,878.00 | 70,306,878.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360,906.71 | 12,360,906.71 | |
应交税费 | 14,665,260.69 | 14,665,260.69 | |
其他应付款 | 304,582.91 | 304,582.9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3,484,672.88 | 123,484,672.8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23,484,672.88 | 123,484,672.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350,080.00 | 50,350,08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812,226.42 | 39,812,226.4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952,650.79 | 17,952,650.79 | |
未分配利润 | 115,739,265.08 | 115,739,265.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3,854,222.29 | 223,854,222.2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7,338,895.17 | 347,338,895.17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0%、6%、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 | 1.2% |
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0%、15%、20%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0% |
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成都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成都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分段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4,023.52 | 19,141.34 |
银行存款 | 500,519,079.35 | 128,861,873.68 |
其他货币资金 | 3,855,294.16 | 2,041,529.77 |
合计 | 504,418,397.03 | 130,922,544.7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2,613,907.06 | 36,734,462.30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42,613,907.06 | 36,734,462.30 |
合计 | 142,613,907.06 | 36,734,462.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46,362,952.25 |
1至2年 | 9,105,439.66 |
2至3年 | 1,951,695.73 |
3至4年 | 1,098,241.33 |
4至5年 | 334,623.49 |
5年以上 | 353,608.30 |
合计 | 59,206,560.7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9,206,560.76 | 100.00 | 4,984,628.06 | 8.42 | 54,221,932.70 | 80,327,146.88 | 100.00 | 4,969,564.62 | 6.19 | 75,357,582.26 |
合计 | 59,206,560.76 | 100.00 | 4,984,628.06 | 8.42 | 54,221,932.70 | 80,327,146.88 | 100.00 | 4,969,564.62 | 6.19 | 75,357,582.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6,362,952.25 | 2,318,147.62 | 5 |
1-2年 | 9,105,439.66 | 910,543.97 | 10 |
2-3年 | 1,951,695.73 | 585,508.72 | 30 |
3-4年 | 1,098,241.33 | 549,120.66 | 50 |
4-5年 | 334,623.49 | 267,698.79 | 80 |
5年以上 | 353,608.30 | 353,608.30 | 100 |
合计 | 59,206,560.76 | 4,984,628.06 | 8.42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69,564.62 | 15,063.44 | 4,984,628.06 | |||
合计 | 4,969,564.62 | 15,063.44 | 4,984,628.06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公司1 | 15,641,437.71 | 26.42 | 782,071.88 |
公司2 | 8,031,313.70 | 13.56 | 401,565.68 |
公司3 | 3,457,952.22 | 5.84 | 172,897.61 |
公司4 | 2,443,056.62 | 4.13 | 216,852.83 |
公司5 | 1,365,000.00 | 2.31 | 136,500.00 |
小计 | 30,938,760.25 | 52.26 | 1,709,888.0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42,278.67 | 100.00 | 2,975,239.31 | 91.31 |
1至2年 | 94,339.62 | 2.90 | ||
2至3年 | 188,679.25 | 5.79 | ||
合计 | 3,042,278.67 | 100.00 | 3,258,258.18 | 100.00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公司6 | 1,712,264.15 | 56.28 |
公司7 | 760,000.00 | 24.98 |
公司8 | 416,248.74 | 13.68 |
公司9 | 73,880.22 | 2.43 |
公司10 | 38,600.00 | 1.27 |
小计 | 3,000,993.11 | 98.6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851,822.60 | 7,126,167.98 |
合计 | 8,851,822.60 | 7,126,167.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192,109.18 |
1至2年 | 3,232,601.23 |
2至3年 | 620,148.96 |
3至4年 | 1,067,257.00 |
4至5年 | 211,225.00 |
5年以上 | 249,800.00 |
合计 | 10,573,141.37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9,494,140.51 | 7,657,002.42 |
备用金/个人借款 | 130,666.00 | 7,800.00 |
应收暂付款 | 948,334.86 | 612,151.52 |
合计 | 10,573,141.37 | 8,276,953.94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150,785.96 | 1,150,785.96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70,532.81 | 570,532.8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721,318.77 | 1,721,318.77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50,785.96 | 570,532.81 | 1,721,318.77 | |||
合计 | 1,150,785.96 | 570,532.81 | 1,721,318.77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公司11 | 押金保证金 | 1,451,200.00 | 1-2年 | 13.72 | 145,120.00 |
公司12 | 押金保证金 | 1,328,930.00 | 1年以内 | 12.57 | 66,446.50 |
公司13 | 押金保证金 | 649,000.00 | 2年以内 | 6.14 | 48,350.00 |
公司14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4.73 | 25,000.00 |
公司15 | 押金保证金 | 479,276.50 | 1年以内 | 4.53 | 23,963.83 |
合计 | / | 4,408,406.50 | / | 41.69 | 308,880.3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41,995,115.38 | 257,801.77 | 41,737,313.61 | 44,403,046.98 | 378,350.65 | 44,024,696.33 |
低值易耗品 | ||||||
合计 | 41,995,115.38 | 257,801.77 | 41,737,313.61 | 44,403,046.98 | 378,350.65 | 44,024,696.3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378,350.65 | 1,480,743.07 | 1,601,291.95 | 257,801.77 | ||
合计 | 378,350.65 | 1,480,743.07 | 1,601,291.95 | 257,801.77 |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项目进度款 | 25,149,070.17 | 1,531,239.20 | 23,617,830.97 | 14,279,381.39 | 855,668.26 | 13,423,713.13 |
合计 | 25,149,070.17 | 1,531,239.20 | 23,617,830.97 | 14,279,381.39 | 855,668.26 | 13,423,713.13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 | 675,570.94 | |||
合计 | 675,570.94 | / |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5,149,070.17 | 1,531,239.20 | 6.09 |
1年以内 | 22,926,013.20 | 1,146,300.65 | 5.00 |
1-2年 | 1,664,809.91 | 166,480.99 | 10.00 |
2-3年 | 410,265.82 | 123,079.75 | 30.00 |
3-4年 | 89,143.50 | 44,571.76 | 50.00 |
4-5年 | 40,158.49 | 32,126.80 | 80.00 |
5年以上 | 18,679.25 | 18,679.25 | 100.00 |
小计 | 25,149,070.17 | 1,531,239.20 | 6.09 |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银行理财产品 | 286,082,573.40 | 25,942,069.95 |
其他 | 110,880.00 | |
合计 | 286,193,453.40 | 25,942,069.95 |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24,000,000.00 | -641,097.10 | 23,358,902.90 | ||||||||
小计 | 24,000,000.00 | -641,097.10 | 23,358,902.90 | ||||||||
合计 | 24,000,000.00 | -641,097.10 | 23,358,902.90 |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9,421,968.14 | 35,844,298.1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9,421,968.14 | 35,844,298.16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349,608.00 | 876,680.33 | 3,220,223.66 | 38,446,511.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81,179.41 | 448,079.81 | 730,770.77 | 4,860,029.99 | |
(1)购置 | 3,681,179.41 | 448,079.81 | 730,770.77 | 4,860,029.9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8,030,787.41 | 1,324,760.14 | 3,950,994.43 | 43,306,541.98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7,983.60 | 377,745.11 | 2,156,485.12 | 2,602,213.8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3,750.78 | 97,473.88 | 351,135.35 | 1,282,360.01 | |
(1)计提 | 833,750.78 | 97,473.88 | 351,135.35 | 1,282,360.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901,734.38 | 475,218.99 | 2,507,620.47 | 3,884,573.8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129,053.03 | 849,541.15 | 1,443,373.96 | 39,421,968.1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281,624.40 | 498,935.22 | 1,063,738.54 | 35,844,298.16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寰宇汇金中心凯宏大厦4号楼公寓1026 | 956,113.91 | 正在办理中 |
寰宇汇金中心凯宏大厦4号楼公寓1526 | 964,186.77 | 正在办理中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商标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800.00 | 500,000.00 | 2,460,198.23 | 2,968,998.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34,018.19 | 4,634,018.19 | ||||
(1)购置 | 4,634,018.19 | 4,634,018.1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800.00 | 500,000.00 | 7,094,216.42 | 7,603,016.4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066.81 | 500,000.00 | 1,257,237.10 | 1,765,303.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3.19 | 650,864.93 | 651,598.12 | |||
(1)计提 | 733.19 | 650,864.93 | 651,598.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800.00 | 500,000.00 | 1,908,102.03 | 2,416,902.0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86,114.39 | 5,186,114.3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3.19 | 1,202,961.13 | 1,203,694.32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方正字库软件 | 43,678.17 | 27,586.20 | 16,091.97 | ||
装修费用 | 2,031,916.52 | 243,668.46 | 1,788,248.06 | ||
云服务器租赁 | 414,935.91 | 414,935.91 | |||
合计 | 458,614.08 | 2,031,916.52 | 686,190.57 | 1,804,340.0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494,987.80 | 892,525.42 | 7,354,369.49 | 1,084,565.1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49,522.95 | 246,577.40 | 4,458,766.00 | 668,814.90 |
可抵扣亏损 | 17,048,946.59 | 2,557,341.99 | 8,321,569.38 | 1,248,235.41 |
合计 | 27,993,457.34 | 3,696,444.81 | 20,134,704.87 | 3,001,615.4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5,847.06 | 89,237.63 | ||
其他流动资产 | 6,182,573.40 | 618,257.3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45,205.47 | 114,520.55 | ||
合计 | 8,033,625.93 | 822,015.5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购房款 | 101,301,715.94 | 101,301,715.94 | 3,866,846.00 | 3,866,846.00 | ||
银行理财产品 | 72,646,247.13 | 72,646,247.13 | ||||
合计 | 173,947,963.07 | 173,947,963.07 | 3,866,846.00 | 3,866,846.00 |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及服务款 | 39,069,406.24 | 24,402,909.65 |
合计 | 39,069,406.24 | 24,402,909.6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项目款 | 66,107,923.57 | 88,313,332.31 |
合计 | 66,107,923.57 | 88,313,332.3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038,898.24 | 126,614,195.22 | 124,335,394.53 | 20,317,698.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 332,987.98 | 1,229,197.74 | 1,560,966.96 | 1,218.76 |
计划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8,371,886.22 | 127,843,392.96 | 125,896,361.49 | 20,318,917.6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807,713.26 | 114,267,607.68 | 112,064,119.99 | 20,011,200.95 |
二、职工福利费 | 2,100,962.70 | 2,100,962.70 | ||
三、社会保险费 | 231,184.98 | 3,633,723.04 | 3,560,317.94 | 304,590.0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8,795.50 | 3,480,213.43 | 3,384,658.57 | 304,350.36 |
工伤保险费 | 5,699.22 | 10,392.50 | 16,072.96 | 18.76 |
生育保险费 | 16,690.26 | 143,117.11 | 159,586.41 | 220.96 |
四、住房公积金 | 6,600,850.80 | 6,598,942.90 | 1,907.9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051.00 | 11,051.00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8,038,898.24 | 126,614,195.22 | 124,335,394.53 | 20,317,698.9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17,158.22 | 1,191,943.85 | 1,507,914.57 | 1,187.50 |
2、失业保险费 | 15,829.76 | 37,253.89 | 53,052.39 | 31.2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32,987.98 | 1,229,197.74 | 1,560,966.96 | 1,218.7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226,973.42 | 4,315,952.5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921,896.88 | 10,213,480.14 |
个人所得税 | 410,037.71 | 308,25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9,636.26 | 316,341.97 |
教育费附加 | 55,877.56 | 167,773.67 |
地方教育附加 | 37,251.67 | 111,849.09 |
印花税 | 30,186.73 | 47,141.33 |
合计 | 6,811,860.23 | 15,480,790.13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341,883.30 | 606,774.71 |
合计 | 2,341,883.30 | 606,774.7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1,723.10 | 15,103.10 |
应付暂收款 | 1,995,049.86 | 289,938.46 |
其他 | 335,110.34 | 301,733.15 |
合计 | 2,341,883.30 | 606,774.71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0,350,080.00 | 16,783,360.00 | 16,783,360.00 | 67,133,440.00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0,567,093.59 | 880,520,299.27 | 921,087,392.8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40,567,093.59 | 880,520,299.27 | 921,087,392.8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7,952,650.79 | 6,768,564.81 | 24,721,215.6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7,952,650.79 | 6,768,564.81 | 24,721,215.60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5,119,045.56 | 69,622,735.9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5,119,045.56 | 69,622,735.9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8,844,837.62 | 78,284,300.3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768,564.81 | 7,682,966.7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3,496,704.00 | 15,105,024.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3,698,614.37 | 125,119,045.5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1,232,157.16 | 142,736,660.36 | 298,067,695.13 | 122,017,369.47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301,232,157.16 | 142,736,660.36 | 298,067,695.13 | 122,017,369.47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数智安全 | 77,845,075.92 |
数智内容 | 157,710,534.64 |
数智政务 | 65,676,546.60 |
小计 | 301,232,157.1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南地区 | 92,706,814.11 |
华北地区 | 79,697,214.48 |
西南地区 | 64,472,241.80 |
西北地区 | 29,530,774.77 |
其他地区 | 34,825,112.00 |
小计 | 301,232,157.1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时点确认 | 182,815,422.46 |
按期限确认 | 118,416,734.70 |
小计 | 301,232,157.16 |
合计 | 301,232,157.16 |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6,095.76 | 544,364.23 |
教育费附加 | 183,103.79 | 498,998.26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96,145.28 | 24,044.73 |
土地使用税 | 13,941.12 | 1,132.72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385,089.77 | 157,260.82 |
合计 | 1,104,375.72 | 1,225,800.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577,292.13 | 17,170,813.58 |
差旅费 | 6,683,393.72 | 5,177,842.82 |
办公及通讯费 | 3,440,321.17 | 3,614,985.67 |
业务招待费 | 2,950,428.64 | 1,953,362.13 |
培训及咨询费 | 1,230,605.69 | 720,589.68 |
质保费 | 1,122,027.07 | |
招投标费用 | 960,326.90 | 1,363,107.06 |
租赁费 | 724,981.82 | |
广告宣传费 | 585,839.70 | 17,184.47 |
长期资产折旧摊销费 | 54,717.19 | 14,398.47 |
合计 | 36,329,934.03 | 30,032,283.8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602,965.11 | 10,220,304.62 |
中介服务费 | 3,232,220.79 | 1,127,318.19 |
办公及通讯费 | 3,366,542.87 | 3,247,814.70 |
租赁费 | 2,913,029.42 | 6,526,370.29 |
差旅费 | 2,290,001.09 | 3,328,722.89 |
业务招待费 | 1,866,652.84 | 586,546.97 |
长期资产折旧摊销费 | 1,143,108.98 | 362,603.60 |
其他 | 147,932.95 | 77,197.86 |
合计 | 26,562,454.05 | 25,476,879.1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679,311.07 | 29,126,434.30 |
外采软硬件及服务 | 7,173,052.86 | 3,274,566.75 |
租赁费 | 1,925,844.25 | |
其他 | 1,712,022.88 | 1,018,175.18 |
合计 | 54,490,231.06 | 33,419,176.2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 -3,419,146.20 | -1,088,604.50 |
银行手续费 | 56,843.57 | 93,658.83 |
合计 | -3,362,302.63 | -994,945.6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199,485.34 | 2,854,365.0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33,263.05 | 92,701.60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271,902.62 | 373,250.73 |
合计 | 11,604,651.01 | 3,320,317.3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41,097.1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293,316.5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 |
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625,963.63 | 1,932,413.7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
合计 | 21,278,183.10 | 1,932,413.70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5,847.06 | 34,462.3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705,847.06 | 34,462.3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85,596.25 | -3,839,760.2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585,596.25 | -3,839,760.24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80,743.07 | -169,239.0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675,570.94 | |
合计 | -2,156,314.01 | -169,239.0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1.27 | 6.29 | 1.27 |
合计 | 1.27 | 6.29 | 1.27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123,759.55 | 10,600.00 | 1,123,759.55 |
其他 | 7,553.02 | 61,918.87 | 7,553.02 |
合计 | 1,131,312.57 | 72,518.87 | 1,131,312.5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114,240.37 | 11,986,354.0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7,186.19 | -2,177,193.99 |
合计 | 4,241,426.56 | 9,809,160.1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3,086,264.1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308,626.4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14,032.5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6,044.9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4,109.7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59,518.6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822,840.51 |
所得税费用 | 4,241,426.56 |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 | 3,419,146.20 | 1,088,604.50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9,913,389.28 | 2,854,365.01 |
收到的保证金 | 10,309,723.22 | 2,733,240.00 |
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 | 6,892,290.33 | 173,090.22 |
合计 | 30,534,549.03 | 6,849,299.7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销售费用 | 16,575,897.64 | 12,847,071.83 |
支付的管理费用 | 14,576,379.96 | 14,932,225.31 |
支付的研发费用 | 12,523,184.14 | 3,540,708.00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56,843.57 | 93,658.83 |
支付的营业外支出 | 1,131,312.57 | 72,518.87 |
支付的保证金 | 11,209,324.00 | 3,676,671.10 |
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 | 12,635,596.61 | 2,667,425.00 |
合计 | 68,708,538.49 | 37,830,278.9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股份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等中介费用 | 26,163,613.60 | |
合计 | 26,163,613.6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8,844,837.62 | 78,284,300.3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741,910.26 | 4,008,999.29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82,360.01 | 458,698.0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651,598.12 | 433,690.2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86,190.57 | 474,343.4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52.33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5,847.06 | -34,462.3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278,183.10 | -1,932,413.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94,829.33 | -2,177,193.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22,015.5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06,639.65 | -15,908,881.2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56,925.03 | -69,300,790.5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335,728.63 | 54,583,031.2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77,888.66 | 48,892,673.2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00,563,102.87 | 128,881,015.0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8,881,015.02 | 142,488,758.0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1,682,087.85 | -13,607,742.9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00,563,102.87 | 128,881,015.02 |
其中:库存现金 | 44,023.52 | 19,141.3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00,519,079.35 | 128,861,873.6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0,563,102.87 | 128,881,015.0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855,294.16 | 详见附注七、1之说明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3,855,294.16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20年东莞市培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的通知》(东府〔2017〕124号) | 4,972,909.00 | 其他收益 | 4,972,909.00 |
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20年东莞市培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的通知》(东府〔2017〕124号)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东莞市石龙镇经济发展局《关于拨付2020年石龙镇倍增计划上市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东石府办〔2017〕14号)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20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项目(软件企业上规模奖补领域)资金的通知》(东工信函〔2020〕296号)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关于拨付2020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增量奖励项目资金的通知(东工信函[2020]356号 | 639,600.00 | 其他收益 | 639,600.00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0〕48号) | 91,784.33 | 其他收益 | 91,784.33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申报工作的通知》 | 52,000.00 | 其他收益 | 52,000.0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 1,286,096.06 | 其他收益 | 1,286,096.06 |
其他 | 157,095.95 | 其他收益 | 157,095.95 |
小计 | 11,199,485.34 | 11,199,485.34 |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软件业 | 100 | 设立 | |
成都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软件业 | 100 | 设立 |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358,902.90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41,097.1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41,097.10 |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52.26%(2019年12月31日:44.46%)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资金充足,能够满足日常运营及资本开支,不存在银行借款和票据结算等长短期融资手段,因此本公司面临的流动风险不重大。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39,069,406.24 | 39,069,406.24 | 39,069,406.24 |
其他应付款 | 2,341,883.30 | 2,341,883.30 | 2,341,883.30 | ||
小计 | 41,411,289.54 | 41,411,289.54 | 41,411,289.54 |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24,402,909.65 | 24,402,909.65 | 24,402,909.65 | ||
其他应付款 | 606,774.71 | 606,774.71 | 606,774.71 | ||
小计 | 25,009,684.36 | 25,009,684.36 | 25,009,684.36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2,613,907.06 | 142,613,907.06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2,613,907.06 | 142,613,907.06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42,613,907.06 | 142,613,907.06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42,613,907.06 | 142,613,907.0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1.在子公司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汪敏 | 实际控制人 |
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汪敏[注1] | 102,900.00 | 2019/3/19 | 2021/3/18 | 否 |
汪敏[注1] | 768,500.00 | 2019/4/1 | 2022/2/25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58,000.00 | 2019/12/9 | 2023/1/15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6,434,000.00 | 2019/12/20 | 2021/1/20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3,750.00 | 2020/3/4 | 2020/12/31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29,250.00 | 2020/3/4 | 2023/3/31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93,000.00 | 2020/6/17 | 2021/7/31 | 否 |
[注2] |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982,500.00 | 2020/6/17 | 2021/8/31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19,800.00 | 2020/8/11 | 2023/8/31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96,000.00 | 2020/8/31 | 2023/10/30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25,400.00 | 2020/11/11 | 2023/11/10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136,200.00 | 2020/11/11 | 2021/1/31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22,700.00 | 2020/11/11 | 2022/3/31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351,000.00 | 2020/11/13 | 2021/12/12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318,240.00 | 2020/11/20 | 2021/1/31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53,040.00 | 2020/11/20 | 2022/3/31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汤1]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29,400.00 | 2020/12/21 | 2023/12/21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29,500.00 | 2020/11/25 | 2021/5/25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67,390.00 | 2020/12/25 | 2021/12/25 | 否 |
汪敏、东莞市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2] | 254,000.00 | 2020/12/25 | 2023/12/25 | 否 |
合计 | 10,174,570.00 | 否 |
12日期间签订的系列合同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5,500.00万元。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657,950.63 | 5,531,332.34 |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一)重要承诺事项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序号 | 出租人 | 租赁房产 | 面积(m2) | 用途 | 租赁期限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金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金额 | 合计 |
1 | 东莞先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莞城区汇峰中心C区6层01单元 | 1,153.59 | 办公、研发 | 2020-12-01至2021-11-30 | 570,301.91 | 570,301.91 | |
2 | 广东信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1816部位 | 148.20 | 办公 | 2020-10-31至2021-01-31 | 14,989.95 | 14,989.95 | |
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1812-1815室 | 296.11 | 办公 | 2020-11-01至2021-01-31 | 31,205.65 | 31,205.65 | |||
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1401-1402室 | 162.00 | 办公 | 2020-11-01至2023-10-31 | 197,952.11 | 214,193.72 | 412,145.83 | ||
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1403-1405室 | 646.00 | 办公 | 2020-11-01至2023-10-31 | 789,364.59 | 854,130.53 | 1,643,495.12 | ||
3 | 北京集智未来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基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702、704A、704B室 | 189.01 | 办公、研发 | 2020-07-20至2022-07-19 | 436,717.14 | 254,751.67 | 691,468.81 |
4 | 东莞市石龙镇房地产公司 | 东莞市石龙镇黄洲美能达路2号202室 | 227.35 | 办公 | 2019-01-20至2022-01-19 | 103,785.00 | 8,648.75 | 112,433.75 |
5 |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2010号东风大厦9层913 | 10.00 | 办公 | 2019-04-01至2022-03-31 | 5,760.00 | 1,440.00 | 7,200.00 |
6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楼总部主楼第19楼1906室 | 26.00 | 办公 | 2020-02-01至2021-01-31 | 1,599.00 | 1,599.00 | |
7 | 成都阳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塔9楼S0910号 | 576.8 | 办公 | 2021-01-07至2022-01-06 | 530,885.07 | 8,872.73 | 539,757.80 |
8 | 北京集智未来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基地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第7层701室 | 141.67 | 办公 | 2020-09-12至2022-07-19 | 341,567.67 | 170,783.83 | 512,351.50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第7层703、705-714室 | 1,634.38 | 办公、研发 | 2020-07-20至2022-07-19 | 3,940,505.17 | 1,970,252.59 | 5,910,757.76 | ||
9 | 成都阳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塔9楼S0911号 | 144.20 | 办公 | 2021-01-07至2022-01-06 | 132,721.27 | 2,218.18 | 134,939.45 |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0,677,099.52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公司亦未对各项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和内部报告制度,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产品及按地区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1.按地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华南地区 | 9,270.68 | 3,797.28 | 9,951.76 | 3,789.31 |
华北地区 | 7,969.72 | 3,427.27 | 8,459.46 | 4,690.00 |
西南地区 | 6,447.22 | 3,835.64 | 2,963.88 | 1,146.42 |
西北地区 | 2,953.08 | 1,622.66 | 1,722.65 | 670.15 |
其他 | 3,482.51 | 1,590.81 | 6,709.02 | 1,905.85 |
合计 | 30,123.22 | 14,273.67 | 29,806.77 | 12,201.74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数智安全 | 7,784.51 | 2,264.26 | 6,322.05 | 1,397.64 |
数智内容 | 15,771.05 | 8,410.33 | 17,841.18 | 8,564.76 |
数智政务 | 6,567.65 | 3,599.07 | 5,643.54 | 2,239.33 |
小计 | 30,123.22 | 14,273.67 | 29,806.77 | 12,201.74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4,982,754.84 |
1至2年 | 8,776,451.18 |
2至3年 | 1,306,504.55 |
3至4年 | 294,742.46 |
4至5年 | 253,751.70 |
5年以上 | 299,528.30 |
合计 | 55,913,733.0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891,734.82 | 100.00 | 4,168,635.13 | 7.33 | 52,723,099.69 | 77,475,531.32 | 100.00 | 4,425,332.06 | 5.71 | 73,050,199.26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 | 55,913,733.03 | 98.28 | 4,168,635.13 | 7.46 | 51,745,097.9 | 77,475,531.32 | 100.00 | 4,425,332.06 | 5.71 | 73,050,199.2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978,001.79 | 1.72 | - | - | 978,001.79 | |||||
合计 | 56,891,734.82 | 100.00 | 4,168,635.13 | 7.33 | 52,723,099.69 | 77,475,531.32 | 100.00 | 4,425,332.06 | 5.71 | 73,050,199.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5,913,733.03 | 4,168,635.13 | 7.4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978,001.79 | ||
合计 | 56,891,734.82 | 4,168,635.13 | 7.33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25,332.06 | 256,696.93 | 4,168,635.13 | |||
合计 | 4,425,332.06 | 256,696.93 | 4,168,635.13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公司1 | 15,641,437.71 | 27.49 | 782,071.88 |
公司2 | 8,031,313.70 | 14.12 | 401,565.68 |
公司3 | 3,457,952.22 | 6.08 | 172,897.61 |
公司4 | 2,443,056.62 | 4.29 | 216,852.83 |
公司5 | 1,365,000.00 | 2.40 | 136,500.00 |
小计 | 30,938,760.25 | 54.38 | 1,709,888.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1,578,125.34 | 10,469,457.00 |
合计 | 71,578,125.34 | 10,469,457.00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68,599,661.29 |
1至2年 | 2,656,143.00 |
2至3年 | 330,296.96 |
3至4年 | 958,517.00 |
4至5年 | 103,500.00 |
5年以上 | 188,300.00 |
合计 | 72,836,418.25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6,481,212.51 | 5,756,198.42 |
拆借款 | 65,735,040.82 | 5,205,252.67 |
应收暂付款 | 562,590.92 | 356,988.89 |
备用金/个人借款 | 57,574.00 | 7,800.00 |
合计 | 72,836,418.25 | 11,326,239.98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856,782.98 | 856,782.98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01,509.93 | 401,509.9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258,292.91 | 1,258,292.91 |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6,782.98 | 401,509.93 | 1,258,292.91 | |||
合计 | 856,782.98 | 401,509.93 | 1,258,292.91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公司16 | 拆借款 | 65,469,973.86 | 1年以内 | 89.89 | |
公司11 | 押金保证金 | 1,451,200.00 | 1-2年 | 1.99 | 72,560.00 |
公司13 | 押金保证金 | 649,000.00 | 2年以内 | 0.89 | 48,350.00 |
公司15 | 押金保证金 | 479,276.50 | 1年以内 | 0.66 | 23,963.83 |
公司17 | 拆借款 | 265,066.96 | 1年以内 | 0.36 | |
合计 | / | 68,314,517.32 | / | 93.79 | 144,873.8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9,300,000.00 | 39,300,000.00 | 39,300,000.00 | 39,300,0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358,902.90 | 23,358,902.90 | ||||
合计 | 62,658,902.90 | 62,658,902.90 | 39,300,000.00 | 39,300,0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7,300,000.00 | 37,300,000.00 | ||||
成都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合计 | 39,300,000.00 | 39,300,000.00 |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 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新余开普云数字智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4,000,000.00 | -641,097.10 | 23,358,902.90 | ||||||||
小计 | 24,000,000.00 | -641,097.10 | 23,358,902.90 | ||||||||
合计 | 24,000,000.00 | -641,097.10 | 23,358,902.9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7,297,657.37 | 127,159,129.51 | 247,176,545.53 | 109,688,911.65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47,297,657.37 | 127,159,129.51 | 247,176,545.53 | 109,688,911.65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41,097.1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1,443,301.32 | 1,893,744.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20,802,204.22 | 1,893,744.20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913,389.28 | 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761,873.42 | 七、68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63,253.84 | 七、68和七、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31,311.30 | 七、74和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3,263.05 | 七、67 |
所得税影响额 | -3,265,527.8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28,274,940.43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44 | 1.09 | 1.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8 | 0.64 | 0.64 |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