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8、2019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4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11号)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号)。
鉴于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股票交易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对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