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2009年末净资产40%的短期融资券,相关公告见2010年7 月17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1】CP57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核定注册金额为20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至2013 年4 月12 日,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首期应在注册后二个月内完成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11-04-15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