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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

大信备字[2021]第3-00009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

大信备字[2021]第3-00009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2月22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10309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作为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本公司”)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落实函提及的发行人有关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说明。

问题3

根据申请材料,发行人主要产品类别中,可调光面料、阳光面料的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西大门,且两者均呈现西大门的产品单价高于发行人,单位成本高于发行人的特征。

发行人可调光面料销量大于西大门。从单位成本构成来看,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均低于西大门。发行人认为,规模化生产是发行人可调光面料的单位制造费用低于西大门的重要原因。但2017至2019年度,发行人阳光面料销量小于西大门,发行人阳光面料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包括制造费用及燃料与动力)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与西大门无显著差异。此外,2017至2019年度,发行人可调光面料、阳光面料的单位制造费用均呈持续下降趋势,与西大门同类产品的单位制造费用变化趋势不一致。

011092021022401506117

请发行人:(1)以表格形式披露报告期内各类产品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明细,请说明制造费用在各类产品之间如何分配;(2)进一步分析并披露发行人可调光面料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均低于西大门,而发行人阳光面料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与西大门无显著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披露可调光面料、阳光面料产品单位制造费用的变化趋势与西大门存在差异的原因;(4)复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产品定价“与国内同类型产品相比定价较高。与国外同类型产品相比定价中等,性价比高。”的表述是否准确。

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

(一)以表格形式披露报告期内各类产品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明细,请说明制造费用在各类产品之间如何分配

1、报告期内各类产品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明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1)遮光面料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折旧与摊销费用196.6841.45341.9032.87329.5935.34289.1636.33
物料消耗116.1824.48328.9331.62289.6931.06237.0129.78
人工相关成本129.6427.32271.5026.10211.1422.64154.9219.46
租赁费用6.941.4627.372.6330.333.2554.496.85
其他25.065.2870.496.7871.857.7060.337.58
合计474.50100.001,040.19100.00932.60100.00795.91100.00

(2)可调光面料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折旧与摊销费用303.3865.06666.0361.21627.5160.73579.8054.83
物料消耗93.3020.01267.9524.62288.1727.89316.8129.96
人工相关成本64.1413.76143.9413.23106.5310.3194.728.96
租赁费用0.050.010.010.000.990.1044.354.19
其他5.411.1610.220.9410.020.9721.742.06
合计466.29100.001,088.16100.001,033.22100.001,057.42100.00

(3)阳光面料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折旧与摊销费用439.6572.64768.2866.89661.6665.69533.0570.90
物料消耗101.5716.78269.7323.48260.9425.91164.8121.92
人工相关成本58.849.72101.448.8375.487.4938.075.06
租赁费用0.010.000.240.020.750.074.020.53
其他5.170.858.860.778.460.8411.881.58
合计605.23100.001,148.55100.001,007.28100.00751.83100.00

2、制造费用在各类产品的分配

公司主要产品一般需要经过抽丝、整经、织造、涂层、定型、裁切包装等多道生产工序,因此发行人采用分步法核算产品成本,按照各生产工序进行产品成本的归集和分配。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阳光面料,各产品的生产工序有所差异:遮光面料的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整经工序、织造工序、定型涂层工序、裁切包装工序;可调光面料的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整经工序、网络工序、织造工序、定型工序、裁切包装工序;阳光面料的主要生产工序包括造粒工序、抽丝工序、整经工序、织造工序、定型涂层工序、裁切包装工序。

制造费用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能够直接计入各生产工序的制造费用,一类是无法直接计入各生产工序的制造费用,无法直接计入各生产工序的制造费用按生产部门归集。

每月末,发行人将能够直接计入各生产工序的折旧与摊销费用、机物料、车间租赁费等归集至每个生产工序的制造费用核算;无法直接计入各生产工序的中央空调、监控系统等折旧与摊销费用、车间后勤人员工资、公用办公器材等费用归集至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生产后勤管理部门,再根据各生产后勤管理部门管理的工序数量平均分配至各生产工序;至此,全部制造费用归集至每个生产工序。每月末,生产人员汇总每个生产工序的机器设备实际发生的机器工时,以及各产品在每个生产工序实际耗用的机器工时。各产品的制造费用由各产品于每个生产工序实际耗用的机器工时,在每个生产工序的制造费用中进行分配。各生产工序制造费用的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单位机器工时分摊的制造费用金额=该生产工序制造费用总额÷该生产工序机器工时总和

各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金额=各产品耗用的机器工时*单位机器工时分摊的制造费用金额

各产品在一道工序分配相关制造费用之后形成半成品,前一道工序的半成品作为后一道工序的原材料被领用,并在后一道工序继续分配相关制造费用,直至产品完工入库。

(二)进一步分析并披露发行人可调光面料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均低于西大门,而发行人阳光面料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与西大门无显著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西大门的可调光面料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万平方米,%

公司

公司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行人单位材料2.5259.812.7662.872.9163.682.8758.45
单位人工0.5713.460.5612.760.5311.600.5110.39
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与动力1.1326.731.0724.371.1324.721.5331.16
单位成本小计4.22100.004.39100.004.57100.004.91100.00

公司

公司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产量448.02-1,419.10-1,205.15-915.12-
销量475.13-1,281.99-1,071.51-861.10-
西大门单位材料2.5938.773.1144.432.7641.012.5941.84
单位人工0.9113.620.9513.570.9413.970.8914.38
单位制造费用3.1847.602.9442.003.0345.022.7143.78
单位成本小计6.68100.007.00100.006.73100.006.19100.00
产量95.57-301.20-300.17-311.07-
销量109.05-278.74-297.55-303.08-

注:西大门的单位制造费用包括单位燃料与动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西大门的阳光面料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万平方米,%

公司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行人单位材料4.8363.024.9463.095.3464.965.1761.40
单位人工0.8411.010.8811.240.809.730.9110.81
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与动力2.0025.972.0125.672.0825.312.3427.79
单位成本小计7.67100.007.83100.008.22100.008.42100.00
产量368.71-787.14-683.69-489.76-
销量326.49-771.78-622.58-414.89-
西大门单位材料5.4657.416.0066.676.2567.716.0667.48
单位人工1.0010.520.829.110.828.880.798.80
单位制造费用3.0532.072.1824.222.1623.402.1323.72
单位成本小计9.51100.009.00100.009.23100.008.98100.00
产量312.15-1,014.04-874.71-707.93-
销量325.36-960.76-844.45-705.79-

注:西大门的单位制造费用包括单位燃料与动力。

由上表可见,对于可调光面料,发行人产销量明显高于西大门,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明显低于西大门,表现出产销量与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呈反向的规模效应特征;对于阳光面料,发行人产销量整体低于西大门,而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与西大门无显著差异,未呈现出明显的规模效应特征,这主要是由于可调光面料

和阳光面料两大类产品的细分品类特征是不同的,具体分析如下:

1、可调光面料

可调光面料是通过双层或多层组织结构实现调光效果的遮阳面料,通过设计样式和织造工艺的变化,可以开发出多种多样的可调光面料产品,因此兼具遮光性与装饰性的功能,应用场景以家居、酒店、餐厅等特色化场景为主。

在遮阳面料三大类别中,可调光面料的设计属性最强、品种最为繁多、定价跨度最大,不同细分品类之间的工艺复杂度以及由此导致的单位固定成本的差异也最大。对于生产工艺环节相对少的基础型产品,单位产量耗用的人工工时和机器工时较少,故单位产量分摊的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较低;反之,工艺环节较多的复杂型产品,单位产量耗用的人工工时和机器工时较多,故单位产量分摊的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较高。西大门未披露可调光面料细分产品数据,以发行人自身为例,报告期内,可调光面料基础款的平均单位人工分别为0.39元/平方米、0.40元/平方米、0.42元/平方米和0.40元/平方米,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动力分别为

1.19元/平方米、0.86元/平方米、0.81元/平方米和0.79元/平方米;可调光面料香格里拉款的平均单位人工分别为0.90元/平方米、0.97元/平方米、1.18元/平方米和1.52元/平方米,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动力分别为2.95元/平方米、2.36元/平方米、2.40元/平方米和2.90元/平方米,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在可调光面料领域,公司起步较早且深耕多年,在设计能力、生产经验及客户基础等方面积累深厚,下游客户对公司可调光面料的需求呈现量大且多样化的特征。报告期内,可调光面料是公司重要的收入构成部分和竞争优势领域。因此,公司可调光面料的产品组合策略是:保持应用场景最为普遍、价位相对较低的基础款类产品占据相当的比重(报告期内销量占比在60%以上),以保证在体量最大的大众化市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并同时以基础款的销售带动其他各种复杂款式的销售。下游客户对公司可调光面料产品大且稳定的需求量使得公司能够实现规模化生产,其中尤其是基本款的规模化生产,导致公司可调光产品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能够维持在较低水平。

相比较而言,西大门在可调光面料领域起步相对较晚,报告期内可调光面料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仅为10%左右,在可调光面料领域的客户基础和发展阶段等方面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因此,西大门可调光面料的产品结构中,没有像公

司这样大众化款式的地位突出,更多地是满足相对少量且特色化的产品需求。这些特色化产品的工艺环节通常较多,耗用的人工工时和机器工时较多;而且由于种类变化多、需求量相对少而不易形成规模化生产,因此导致西大门可调光产品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处于较高水平。

2、阳光面料

阳光面料是在传统遮光面料的基础上,改用新一代PVC包覆丝为原料织造而成的遮阳材料,与传统的遮光面料相比具有阻燃、抗老化等诸多性能优势,但从应用场景的角度与传统的遮光面料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主要应用于写字楼、办公楼、图书馆等公用或商用场景,外观上通常追求商务极简。

因此,与可调光面料相比,阳光面料的细分品类之间,在设计样式、定价范围、工艺复杂度等方面所体现出的差异相对不显著。西大门未披露阳光面料细分产品数据,以发行人自身为例,报告期内,阳光面料中主流基础款的销量占比在80%以上,平均单位人工分别为0.90元/平方米、0.81元/平方米、0.88元/平方米和0.84元/平方米,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动力分别为2.30元/平方米、2.06元/平方米、1.99元/平方米和1.95元/平方米;其他创新品类诸如玻纤款、双层调光款、提印款等合计的平均单位人工分别为0.95元/平方米、0.79元/平方米、0.86元/平方米和0.85元/平方米,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动力分别为2.56元/平方米、2.13元/平方米、2.08元/平方米和2.14元/平方米,与基础款差异不大。

因此,2017年-2019年,虽然公司阳光面料的产销量与西大门相比较小,但阳光面料的产品特性导致细分品类相对聚焦,较易形成规模化生产,不同细分品类的工艺复杂度和工时耗用的差异也相对较小。发行人与西大门的阳光面料产能均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利用,单位产销量对应的人工成本及固定成本差异不大,因此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发行人可调光面料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均低于西大门,而发行人阳光面料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与西大门无显著差异,具有合理性。

(三)披露可调光面料、阳光面料产品单位制造费用的变化趋势与西大门存在差异的原因

1、发行人可调光面料的单位制造费用变化趋势与西大门的对比情况

单位:元/平方米,万平方米

公司

公司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发行人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与动力1.135.61%1.07-5.31%1.13-26.14%1.53
产量448.02-1,419.1017.75%1,205.1531.69%915.12
销量475.13-1,281.9919.64%1,071.5124.44%861.10
西大门单位制造费用3.188.16%2.94-2.97%3.0311.81%2.71
产量95.57-301.200.34%300.17-3.50%311.07
销量109.05-278.74-6.32%297.55-1.82%303.08

注:西大门的单位制造费用包括单位燃料与动力。

2017年-2019年,发行人可调光面料的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与动力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生产规模化程度提升,可调光面料产销量的增长幅度高于固定成本的增长幅度。此外,可调光面料生产车间于2017年陆续从租赁厂房向自有厂房搬迁,2017年制造费用中包含厂房租赁费及搬迁产生的相关费用,亦导致2018年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与动力与2017年相比下降幅度较大。

2017年-2019年,西大门可调光面料的产销量基本稳定,单位制造费用变动幅度不大,西大门公开文件中未对制造费用的具体变动原因进行披露。

2020年1-6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和西大门的可调光面料产销量均有所下降,导致单位制造费用均有所上升。

2、发行人阳光面料的单位制造费用变化趋势与西大门的对比情况

单位:元/平方米,万平方米

公司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发行人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与动力2.00-0.50%2.01-3.37%2.08-11.11%2.34
产量368.71-787.1415.13%683.6939.60%489.76
销量326.49-771.7823.96%622.5850.06%414.89
西大门单位制造费用3.0539.91%2.180.93%2.161.41%2.13

公司

公司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产量312.15-1,014.0415.93%874.7123.56%707.93
销量325.36-960.7613.77%844.4519.65%705.79

注:西大门的单位制造费用包括单位燃料与动力。

2017年-2019年,发行人阳光面料的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与动力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发行人阳光面料业务处于快速发展期,固定资产投入和产销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产销量的增长幅度略高于固定成本的增长幅度。2017年-2019年,西大门阳光面料的产销量有所上升,单位制造费用基本持平,说明固定成本亦有较大增加,西大门公开文件中未对制造费用的具体变动原因进行披露。2020年1-6月,受新冠疫情影响,西大门的阳光面料产销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导致单位制造费用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同期,发行人结合对下游市场需求的审慎判断,对阳光面料采取了相对积极的排产和销售策略,故产销量未出现明显下降,加之政府为鼓励复工复产给予天然气与电力价格优惠,因此单位制造费用及燃料与动力与2019年度相比基本持平。

(四)复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产品定价“与国内同类型产品相比定价较高。与国外同类型产品相比定价中等,性价比高。”的表述是否准确

1、发行人与市场同类型产品总体定价对比情况

遮阳面料产品种类丰富,以公司自身情况为例,产品可分为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阳光面料3大类,细分产品达上千种,产品间呈现差异化特征。由于不同生产厂家间产品定位、差异化竞争优势、品牌价值、产品设计、质量等级、销售策略等多方面的差异,导致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处于中国建筑遮阳行业龙头企业地位,在生产规模、品牌价值、产品质量稳定性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根据公司多年的市场营销经验及对市场信息的定期搜集,公司产品在国内同类型产品定价较高,特别是可调光面料价格区间明显高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区间。

在国际市场方面,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在德国、法国、荷兰、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发展较为成熟,发达国家厂商掌握了相关关键生产技术并具备了较

成熟的生产经验,产品价格普遍较高。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大中型功能性遮阳材料生产企业具备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能够做到与国际知名厂家同类产品具有类似的质量,但凭借成本优势、销售策略差异等因素,定价普遍低于国际知名厂商,产品性价比高。

2、发行人与西大门产品定价对比情况

公司和西大门同属国内功能性遮阳材料领域第一梯队的企业,生产销售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及口碑均属国内上乘水平。发行人与西大门产品定价对比情况如下:

(1)平均单价对比

发行人与西大门主要产品平均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 单价收入 占比平均 单价收入 占比平均 单价收入 占比平均 单价收入 占比
半遮光发行人7.5312.16%7.4214.61%7.1017.15%6.9021.43%
西大门8.0015.27%7.8414.23%7.8516.70%7.8219.89%
全遮光发行人13.5323.91%12.9518.32%12.1617.24%11.9916.69%
西大门15.5634.22%15.6731.54%15.1631.81%15.2330.66%
可调光 面料发行人9.3629.03%9.8833.95%10.3135.50%10.5036.73%
西大门13.259.50%14.519.07%14.2110.36%13.3711.09%
阳光 面料发行人16.3834.90%16.0233.12%15.0630.12%14.9225.16%
西大门16.6136.23%16.5938.78%16.7936.09%17.1934.55%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

与可比公司西大门相比,公司的半遮光面料平均单价与其不存在较大差异,全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阳光面料平均单价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由产品结构差异造成。具体情况如下:

1)全遮光面料:全遮光面料分为多个产品系列,不同系列的产品单价不同,因此不同系列的产品销售比重对平均单价有直接的影响。全遮光面料是西大门的主打产品,全遮光面料收入占比显著高于本公司,其销售的全遮光产品系列较多,且以售价相对较高的提花类产品为主。公司全遮光面料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产品

以售价较低的素色平纹基础款为主,但随着公司全遮光面料中高价位的大幅宽卷帘销量逐年增加,销售单价也逐年提升,与西大门的差异逐年缩小。

2)可调光面料:可调光面料是公司的优势产品系列,收入占比显著高于西大门,公司销售的可调光面料产品系列丰富,涵盖了受众最广的基础款和其他各种细分品类,其中售价较低的可调光面料基础款销量占比较大,因此平均单价相对较低。

3)阳光面料:公司阳光面料业务2017年尚处于开拓阶段,以销售基础类产品为主,平均单价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阳光面料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力度,产品丰富度提升、产品结构升级,例如加强了高价位小开孔率产品以及双色系列产品的推广和销售,使得公司阳光面料平均单价有所上升,与西大门的差异逐年缩小。

(2)价格区间对比

公司与西大门内销产品价格区间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产品

产品发行人西大门
遮光面料6.00-29.804.20-27.30
可调光面料3.90-58.004.80-48.20
阳光面料12.00-40.0011.80-36.00

注1: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

注2:上表中产品价格为含税价格。

注3:遮光面料价格区间包含全遮光涂层面料和半遮光涂层面料。

公司与西大门外销产品价格区间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平方米

产品发行人西大门
遮光面料0.75-3.650.60-4.66
可调光面料0.59-7.000.50-7.00
阳光面料1.85-5.001.54-5.00

注1: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

注2:遮光面料价格区间包含全遮光涂层面料和半遮光涂层面料。

由上述对比数据可见,公司与西大门产品销售价格区间均跨度较大,价格区间不存在明显差异。

综上所述,招股说明书中关于产品定价“与国内同类型产品相比定价较高。与国外同类型产品相比定价中等,性价比高。”的表述准确。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制造费用及人工费用的归集和分摊原则;

2、获取发行人生产成本计算基础表,复核公司成本核算方法,关注制造费用及人工费用的分摊方法及合理性;

3、复核发行人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单位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的计算过程,分析单位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逐年下降的原因;

4、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查阅了发行人产品销售明细表、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对发行人产品定价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可调光面料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均低于西大门,而发行人阳光面料的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及占单位成本的比例与西大门无显著差异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可调光面料、阳光面料产品单位制造费用的变化趋势与西大门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3、招股说明书中关于产品定价“与国内同类型产品相比定价较高。与国外同类型产品相比定价中等,性价比高。”的表述准确。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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