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基于未来业务需要而初步预测,具体执行时,受到实际业务进展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但是,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中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乐从至北滘DN800给水管道连通工程、北滘出厂(三乐路至环镇西路)DN1200给水管道工程由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是实施募投项目的必要方式。公司董事会对使用募集资金向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对水业控股进行增资,并将相关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
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刘小清 王 敏 朱闽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