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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
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监事:
陈跃华 潘凤文 吴 飞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