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疫情形势严峻,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年紧紧围绕经营目标,优化产品结构,严格管理流程,提升成本管控,拓宽业务渠道,着力技术研发和细分市场领域拓展,积极推进围绕新材料的五大板块高速发展。另一方面公司狠抓安全环保、节能降耗、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募投项目及技改技措项目建设等工作,实现了生产装置安全、稳定、满负荷、长周期、优化运行,产品实现全产全销,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6,131.38万元,同比增长13.1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54.15万元,同比增长315.33%。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会议决议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1项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0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3项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0年3月2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的1项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的议案》、《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及信息报告制度》、《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的21项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2项议案。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0年8月1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1项议案。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的1项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0年12月1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会议决议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及信息报告制度》、《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16项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0年5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蓝海林 | 7 | 3 | 4 | 0 | 0 | 否 | 1 |
程银春 | 7 | 3 | 4 | 0 | 0 | 否 | 1 |
陈强 | 7 | 3 | 4 | 0 | 0 | 否 | 1 |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忠实勤勉、依法严格履行了职责,出席了公司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定期了解和听取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不定期到公司办公现场调研查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及会计师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对公司发展战略、内部控制等提供了专业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同时对公司关联交易、理财投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0年,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间,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建设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进行了核查,认为:薪酬数据合理、真实,公司为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发放的薪酬符合规定,与其履职尽责情况匹配。
3、提名委员会
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对公司管理层成员的选
聘提交了方案,为公司提供了业务素质与职业道德高且任职资格合法合规的管理层人选。
4、战略委员会
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交了方案,为公司提供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有效战略。
五、2021 年工作计划
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1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