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推荐提名,同意提名姚和平、钱元美、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中亚、李新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合推荐提名,同意提名李晓玲、李健、杜杰、吕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姚和平 先生: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三届安徽省人大代表(第十三届、第十二届、第十一届),现安徽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合肥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是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安徽省技术领军人才、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入选“安徽省首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2020年11月被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劳动模范,是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优秀企业家;是安徽纳米材料及应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合肥市工商联副主席,是三所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兼职教授。1985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安利人造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人造革”)部门副经理、经理,安徽安利合成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有限”)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安利新材料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利新材料董事长,安利投资董事长,安利越南董事,安利俄罗斯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姚和平先生曾先后荣获“安徽省优秀青年企业家”、“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安徽省轻工系统十五发展创新工程功臣”、“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安徽省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合肥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先进个人”、“合肥市优秀共产党员”、“合肥市先进个人”、“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合肥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次、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二次、合肥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一次,多次获得合肥市科技进步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创新鼓励奖、全国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二等奖、全国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安徽省第四届企业管理进步成果一等奖等奖励。曾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会长、合肥市企业联合会/合肥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姚和平先生持有本公司143,475股股份,持有安利投资22.85%的股份,安利投资持有本公司 47,520,000 股股份,姚和平与安利投资股东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胡东卫、刘兵、李道鹏作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姚和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钱元美 女士:1964年出生,安徽舒城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先后担任合肥化肥厂财务科副科长、合肥四方化工集团公司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兼任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钢(合肥)板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钱元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钱元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义峰 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利人造革车间主任、部门经理,安利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利新材料董事、副总经理,安利越南董事,安利俄罗斯董事,安利投资董事。王义峰先生曾先后荣获“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省轻工业系统劳动模范”、“安徽省节能先进个人”、“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合肥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以及全国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二等奖、全国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安徽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一等奖等奖励。负责、参与多项新产品的研发工作,获得安徽省科技成果奖、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次、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二次、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一次、安徽省科技进步四等奖一次、合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合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合肥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创新鼓励奖等奖励。
王义峰先生持有本公司157,500股股份,持有安利投资13.16%的股份,安利投资持有本公司 47,520,000 股股份,王义峰与安利投资股东姚和平、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胡东卫、刘兵、李道鹏作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王义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滁光 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肥西县政协委员。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利人造革车间主任、部门经理,安利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利新材料董事、副总经理,安利越南董事长,安利俄罗斯董事,安利投资董事,兼职硕士生导师。杨滁光先生曾多次主持并参与公司设备的重大技改项目,荣获安徽省政府“安徽省节能先进个人”、“安徽省十一五节能先进个人”、“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以及合肥市政府“在离型纸人造革生产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表彰,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合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创新鼓励奖,以及全国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二等奖、安徽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一等奖等奖励。
杨滁光先生持有本公司157,500股股份,持有安利投资12.10%的股份,安利投资持有本公司 47,520,000 股股份,杨滁光与安利投资股东姚和平、王义峰、陈茂祥、黄万里、胡东卫、刘兵、李道鹏作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杨滁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茂祥 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8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安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本公司部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利新材料董事、
副总经理,安利俄罗斯董事长,安利越南董事,安利投资董事,合肥学院兼职教授。陈茂祥先生曾先后荣获全国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二等奖、全国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安徽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一等奖、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合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励,荣获“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
陈茂祥先生持有本公司157,500股股份,持有安利投资7.70%的股份,安利投资持有本公司 47,520,000 股,陈茂祥与安利投资股东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黄万里、胡东卫、刘兵、李道鹏作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陈茂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万里 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是安徽省技术领军人才、省级高层次领军人才、庐州英才。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利有限车间技术员、实验室主任、技术开发部经理,本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技术开发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利越南董事,安利投资董事。黄万里先生曾负责或参与多项新产品的研发工作,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安徽省专利金奖、安徽省科技成果奖、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合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合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合肥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中国工商联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励。黄万里先生持有本公司90,000股股份,持有安利投资2.89%的股份,安利投资持有本公司 47,520,000 股,黄万里与安利投资股东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胡东卫、刘兵、李道鹏作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黄万里先生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李中亚 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先后任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助理业务员、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部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合肥产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中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李中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新江 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1994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出纳会计、会计主任、副经理、总监助理,安利投资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安利投资董事。
李新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安利投资0.31%的股份,安利投资持有本公司 47,520,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李新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玲 女士: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高级会计师,博士研究生导师。历任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安徽大学财务处处长、安徽大学商学院院长,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退休教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安徽省职业经理人协会副会长,以及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600761)、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41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909)、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晓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李晓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健 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一级律师。现担任安徽健友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安徽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六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300452)、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603357)、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027)、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李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杜杰 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内贸部财务部会计主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企业风险服务部高级经理,现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服务部合伙人,安徽大学商学院特聘硕士导师,以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2411)、本公司独立董事。杜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杜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斌 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生导师。历任安徽省界首市第二中学教师、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民庭助理审判员、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调研室副主任、原安徽省第三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以及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002136)、本公司独立董事。
吕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吕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