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 、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科信息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合同金额 | 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方销售 |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50.00 | 0 | 0 | 0 |
向关联方销售 | 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300.00 | 0 | 0 | 0 |
向关联方往来 | 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 代收代垫款 | 192.4 | 42.9 | 751.18 | 100.00 |
向关联方采购 | 北京中科创星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9.12 | 2.73 | 0 | 0 |
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钞科信”)与公司签订《员工借用协议》,中钞科信向公司借用员工,中钞科信承担借用员工在借用期间发生的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等费用,并支付给中科信息,由中科信息向相关员工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等。上表中代收代垫款为该往来款。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陵
注册资本:1356.0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机械、光学新产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租赁、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与制造;软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医疗器械的研发并提供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资产总额7,551.09万元,营业收入6,413.14万元,净利润2,012.51万元。
(二)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绍兵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智能金融设备、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凭资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医疗器械的研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智能金融设备、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制;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资产总额 43,715.83万元,营业收入13,607.51万元,净利润2,639.48万元。
(三)北京中科创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浩注册资本:510.204万元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0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212.71万元,营业收入942.00万元,净利润-54.96万元。
(四)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的控制公司;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资设立的共同控制的联营公司。北京中科创星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合理、必要的,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中钞科信与公司签订的《员工借用协议》已经2016年7月15日二届二次董事会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其合理性、公允性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此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赞成票;
(三)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综上所述,国信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杜 畅 | 张 毅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