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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3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

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批准授权代表、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任职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聘任

由于本公司副总裁黄田化先生、副总裁于玉群先生三年任期将于2021年年度董事会期满,因此,公司董事长兼CEO麦伯良先生拟继续提名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2021年3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现任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于玉群先生的辞职函,于玉群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于玉群先生在本公司的副总裁任职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其他任职不变。截至本公告日,于玉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谨此就于玉群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于玉群先生的辞任将在新的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获聘任后生效。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根据董事长兼CEO麦伯良先生的提名,续聘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止;同意根据董事长兼CEO麦伯良先生的提名,聘任吴三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三年,自2021年3月30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止。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及吴三强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吴三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之前,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吴三强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吴三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6 755)2669 1130传真:(86 755)2682 6579邮箱:ir@cimc.com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二、 关于变更授权代表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授权代表、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任职的议案》,批准吴三强先生为本公司新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自2021年3月30起生效。董事麦伯良先生授权代表身份不变。批准何林滢女士为本公司替代授权代表。

三、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

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心九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王心九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授权代表、联席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任职的议案》,同意聘任何林滢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联席秘书,自2021年3月30日起生效。

何林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何林滢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何林滢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6 755)2669 2258

传真:(86 755)2682 6579

邮箱:ir@cimc.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对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根据董事长麦伯良先生提名,聘任吴三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同意根据CEO麦伯良先生的提名,续聘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对高管人员离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于玉群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相关事宜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于玉群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授权代表职务,于玉群先生的辞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于玉群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后,其担任的副总裁职务以及于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的其他任职不变。于玉群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任何与辞职有关的其他事宜应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对于玉群先生辞去上述职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吴三强先生及何林滢女士简历

黄田化先生,1963年生。由2018年3月27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黄先生毕业于大连交通大学(原大连铁道学院)焊接工艺与装备专业。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起加盟中集集团。黄先生1988年3月-1995年,任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至1999年任上海中集冷箱总经理助理;1999年起历任中集冷链投资、中集青岛冷箱(QCRC)、青岛特箱(QCSC)、青岛冷藏运输设备(QCTC)、上海冷箱(SCRC)、太仓冷箱(TCRC)及中集冷藏车北美(CRTI)多家公司总经理以及兼任车辆集团副总。2012年至2018年3月任中集集团总裁助理,2012年至2020任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起任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2月起任总裁;同时是集装箱控股所属多家企业董事长,以及中集技术控股所属的北京精新相能、中集创赢等多家新型企业董事长。此外,黄先生也兼任多个社会职责,担任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会长、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轮值会长,以及深圳市政协委员政协委员。截至本公告日,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已披露之外,黄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黄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于玉群先生,1965年生。由2004年3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10月25日起担任公司秘书,并于2018年3月27日起同时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于先生于1992年加盟本公司,先后任金融事务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负责股东关系、投资者关系及筹资管理工作。于先生自2007年9月获委任为中集安瑞科(香港股份代号:3899)的执行董事, 2016年9月5日调任非执行董事。于先生曾任TSC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现名为华商国际,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中集天达(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Pteris Global Limited非执行董事现同时亦为本公司下属若干家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于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分别于1987年7月和1992年7月获授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经济学硕士学位。截至本公告日,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已披露之外,于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三强先生,1971年生。吴先生拥有北京大学学士及硕士学位并获吉林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吴先生2002年11月加入本公司,参与筹建中集道路运输车辆业务,先后出任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营销管理部经理、营销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吴先生调任本公司战略发展部,任副总经理、并购总监,后于2014年任职本集团法律部。自2015年底起,任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吴先生曾于1992年7月起任职于洛阳矿山机器厂(现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6年7月起任职于香港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务部、财务管理部。1997年任职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先后出任交通基建部、工

业管理部、码头管理部总经理,此后任职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部的企业管理部。吴先生在企业管理及公司治理、上市合规、资本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截至本公告日,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已披露之外,吴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吴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何林滢女士,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和深圳大学金融学士学位。何女士于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并在董事会秘书办公司任职。在加入本公司之前,何女士曾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11年。除已披露之外,何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何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何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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