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通过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1 |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1)第110A003862号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山东海化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110A005815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山东海化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通过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山东海化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山东海化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山东海化实施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0年度山东海化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山东海化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O二一年 三月二十九日 |
编制单位: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 ||
2020年度通过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
项目名称行次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 收取或支付利息、手续费 | |
一、存放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1 78,384,608.73 162,050,248.12 240,434,856.8547,717.89 | ||
二、本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2 | ||
(一)短期借款3 | ||
(二)长期借款4 | ||
三、本公司向财务公司贴现票据5 | ||
注:本公司2017年10月24日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7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5月31日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
本表已于2021年3月29日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 ||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魏鲁东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