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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山东海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决定变更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会计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根据过渡期政策,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对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2.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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