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关于申请继续注册发行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继续注册发行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提案报告》。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原注册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到期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继续注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品种、增强短期资金筹措能力和降低资金成本,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二)关于申请注册30亿元中期票据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30亿元中期票据的提案报告》。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中期票据,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和降低债务风险,未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