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2,577,483.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782,260.32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35,883,856.99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368,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3,216,679,079.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7,427,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3,713,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