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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9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乾俊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2,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679%)。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3月27日)。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刘乾俊先生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且未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本次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3月27日,公司股东刘乾俊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刘乾俊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刘乾俊合计持有股份410,0000.3841%410,0000.3841%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2,5000.0679%102,5000.0960%
有限售流通股337,5000.3162%307,5000.2881%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刘乾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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