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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野马电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9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Mustan g Battery Co.,Ltd(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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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34万股,且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7.62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21年3月3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3,334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仅有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和余谷涌等六位自然人股东,该六位股东构成公司的共同控制人,并一致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野马电池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野马电池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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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提供并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两个季度(2020年三、四季度)未经审计但已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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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相关事项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仅有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和余谷涌等六位自然人股东,该六位股东构成公司的共同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一致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野马电池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野马电池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同控制人持有公司100%的股份,其持有和减持公司股票的意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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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5、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将遵守前述规定。

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7、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其不再为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5、6点的规定;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9、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持有股份的全部董监高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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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具体措施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低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及本预案中提及的其他主体将依照本预案的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调整。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共同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当于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的3个交易日内制定股票回购预案并公告。公司股票回购预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回购是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股票回购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交易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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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要的审批或备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开始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3个月内完成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约定:

(1)单次决议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启动日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且不低于500万元;

(2)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且不高于2,000万元;

(3)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的50%;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5)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股份回购措施启动日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股价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且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仍未达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再度触发启动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同时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共同控制人应当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增持的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在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内,共同控制人将依照方案开始进行增持,并在3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共同控制人的股票增持方案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条款:

(1)单次计划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告日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的50%;

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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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增持获得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

(4)确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发行人和共同控制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每股净资产”或再度触发启动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增持的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在公司披露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内,将依照方案开始进行增持,并在3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增持方案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条款:

(1)单次计划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告日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50%;

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2)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其在该次增持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该次股份增持完成后的12个月内,也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

(4)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确保在董事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在股东大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5)公司在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关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共同控制人、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稳定股价的规定并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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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相关承诺。

(三)相关约束机制

1、若本公司未按照约定采取股份回购措施,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所有股东道歉;

2、如果共同控制人未按照约定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共同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股票增持义务,共同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向其分配的现金红利,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约定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股票增持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公司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稳定股价措施履行的程序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公司将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并及时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除非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消失。

稳定股价的实施顺序为公司回购、共同控制人增持、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依次部分或全部实施。在共同控制人、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的情形下,在公司回购股份时,也可自行增持,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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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一)本公司的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共同控制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本人已公开发售的老股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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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督促公司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启动购回事项。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购回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购回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我们已经阅读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编制的招股说明书,我们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监管机构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的承诺

光大证券承诺:因光大证券为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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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本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五、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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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股利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形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提出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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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前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五)《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此外,《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中还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在谋求发展的同时,一贯重视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障,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根据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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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作出了具体的进一步安排。

上市后三年内,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并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如果公司没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上市后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重新审阅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当发生外部经营环境重大变化例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并且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等情形时,公司可以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和调整,调整之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外部经济环境、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预计重大投资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提出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可能会受股本摊薄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

为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形,本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经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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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以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专业从事锌锰电池业务多年,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和丰富的生产经营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自身的产品竞争力,不断开拓市场,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公司资金成本。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于主营业务,从现有业务出发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早日达到预期目标,实现预期效益。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对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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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的约束机制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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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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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别风险因素

(一)贸易保护政策风险

贸易保护政策的常见措施是征收进口关税、反倾销、贸易谈判等。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额分别为93,612.80万元、89,691.93万元、84,901.77万元和37,728.4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86.98%、85.41%、85.86%和86.15%。因此,如果境外客户所在国对公司产品采取征收高额进口关税、加征反倾销税等贸易保护措施,则将对公司产品出口至上述国家或地区产生不利影响。此外,2018年9月18日,美国政府宣布于2018年9月24日起对包含锌锰电池在内的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10%关税;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2019年8月23日,美国政府宣布自10月1日起,对包括锌锰电池在内的2,500亿美元输美商品的关税税率从25%提高到30%;2019年9月12日,美国政府宣布关税税率提高的时间由10月1日推迟至10月15日。2019年10月11日,第十三轮中美经贸高层磋商中美达成第一阶段协议,美国政府对2,500亿美元输美商品原定于10月15日加征关税从25%升至30%的举措将暂不实施,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美国政府对2,500亿美元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税率维持25%。

报告期内,公司最终出口到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7,804.36万元、30,288.18万元、19,676.34万元和7,571.49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5.80%、28.79%、

19.86%和17.26%。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美国部分主要客户与公司因对新增的关税成本承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曾短暂暂停业务合作,导致公司2019年出口到美国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由于在产品质量、交货期、客户服务等方面未寻求到与公司相当的供应商,该等美国客户自2019年6月起又与公司陆续恢复业务合作,美国客户受贸易摩擦影响,合作仍具有不稳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所影响,但尚未产生重大影响,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公司的美国客户可能会削减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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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的关税,导致公司美国市场出口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下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生产电池所需的锌粉、电解二氧化锰、钢壳和锌筒等,公司根据产品销售订单情况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择机从市场上采购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2.43%、72.49%、

71.50%和70.41%。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存在一定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主营业务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受未来市场供需、经济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则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大部分为国内采购,仅有少部分需要从国外采购。发行人境外采购的原材料为锌锰电池生产用的隔膜纸。隔膜纸是锌锰电池的关键原材料之一,在锌锰电池中的主要作用是隔离正负极,防止正负极直接接触,以阻止电池内部短路、自放电,同时要允许电解液中的离子自由通过,保证电池的正常放电。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采购隔膜纸的金额分别为1,572.10万元、1,335.25万元、1,371.17万元和688.93万元,占隔膜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19%、96.01%、95.42%和97.66%。公司境外隔膜纸的供应商所在国为法国和日本,公司境外隔膜纸采购金额占隔膜纸采购总额的比例超过90%,同时公司向国内供应商万邦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少量隔膜纸。碱性电池隔膜纸属于技术含量较高,具有较高技术门槛的特种纸产品,其技术涉及合成纤维、造纸、电化学等多个学科,碱性电池隔膜纸的技术需要解决孔隙率、孔径与吸液率、保液率的关系,与离子导电性的关系,金属杂质含量与析气量的关系,尽可能降低隔膜纸的内阻,同时还要保持具有适宜的抗张强度、挺度及吸碱速度,满足生产线连续生产的要求。近年来部分发达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略有抬头之势,目前我国与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未发生贸易摩擦,若未来与隔膜纸供应国发生贸易摩擦导致隔膜纸供应不足,或海外隔膜纸供应商销售策略和价格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对公司隔膜纸供应及产品成本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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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领域。因此,公司主要产品需求与宏观经济具有一定相关性。尽管公司与乐购、家乐福、麦德龙、迪卡侬等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及松下、飞利浦、三星等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受单一国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程度有限,但若出现全球范围内宏观经济的不利波动,则可能出现对锌锰电池需求下滑的不利局面,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使公司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739.30万元、-853.04万元、-404.91万元和-182.30万元。由于公司出口销售规模大,公司出口业务而产生的外币资产存在因汇率的不利波动产生较大金额汇兑损失的风险。另外,如果人民币不断升值,以外币计价的出口产品会因人民币升值而竞争力受到不利影响,存在部分客户流失或订单移至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风险。

(五)出口退税税率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锌锰电池出口销售享受15%、16%、13%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在国际上,出于增强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进出口贸易等原因,出口退税是使用较为广泛的对本国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税收是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国家可能根据国内贸易形势和财政预算情况的变化,对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整。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额分别为10,034.97万元、9,506.76万元、7,448.94万元和3,836.3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6.54%、

76.19%、51.23%和83.43%。出口退税退回的是企业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影响公司的利润总额,但增值税征税率与出口退税率税差的变化会引起毛利率的变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若未来由于宏观经济变化导致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使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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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所得税率变化风险

公司于2015年10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自2015年至2017年,2017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18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评定,认定有效期自2018年至2020年,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711.53万元、532.26万元、805.02万元和430.53万元;公司子公司宁波野马、野马国际和野马商贸适用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公司将于2021年内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评定,如果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能顺利通过复审,或者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不能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9年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82%,每股收益为1.16元。若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随之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短期内产生的效益难以与股本、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因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八)极端情形下可能出现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甚至出现公司僵局的风险

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为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人。本次发行前,上述六人合计可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100%,其中余元康与余谷峰、余谷涌为父子关系,合计持股50%;陈恩乐与陈一军、陈科军为父子关系,合计持股50%。本次股票成功发行后,上述六人合计可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75%,仍然为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人。六名共同控制人于2017年10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20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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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解决机制具体方案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有效地避免了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结果而陷入“公司僵局”的情形出现。如果在《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有效期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期满后,六名共同控制人未续签或新签订类似的协议安排,可能存在六名共同控制人中陈氏家族、余氏家族的意见出现重大分歧,对相关重大事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极端情况下,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甚至出现“公司僵局”的风险。

(九)客户稳定性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L'Image、GBT、家乐福、松下、乐购等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部分客户的获取方式为招投标。经过多年业务合作,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老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4.37%、90.65%、94.97%和89.68%,发行人客户相对较为稳定,部分客户的变动未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若未来部分客户不再继续与发行人签订协议或发行人在客户的招投标中未中标或者中标后原材料价格、人民币汇率等出现反向波动,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业绩下滑的风险

受人民币汇率自2020年6月初开始处于升值趋势、原材料锌粉或锌筒的基础材料锌锭价格触底反弹、与L'Image存在合同纠纷对其应收账款2,429.57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影响,公司2020年1-12月已经审阅未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3.66%和11.70%。上述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均为暂时性影响,不具有持续性,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目前人民币汇率波动趋势已较为平稳,锌锭价格也已有所回落,预计2021年1-3月业绩同比有所增长。如果未来出现人民币汇率继续升值、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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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价格继续上涨、贸易保护政策加剧、宏观经济不利波动、重大客户出现流失等不利因素均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如果上述多个不利因素叠加或者出现个别极端情况下,有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0%以上的风险。

九、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以及交通管制、限制人员流动等政策的放开,公司已开始实现订单交付正常化,公司订单、生产经营尚未受到明显影响,因此预计国外疫情对公司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原因如下:

(1)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是暂时性或阶段性的。此次疫情影响较大的是服务行业,公司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作为生活必需品,其市场需求具有一定刚性;而且,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生产经营恢复较快,在全面复工后通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使受疫情影响的产量逐渐释放,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是暂时性和阶段性的。

(2)公司已采取的必要解决措施主要有:①严格履行复工后的疫情防控措施;②积极与客户协调,妥善安排订单发货事宜;③采取招聘新员工、适当增加包装设备等措施恢复并加快生产;④密切关注国外疫情形势,及时评估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公司已恢复正常状态。随着3月份逐步复工,加快生产,在4月上旬实现订单交付的正常化,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至正常状态。

因此,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是暂时性或阶段性的,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提供并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两个季度(2020年三、四季度)未经审计但已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54号的审阅报告。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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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经审阅的财务数据,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数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90,430.6076,740.1017.84%
负债总计32,029.7326,208.3822.21%
所有者权益58,400.8750,531.7215.57%
项目2020年7-12月2019年7-12月变动幅度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66,018.9960,347.669.40%109,877.9099,062.4510.92%
营业利润8,988.6610,185.36-11.75%13,477.5814,158.94-4.81%
利润总额9,000.7210,552.49-14.71%13,598.5814,539.36-6.47%
净利润7,893.469,039.54-12.68%11,869.1612,320.01-3.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3.469,039.54-12.68%11,869.1612,320.01-3.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3.198,552.26-21.50%10,221.7811,575.86-1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66.9613,292.50-26.52%15,177.2819,533.58-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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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传导至下游导致产品的销售价格也有所下降,综合影响导致毛利率变动不大。2020年度,公司的期间费用为12,833.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1.68%,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612.78万元,主要系人民币升值导致汇兑损失较高,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614.69万元所致。

2020年7-12月,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一方面人民币汇率自6月初开始处于升值趋势,导致汇兑损失高于上年同期,另一方面原材料锌粉或锌筒的基础材料锌锭价格触底反弹,对毛利率有所影响。2020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一方面人民币汇率自6月初开始处于升值趋势,导致汇兑损失高于上年同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614.69万元;同时,由于与L'Image存在的合同纠纷,对其应收账款2,429.57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020年7-12月及2020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均高于营业利润下降幅度,主要系远期结售汇的投资收益高于上年同期。

2020年度,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相对稳定,未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重大客户的变化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外,人民币汇率、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已较为平稳,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包括产业政策、进出口业务、税收政策、行业周期变化、业务模式、竞争趋势、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诉讼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等均未发生、或可预见将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经公司初步测算,2021年1-3月业绩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1-3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20,000.00至25,000.0016,373.5622.15%至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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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00至2,650.002,020.256.42%至3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0.00至2,550.001,957.594.72%至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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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3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具体措施 ...... 5

三、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 9四、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11

五、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11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 14

七、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的约束机制 ...... 16

八、特别风险因素 ...... 18

九、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23

十、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26

目 录 ...... 27

第一节 释 义 ...... 33

第二节 概 览 ...... 39

一、发行人简介 ...... 3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 40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40

四、本次发行情况 ...... 42

五、募集资金用途 ...... 4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4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4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权益关系情况 ...... 47

四、预计发行时间表 ...... 47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8

一、贸易保护政策风险 ...... 48

1-1-1-28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49

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 50

四、汇率波动风险 ...... 50

五、出口退税税率变化风险 ...... 50

六、企业所得税率变化风险 ...... 51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 51

八、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 51

九、社保和公积金被追缴的风险 ...... 52

十、共同控制人控制风险 ...... 52

十一、管理风险 ...... 52

十二、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风险 ...... 53

十三、极端情形下可能出现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甚至出现公司僵局的风险 ... 53十四、客户稳定性的风险 ...... 54

十五、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 54

十六、业绩下滑的风险 ...... 5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6

二、公司改制重组情况 ...... 56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变化情况 ...... 59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7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 75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图 ...... 76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82

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5九、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 93

十、内部职工股情况 ...... 95

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 95

十二、发行人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情况 ...... 95

十三、发行人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股东持股情况 ....... 95

1-1-1-29十四、发行人员工情况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5

十五、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101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05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0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06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46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155

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76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 190

七、发行人生产技术与研发情况 ...... 191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和资产情况 ...... 201

九、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 201

十、发行人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209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12

一、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 212

二、同业竞争 ...... 213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214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217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的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六、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2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2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 22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22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2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最近一年领取薪酬情况 ...... 22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 22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229

1-1-1-30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协议和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229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3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 23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36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36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253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55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55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57

一、财务报表 ...... 257

二、审计意见 ...... 287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87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88

五、公司主要税种情况 ...... 331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32

七、报告期末主要资产状况 ...... 332

八、报告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 333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335

十、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其他重大事项 ...... 335

十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339

十二、盈利预测报告 ...... 341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 341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 342

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 343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43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00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62

1-1-1-31四、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本支出情况 ...... 467

五、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 468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470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76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计划 ...... 476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477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 478

四、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和现有业务的关系 ...... 478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7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47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 ...... 482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 487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489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503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05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 505

二、最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 506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506

四、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 509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512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13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服务计划 ...... 513

二、重要合同 ...... 513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 516

四、诉讼或仲裁 ...... 516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1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17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1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裁声明 ...... 51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520

1-1-1-32律师事务所声明 ...... 521

审计机构声明 ...... 522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23

验资机构声明 ...... 524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25

一、备查文件目录 ...... 525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 525

1-1-1-33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汇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野马电池/浙江野马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野马有限/有限公司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
力达电池宁波市力达电池有限公司,野马有限前身,2002年9月更名为野马有限
三分厂宁波电池总厂联营三分厂,集体企业,1996年6月完成改制,1998年6月力达电池收购其全部资产与负债
共同控制人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
七里垫村/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宁波市江东区福明乡七里垫村/宁波市江东区福明乡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力达电池原股东之一、三分厂原股东之一
力达金属宁波市江东力达金属制品厂,力达电池原股东之一
宁波野马宁波市野马电池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野马国际宁波野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野马商贸宁波野马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镇海配件宁波市镇海野马电池配件有限公司,余元康曾持股50%的公司
招股说明书野马电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所/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伦文德律所/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天津中联评估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野马电池股东大会
董事会野马电池董事会
监事会野马电池监事会
《公司章程》《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承销协议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

1-1-1-34

保荐协议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A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人民币元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专业词汇
一次电池又称原电池,是活性物质仅能使用一次的电池,其在电量耗尽之后无法再次充电使用,如锌锰电池、锂一次电池等
二次电池又称蓄电池,是一种可充电电池,即电量耗尽之后可以再次充电使用的电池,如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等
锌锰电池全称:锌-二氧化锰电池,是以(电解)二氧化锰为正极,锌为负极,进行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的一次电池,主要包括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碳性电池、扣式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等
碱性电池全称: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又称为碱锰电池,是使用碱性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等材料作为正极,锌等材料作为负极,氢氧化钾为电解质的锌锰电池
碳性电池全称: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又称碳性锌锰电池、普通锌锰电池或碳锌电池,是使用电解二氧化锰等材料作为正极,锌筒作为负极,氯化锌和氯化铵为电解质的锌锰电池
光身电池又称裸电池,是未贴商标及未进行任何包装的干电池
绿色电池不含有铅、镉、汞等重金属污染物质,所有废弃物都可以自然降解的电池
LR03碱性7号电池,AAA型
LR6碱性5号电池,AA型
LR14碱性2号电池,C型
LR20碱性1号电池,D型
6LR619V碱性电池
R03碳性7号电池,AAA型
R6碳性5号电池,AA型
R14碳性2号电池,C型
R20碳性1号电池,D型

1-1-1-35

6F229V碳性电池
锂电池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锂电池可分为两类:锂原(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
隔膜纸电池隔膜,是指在电池正极和负极之间一层隔膜材料,是电池中关键的材料之一,对电池安全性和电性能有直接影响,其主要作用是:隔离正、负极并使电池内的电子不能自由穿过,让电解液中的离子在正负极之间自由通过
钢壳碱性电池外壳,一般由钢带经冷轧冲压制成,同时兼作正极集流体
铜针碱性电池重要零部件,作负极集流体
密封圈锌锰电池的关键零部件之一,材质一般采用聚丙烯或尼龙等,起电池密封作用,对碱性电池防爆至关重要
电解质在电池正极与负极之间提供离子迁移机构的介质
锌膏以锌粉与氢氧化钾溶液为主要材料混合而成的膏状物,作碱性电池负极
贴牌生产又称代工生产,受托厂商按来样厂商的需求和授权,按照厂家的特定条件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以其品牌出售
ERP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的缩写,是一种主要面向制造行业进行物质资源、资金资源和信息资源集成一体化管理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的缩写,是指管理产品从需求、规划、设计、生产、经销、运行、使用、维修保养、直到回收再用处置的全生命周期中的信息与过程。它既是一门技术, 又是一种制造的理念。它支持并行设计、敏捷制造、协同设计和制造, 网络化制造等先进的设计制造技术
WMS仓库管理系统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的缩写,是指通过入库业务、出库业务、仓库调拨、库存调拨和虚仓管理等功能,对批次管理、物料对应、库存盘点、质检管理、虚仓管理和即时库存管理等功能综合运用的管理系统,有效控制并跟踪仓库业务的物流和成本管理全过程,实现或完善企业的仓储信息管理
MES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系统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的缩写,指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QMS质量管理体系,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的缩写,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
MIS在线设备监控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系统 ,是一个由人、计算机及其他外围设备等组成的能进行信息的收集、传递、存贮、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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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DA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系统,即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
AGV自动导引运输车,Automated Guided Vehicle的缩写,指装备有电磁或光学等自动导引装置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成立于1906年,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其标准的权威性为全球公认
2006/66/EC指令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6年9月2日第2006/66/EC号关于电池及蓄电池、废弃电池及蓄电池以及废止91/157/EEC的指令,要求各成员国禁止含汞量超过0.0005%(重量百分比)的所有的电池及蓄电池(不管是否与设备配套使用)以及含镉量超过0.002%(重量百分比)的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包括与设备配套使用的产品)投放市场
2013/56/EU2013年12月10日,欧盟公布的电池修订指令对2006/66/EC指令进行修订,取消无线电动工具电池的镉豁免并禁止纽扣电池含汞
UN(38.3)认证联合国制定的锂电池运输安全标准测试认证方法,是一个比UL更严格的测试,被美国运输部以及各国航空部门采纳作为标准,要求锂电池必须通过UN标准测试,共8个测试项目
CE认证强制认证标志,欧盟境内所用商品必须加贴该标志以表明产品质量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基本要求
ROHS指令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GS认证GS是德语"Geprufte Sicherheit"(安全性已认证)的缩写,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用于电气产品的GS测试,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UL认证美国保险商实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称,该机构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
FOBFree On Board,国际贸易术语,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亚锦科技新三板股票公司(股票代码:830806),于2016年2月收购南孚电池,现为南孚电池的母公司
南孚电池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0月,其名下拥有电池品牌“南孚”
宁波中银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是由金山电池国际有限公司与宁波双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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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成立,其名下拥有电池品牌“双鹿”
劲量Energizer Holdings, Inc.是美国知名电池制造商,主要产品是锌锰电池、锂电池、镍氢电池等,主要电池品牌是Eveready(永备)和Energizer(劲量)
金霸王Duracell Inc.成立于1920年,是美国知名的电池生产商,持有电池品牌Duracell(金霸王)
雷诺威Spectrum Brands Holdings, Inc.的前身是Rayovac Corporation,最早成立1906年,是美国知名电池生产商,持有电池品牌Rayovac(雷诺威)
松下集团Panasonic系日本著名电子产品制造商
松下(上海)松下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PANASONIC ENERGYPanasonic Energy Belgium NV
家乐福Carrefour,国际知名连锁企业系欧洲第一大零售商,世界第二大国际化零售连锁集团
乐购TESCO,国际知名连锁企业是全球三大零售企业之一
麦德龙Metro AG,欧洲知名连锁企业是德国最大、欧洲第二、世界第三的零售批发超市集团
飞利浦PHILIPS,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品牌之一
迪卡侬Decathlon,国际知名体育用品零售商
GBTGerman Battery Trading GmbH
L'IMAGEL'Image Home Products Inc.
DOLLAR GENERALDollar General Corporation
FAMILY DOLLARFamily Dollar Services LLC
INNOVENTInnovent Gmbh And Co.Kg
BIRGMABirgma Asia Trading Limited
MMD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W&KWachsmuth &Krogmann
KAUFLANDKaufland Dienstleistung Gmbh & Co.Kg
TOP VICTORY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
BENKOBenko Technologies
REMARema Trading AS
TESLA BATTERYTesla Battery AS
SUNHEISunhei (Worldwide) Electronic Company Limited
DORCYDorcy International(Hong Kong) Ltd
FOOD COMPANYFood Company HK Procurement Pty Ltd
EAST WESTEast West Commerce Co.,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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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S “R”Toys “R”Us
SUPREMESupreme Imports Ltd
HOME CONTROLHome Control Singapore Pte.Ltd
TEDITedi GmbH & Co.KG
TELEFIELDTelefield Limited
GIBSONGibson Innovations Ltd
WMMWm Morrison Supermarkets PLC
HOME CONTROLHome Control Singapore Pte.Ltd
SOCIETESociete importation Edouard Leclerc
智研咨询北京智研科信咨询有限公司,国内专业的调研报告、行业咨询公司,研究涵盖机械、汽车、纺织、电子、化工、轻工、冶金、建筑、建材、电力、医药等几十个行业
Technavio指总部位于伦敦的一家全球领先的市场研究和咨询公司
Euromonitor指一家全球商业智能和市场分析的领先供应商
Strategy Analytics指全球著名的信息技术,通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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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Mustang Battery Co.,Ltd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一军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11月06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电 话:0574-86593264

传 真:0574-86593270

互联网网址:http://www.mustangbattery.com

电子邮箱:ym@mustangbattery.com

邮 编:315202

经营范围:电池及其配件、电池生产设备、纸制品、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金属、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长寿命、无污染的绿色环保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新型消费电子、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多个领域。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是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前列的锌锰电池制造商和出口商。

公司一直注重锌锰电池产业链的有效整合,通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开发,已

1-1-1-40

掌握了锌锰电池的核心生产技术工艺,并逐渐拥有了较强的生产设备改进及再研发能力,实现锌锰电池生产的自动化和信息化。2018年公司“年产2亿只碱性锌锰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入选宁波市首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项目。公司产品“高容量、环保型LR6/LR03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获得首张原电池领域的“浙江制造”品牌认证证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目前有六位自然人股东,其中余元康持股20%,陈恩乐持股20%,陈一军持股15%,余谷峰持股15%,陈科军持股15%,余谷涌持股15%。该六位自然人股东中,余元康与余谷峰、余谷涌系父子关系,余谷峰与余谷涌系兄弟关系,陈恩乐与陈一军、陈科军系父子关系,陈一军与陈科军系兄弟关系。该六位自然人股东均不能单独控制公司,公司无控股股东。2007年11月20日至今,该六位自然人股东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共同控制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的经营活动,从而成为公司的共同控制人。

关于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的基本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54,206.0153,622.2249,764.1848,748.49
非流动资产23,956.2723,117.8722,500.7322,684.52
资产总计78,162.2776,740.1072,264.9171,433.01
流动负债25,469.1623,700.8226,622.2636,119.42
非流动负债2,185.702,507.56630.94417.33
负债合计27,654.8626,208.3827,253.2036,536.75
所有者权益50,507.4250,531.7245,011.7134,8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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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43,858.9199,062.45105,198.09107,789.66
营业利润4,488.9214,158.9412,414.485,975.22
利润总额4,597.8614,539.3612,478.246,025.70
净利润3,975.7012,320.0110,482.845,436.69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5.7012,320.0110,482.845,436.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8.5911,575.8610,187.405,377.7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0.3219,533.587,337.1812,023.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5.62-13,287.74-7,872.11-2,511.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1.89-6,899.06-6,144.43-871.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73.75-463.06-6,544.048,039.04
项 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2.132.261.871.35
速动比率1.481.621.270.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2.0431.0936.4847.9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率(%)0.710.740.620.0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325.015.265.61
存货周转率(次/年)2.094.855.125.6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984.3917,089.4514,781.488,277.20
利息保障倍数(倍)--2,228.821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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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元)5.055.054.503.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541.950.731.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0-0.05-0.650.80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62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询价和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20.30倍(发行价格除以按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22.98倍(发行价格除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按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05元(按合并口径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87元(按合并口径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2.24倍(按照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58,745.08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4,468.434623万元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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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使用 募集资金备案情况环保审批
1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25,398.2325,398.23宁波市镇海区经信局备案号(2019-330211-38-03-022904-000)镇环许[2019]104号
2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13,413.0713,413.07宁波市镇海区经信局备案号(2019-330211-38-03-022898-000)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备案号(201933021100000126)
3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4,677.204,677.20宁波市镇海区经信局备案号(2019-330211-38-03-022905-000)-
4补充流动资金12,289.4410,979.93--
合计55,777.9454,468.43--

1-1-1-4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62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询价和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20.30倍(发行价格除以按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22.98倍(发行价格除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按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05元(按合并口径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87元(按合并口径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2.24倍(按照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58,745.08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4,468.434623万元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费用概算 (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2,652.273680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787.735849万元
律师费用:347.169811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17.767924万元
信息披露费:471.6981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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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军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
电话0574-86593264
传真0574-86593270
联系人朱翔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电话021-52523200
传真021-52523144
保荐代表人刘海涛、马涛
项目协办人刘沛沛
项目组其他成员丁筱云、张伟科、陈伟、王学飞、黄君华、丁鹏、刘垟瑞
名称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负责人陈文
经办律师张彦周、张晓霞、陈宏杰
电话010-58137015
传真010-58137768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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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惠丰、洪建良、徐泮卿
电话0571-85800181
传真0571-85800465
名称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十层
负责人龚波
经办注册评估师黄可瑄、徐建
电话022-23733333
传真022-23718888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68419171
传真021-68419668
户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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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权益关系情况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预计发行时间表

询价推介时间2021年3月24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1年3月29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21年3月30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2021年4月1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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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资料外,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下排序遵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贸易保护政策风险

贸易保护政策的常见措施是征收进口关税、反倾销、贸易谈判等。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额分别为93,612.80万元、89,691.93万元、84,901.77万元和37,728.4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86.98%、85.41%、85.86%和86.15%。因此,如果境外客户所在国对公司产品采取征收高额进口关税、加征反倾销税等贸易保护措施,则将对公司产品出口至上述国家或地区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2018年9月18日,美国政府宣布于2018年9月24日起对包含锌锰电池在内的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10%关税;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2019年8月23日,美国政府宣布自10月1日起,对包括锌锰电池在内的2,500亿美元输美商品的关税税率从25%提高到30%;2019年9月12日,美国政府宣布关税税率提高的时间由10月1日推迟至10月15日。2019年10月11日,第十三轮中美经贸高层磋商中美达成第一阶段协议,美国政府对2,500亿美元输美商品原定于10月15日加征关税从25%升至30%的举措将暂不实施,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美国政府对2,500亿美元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税率维持25%。

报告期内,公司最终出口到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7,804.36万元、30,288.18万元、19,676.34万元和7,571.49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5.80%、28.79%、

19.86%和17.26%。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美国部分主要客户与公司因对新增的关税成本承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曾短暂暂停业务合作,导致公司2019年出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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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由于在产品质量、交货期、客户服务等方面未寻求到与公司相当的供应商,该等美国客户自2019年6月起又与公司陆续恢复业务合作,美国客户受贸易摩擦影响,合作仍具有不稳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所影响,但尚未产生重大影响,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公司的美国客户可能会削减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的关税,导致公司美国市场出口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下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生产电池所需的锌粉、电解二氧化锰、钢壳和锌筒等,公司根据产品销售订单情况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择机从市场上采购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2.43%、72.49%、

71.50%和70.41%。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存在一定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主营业务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受未来市场供需、经济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则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大部分为国内采购,仅有少部分需要从国外采购。发行人境外采购的原材料为锌锰电池生产用的隔膜纸。隔膜纸是锌锰电池的关键原材料之一,在锌锰电池中的主要作用是隔离正负极,防止正负极直接接触,以阻止电池内部短路、自放电,同时要允许电解液中的离子自由通过,保证电池的正常放电。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采购隔膜纸的金额分别为1,572.10万元、1,335.25万元、1,371.17万元和688.93万元,占隔膜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19%、96.01%、95.42%和97.66%。公司境外隔膜纸的供应商所在国为法国和日本,公司境外隔膜纸采购金额占隔膜纸采购总额的比例超过90%,同时公司向国内供应商万邦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少量隔膜纸。碱性电池隔膜纸属于技术含量较高,具有较高技术门槛的特种纸产品,其技术涉及合成纤维、造纸、电化学等多个学科,碱性电池隔膜纸的技术需要解决孔隙率、孔径与吸液率、保液率的关系,与离子导电性的关系,金属杂质含量与析气量的关系,尽可能降低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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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纸的内阻,同时还要保持具有适宜的抗张强度、挺度及吸碱速度,满足生产线连续生产的要求。近年来部分发达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略有抬头之势,目前我国与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未发生贸易摩擦,若未来与隔膜纸供应国发生贸易摩擦导致隔膜纸供应不足,或海外隔膜纸供应商销售策略和价格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对公司隔膜纸供应及产品成本产生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领域。因此,公司主要产品需求与宏观经济具有一定相关性。尽管公司与乐购、家乐福、麦德龙、迪卡侬等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及松下、飞利浦、三星等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受单一国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程度有限,但若出现全球范围内宏观经济的不利波动,则可能出现对锌锰电池需求下滑的不利局面,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使公司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739.30万元、-853.04万元、-404.91万元和-182.30万元。由于公司出口销售规模大,公司出口业务而产生的外币资产存在因汇率的不利波动产生较大金额汇兑损失的风险。另外,如果人民币不断升值,以外币计价的出口产品会因人民币升值而竞争力受到不利影响,存在部分客户流失或订单移至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风险。

五、出口退税税率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锌锰电池出口销售享受15%、16%、13%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在国际上,出于增强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进出口贸易等原因,出口退税是使用较为广泛的对本国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税收是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国家可能根据国内贸易形势和财政预算情况的变化,对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整。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额分别为10,034.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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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6.76万元、7,448.94万元和3,836.3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6.54%、

76.19%、51.23%和83.43%。出口退税退回的是企业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影响公司的利润总额,但增值税征税率与出口退税率税差的变化会引起毛利率的变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若未来由于宏观经济变化导致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使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企业所得税率变化风险

公司于2015年10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自2015年至2017年,2017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于2018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评定,认定有效期自2018年至2020年,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711.53万元、532.26万元、805.02万元和430.53万元;公司子公司宁波野马、野马国际和野马商贸适用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公司将于2021年内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评定,如果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能顺利通过复审,或者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不能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9年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82%,每股收益为1.16元。若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随之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短期内产生的效益难以与股本、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因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八、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915.60万元、22,107.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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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4.43万元和20,406.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62%、21.01%、

17.59%和46.53%。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连锁商业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且公司已为境外电池销售业务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但若在未来经营发展中部分客户信用不佳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导致支付困难而拖延支付公司应收款项,将给公司带来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

九、社保和公积金被追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因此,该部分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存在被追缴的风险。公司共同控制人针对公司存在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已经作出了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四、发行人员工情况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四)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制度情况”。

十、共同控制人控制风险

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为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人。本次发行前,上述六人合计可支配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100%。本次股票成功发行后,上述六人合计可支配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75%,仍然为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共同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人事安排等事项实施重大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十一、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发展,组建了稳定的管理团队,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人员规模等将迅速扩大,这将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内部控制、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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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治理结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十二、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风险

(一)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6.10亿只高性能环保碱性电池的生产能力,对公司未来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市场拓展不力,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则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虽然该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预期。然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所作出的安排,项目实施与未来行业竞争情况、市场供求状况、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则可能面临无法按既定计划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折旧增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将有所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在短期内完全产生效益,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会对公司短期内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压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存在因固定资产增加而导致的折旧费大量增加而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十三、极端情形下可能出现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甚至出现公司僵局的风险

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为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人。本次发行前,上述六人合计可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100%,其中余元康与余谷峰、余谷涌为父子关系,合计持股50%;陈恩乐与陈一军、陈科军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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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关系,合计持股50%。本次股票成功发行后,上述六人合计可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75%,仍然为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人。六名共同控制人于2017年10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20年9月1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解决机制具体方案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有效地避免了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结果而陷入“公司僵局”的情形出现。

如果在《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有效期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期满后,六名共同控制人未续签或新签订类似的协议安排,可能存在六名共同控制人中陈氏家族、余氏家族的意见出现重大分歧,对相关重大事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极端情况下,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甚至出现“公司僵局”的风险。

十四、客户稳定性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L'Image、GBT、家乐福、松下、乐购等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部分客户的获取方式为招投标。经过多年业务合作,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老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4.37%、90.65%、94.97%和89.68%,发行人客户相对较为稳定,部分客户的变动未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若未来部分客户不再继续与发行人签订协议或发行人在客户的招投标中未中标或者中标后原材料价格、人民币汇率等出现反向波动,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五、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碱性电池与碳性电池具有容量较大,成本较低、使用方便,自放电低等特点,在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新型消费电子、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多个领域具有竞争优势。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可能产生具有高储存能量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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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寿命长及成本更低的一次或二次电池,公司产品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十六、业绩下滑的风险

受人民币汇率自2020年6月初开始处于升值趋势、原材料锌粉或锌筒的基础材料锌锭价格触底反弹、与L'Image存在合同纠纷对其应收账款2,429.57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影响,公司2020年1-12月已经审阅未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3.66%和11.70%。上述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均为暂时性影响,不具有持续性,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目前人民币汇率波动趋势已较为平稳,锌锭价格也已有所回落,预计2021年1-3月业绩同比有所增长。如果未来出现人民币汇率继续升值、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贸易保护政策加剧、宏观经济不利波动、重大客户出现流失等不利因素均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如果上述多个不利因素叠加或者出现个别极端情况下,有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0%以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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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Mustang Battery Co.,Ltd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一军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6日
变更设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
邮政编码315202
联系电话0574-86593264
传真号码0574-86593270
互联网网址www.mustangbattery.com
电子信箱ym@mustangbattery.com
经营范围电池及其配件、电池生产设备、纸制品、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金属、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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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30211254100749G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二)公司发起人

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股东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余元康20,000,00020.00
陈恩乐20,000,00020.00
陈一军15,000,00015.00
余谷峰15,000,00015.00
陈科军15,000,00015.00
余谷涌15,000,00015.00
合计100,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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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的业务流程没有本质变化,改制后发行人增加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风险控制体系。发行人具体的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的关联关系主要体现为发起人在公司任职。目前,余元康担任公司董事,陈恩乐担任公司董事,陈一军担任公司董事长,余谷峰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陈科军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余谷涌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开展各项业务,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由野马有限整体变更而来,野马有限的资产、负债全部由发行人承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土地、房产及其他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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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变化情况

(一)公司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概览

1996年11月,力达电池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

1998年5月,力达电池第一次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50万元)

2000年8月,力达电池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880万元)

2002年7月,力达电池第二次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880万元)

2007年11月,野马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880万元)

2016年1月,野马有限第二次增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017年11月,野马股份成立至今(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七里垫村72%、力达金属厂28%

余元康52%、余谷涌48%

余元康52%、陈科军24%、余谷涌12%、余谷峰12%

余元康20%、陈恩乐20%、余谷涌15%、陈一军15%、余谷峰15%、陈科军15%

余元康20%、陈恩乐20%、余谷涌15%、陈一军15%、余谷峰15%、陈科军15%

余元康20%、陈恩乐20%、余谷涌15%、陈一军15%、余谷峰15%、陈科军15%

余元康52%、余谷涌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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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96年11月,公司设立

1996年5月17日,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和力达金属厂共同出资设立力达电池,设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以货币出资36万元,力达金属厂以货币出资14万元。

力达电池成立时股东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为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股东力达金属厂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中自然人股东余元康持股53.33%、全民所有制企业鄞县日用五金厂参股26.67%、自然人股东施友发持股13.33%、自然人股东王声持股6.67%。

1996年10月21日,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会字(1996)第5120号),对截至1996年10月21日各股东以现金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1996年11月6日,力达电池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余元康,注册号25410074-9,住所为江东七里垫村,经营范围:电池及配件、电池机械制造、加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力达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36.0072.00
力达金属厂14.0028.00
合计5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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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要求追加了新股东余元康之子共同出资承接。

1997年2月15日,余元康和余谷涌共同决定受让力达电池原股东转让的50万元股权,其中余元康出资26万元,占52%,余谷涌出资24万元,占48%。1998年5月12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本次转让后,力达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余元康26.0052.00
余谷涌24.0048.00
合计5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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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让其持有的力达电池的股权时,应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转让股权的作价依据。同时,评估结果应按照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于1994年7月颁发实施的《宁波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镇(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经营单位的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应经镇(乡)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审查,报县(市、区)农村经济委员会确认。经时任七里垫村村委会书记叶惠海确认,七里垫村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1997年1月8日,宁波市江东区福明乡工业办公室同意了本次股权转让。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力达电池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了股东会,股东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力达金属厂均同意股权转让,股东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召开了管委会会议,履行了资产评估手续,并经主管机关宁波市江东区福明乡工业办公室同意,但七里垫村未召开村民大会,资产评估结果未报请江东区集体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和确认。

针对上述程序瑕疵,公司已申请历史产权由福明街道,逐级报请鄞州区人民政府(江东区已于2016年9月与鄞州区合并)、宁波市人民政府予以确认。

2019年3月13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鄞福办[2019]7号文确认,力达电池股权转让已经取得了主管部门宁波市江东区福明乡工业办公室的批复,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今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力达电池涉及的集体企业改制过程是合法、有效的。

2019年6月3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提请确认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产权的请示》(鄞政[2019]24号),确认力达电池该次转让改制合法、有效。

2019年8月2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确认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产权事项的批复》(文号:甬政发【2019】44号),同意鄞政[2019]24号的确认意见。

力达金属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参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其转让力达电池的股权未有明确的法规规定需要履行主管机关的审批或确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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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反馈意见,确认力达电池的转制过程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因此,力达电池股权转让、改制的法律依据明确,履行了股东会内部决策程序、取得宁波市江东区福明乡工业办公室同意,履行了资产评估手续,存在资产评估结果未报请江东区集体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和确认的程序瑕疵,转让过程和程序取得鄞州区人民政府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确认,转让改制合法、有效,符合当时国有或集体资产管理规定。

3、转让款项已支付,不存在国有或体资产流失

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于1996年11月22日收到力达电池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划转的36万元,该笔款项实质上构成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向力达电池的借款;力达金属厂也于1996年10月向力达电池借款14万元。

1998年2月20日,余元康和余谷涌向力达电池付款50万元,以代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和力达金属厂向力达电池偿还借款的方式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出具了相关证明,时任七里垫村村委会书记叶惠海以及力达金属厂实际控制人余元康也均已确认,上述股权转让款均已结算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余元康、余谷涌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均已确认力达电池改制转让过程未有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四)2000年8月,第一次增资

2000年6月10日,力达电池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决定将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到880万元,以任意盈余公积830万元按股东原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股东余元康出资额为457.60万元,占注册资本52%,股东余谷涌出资额为422.40万元,占注册资本48%。

2000年6月20日,宁波东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甬东会变验(2000)019号),截至2000年6月19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合计830万元。

2000年8月15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330200200188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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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本次增资后,力达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余元康457.6052.00
余谷涌422.4048.00
合计880.00100.00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余元康457.6052.00
余谷涌105.6012.00
余谷峰105.6012.00
陈科军211.2024.00
合计88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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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07年1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5年至2007年期间,野马有限业务发展遇到瓶颈期,盈利能力持续下降。鉴于陈恩乐和陈一军在锌锰电池领域有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及较强的销售能力,且陈恩乐和余元康均在电池行业发展多年,并有共事经历,互相认同对方的能力和水平,公司有意吸收其入股,借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2007年11月12日,野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余元康将其持有公司3%的股权以26.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余谷峰;同意余元康将其持有公司3%的股权以26.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余谷涌;同意余元康将其持有公司15%的股权以13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一军;同意余元康将其持有公司11%的股权以96.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恩乐;同意陈科军将其持有公司9%的股权以79.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恩乐。同日,上述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7年11月20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33020000001760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

本次股权转让后,野马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余元康176.0020.00
陈恩乐176.0020.00
陈一军132.0015.00
余谷峰132.0015.00
陈科军132.0015.00
余谷涌132.0015.00
合计880.00100.00

1-1-1-66

2016年1月5日,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1254100749G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本次增资后,野马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余元康2,000.0020.00
陈恩乐2,000.0020.00
陈一军1,500.0015.00
余谷峰1,500.0015.00
陈科军1,500.0015.00
余谷涌1,500.0015.00
合计1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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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股本之间的差额18,454.0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11月16日,野马电池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1254100749G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野马电池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起人股东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余元康20,000,00020.00
陈恩乐20,000,00020.00
陈一军15,000,00015.00
余谷峰15,000,00015.00
陈科军15,000,00015.00
余谷涌15,000,00015.00
合计100,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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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24日,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德威验字(2006)275号),验证截至2006年07月21日止,野马国际(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壹佰伍拾万元整,均以货币出资。

野马国际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陈一军75.0050.00
陈恩乐73.5049.00
宁波野马商贸有限公司1.501.00
合计15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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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天津中联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9]D-0079号《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控股合并涉及的宁波野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1月30日,公司的资产评估值3,304.07万元,增值17.98万元,增值率0.55%;负债评估值为3,061.09万元,增值0万元,增值率0.00%;净资产评估值为242.98万元。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支付股权转让款225.00万元,自2016年12月29日拥有野马国际的实质控制权,故将该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16年12月29日起,发行人将野马国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购买日,野马国际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系参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财报字(2016)沪第153号《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控股合并涉及的宁波野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基础上持续计算确定,金额为354.46万元,合并成本为226.29万元(其中:支付陈一军、陈恩乐股权转让款为222.75万元、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3.54万元),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128.16万元,计入野马有限的营业外收入。

2016年12月23日,宁波市江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甬东市监)内资登记字【2016】第10046514号),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

本次股权转让后,野马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野马有限150.00100.00
合计15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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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野马国际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19,297.91万元、19,339.56万元、19,960.29万元和8,081.1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49.86万元、709.36万元、

722.16万元和328.42万元,均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其各期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5,300.50万元、14,058.12万元、15,168.79万元和6,352.17万元,占当期其销售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79.29%、72.69%、75.99%和78.61%,基本保持稳定。

(2)公司收购后野马国际的整合及一体化运营情况

公司收购野马国际后,推行了统一的战略文化、机构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了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标准,加强了对野马国际经营计划和发展方向的把握和指导,将野马国际经营理念、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工作纳入了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公司与野马国际各个方面的规划得以整体统筹、协同发展,在业务规模做大做强的同时提高了公司整体法人治理水平。

1)销售渠道资源整合

收购野马国际后,公司对野马国际原有的国内外销售渠道和市场资源进行了整合,拓展了公司销售渠道以及客户资源。同时,通过上述系统化整合,提升了公司在产品研发制造、终端销售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竞争力,为目标客户提供更加丰富且更有针对性的产品与服务,为公司的业绩增长提供额外的发展动力。

2)人员整合情况

公司收购野马国际后,保持了野马国际原有经营管理团队和业务团队的稳定性。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一军担任野马国际的总经理,负责野马国际经营管理以及贯彻公司发展战略。

3)资产整合情况

野马国际为贸易公司,资产规模较小,主要资产为办公设备、电子设备等。公司收购野马国际后,把握其经营计划和发展方向,但仍保持其法人独立性,使其具有独立的运营和管理体系。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收购野马国际后,经过销售渠道、客户资源、人员及资产等方面的系统化整合,一体化运营情况良好。

3、收购野马国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野马国际2015年末的资产总额、2015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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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项目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野马国际2,408.9814,585.69776.99
发行人59,411.0577,901.0510,795.55
占比4.0518.7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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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经营部退股后,宁波电池总厂和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分别持有三分厂各50%的股权。为响应国家和宁波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号召,1995年11月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决定自1996年1月1日起将所持三分厂产权转让给余元康,并提议宁波电池总厂做类似安排。其后三分厂召开了二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电池总厂提出的退股议案。

1996年7月,三分厂原股东宁波电池总厂和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退股收回原始投资款各50万元,同时余元康投入资本金40.46万元承接三分厂的整体资产和负债,三分厂由此完成了企业改制。1998年6月,力达电池收购了三分厂整体资产与负债。

2、三分厂改制的法律依据明确,改制程序已取得相关人民政府确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四条规定,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持有的三分厂的股权属于集体资产,转让时应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转让股权的作价依据。同时,评估结果应按照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于1994年7月颁发实施的《宁波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镇(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经营单位的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应经镇(乡)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审查,报县(市、区)农村经济委员会确认。

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于1995年11月出具的《关于转换宁波电池总厂联营三分厂经营机制通知》以及时任七里垫村村委会书记叶惠海确认,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将其所持三分厂股权转让给余元康的议案已经内部决议并报经福明乡政府审批通过。

根据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令第91号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资产拍卖、转让;(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及“第十八条受占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委托单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向委托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委托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后,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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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或者委托,占有单位的主管部门可以确认资产评估结果”之规定,宁波电池总厂在转让其持有的三分厂的股权时,应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转让股权的作价依据。同时,评估结果应报请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确认。

经时任宁波电池总厂厂长确认,宁波电池总厂已就三分厂改制及电池总厂退股事宜进行了内部审议并获得通过。三分厂作为集体企业,且涉及国有资产,三分厂的改制还应履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果报区县级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主管部门确认等程序,由于1996年我国刚处于集体资产改制的起步阶段,三分厂改制未充分履行上述相关程序,存在一定的程序瑕疵。

针对三分厂改制未经资产评估的程序瑕疵,公司于2019年3月委托天津中联对三分厂改制时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根据天津中联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9]D-0007号”资产评估报告及三分厂原始财务报表,截至1995年末三分厂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57.90万元,扣减国家扶持基金-历年减免税62.68万元后,实际归原股东享有的净资产为95.22万元。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和宁波电池总厂实际退股金额为100万元,高于上述资产评估值,因此,三分厂改制未造成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流失。

针对三分厂改制未经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果和改制事项未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县级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等程序瑕疵,公司已结合追溯评估报告申请历史产权由福明街道,逐级报请鄞州区人民政府(江东区已于2016年9月与鄞州区合并)、宁波市人民政府予以确认,同时申请由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确认意见。

2019年3月13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鄞福办[2019]7号文确认,关于余元康收购三分厂整体资产与负债、七里垫村退股,已经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至今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三分厂涉及的集体企业改制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2019年6月3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提请确认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产权的请示》(鄞政[2019]24号),确认三分厂集体企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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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未有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2019年8月2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确认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产权事项的批复》(文号:甬政发【2019】44号),同意鄞政[2019]24号的确认意见。2019年11月19日,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反馈意见,确认联营三分厂的转制过程,国有集体出资单位退股价格均不低于经资产评估的净资产值,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发现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3、国家扶持基金由力达电池继续使用,符合国资相关管理规定,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1994年8月24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宁波市加大企业改革力度转换经营机制的若干意见》(甬政办[1994]12号),其中“转制的主要政策和措施”之“二、产权界定方面”规定:7、集体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历年享受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资产,除当时有明确规定作为国有资金投入的外,在转制时可协商界定,协商有争议的暂统一界定为企业集体所有,国家可保留其终极追索权。

根据1994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令(第2号)《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集体企业在开办初期或发展过程中,享受国家特殊减免税优惠政策,凡在执行政策时与国家约定其减免税部分为国家扶持基金并实行专项管理的,界定为扶持性国有资产,单独列账反映。第十八条规定,对界定后属于国有资产的,可依照下列办法处理:(七)对本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所称扶持性国有资产,国家只保留特定条件下对这部分资产的最终处置权,不参与管理及收益,企业应将这部分资产用于生产发展,不得挪作他用或私分。否则,可依规定收归国库。

三分厂在开办初期享受的所得税减免43.47万元、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免19.21万元,共计62.68万元,作为国家扶持基金并实行专项管理。根据上述《宁波市加大企业改革力度转换经营机制的若干意见》和《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只保留特定条件下对这部分资产的最终处置权,不参与管理及收益,企业应将该部分资产用于生产发展,不得挪作他用或私分,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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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规定收归国库。1998年6月,力达电池收购合并了三分厂整体资产与负债,承接了相关员工,1999年三分厂注销。力达电池承继了其国家扶持基金并继续作为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核算,实行专项管理,用于企业发展,在国家出台正式文件或相关机构需要收回时,股东承诺按要求上交,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2019年11月19日,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反馈意见确认,转制后的三分厂及力达电池继续使用国家扶持基金-历年减免的税款,并将该部分资产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中,待以后国家法律、政策调整后据以处置,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共进行了4次验资,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验资事由验资机构验资文号
11996.10公司前身力达电池设立验资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宁会字(1996)第5120号
22000.6公司任意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验资宁波东港会计师事务所甬东会变验(2000)019号
32015.11股东货币出资增资验资立信所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24号
42017.11野马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立信所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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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图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余元康陈恩乐余谷峰陈一军余谷涌陈科军

野马国际宁波野马野马商贸100%100%100%

20%15%20%15%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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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运作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部 门职 能
生产部(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方针和目标,编制企业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做到均衡生产; (2)根据产品销售情况,结合公司生产能力参与合同评审,下达生产作业任务,控制生产进度,确保生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负责编制月度作业计划,配合落实设备、计量器具的维护检修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检查、协调、考核; (4)负责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贯彻执行劳动纪律和劳动保护等相关规定;确立各生产车间工序工时人员定额计件,确立各生产车间材料损耗定额;确立各生产车间备品备件消耗定额;组织各生产车间开展工装夹具的发放登记及工具的保管维修; (5)及时调查生产情况,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 (6)参与设计工厂的改造计划、设计工厂的产品布局和工序间的协调。组织生产车间全过程的生产管理和工序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文件要求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最大限度地减少交叉污染和混淆差错,使整个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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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职 能
(7)及时协调和处理车间发生的有关影响的问题,督促各方采取措施解决,使生产顺利进行; (8)保证订单及时交货,做好与各部门之间有关生产、销售、交货期、质量方面的协调事宜; (9)组织好生产情况的统计和生产消耗的统计,完成生产目标; (10)组织好物料、成品的进仓、验收、保管、发放等工作,不定期检查库房物资数、质量状况及卫生安全状况; (11)组织好产品的运输、交付工作; (12)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采购部(1)根据公司的生产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采购,确保各项采购任务的完成; (2)组织有关物资采购制度的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 (3)负责组织收集市场信息,考察并选择合格供应商,建立采购信息数据库,并对各种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指导、监督和控制采购的实施; (4)组织各部门对合格供方进行每年一次的复评工作,保证在合格供方范围内采购; (5)调查研究公司各部门生产物资需求及消耗情况,熟悉各种物资的供应渠道和市场变化情况,做好材料与废料的预防与处理; (6)掌握公司所采购产品的主要物料的市场价格起伏状况,了解市场走势,加以分析并控制成本,寻找物料的供应来源; (7)经常检查和控制仓库的库存量,使库存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8)认真及时的办理货款结算、退货、索赔等有关工作; (9)执行本公司的仓储安全管理及防雷、防火、防爆等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工程部(1)对各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进行指导,组织配置需要的生产动力设备和电源配置; (2)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动力设备工作的规定、决议,编制汇总设备购置、更新、设计、制造、维修、保养计划,负责设备与备品备件的制造、采购工作,技术改造规划及设备报废审批工作,向主管副总汇报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3)组织建立和健全公司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并建立全公司设备台账及设备标识,负责组织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并按规程及设备管理制度组织实施; (4)定期组织对全公司设备状况检查,并指导各部门和各车间填写各项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负责对各部门和各车间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防止隐患,提高设备完好水平; (5)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及时组织抢修。对各生产车间使用不当或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有权制止运行; (6)对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电梯、继电保护、绝缘等定期检查、检验、复检,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7)负责组织对全公司电源配置;负责电动机、电源线路、照明设备设计安装、铺设、维修、保养及标识存档;负责电业局配送电业务联系; (8)工装模具的设计、图纸绘制、外协和外购工作,以及工装模具加工制造,修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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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职 能
(9)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总务部(1)负责实施基建维修、基建管理工作; (2)负责管理食堂、厂区环境绿化、各幢大楼公共场所整洁管理、厂区马路、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3)负责管理消防设施、安全保卫等工作; (4)负责贯彻公司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方针政策的相关规定; (5)负责信件的收发以及报刊的分发工作; (6)负责全公司水管配制,水路管理; (7)负责报废物质的处理; (8)保持与政府、同行、社区、新闻等公共关系的维护,负责收集政府颁布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法令、法规、条例及行业管理规定; (9)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企管部(1)负责公司企业管理方面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 (2)负责组织起草公司通用标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协助参与专用管理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拟定、讨论、修改; (3)负责公司层面的内外会议的通知和会议的安排; (4)负责公司的印鉴、文印的管理; (5)协助参与公司发展规划的拟定,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和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 (6)负责公司的宣传报导工作,组织开展企业文化建设; (7)负责公司体系文件的管理及文件的原档保存,组织策划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方案拟定、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 (8)收集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协助总经理开展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工作,掌握全公司主要活动情况;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落实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9)负责公司对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公司有关法律咨询和外部协调联系工作; (10)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收集与管理; (11)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12)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招聘、选择和安排,根据岗位适任条件,配备合适人员;负责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及监督实施;人员的证照、档案管理,建立员工的培训档案; (13)组织做好新员工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要求,协助做好新老员工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离岗的规定; (14)负责按规定做好员工福利、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供应、发放工作。
财务部(1)掌握有关税务政策、法规,银行借贷资金有关规定,与税务、银行保持良好关系; (2)贯彻执行成本核算;及时收集与分配生产费用,汇总各项统计数据,办理各项对外统计事务; (3)正确划分成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划清本期产品和下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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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职 能
品成本界限、在产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的界限,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待摊、预提费用; (4)负责销售和利润的明细核算,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会同车间每月月底进行盘存,并对其进行汇总、整理、考核; (6)核对各类材料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 (7)正确计算各项税金,办理出口退税事项,并上交各项税款,办理各项涉税事务; (8)审核各类记账凭证,每月终了,整理会计资料,并对其装订、编号、保管,按月搜集资料,并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9)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EHS部(1)负责公司安全、环保、卫生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管理; (2)组织识别、评价公司各部门存在的EHS危险源,确定急需控制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危险源评价方式和重大危险源判定准则; (3)制定公司的EHS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全面负责公司EHS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负责公司的EHS对外协调管理工作,做好公司与政府部门、公司与相关机构等之间的关系协调和工作配合; (5)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三同时”工作以及生产线研发、设备大修、技改工程的EHS审核; (6)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发证换证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落实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7)负责贯彻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协助做好员工的体检,监督员工按公司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年度对发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8)不定期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隐患,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沟通与整改; (9)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审计部负责公司审计体系建设及有效运行,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财务审计、经营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审计等各类审计,定期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两化办(1)负责公司智慧工厂建设的总体规划、架构设计及运维,建立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2)负责信息项目的硬件、软件及模块配件等制定、采购及相关的安装和调试; (3)收集信息化建设的相关信息,定期编写信息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供决策参考; (4)与各部门协调,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制定并推进ERP、PLM、MES、OA、WMS、QMS等系统运行维护和二次开发,以及其他管理软件的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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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职 能
(5)负责组织对通讯设备、电脑、电视机、会议室音响、等电器的管理;负责公司各种计算机相关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和发放登记归档; (6)负责公司内部网络的架设、管理、维护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管理、技术支持和维护; (7)负责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培训、咨询、相关信息发布、开发、宣传等工作; (8)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技术部(1)贯彻国家技术政策、技术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和公司实际的生产情况,及时制定和修改公司各种产品的技术标准、对外产品技术协议、生产作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2)根据公司确定的产品技术标准、产品技术协议、生产作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和策划各种型号电池的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操作规程、检验规程和内控标准; (3)评审解决生产现场的突发质量问题,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 (4)监督管理技术标准的执行,做好工艺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产品技艺评定工作,配合对关键工序操作工的培训和实施及管理人员资格的确认; (5)负责新设备或设备大中修后设备性能及生产的试运行能否保证产品质量的认可; (6)协助配合合同评审,负责合同要求的技术、工艺和检验标准的评审; (7)根据外购材料对产品的影响程度不同,组织制定原材料及零配件采购标准,并根据此标准配合采购部门对分承包方进行验收及评价; (8)收集顾客提供的产品质量信息,对顾客投诉或因质量原因造成退货的进行质量调查分析,寻找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改正,以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9)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研究所(1)负责公司原材料、零配件的化学检测项目,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2)负责公司生产产品的检测项目,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3)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研究工作及现有生产工艺改进与试验,组织对新测试项目的开发论证,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4)参与引进新技术、新工艺,组织对新技术、新工艺的消化吸收与创新,以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 (5)组织制定开发研究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总结,以保证研究开发的总体进度; (6)组织对各种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化学分析和物理检测工作,进一步掌握行业测试动态,及时补充测试方法; (7)组织新产品、新工艺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制定; (8)负责组织维护研究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计量仪表等的维护保养工作,并维护工作场所的环境整洁; (9)负责国内外质量、环境相关标准的收集与管理; (10)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品管部(1)负责全公司材料的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及成品出厂的交付检验,严格把关好产品质量,并做好完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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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职 能
(2)负责公司的计量器具标准化管理,做好计量器具维护和保养,参与采购部门对公司分供方进行评价,监督检查仓库、生产现场做好产品标识; (3)监督岗位操作工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操作,并对不合格品作出判断处置意见,协助车间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 (4)负责产品标识方法的制定,并确定可追溯产品及追溯的方式; (5)根据生产工艺和检验规程,监督和检查操作工对适宜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控制; (6)车间检验员负责车间设备的大中修后及抢修后其性能能否保证产品的认可工作; (7)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组织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对潜在的不合格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8)处理日常顾客对质量问题的投诉及质量纠纷; (9)负责有关质量控制的各类数据报表和统计图表,研究分析质量控制中的问题及产品的质量情况,并作出质量不良原因分析报告; (10)开展检验员、计量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并对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检查、考核; (11)制定质量策划与改善方案,主导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负责质量事故的评审、监督、改善; (12)参与确保本公司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监督指导品管工作人员的产品检验工作,履行质量否决权; (13)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国贸部(1)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做好市场分析工作,制定公司整体营销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与顾客的联系沟通,将顾客的信息反馈到公司; (3)做好顾客服务,真实地介绍和推荐产品,当好用户的参谋,热情为用户服务; (4)积极承接订单,负责合同的评审、签订、执行和管理工作; (5)定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组织相关部门处理顾客反馈信息; (6)负责催款及清账工作; (7)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识别及初始评价工作。
公司名称宁波市野马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80425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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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荣吉路818号
法定代表人陈一军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实收资本1,500万元
股东及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电池及配件、电池机械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主营业务锌锰电池的生产和销售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9日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万元)6,972.3813,649.67
净资产(万元)2,841.273,959.31
营业收入(万元)7,687.4720,787.51
净利润(万元)-1,118.041,683.71
公司名称宁波野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4790078215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荣吉路818号
法定代表人陈恩乐
注册资本150万元
实收资本150万元
股东及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电池及配件、电器、纺织原料及产品、服装、工艺品、日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文化用品、建材、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锌锰电池销售
成立日期200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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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万元)6,731.387,204.92
净资产(万元)1,275.58947.16
营业收入(万元)8,081.1119,960.29
净利润(万元)328.42722.16
公司名称宁波野马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4772328348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荣吉路818号
法定代表人余元康
注册资本150万元
实收资本150万元
股东及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电池、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企业品牌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锌锰电池销售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4日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万元)688.08820.34
净资产(万元)-931.28-928.10
营业收入(万元)1,165.522,898.74
净利润(万元)-3.1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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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1、发起人的持股情况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余元康20,000,00020.00
2陈恩乐20,000,00020.00
3陈一军15,000,00015.00
4余谷峰15,000,00015.00
5陈科军15,000,00015.00
6余谷涌15,000,00015.00
合计100,000,000100.00
序号发起人姓名国籍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住所
1余元康中国33020319461219****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路****
2陈恩乐中国33020319460302****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范江岸路****
3陈一军中国33020319700625****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穆家巷****
4余谷峰中国33020319710728****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路****
5陈科军中国33020319770413****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府桥街****
6余谷涌中国33020319770330****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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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详见本节(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认定

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等六人为公司共同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具体认定依据及运行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依据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相关规定

①发行人全体股东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权结构并未发生变化;

②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③发行人全体股东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最近3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均有效,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2)发行人全体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已明确了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相关机制有效运行

公司共同控制人于2017年10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于2019年11月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9月1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如下: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在行使股东或董事权利过程中,为采取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先按各自持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进行内部表决。本协议各方在进行内部表决时所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以本协议签订时的股权比例为准,即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的表决权比例为2:2:1.5:1.5:1.5:1.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上述表决权比例不因股权比例发生变化而变化。

内部表决时,设立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规则和独立董事提名审议规则、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管、监事人选提名审议规则、提案审议规则、一般其他事项审议规则五种内部表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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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规则按《公司法》及野马电池章程规定,由野马电池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的事项,经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的意见作为各方一致行动的意见,即过半数意见同意的,则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同意票;未达到过半数同意意见的,则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

2)独立董事提名审议规则各方一致认可并同意,本届三名独立董事系各方一致同意选任,本届独立董事任期届满需要换届选举的,一致行动人同意本届独立董事连任。

余氏家族、陈氏家族对独立董事拥有相同数量提名权,另一名独立董事提名权由监事会行使,独立董事总人数为奇数。独立董事辞职的,新独立董事到任前,原独立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独立董事到任。

独立董事辞职的,由该独立董事原提名方进行提名,协议各方进行内部表决:

①同意表决权数量>1/2的,则提名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同意票;

②同意表决权数量≤1/2的,提名方增加一名候选人,重新履行内部表决机制,即按本条①项进行表决。针对两名候选人,依然出现同意表决权数量≤1/2的,一致行动人将该两名候选人提交现任独立董事审议,实行差额选举,提名获得现任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候选人,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同意票;

三名独立董事均辞职或需要换届的,则余氏家族、陈氏家族各有权提名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野马电池监事会提名,针对余氏家族、陈氏家族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按上述①、②项约定的内部表决机制进行表决;

针对监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协议各方进行内部表决,同意表决权数量>1/2的,则提名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同意票;同意表决权数量≤1/2的,监事会再提名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前述

②项约定的内部表决机制进行表决。

在审议其他方提名独立董事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表决时,适用一般其他事项审议规则。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以下同)及高管、监事人选提名审议规则

①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提名审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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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氏家族、陈氏家族作为两个家族,拥有相同数量董事候选人提名权。针对每名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家族50%表决权视为同意意见:

A、同意表决权数量>1/2的,则提名该董事候选人,且余氏家族、陈氏家族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同意票;

B、同意表决权数量=1/2的,提名方增加一名候选人,重新履行内部表决机制,即同意表决权数量>1/2的,提名该董事候选人,且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同意票;针对两名候选人,依然出现同意表决权数量=1/2的,一致行动人将该两名候选人提交独立董事审议,实行差额选举,提名获得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董事候选人,且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同意票。

在审议其他方提名董事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表决时,适用一般其他事项审议规则。

②高管、监事人选提名事项审议规则

提名高管、监事人选的,按发行人章程约定进行提名,行使提名权的系余氏家族成员或陈氏家族成员的,内部表决按上述“2)独立董事提名审议规则”中的①、②中约定的机制进行。

在审议其他方按发行人章程约定提名高管、监事人选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表决时,适用一般其他事项审议规则。

六名共同控制人于2020年10月23日作出《关于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特别说明》(以下简称“特别说明”),同时独立董事亦出具《声明》,在《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有效期内,当出现中小股东提名候选人当选,且出现两名及两名以上其他候选人票数相同,需要进行多轮选举时,按照“保证两家族提名的人选获得当选的人数尽量接近”的原则确定下一轮共同控制人投同意票的人选,具体方法如下:

①如果两个家族已当选人数不存在差异,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由两家族各自确定下一轮共同控制人投同意票的人选。应选人数为奇数时,平均分配后双方协商下一轮投同意票的最后一名人选,如协商不成,存在分歧的,两家族各推举一名,由独立董事在两名候选人中选定一名人员,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选定的人选作为下一轮投同意票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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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果两个家族已当选人数存在差异,且差异人数大于等于应选人数时,当选人数较少的家族按照应选人数确定下一轮共同控制人投同意票的人选;

③如果两个家族已当选人数存在差异,且差异人数小于应选人数时,首先当选人数较少的家族按照差异人数确定下一轮共同控制人投同意票的人选,应选人数减去差异人数后的数量,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由两家族各自确定下一轮共同控制人投同意票的人选,若应选人数减去差异人数后的数量为奇数时,平均分配后双方协商下一轮投同意票的最后一名人选,如协商不成,存在分歧的,两家族各推举一名,由独立董事在两名候选人中选定一名人员,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选定的人选作为下一轮投同意票的人选。

4)提案审议规则

一致行动人对本协议各方的提案进行内部表决时:

①同意表决权数量>1/2的,则该提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需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表决权数量>1/2和弃权表决权数量>1/2的,则该提案不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②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权数量任何一种均未>1/2的,则一致行动人同意将该提案提交独立董事审议,以独立董事过半数意见为准,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则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需对该提案投同意票;独立董事过半数反对的,该提案不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在审议其他方提出的提案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表决时,适用一般其他事项审议规则。

5)一般其他事项审议规则

在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规则、独立董事提名审议规则、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管、监事人选提名审议规则和提案审议规则外的其他事项,适用一般其他事项审议规则。

一般其他事项审议规则是指在内部表决时:

①同意表决权数量>1/2的,则该提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需对该事项投同意票;反对表决权数量>1/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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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需对该事项投反对票;弃权表决权数量>1/2的,则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需对该事项投弃权票;

②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权数量任何一种均未>1/2的,则一致行动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独立董事审议,以独立董事过半数意见为准,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就该事项投同意票;独立董事过半数反对的,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时,就该事项投反对票。任何一方未按补充协议约定的内部表决机制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保持一致行动的,每次会议违约,违约方应按持股数量比例向守约方合计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同时,针对违约方违反约定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的事项,该违约方享有的全部表决权应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当场交由守约方行使,即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违约方未按补充协议约定的内部形成的统一意见进行表决,则针对违约方违反约定进行表决的一项或多项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针对该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计票时,违约方所持表决权数由计票人、监票人直接计入守约方名下,按守约方表决意见与守约方所持表决权数合计进行计票,违约方针对该事项的一项或多项议案表决意见不进行计票,各守约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前述违约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当场交由守约方行使的全部表决权。任何一方未按补充协议约定的内部表决机制在董事会上进行表决的,每次会议违约,违约方应按持股数量比例向守约方合计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同时针对违约方违反约定在董事会进行表决的事项,违约方董事表决权需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当场交由守约方董事行使,即在董事会进行表决时,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违约方未按补充协议约定的内部形成的统一意见进行表决,则针对违约方违反约定进行表决的一项或多项议案,在本次董事会针对该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计票时,违约方董事所持表决权数由计票人、监票人直接计入守约方董事名下,按守约方董事表决意见与守约方董事所持表决权数合计进行计票,守约方董事自行协商确定违约方董事表决权行使人,违约方董事针对该事项的一项或多项议案表决意见不进行计票。一旦出现一致行动人违反前述补充协议关于内部表决机制约定的事项,则该违约方需承担支付高额违约金及针对该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案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当场交由守约方行使的法律后果。该违约责任约定,使董事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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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在出现一致行动人违约情形下,依然能作出决议,保障公司决策效率,同时严苛的违约责任亦能约束一致行动人保持一致行动。

独立董事已出具《声明及承诺》,同意在六名共同控制人按《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内部审议时,出现需要提交独立董事审议,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的,独立董事只能投同意票或反对票,不得弃权。自2007年11月起,该六名股东即已形成上述对公司的持股结构且无变动,历史上合作关系良好,在公司所有重大决策上均在事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决策、日常经营活动均持相同意见、共同实施重大影响,在公司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均做相同的表决意见,并分别于2017年10月和2020年9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和补充协议,并恪守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充分考虑了两家族出现矛盾纠纷的可能性,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有效,且运行情况良好。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余元康先生,身份证号:33020319461219****,公司董事。1946年12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0年5月至1984年2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历任工人、副厂长;1984年3月至1992年11月,就职于宁波市江东日化厂,任厂长;1992年5月至1999年8月,兼职于宁波电池总厂联营三分厂,任厂长、副董事长;1995年12月至2004年2月,兼职于宁波市江东力达金属制品厂,任厂长;2008年11月至2017年7月,兼任宁波市镇海野马电池配件有限公司监事;1996年5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

陈恩乐先生,身份证号:33020319460302****,公司董事。1946年3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5月至1964年11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任工人;1964年12月至1969年3月,参军服役;1969年3月至2002年3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历任干部、厂长,其中1992年6月至1996年7月,兼任宁波电池总厂联营三分厂董事长;2002年3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宁波双鹿电池有限公司(原宁波电池总厂),任总经理、副董事长;1993年11月至2006年12月,兼职于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历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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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

陈一军先生,身份证号:33020319700625****,公司董事长。1970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12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宁波轻工业品联合经营部;1998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宁波市电池电器进出口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长。

余谷峰先生,身份证号:33020319710728****,公司董事、总经理。1971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1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宁波市江东日化厂,任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总经理。

陈科军先生,身份证号:3302031977041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77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9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1999年9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 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副总经理。

余谷涌先生,身份证号:3302031977033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77年3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8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副总经理。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公司共同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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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同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1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普通股不超过3,334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公司股东不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股东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余元康20,000,00020.0020,000,00015.00
陈恩乐20,000,00020.0020,000,00015.00
陈一军15,000,00015.0015,000,00011.25
余谷峰15,000,00015.0015,000,00011.25
陈科军15,000,00015.0015,000,00011.25
余谷涌15,000,00015.0015,000,00011.25
拟发行社会公众股--33,340,00025.00
合计100,000,000100.00133,340,000100.00
序号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1余元康20,000,00020.00自然人股
2陈恩乐20,000,00020.00自然人股
3陈一军15,000,00015.00自然人股
4余谷峰15,000,00015.00自然人股
5陈科军15,000,00015.00自然人股
6余谷涌15,000,00015.00自然人股
合计100,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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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如下:

序号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职务
1余元康20,000,00020.00董事
2陈恩乐20,000,00020.00董事
3陈一军15,000,00015.00董事长
4余谷峰15,000,00015.00董事、总经理
5陈科军15,000,00015.00董事、副总经理
6余谷涌15,000,00015.00董事、副总经理
合计100,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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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内部职工股情况

公司自成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有过内部职工股情况。

十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公司自成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有过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十二、发行人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情况

公司自成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有过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的情况。

十三、发行人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股东持股情况公司自成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有过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股东持股的情况。

十四、发行人员工情况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员工数量分别为1,101人、880人、806人和921人。

(一)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专业类别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64870.36
技术人员849.12
销售人员566.08
行政管理人员12513.57
财务人员80.87
合计92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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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学历情况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60.65
本科677.27
专科11612.60
专科以下73279.48
合计921100.00
年龄区间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30岁及以下32234.96
31-40岁38241.48
41-50岁18119.65
51岁及以上363.91
合计921100.00
期间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9218068801,101
社会保险参保人数8937888571,066
参保率96.96%97.77%97.39%96.82%
未参保人数28182335
未参保率3.04%2.23%2.6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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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未参保原因22名员工为退休返聘,6名员工为新入职已过缴纳时点而延后缴纳18名员工为退休返聘13名员工为退休返聘,6名员工为新入职已过缴纳时点而次月缴纳,4名员工为跨省就业因手续繁琐主动放弃缴纳16名员工为退休返聘,19名员工为跨省就业因手续繁琐主动放弃缴纳
期间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员工人数9218068801,101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8717818601,067
缴纳比率94.57%96.90%97.73%96.91%
未缴纳人数50252034
未缴纳比率5.43%3.10%2.27%3.09%
未缴纳原因21名员工为退休返聘(另有1名退休返聘员工于6月份退休,在7月份停止交公积金);29名员工为新入职已过缴纳时点而延后缴纳18名员工为退休返聘,7名员工为新入职已过缴纳时点而次月缴纳13名员工为退休返聘,6名员工为新入职已过缴纳时点而次月缴纳,1名员工为跨省就业因手续繁琐主动放弃缴纳16名员工为退休返聘,18名员工为跨省就业因手续繁琐主动放弃缴纳
项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社会保险费0.000.007.3733.09
住房公积金0.000.000.376.36
合计(A)0.000.007.7539.46
年度利润总额(B)4,597.8614,539.3612,478.246,025.70
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0.00%0.00%0.0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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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A/B)

报告期内,测算的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保和公积金金额合计分别为39.46万元、

7.75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5%、0.06%、

0.00%和0.00%,应缴未缴社保和公积金额及占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因此,该部分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存在被追缴的风险。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利益,共同控制人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就在册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作出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公司因此而须承担任何罚款、赔偿责任或损失,本人将足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无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避免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2、社保主管部门及公积金主管部门的意见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8月9日、2020年3月5日和2020年7月15日,为野马电池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8月9日、2020年3月5日和2020年7月15日,为宁波野马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9年3月19日、2019年8月12日和2020年3月5日,为野马商贸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7月15日,为野马商贸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9年4月9日、2019年8月8日、2020年3月12日和2020年7月16日,为野马国际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8月5日、2020年3月13日和2020年7月20日,为野马电池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海分中心分别于2019年3月26日、2019年7月31日、2020年3月12日,为宁波野马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2020年7月16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宁波野马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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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8月5日、2020年3月13日和2020年7月20日,为野马商贸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于2019年4月15日、2019年8月13日、2020年3月16日和2020年7月20日,为野马国际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3、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为其部分在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情形,鉴于相关政府部门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故发行人的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共同控制人已承诺若公司及子公司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员工补缴或追偿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其将无条件全额承担需由发行人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及相关费用,因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为部分在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的情形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员工薪酬水平

1、报告期内,发行人普通、中层、高层的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1)高层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高层工资总额586.131,166.851,146.251,068.68
高层年均人次数10101010
平均工资58.61116.69114.63106.8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中层工资总额307.83563.89542.52534.75
中层年均人次数30313131
平均工资10.2618.1917.5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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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层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普通层工资总额3,128.956,225.496,513.097,772.66
普通层年均人次数8318349071,138
平均工资3.777.507.186.8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长虹能源平均工资4.236.836.126.65
力王股份平均工资3.276.706.585.62
亚锦科技平均工资7.2411.8710.929.88
同行业平均工资4.918.477.877.38
宁波地区全部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注)-7.637.086.56
发行人平均工资4.389.158.6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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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9月和10月的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61人、40人和21人,2020年3月至7月的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9人、8人、9人、6人、41人,各月劳务派遣人数均低于公司员工人数的1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相关人员均安排包装工作,属于生产辅助工作,用工情况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规定。

公司通过和宁波人行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波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来实施前述劳务派遣,经查宁波人行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波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符合《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持股事项的承诺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锁定的事项作出承诺,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二)稳定股价承诺

共同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具体措施”。

(三)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共同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1-1-1-102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共同控制人及除共同控制人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公司,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与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向其他与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公司有效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保护野马电池股东的利益,规范共同控制人与野马电池的关联交易,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野马电池及野马电池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公司共同控制人及除共同控制人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作相应承诺。

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对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1-1-1-103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及时、充分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共同控制人及除共同控制人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为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

野马电池全体股东,均就关于不存在占用野马电池资金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野马电池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野马电池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野马电池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如果野马电池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共同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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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八)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共同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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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长寿命、无污染的绿色环保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新型消费电子、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多个领域。公司一直注重锌锰电池产业链的有效整合,通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开发,已掌握了锌锰电池的核心生产技术工艺,并逐渐拥有了较强的生产设备改进及再研发能力,实现锌锰电池生产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最近几年,公司进一步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慧工厂,随着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PLM系统、基于实时生产管理的MES系统、基于质量管理的RICHEER QMS系统、基于仓储管理的WMS系统、基于设备状态监控的MIS系统、基于数据采集监控的SCADA系统和OA办公系统的陆续上线,进而将生产中的采购、制造、销售等信息数据化、可视化、智能化,最终形成完整的产品数据追溯系统,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透明化生产。公司目前已建造的行业领先的数字化、智能化碱性电池生产车间,具备突出的自动化、规模化、智能化生产优势,明显提升了公司各项指标,LR20和LR14生产线,生产效率提高175%、产品生产周期缩短53.3%、产品不良率下降25%、单位产值能耗下降60%。2018年公司“年产2亿只碱性锌锰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入选宁波市首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项目。

公司成立20多年以来,一直重视研发工作,拥有专业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公司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先后参与起草和制定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取得20项发明专利。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公司在高性能环保碱性电池及生产设备研发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现高性能碱性电池的自动化、智能化及规模化生产,公司产品“高容量、环保型LR6/LR03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获得首张原电池领域的“浙江制造”品牌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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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是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前列的锌锰电池制造商和出口商。凭借规格型号齐全的产品种类、稳定卓越的质量和安全品质,公司与欧洲、北美、亚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众多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扩展国际市场的同时,也不断利用掌握的核心技术和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更加质优价廉的产品,发展并打造自有品牌,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代码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锌锰电池制造(C3844)。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对锌锰电池制造行业采取国家宏观指导、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锌锰电池制造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各管理部门或组织的主要职能如下:

1、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全国锌锰电池制造行业的主管部门,其职能是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等。

2、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成立于1988年,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国家一级协会,主管部门是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同时接受国家民政部和中国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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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联合会的管理。其职能是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3、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其职能是开展对本行业国内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依法开展本行业的生产经营统计与分析工作,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组织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执行,协助政府规范市场行为,制定、修订本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协助政府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开展对电池行业产品的质量检测、科技成果的评价及推广工作;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指导、协助会员单位改善经营管理。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前,我国锌锰电池制造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情况如下:

序号法律法规/ 政策名称颁布(修订)时间发文机关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就各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保护环境的原则和措施、污染防治的原则和措施、环保信息公开、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各类固体废物的防治原则及措施,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机制,以及严格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4《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2006.2国务院提出重点突破极端制造、系统集成和协同技术、智能制造与应用技术、成套装备与系统的设计验证技术、基于高可靠性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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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法律法规/ 政策名称颁布(修订)时间发文机关主要内容
年)》型复杂系统和装备的系统设计技术。
5《中国制造2025》2015.5国务院提出通过“三步走”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25年,制造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迈上新台阶。
6《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2017.11国务院提出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7《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2016.9国务院办公厅提出要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扩大有效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夯实消费品工业发展根基,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有力推动“中国制造2025”顺利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8《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6.12环境保护部[1]该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废电池收集、运输、贮存、利用与处置过程的污染防治技术和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废电池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指导。
9《电池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 30484-2013)2014.3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主要规定了电池(包括锌锰电池(糊式电池、纸板电池、叠层电池、碱性锌锰电池)、锌空气电池、锌银电池、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电池、太阳电池)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电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电池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10《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015.1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了电池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包括铅蓄电池、锌系列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锂原电池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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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法律法规/ 政策名称颁布(修订)时间发文机关主要内容
11《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8工业和信息化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工程中“6.电池:超长寿命(8年以上)碱性锌锰电池研发,铅碳电池生产工艺,微混电动车用卷绕式起停电池,高比能量铅蓄电池用非铅板栅技术。” 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工程中“5.电池:无汞碱性锌锰电池高速生产技术与装备改造,连铸连轧连涂等连续极板生产技术改造,动力型铅蓄电池组装线自动化集成技术改造。” 重点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工程中“5.电池机械:锌锰电池、氧化银电池与锌空气电池无汞化与自动化生产装备,卷绕式铅蓄电池生产设备,铅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工艺与装备。”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中“十九:轻工”之15“碱性锌锰电池600只/分钟以上自动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列为鼓励类。
1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 年)》2016.10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以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大力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中国制造全球竞争优势,推动制造强国建设。
14《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12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提出统筹整合优势资源,针对制造业薄弱与关键环节,系统部署工业互联网建设,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在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以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装备制造商与用户联合的模式,集成开发一批重大成套装备,推进工程应用和产业化等。
15《信息产业发展指南》2017.1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工业互联网是发展智能制造的关键基础设施。主要任务包括充分利用已有创新资源,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布局建设若干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依托优势骨干企业,建设和完善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加紧制定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领域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16《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2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以“中国制造2025”的基本要求为主线,提出2020年部分和2025年全面实现中国化学电源强国的目标。针对锌锰电池,提出:(1)重点推进普通锌锰电池产业升级,提升碱锰电池比例至60%;(2)继续支持关键材料与关键设备的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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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法律法规/ 政策名称颁布(修订)时间发文机关主要内容
攻关,尽快实现碱性锌锰电池隔膜国产化;实现全自动高精度电池、电池模块组装生产线、全自动高精度电池分类检测设备国产化;(3)支持我国在锌锰电池方面的持续研究,突破一次锌锰电池降低铅含量的技术和扣式碱锰和锌银电池的无汞化技术。同时尽快解决制造碱性锌锰电池钢壳所用的钢带国产化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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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电池等。电池的分类如下图所示:

(2)锌锰电池分类及简介

锌锰电池是锌-二氧化锰电池的俗称,是以二氧化锰为正极,锌为负极,进行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的一次电池。锌锰电池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电池,属于国际标准化产品,尺寸大小、单体形状等具有国内外通用标准。锌锰电池技术成熟、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使用方便、应用范围广泛。虽然科学家也一直在努力探索更价廉物美的一次电池,但至今仍未有任何成功的迹象,可以预见,目前乃至较长时期内,尚无性价比更优的电池能取代锌锰电池。锌锰电池具有高功率、重负荷、放电性能好、电池容量高、储存寿命长、结构简单、携带方便、受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影响小等优点。经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和改进,碱性电池已不含铅、汞、镉等重金属有害物质,不会对环境产生伤害,可以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根据电解液和工艺的不同,锌锰电池主要分为碳性电池和碱性电池。1)碳性电池碳性电池的外壳是作为负极的锌筒,电池中心是作为正极导电材料的碳棒,正极区为围绕碳棒的粉状二氧化锰和乙炔黑,电解质为氯化锌和氯化铵溶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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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碳性电池放电均匀、自放电程度低,保质期长达24个月以上。密封圈设置了安全防爆结构,防止电池因不正当使用而可能产生的电池爆炸。碳性电池生产技术成熟、性能稳定且售价相对便宜,作为重要配件应用于遥控器、手电筒、玩具和晶体管收音机等小型电子设备。

2)碱性电池碱性电池是在碳性电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电解液主要是氢氧化钾。碱性电池在结构上采用与碳性电池相反的电极结构,采用高导电性的碱性电解液氢氧化钾,正负极采用高性能电极材料,其中正极材料主要为二氧化锰,负极材料主要为锌粉。碱性电池在锌量、锌密度、二氧化锰量、二氧化锰密度、电解液优化、缓蚀剂、原材料精度、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优化,可提高容量10%-30%,同时增大正负极反应面积可以大幅度提高碱性电池的放电性能,特别是大电流放电性能。目前业内主要从二氧化锰的纯度和改性、锌粉的纯度和微量元素占比、各种添加剂(表面活性剂、催化剂、胶凝剂、增稠剂)的选用、隔膜的微孔化、非活性部件的强度增大及厚度减薄以增大活性材料装填量等方面,提高活性物质容量,提高和改善放电时间与放电性能

。与碳性电池相比,碱性电池具有工作电压高、内阻低、单位质量电极活性物

陈献宇 《碱性锌锰电池的工作原理及研究进展》湖南有色金属第17卷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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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容量高等优点,容量为同等型号碳性电池的3-8倍

,因此更适合于大电流放电及需要更长时间放电的场合。碱性电池主要适用于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新型消费电子、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领域。

2、锌锰电池行业市场规模及市场需求

(1)国内市场规模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全球制造业开始向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转移,其中中国以其稳定的经济环境、完整产业链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成为全球制造业基地。随着国内企业在电池全自动生产技术上的不断突破,我国锌锰电池生产能力大大提升。与此同时,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成本负荷不断加大等原因,已经基本停止在本国进行大规模的锌锰电池生产,为中国在锌锰电池制造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加入WTO后,主要经济体对中国的进口限制政策逐步退出,中国作为全球的电池生产大国在锌锰电池等领域的出口额迅速增长,占据了世界的半壁江山。近年来,我国锌锰电池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中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锌锰电池制造国。目前全球的锌锰电池品牌商均把中国作为其全球产业布局的重要一环,扩大了我国锌锰电池制造业的产业规模,为国内锌锰电池制造产业带来了新的产

陈来茂、陈永心 《碱性锌锰电池发展综述》电池工业第11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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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协作模式,也为国内本土厂商进入国际市场创造了机遇。根据智研咨询

发布的《2018-2024年中国干电池市场运营态势及与战略咨询报告》统计,2017年我国干电池行业销售收入约为425.11亿元,进口金额约12.06亿元,出口金额约116.30亿元,国内干电池行业市场规模约320.87亿元

。2009-2017年,我国锌锰电池行业销售收入保持平稳快速增长,每年的增长率都达到6%以上。未来随着新型电子消费品、智能设备及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应用,锌锰电池的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扩展,锌锰电池市场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在国家扶优扶强政策的引导下,锌锰电池行业的优胜劣汰和兼并重组进一步加速,行业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加剧,许多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被淘汰出局,锌锰电池市场小、散、乱的局面已经逐步改变,优势企业的市场份额正逐步提高,进而导致锌锰电池行业的集中度越来越高。目前,我们锌锰电池的生产区域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广东和江苏等工业经济和制造业相对发达地区,我国锌锰电池制造业的区域分布相对集中。自2013年起,“工业4.0”成为了全球制造业的重要发展趋势,各国开始着重将现有工业技术、销售及产品相结合,发展智能工业。在上述发展趋势下,中国也开始聚焦智能化工业,并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在“工业4.0”

北京智研科信咨询有限公司,国内专业的调研报告、行业咨询公司,研究涵盖机械、汽车、纺织、电子、化工、轻工、冶金、建筑、建材、电力、医药等几十个行业。中国产业信息网是有智研咨询开通运营的一家大型行业研究咨询网站。

http://www.chyxx.com/industry/201807/659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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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工业互联网将通过连接各生产环节,集成、控制、侦测、识别等多种技术,将生产中的供应、制造、销售等信息数据化、智能化,从而建设更具适应性、实现高效配置资源的智能工厂。未来,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将有力助推我国锌锰电池制造行业向智能制造的跨越式发展。

(2)出口市场规模

锌锰电池行业的国际市场经过多年发展,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凭借多年经营的积累,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较高的客户品牌认知度,建立了较为明显的品牌优势,形成相对成熟稳定的竞争格局,在全球市场中占主导地位。国内电池企业通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上下游产业链的不断完善,产品质量逐步提升,与国际知名品牌企业产品质量差距越来越小,甚至部分国内领先企业基本达到同一水平。由于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劳动力、原材料等成本较高,许多知名品牌企业逐渐退出了生产环节,主要负责产品市场拓展、终端渠道建设和品牌管理,将附加值相对较低且固定投资较大的生产环节转移至拥有较高的劳动力素质和较低的劳动力成本的发展中国家,在当地直接设厂进行生产,或直接委托当地企业进行贴牌生产。中国的电池制造企业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较强的生产能力,借助国内完善的基础设施、完整的行业配套、具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本等优势,逐渐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锌锰电池生产基地。根据联合国统计数据,2018年一次二氧化锰原电池组(海关HS码为850610,基本为锌锰电池)出口前十大国家和地区分别为中国、比利时、新加坡、德国、美国、波兰、香港、印尼、马来西亚、英国。其中中国出口额为18.08亿美元,占据全球整体出口市场的44.51%。2014-2018年中国锌锰电池的出口额均保持全球第一。

根据Technavio发布的研究报告,2019年碱性电池的全球市场规模达到74.60亿美元。2018年-2022年碱性电池的全球市场规模预计将增加5.70亿美元

。自2010年起,我国锌锰电池的出口数量和出口额均稳步增长,2017年,我国锌锰电池出口量约为277.91亿只,与2016年相比增长7.09%;出口额约为16.49亿美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1.85%

。2018年,我国锌锰电池出口量约为281.95

https://www.technavio.com/report/global-energy-storage-global-alkaline-battery-market-2015-20

《2017年中国电池行业出口分析》https://www.sohu.com/a/247040977_60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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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只,与2017年相比增长1.45%;出口额约为18.04亿美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9.40%

。2019年我国锌锰电池出口量约为284.63亿只,与2018年相比增长

0.95%;出口额约为17.94亿美元,与2018年相比下降0.72%

。1)碳性电池出口市场2017年碳性电池出口量约为178.20亿只,同比增长1.41%。2018年碳性电池出口量为175.31亿只,同比下降1.62%。2019年碳性电池出口量为174.06亿只,同比下降0.71%。2010-2019年,我国碳性电池出口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2017年碳性电池出口额约为7.85亿美元,同比下降4.27%。2018年碳性电池出口额为8.17亿美元,同比上涨4.08%。2019年碳性电池出口额为8.03亿美元,同比下降1.71%。2010-2019年,我国碳性电池出口额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8年中国电池行业出口分析》www.sohu.com/a/319002450_657116

《2019年中国电池行业出口分析》https://www.nengapp.com/news/detail/385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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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目前我国碳性电池出口市场主要以非洲、亚洲地区等发展中国家为主。2019年,我国碳性电池出口的前十大国家和地区为贝宁、美国、香港、坦桑尼亚、尼日尼亚、喀麦隆、德国、加纳、埃塞俄比亚和多哥,我国碳性电池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销售额为3.78亿美元,占我国全部碳性电池出口额的47.07%。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报告期内,碳性电池的出口量和出口额未出现重大变化,基本保持稳定。我国碳性电池主要出口至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如非洲、中东及拉美等地区,该类地区消费水平仍较低,价格更为敏感,而碳性电池的价格更为便宜,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不会出现碳性电池消费量和生产量迅速下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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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碱性电池出口市场2017年碱性电池出口量约为99.71亿只,同比增长18.89%。2018年碱性电池出口量为106.64亿只,同比上涨6.95%。2019年碱性电池出口量为110.57亿只,同比增长3.69%。报告期内,我国碱性电池出口数量保持了较快的增长。2010-2019年,我国碱性电池出口数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2017年碱性电池出口额约为8.64亿美元,同比增长8.14%。2018年碱性电池出口额为9.87亿美元,同比上涨14.24%。2019年碱性电池出口额为9.91亿美元,同比增长0.41%。报告期内,我国碱性电池出口额保持稳定增长。2010-2019年,我国碱性电池出口额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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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我国碱性电池出口市场主要以欧、美、日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2019年,我国碱性电池出口的前十大国家和地区为美国、香港、德国、日本、俄罗斯、韩国、英国、波兰、法国和瑞典,我国碱性电池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销售额为

6.33亿美元,占全部碱性电池出口额的63.87%。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碱性电池的放电容量、贮存期、原材料利用率、整体性能均好于碳性电池。另外,环保型碱性电池已实现无汞无镉无铅化生产,对环境友好,可随生活垃圾处理。随着全社会节能环保观念日益深化,不少发达国家或地区均出台相关政策积极鼓励碱性电池的生产和使用,碱性电池替代碳性电池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据统计,发达国家或地区碱性电池占整个锌锰电池市场份额的60.00-90.00%,且仍在不断提高。从出口数据来看,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统计,碱性电池的出口数量占锌锰电池出口总量的比例从2011年的25.15%增长到2019年的38.85%。随着人们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碱性电池应用范围和产品数量还会继续上升,我国碱性电池的出口也会持续增长,国内碱性电池消费市场同样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锌锰电池下游行业市场需求

锌锰电池技术成熟、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使用方便,碱性电池不含铅、汞、镉等重金属有害物质,对环境友好,已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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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照明灯具等领域。在传统市场领域,锌锰电池作为国际标准化产品,尺寸大小、单体形状等具有通用标准,能够实现快速的规模生产,便于携带,价格便宜,是诸如家用电器、电动玩具、遥控器、钟表、照相机等日常生活用具的必需品,是居民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主要独立电源。目前来看,并无更好的替代产品,市场需求具有较高的刚性,市场规模较为稳定。

在新兴下游产品市场,碱性电池具有工作电压高、内阻低、单位质量电极活性物质容量高、续航时间长等优点,作为小型电器的主要电源,适合于大电流放电及需要更长时间放电的场合。随着日常生活用电器具的不断智能化、无线化和便携化,新兴小型消费电子产品(如:电子门锁、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电动美容仪等)的兴起、智能家居的发展推动了各种智能小型家用电器的普及以及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更多电子设备需求,尤其在远程遥控和医疗电子设备领域,为碱性电池打开了新的市场空间,市场需求将不断增加。

锌锰电池主要的下游市场需求情况如下:

(1)电动玩具

玩具根据动力不同分为非动力玩具和电动玩具,其中电动玩具由于具有运动和可控制等功能,深受广大儿童的喜爱,在玩具市场占据重要地位。根据statista统计2018年全球玩具收入规模为900.40亿美元,2008年-2018年间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45%,全球玩具市场整体呈温和增长态势,北美、西欧以及亚太地区是玩具销售的主要市场。据NPD以及中国婴童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的玩具市场规模达到127亿美元,同比增加 8.6%,中国成为亚洲玩具市场的头部,为全球第二大玩具市场,紧追美国市场;中国玩具市场在全球的市场占比从2013年的11%增加至2018年的13.4%,预计2023年亚洲成为全球玩具市场规模的中心。

玩具消费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儿童人数、国民受教育程度有较大关系。作为玩具产业起步较早的地区,北美和西欧的玩具市场已步入成熟,近年玩具零售额增速有所放缓但销售情况仍然保持稳定。同时,随着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实力逐步增强,玩具消费观念也从成熟的欧美地区逐步延伸至新兴市场。新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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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庞大的儿童数量、较低的人均儿童玩具消费和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使新兴玩具市场拥有较高的成长性,该市场也将成为全球玩具业未来重要的增长点。对于中国市场,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二胎政策的实行、新婴儿潮的到来、玩具产品的增多以及人们对玩具环保安全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锌锰电池在玩具市场上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数据来源:Euromonitor,广证恒生

(2)家用电器领域

锌锰电池是家用电器的重要电子配件,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电子消耗品,广泛应用于彩电、空调、厨卫产品等家用电器。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中国家电行业年度报告》在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的推动下,2019年我国家电市场零售规模达到8,910 亿元。其中彩电市场零售额1,527亿元、空调市场零售额2,160亿元、冰箱市场零售额995亿元、洗衣机市场零售额781亿元、厨房电器市场零售额1,644亿元、生活家电市场零售额1,803亿元。随着国内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家电行业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进而带动锌锰电池需求的增长。根据《我国家电行业在全球零售占比及市场格局分析》整理,2012-2017年期间,除2015年全球家电市场零售额出现下滑,其余年份均呈现增长趋势。2017年,全球家电市场零售额为9.34千亿美元,同比增长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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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我国家电行业在全球零售占比及市场格局分析》家电行业的智能化发展趋势为全球家电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根据Strategy Analytics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2019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预测,到2019年,消费者在智能家居相关硬件、服务和安装费用上的支出将达到1,030亿美元,并将以11%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增长到2023年的1,570亿美元。智能家电市场的兴起将为全球家电行业的发展提供新的驱动力。

(3)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

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诸如电子血压计、低频治疗仪、鼻炎治疗仪、家用血糖仪、电子体温计等产品,进一步小型化、便携化,将带动锌锰电池新的需求增长。最近几年,全球家用医疗设备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从2010年的179.00亿美元增至2016年的262.00亿美元;中国家用医疗器械2017年市场规模约为

750.00亿元,2015年至2017年复合增长率为25.00%

。随着全球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工作压力的加大,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群增多。家用医疗器械能够满足“亚健康”状态人群的需求,同时该人群的消费能力较强,市场潜力较大。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市场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从而将带动锌锰电池的市场需求的增长。

兴业证券《医疗器械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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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4)智能家居用品

目前全球已进入智能社会时代,智能家居行业的数字化、网络化、集成化的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发展程度也越来越高,其产品也明显的体现出人性化、生活化、简单化等特点。根据Strategy Analytics发布的研究报告《2019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预测,到2019年,消费者在智能家居相关硬件、服务和安装费用上的支出将达到1,030亿美元,并将以11%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增长到2023年的1,570亿美元。随着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完善、普及以及居民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逐年增大。近年,中国政策正积极推广“智慧城市”,目前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已达500个。因此,全球以及中国智能家居市场未来的增长潜力巨大,将为锌锰电池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锌锰电池是智能家居用品诸如智能安防、智能家电、智能厨卫产品等电子设备的重要电子配件,随着智能社会的不断推进,智能家居领域将成为锌锰电池行业一个新的市场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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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Strategy Analytics锌锰电池生产工艺的不断进步,规模化、自动化生产能力的快速提升,伴随着锌锰电池下游市场的不断丰富,物联网、智能化生活的发展以及全球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为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4、行业发展特点及趋势

(1)锌锰电池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日益成为新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和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石,对未来工业发展产生全方位、深层次、革命性影响。在全球“智能制造”的大背景下,锌锰电池产品传统的制造工艺、检测方式、分散订单发展模式等很难满足电池市场的高质量、一致性要求,只有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实现“互联网+先进制造”的规模化生产,才能有效应对市场变化。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发布的《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锌锰电池行业“十三五”的主要任务与发展重点之一:继续支持关键材料与关键设备的关键技术攻关,尽快实现碱性锌锰电池隔膜国产化;实现全自动高精度电池、电池模块组装生产线、全自动高精度电池分类检测设备国产化。近年来,锌锰电池行业综合智能化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高精度、全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线制造方式的实现,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减少能耗,丰富产品品种,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例如碱性电池的生产正极粉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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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水分的控制,通过智能化自动检测并将参数数字化,正极成型机对正极环的压制,对正极环质量、高度进行自动检测,并将检测数据数字化;将这些检测到的数据与工艺标准进行自动对比,超过工艺标准,设备控制系统将会自动实行调整,以提高产品质量。未来锌锰电池制造企业对于设备自动化、智能化的需求将变得越来越紧迫,在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的推动下,锌锰电池制造行业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要求将不断提高。

(2)品牌商与制造服务商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断巩固深化

由于中国制造业的崛起和全球电池产业从垂直结构向水平结构转变、产业链分工的日益细化和专业化,品牌商与制造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日益紧密和深化。对于终端品牌商而言,实施国际化分工,将产品供应链尽可能多的环节专业外包,有利于减少供应链各环节对生产资金和新产品研发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回报率,降低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迅速提高产品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有效缩短新产品的开发和供应周期,高效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保持优势地位,实现利润最大化。对于制造服务商而言,在与品牌商合作的过程中,能够通过不断增加服务范围、提升自身综合实力,逐步切入品牌商产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在业内专业化设计、新产品研发及生产制造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为品牌商提供更广阔和更深入的专业制造服务,能够充分发挥制造优势,迅速扩大市场规模,形成规模效应,降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进而提高整体盈利能力。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品牌商和制造服务商互利合作日益紧密和深化,形成长期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协同发展。

(3)行业加速整合,市场集中度提高

我国电池行业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行业内部分企业不断加大研发的投入力度,致力于提高锌锰电池性能的研究和对引进国外的先进生产线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具备自主研发电池智能化生产设备能力的优势企业快速发展壮大起来。锌锰电池行业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加剧,许多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被淘汰出局,行业小、散、乱的局面已经逐步改变,优势企业的市场份额正逐步提高。未来拥有稳定的客户渠道、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智能化、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竞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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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将进一步显现。锌锰电池行业的优胜劣汰和兼并整合将进一步加速,锌锰电池市场将集中在少数优势企业中,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4)无线应用等新兴领域的发展带动电池需求和整体消费规模持续增长锌锰电池以其携带方便、即插即用、适应性强、标准统一、型号规格齐全、与现有电子产品配套完备、互换性强、自放电低、安全性好等一系列特点,受到市场消费者的青睐。锌锰电池不仅在传统的家用电器、电动玩具、遥控器、钟表、照相机、照明灯具等市场领域保持优势,同时随着物联网、智能化生活的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无线应用等新兴领域如新兴小型消费电子、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智能家居用品的快速发展,拓展了电池的应用领域,带动电池需求和整体消费规模持续增长。

(四)市场供求情况及变动原因

锌锰电池与锂一次电池相比,价格更便宜、安全性更高,不易发生燃烧、爆炸等安全隐患,而且实现了无汞、无镉化,对环境友好;除上述优点外,与锂离子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等二次电池相比,一方面锌锰电池自放电低、即插即用、携带方便,另一方面稳定性更好,质量更可靠,不易损坏,不存在因过放电造成电极活性物质损伤,失去反应能力,电池失效的问题,也不存在电池记忆效应。而且,锌锰电池型号规格齐全、与现有下游产品配套性更好,更换简便,适应性强,综合性价比更高,受到市场消费者的青睐。锌锰电池不仅在传统的家用电器、电动玩具、遥控器、钟表、照相机、照明灯具等市场领域保持优势,市场需求稳定,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物联网、智能化生活的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各类新型便携式电器不断涌现,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锌锰电池将向新兴小型消费电子、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智能家居用品等应用领域拓展,广泛的应用市场带动锌锰电池市场需求的增长。碱性电池的放电容量、贮存期、原材料利用率、整体性能均好于碳性电池。另外,环保型碱性电池已实现无汞无镉无铅化生产,对环境友好,可随生活垃圾处理。随着全社会节能环保观念日益深化,不少发达国家或地区均出台相关政策积极鼓励碱性电池的生产和使用,碱性电池替代碳性电池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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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发达国家或地区碱性电池占整个锌锰电池市场份额的60.00-90.00%

,且仍在不断提高。从出口数据来看,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统计,碱性电池的出口数量占锌锰电池出口总量的比例从2011年的25.15%增长到2019年的38.85%。随着人们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碱性电池应用范围和产品数量还会继续上升,我国碱性电池的出囗也会持续增长,国内碱性电池消费市场同样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由于各个国家的消费领域和消费水平不同,碱性电池替代碳性电池是个逐步的过程,不会出现碳性电池消费量和生产量迅速下滑的情况。一方面,我国碳性电池主要出口至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如非洲、中东及拉美等地区,同时我国的农村地区,消费水平仍较低,价格更为敏感,而碳性电池的价格更为便宜,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钟表、收音机、手电筒等部分功耗较低的产品,价格低廉、电池容量较小的碳性电池即可满足其需求,因此碳性电池需求仍较大。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统计,2015-2019年,我国碳性电池出口量分别为

185.08亿只、175.72亿只、178.20亿只、175.31亿只、174.06亿只,仍然占据锌锰电池出口总量的六成以上。

(五)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国际市场竞争格局

锌锰电池行业的国际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相对成熟稳定的竞争格局。从全球范围来看,锌锰电池市场主要由国际公司品牌商和国内优秀电池企业占据。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锌锰电池生产基地,其次是美国和日本。其中美国三大电池品牌金霸王、劲量、雷诺威依然在发达地区的中高端市场占据大量份额;日本主要电池厂商为松下、富士和东芝,其产品主要供应日本和东南亚地区。跨国公司凭借较强的国际品牌的影响力、良好的产品质量信誉以及丰富的营销手段,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认可。此外,一些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积极发展自有品牌电池,以贴牌方式将生产环节外包,依靠较强的销售渠道,获取品牌溢价。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已成为锌锰电池销售的主要渠道,其自有品牌电池的销量和市场规模快速增长,逐渐在锌锰电池国际市场占重要地位。国内优秀电池企业通过

陈来茂、陈永心《碱性锌锰电池发展综述》 电池工业第11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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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凭借多年积累的丰富生产制造经验,依靠工艺与设备的相互紧密配合,不断改善与创新生产工艺,不断提升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生产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与国外知名品牌企业已不断缩小,甚至行业内领先企业产品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鉴于中国优秀电池生产企业较强的生产能力、优异的产品质量以及有竞争力的价格,许多国际知名品牌纷纷委托中国生产企业提供贴牌生产制造服务。目前国内领先的锌锰电池企业已是国外品牌的重要制造服务商,一半以上国际市场份额的锌锰电池是由中国企业贴牌生产,而国内企业自有品牌的国际市场份额仍较小。

2、国内市场竞争格局

在我国,锌锰电池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经过多年发展,中国锌锰电池产业已产生了一批能够大规模生产供应、多品种、交货快的生产企业,并成为了全球最大的锌锰电池生产基地。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锌锰电池行业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加剧,许多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被淘汰出局,行业小、散、乱的局面已经逐步改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锌锰电池行业的优胜劣汰和兼并整合将进一步加速,锌锰电池市场主要集中在领先的优秀企业中。目前我国锌锰电池生产主要集中在虎头电池、南孚电池、宁波中银和野马电池等行业领先企业中,南孚电池主要以自有品牌在国内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虎头电池、宁波中银和野马电池等企业主要以产品出口为主。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主要在碳性电池市场进行竞争,利润率较低。总体来说,目前中国锌锰电池行业国内市场竞争格局呈现以下特点:

(1)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锌锰电池行业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加剧,许多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被淘汰出局,行业小、散、乱的局面已经逐步改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锌锰电池行业的优胜劣汰和兼并整合将进一步加速,锌锰电池市场主要集中在领先的优秀企业中。目前国内市场南孚电池占据了重要地位,公司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在出口领域,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宁波中银、长虹能源、浙江恒威及广东力王等少数企业。

(2)行业产业集聚明显

目前,我们锌锰电池的生产区域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广东和江苏等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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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制造业相对发达地区,我国锌锰电池制造业的区域分布相对集中,产业集群逐步显现。

(3)下游行业发展带动行业持续发展

锌锰电池制造行业的下游行业包括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化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等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中国由于拥有巨大的消费市场,电子制造业非常发达,随着新技术的开发和面世,电子行业对于锌锰电池的需求将不断提升,进而实现行业的持续发展。

3、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目前,全球生产销售锌锰电池的主要企业为国际知名电池生产商和国内优秀电池生产企业。行业代表性的企业有GP Batter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DuracellInc.、Energizer Holdings, Inc.、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行业内主要企业也是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企业主要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六)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先进制造能力壁垒

国内行业领先企业通过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并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多年积累的丰富生产制造经验,基本实现了锌锰电池生产线的自动化,并依靠工业互联网、生产工艺与制造设备的相互紧密配合,不断提高自动化程度。通过生产实践的不断积累和多年研发投入,国内行业领先企业已具备较为先进的制造能力和完善的生产工艺,客户和市场的认可度较高。

锌锰电池生产过程中,拌料和注料、封口、装盘、检测、装车、入库等各个生产工序自动化水平、各个工序的衔接紧密程度、生产速度、产品合格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等方面是制造能力的具体体现。

新进入行业内的企业很难在短期内全面掌握行业所涉及的先进制造技术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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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同时,产品的研发创新以及创建与之匹配的质量检验体系需要先进的制造能力与之匹配,先进制造能力对新进入者形成壁垒。

2、资质壁垒

性能、稳定性是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等高端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标准。高端客户通常会对供应商实施严格的资质审查,通过制度化的开发、认证与评估体系,确定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管理能力、产品品质、供货能力等都能够达到认证要求,才会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上述过程一般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较长时间的考察、测试、评估后方能给予资质认定,认证过程一般需要一到三年,需要花费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因此,这些高端客户一旦选定了合格的合作伙伴,双方会建立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轻易不会更换供应商。新进入行业内的企业很难在短期内取得与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等合作的资质和认证,形成新进入的壁垒。

3、技术壁垒

锌锰电池属于国际标准化产品,尺寸大小、单体形状等均具有国内外通用标准,具体的规格形状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都有明确的规定,同时,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对电池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优秀电池企业在满足普遍适用标准的前提下,不断提升电池产品的放电性能、安全性、环保性、一致性、可靠性及外观设计等以满足客户的需求。锌锰电池需要专业化设计生产、技术成熟度高,部分优秀生产企业一贯注重研发投入,形成了丰富的技术积累和较高的技术水平,这些技术并非新的生产企业一朝一夕可得,因此对新进入该行业企业的研发设计能力、工艺开发能力、设备加工能力、生产制造能力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形成技术壁垒。

4、规模化壁垒

在汇率波动、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及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影响下,锌锰电池的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产品利润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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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构筑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需要依靠规模化生产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企业的规模优势一方面能增加与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实现规模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也能较好的保证其持续供货的能力,从而受到客户特别是大客户的青睐。

随着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增加,这对生产企业的产品种类和供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备规模优势的企业可以高效率地提供品类多样的产品,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需求。因此,锌锰电池行业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需要资金、生产设备、人员的大量投入以及长期的经验积累,而新进的锌锰电池生产企业在短期内无法形成规模上的优势,较难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

5、客户资源壁垒

海外市场是我国锌锰电池的重要市场之一,企业需要积极拓展国际营销渠道,建立稳固的锌锰电池营销网络。我国锌锰电池的海外客户主要是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这些企业对供应商的选择有较高的要求,需要通过严格的验厂程序和产品性能认证。由于通过该等认证难度较大,且认证过程通常需一至三年时间,行业内能够成为海外客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较为有限。海外客户为确保产品质量和稳定货源,不会轻易改变供货商。严格的认证审核过程使得品牌厂商与制造服务商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合作关系。受制于先进制造能力、生产规模、资金实力、商业信用条件等因素,我国绝大部分锌锰生产企业难以在短期内成为国际主要供应商。因此,客户资源也是新进入企业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之一。

(七)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在我国,锌锰电池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在汇率波动、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及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的影响下,产品利润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拥有先进生产制造技术及长期稳定大客户关系的企业规模化效应明显,盈利能力较强、利润水平较高;能够持续开发生产满足市场需求、质量安全可靠、性能稳定产品的企业,往往具有较强的产品竞争力和议价能力。具有品牌优势的跨国企业和国内优秀电池企业依靠良好的品牌效应、规模优势、管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够获得较高的利润水平,而规模较小的电池生产企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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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水平较低。锌锰电池行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越来越集中到少数规模较大的优势企业。

未来,基于工业互联网对全球智能制造行业的助推作用,行业内通过发展智能制造业,实现“互联网+先进制造”融合的企业,可以有效的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增值服务供应能力,进而实现更好的盈利表现。

(八)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带动本行业市场需求

伴随着经济增长,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1年的6,860元增长至2019年的42,359元,人均消费支出由2001年的5,309元增长到2019年的28,063元。消费能力的提升,直接拉动了视听设备、家用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电子数码产品、电动玩具等产品的需求,从而带动了电池行业的增长。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按5只原电池/人/年计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9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4.00亿人,2019年国内市场消耗量达70.00亿只,随着中国人口增长,将带动中国锌锰电池市场保持稳定增长。另一方面,我国锌锰电池厂商较大比例的产品进行出口,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中国与亚欧沿线各国交流程度加深,国内外基础设施不断更新和完善,带动消费快速增长,为我国电池行业创造了新的增长空间。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通过发布各类规划引导助力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2017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2016年8月5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将重点发展高比能量和高比功率的锂/

《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https://libattery.ofweek.com/2017-02/ART-36008-8120-30101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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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锂原电池,无汞扣式电池、高功率型碱性锌锰电池和其它新型环保一次电池;将无汞碱性锌锰电池高速生产技术与装备制造列入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工程,将超长寿命(8年以上)碱性锌锰电池研发列入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工程,将电池隔膜材料、电解液材料、添加剂均排入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工程,同时将锌锰电池无汞化与自动化生产装备列入重点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工程。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提出通过“三步走”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25年,制造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我国部分锌锰电池生产企业借助于先进的生产体系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实现了锌锰电池的自动化、智能化、规模化生产,符合国务院提出的战略目标。未来在产业政策的支持下,将借助生产装备的自动化水平的提升和研发实力的不断增强,引领整个行业在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3)工业互联网的兴起将进一步促进行业的转型与升级

工业互联网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工业革命的关键基础设施,其能够精准地优化生产和服务资源配置,通过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并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新动能。作为传统制造业,锌锰电池行业显著受惠于工业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

工业互联网技术通过收集并分析工业生产和物流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数据,优化生产过程、预判及诊断故障、优化物流网络、改进管理流程、优化整体资源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合格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行业的整体盈利能力。更重要的是,工业互联网技术能够推动本行业利用在智能制造领域长期积累的数据和专业技术,引领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工业互联网”的新业态的转型升级。

(4)产业集群效应明显

随着全球锌锰电池制造行业逐步向中国转移,产业集群效应在中国已逐步显现,与行业配套的上下游供应链也日趋成熟。目前国内形成了以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相对完整的产业集群,围绕锌锰电池行业的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已形成集聚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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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一方面,借助于先进的生产制造能力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成长起来一批为国外品牌商提供制造服务的锌锰电池制造服务商,制造服务模式已成为我国锌锰电池制造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中国的品牌商和制造服务商不断推广自有品牌产品,提升锌锰电池制造的中国品牌影响力。同时,中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市场空间巨大,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人员素质逐渐提高,以上因素均加速推动我国成为锌锰电池的制造中心和消费中心。

(5)碱性电池相比其他电池产品更具安全性、经济性和便利性碱性电池具有结构简单、携带方便、受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影响小、连续放电能力强、工作电压平稳、防漏性能优良、贮存时间长、绿色环保等优点。与镍镉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二次电池相比,一方面碱性电池安全性更高,不易发生燃烧、爆炸等安全隐患,而且实现了无汞、无镉化,对环境友好;另一方面稳定性更好,质量更可靠,不易损坏,不存在因过放电造成电极活性物质损伤,失去反应能力,电池失效的问题,也不存在电池记忆效应。并且,碱性电池价格便宜,比同规格二次电池更有性价比优势,自放电低、即插即用、携带方便。

因此,碱性电池自面世以来在各个领域获得广泛使用,多年来市场稳中有升,已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电子易耗品。优越的安全性、经济性和便利性保证了碱性电池具有稳定的市场需求。

(6)新技术、新材料的快速发展为电池行业的长久发展奠定基础

电池产业是一个集“资金密集”、“技术密集”为一体的产业。我国电池行业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积淀,行业内企业不断加大研发的投入力度,致力于提高锌锰电池性能的研究,与国外企业技术差距不断缩小。如通过改进正、负极材料的活性,优化电解质的配方、含涂层隔膜或新型隔膜、功能粘合剂、降低电池内阻、使用添加剂、降低密封圈高度以及采用不等厚拉伸钢壳等措施,提高碱性电池的放电容量、延长电池的放电时间。而随着物联网、智能化生活的发展以及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高性能环保碱性电池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2、不利因素

(1)国内品牌在国际上知名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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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行业内在国际市场上知名的品牌较少,出口电池大多以贴牌销售为主,必须依托国外品牌,企业盈利水平较低。从长远看,没有自己的品牌,将对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隐患。同时,随着日本、欧美电池转移的步伐减缓,国内中低端锌锰电池企业为了生存,必然加剧价格竞争,从而影响行业发展。

(2)少量原材料依赖进口

对于生产锌锰电池大部分的原辅材料和设备零配件,我国目前均已实现了国产化,但是仍有一些关键的原材料,比如电池隔膜纸、钢带,需要进口。由于材料运费、进口关税的额外负担,导致在生产材料成本方面,我国锌锰电池生产企业与国外先进同行企业相比较高。

(九)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经营模式及周期性、区域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中国锌锰电池工业迄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锌锰电池行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经过多年发展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锌锰原电池生产基地。尤其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大幅度增长,我国锌锰电池行业通过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锌锰电池生产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不断提升。国内电池生产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与国际上著名品牌制造商的产品质量差距越来越小,一些研发能力较强的国内电池生产企业,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池制造工艺,已经与世界先进电池生产企业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1)自动化、智能化技术

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全球“智能制造”的大背景下,国外先进的锌锰电池生产线的生产速度已经达到1,000只/分钟甚至更快,实现了高速自动化生产。而率先从国外引进先进生产设备的优秀电池企业将相关技术互相结合、取长补短,在引进的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如南孚电池、宁波中银、野马电池等部分企业的自动化生产线通过引进国外设备或零部件后进行自主研发设计、自己加工组装或与机械制造企业合作、自己调试与改进完成,使得电池生产效率已经达到或接近国外先进水平,并带动了国内电池生产设备的自主研发和改进。目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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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自制的电池生产设备速度基本上已达到400-600只/分钟。随着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锌锰电池行业综合智能化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高精度、全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线制造方式的实现,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减少能耗,丰富产品品种,产品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未来电池制造企业对于设备自动化、智能化的需求将变得越来越紧迫,在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的推动下,锌锰电池制造行业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要求将不断提高。

(2)环保、无汞化生产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不断进步,各国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绿色电池”备受青睐。西方发达国家现已基本实现低汞化及无汞化,我国也明确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2005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在2013年10月10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办的“汞条约外交会议”上,包含中国在内的86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共同签署了《水俣公约》,公约要求缔约国自2020年起,禁止生产及进出口含汞产品。故去汞就成了当今电池研究的热点。碱性电池中,锌腐蚀和氢气析出是不可避免的。锌极汞齐化就是因为汞的析氢电位很高,形成的汞齐化膜可均匀地覆盖在锌粉表面,改变了锌粉的表面活性,达到抑制锌腐蚀的目的,使放电连续进行、气体析出量减少,电池的耐冲击性能得以增强。要实现无汞碱性锌锰电池的工业化生产,必须从开发无汞锌粉、寻找代汞缓蚀剂、提高原材料纯度、改善粘结剂和隔离层、优化工艺设备和环境、加强工艺控制等多方面入手。目前,国外发达地区的知名电池企业,如金霸王、劲量、雷诺威、松下等企业早已全面实现“无汞化”电池的生产。而中国电池的“无汞化”进程仍在积极努力的推进过程中,其中,国内一些优秀电池生产企业如南孚电池、宁波中银、野马电池、长虹能源等企业在1995年-2000年就在全国率先实现碱性电池的“无汞、无铅、无镉”环保化;不过,仍有部分电池生产企业由于无汞化技术或材料、成本等方面原因,只能进行含汞电池的生产。

(3)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应用

随着电池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进步和突破,如通过优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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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降低电池内阻、使用添加剂、降低密封圈高度以及采用不等厚拉伸钢壳等技术和措施,提高碱性电池的放电容量、延长电池的放电时间,电池产品的性能逐渐提高。除了无汞化的实现,在耐漏液性能、防爆性能、储存寿命以及电池容量性能方面都有显著提高。如储存寿命从开始进入市场时的3年到5年再到7年,再到如今的保质期10年;电池容量提高方面,上世纪60-70年代,LR6电池采用反极式结构和锌粉作为负极,连续放电容量达1.2-1.5Ah,使得碱性电池成为深受欢迎的电池产品;80年代由于EMD活性的改善,电池容量提高到

1.6-1.9Ah,提高了20%;在1997-1998年,超高性能的碱性锌锰电池利用膨胀石墨,将容量提高到2.3Ah

。目前,国际知名企业以及国内领先企业均掌握了相关高性能环保碱性电池生产技术,而高性能环保的碱性电池因具有内电阻小、电容量大、通用性强、适用范围广,成本相对较低等优点,已成为市场上的主流产品。

2、行业经营模式

锌锰电池行业主要有制造服务商和自有品牌商两种模式,通过发挥各自优势,两种模式的企业均可取得较好的业绩。

差异制造服务商自有品牌商
目标市场全球范围内的品牌商、贸易商和经销商;客户渠道通常较为稳定。分散的终端消费者;除全球一线品牌外,一般局限于区域市场。
价值链 环节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服务环节。品牌推广、渠道建设及售后服务。
核心竞争优势1、对市场的需求信息及时感应,并针对市场变化快速决策和设计; 2、根据客户的要求生产不同型号的产品,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3、缩短设计、采购、生产周期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价值,从而获得品牌溢价。
利润率 水平1、产品售价相比自有品牌较低,毛利率较低; 2、销售和管理链条较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低。1、具有品牌溢价优势,产品自主定价,议价能力较强,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 2、管理链条较长,销售环节较多,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普遍较高。

高效岳《碱性锌锰电池生产技术的进步》电池工业200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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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的产业特征

(1)周期性

锌锰电池属于日常消费品,其下游行业是电子消费品行业,其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故本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型电子产品不断涌现,加之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日常生活电子化的程度将越来越高。因此,从长期来看,锌锰电池行业将稳定增长。

(2)区域性

在全球范围内,大型锌锰电池企业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上述国家和地区同时也是锌锰电池消费比较集中的区域。我国的锌锰电池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东部沿海地区。从我国锌锰电池出口情况看,较为高端的碱性电池主要出口到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相对廉价的碳性电池主要出口到亚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

(十)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1、锌锰电池制造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锌锰电池行业的上游主要为电解二氧化锰、锌粉、隔膜纸、钢壳、碳棒、锌筒等生产企业。电解二氧化锰、锌粉、钢壳、碳棒、锌筒等的基础材料全球储量丰富,上述原材料基本上已经实现国产化,供应较为充足。对于上述基础材料,

原材料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电解二氧化锰锌粉、锌筒

锌粉、锌筒隔膜纸

隔膜纸碳棒、钢壳

碳棒、钢壳锌锰电池

锌锰电池家用电器

家用电器电动玩具

电动玩具智能家居

智能家居家用医疗电子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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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业的需求占其整体需求比例较小,本行业的需求变化一般不会导致上游产品价格的变化;且上述原材料的生产工艺已经很成熟,本行业不会对上游产品的特殊性能工艺提出特别要求,锌锰电池行业不存在对上述原材料供应商的依赖性。

隔膜纸是锌锰电池生产的关键性基础材料,直接影响到电池的容量、性能、使用寿命等关键指标。目前,我国锌锰电池制造企业依然依赖进口的隔膜纸,虽然国内不少研究单位及公司开展了隔膜纸的研究并取得一定进展,但产品质量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我国锌锰电池制造行业隔膜纸主要依赖进口。

《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继续支持关键材料与关键设备的关键技术攻关,尽快实现碱性锌锰电池隔膜国产化”,随着上游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锌锰电池行业的原材料供应将不再依赖进口,国产材料的普及将促使关键材料价格的下降,进而降低锌锰电池行业的生产成本。

2、锌锰电池制造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锌锰电池制造行业的下游行业包括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化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等电子设备制造行业。因此,上述电子产品行业的景气度对锌锰电池的需求有重大影响。

中国由于拥有巨大的消费市场,电子制造业非常发达,随着新技术的开发和面世,电子行业对于上游产品(包括锌锰电池)的需求将不断提升。下游产业对锌锰电池的质量、性能等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将推动锌锰电池产品向能量高、功率高、容量大、重量轻的方向发展。

3、生产过程智能化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是未来工业互联网业态下锌锰电池制造服务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以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等为主体的自动化技术与装备,在促进智能制造的产业化突破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汇率和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劳动力成本和社会服务成本的逐年增加,锌锰电池行业竞争环境日益激烈,规模化生产、成本控制与效率提升将成为锌锰电池制造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生产过程智能化通过人与自动化设备、工业机器人的合作共事,实现制造自动化的同时,使得制造业的设计、生产、管理、服务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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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日趋智能化,智能制造正引领新一轮的制造业革命。

(十一)发行人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情况

1、发行人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北美、亚洲等国家和地区,其中,欧洲系公司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北美也是公司重要的海外市场。目前主要出口目的地均没有针对中国出口锌锰电池产品的特殊限制政策。部分出口目的地对进口锌锰电池中的污染物含量、安全性等有一定强制性认定要求,主要包括欧盟国家要求出口该地区的锌锰电池产品必须经过汞和镉含量认证。

根据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2006/66/EC指令和2013/56/EU指令,在该地区销售的所有电池汞含量不得超过0.0005%,镉含量不得超过0.002%,出口至欧盟的锌锰电池需获得相关机构出具的汞和镉含量认证,方可进入该市场。公司出口欧盟的电池均已经ITS(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检测认定,汞和镉含量符合欧盟电池指令的要求。

我国锌锰电池行业技术规范是以IEC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多级标准体系。

IEC标准由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IEC成立于1906年,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其标准的权威性为全球公认。IEC的宗旨是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的标准化及有关问题的国际合作,增进国际间相互了解。目前公司锌锰电池出口的主要国际市场对电池出口的主要认证标准如下:

电池主要出口市场认证标准

国家标准名称或编号内容简介
联合国UN(38.3)认证联合国制定的锂电池运输安全标准测试认证方法,是一个比UL更严格的测试,被美国运输部以及各国航空部门采纳作为标准,要求锂电池必须通过UN标准测试,共8个测试项目。
欧盟CE认证强制认证标志,欧盟境内所用商品必须加贴该标志以表明产品质量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基本要求。
ROHS指令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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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德国GS认证GS是德语“Geprufte Sicherheit”(安全性已认证)的缩写,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用于电气产品的GS测试,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美国UL认证美国保险商实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称,该机构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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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中美贸易摩擦过程演变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时间加征关税额度主要影响季度对美国市场的收入 (万元)
2018年9月18日宣布,9月24日执行10%2018年第四季度3,938.18
2019年第一季度3,225.92
2019年5月9日宣布,5月10日执行25%2019年第二季度4,470.73
2019年第三季度8,885.14
2019年8月23日宣布,未执行30%
2019年12月13日宣布25%2019年第四季度3,0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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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发行人进一步加大了对美国以外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公司的产品质量及服务能力获得欧洲等其他地区市场的客户的认可,自2019年7月以来,公司在德国、法国、比利时等国家和地区新开发的客户订单及达成合作意向的预计订单数量合计达到43,000.00万只,相关拓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②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产品成本,通过降低成本的方式适当降低产品售价和提升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产品成本,公司将进一步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慧工厂,进一步提高公司锌锰电池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和规模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固定生产费用,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零售价格从而维持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提升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

③加大自有品牌建设,积极拓展国内市场

公司将加大自有品牌的建设,积极开拓国内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以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影响。

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公司的美国客户可能会削减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的关税,导致公司美国市场出口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下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①中国是全球最主要的锌锰电池生产基地,美国客户短期内难以寻找到规模化生产的第三国供应商

锌锰电池行业的国际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相对成熟稳定的竞争格局。从全球范围来看,锌锰电池市场主要由国际公司品牌商和国内优秀电池企业占据。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锌锰电池生产基地,其次是美国和日本。国内优秀电池企业通过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凭借多年积累的丰富生产制造经验,依靠工艺与设备的相互紧密配合,不断改善与创新生产工艺,不断提升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生产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与国外知名品牌企业已不断缩小,甚至行业内领先企业产品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国内领先的锌锰电池企业已是国外品牌的重要制造服务商,一半以上国际市场份额的锌锰电池是由中国企业贴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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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锌锰电池制造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中国制造的高性价比、健全的工业体系、高质量和高效的生产效率,美国客户短期内较难寻找到合适的第三国供应商。

②发行人客户更换供应商的难度较高

公司一直注重锌锰电池产业链的有效整合,通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开发,已掌握了锌锰电池的核心生产技术工艺,并逐渐拥有了较强的生产设备改进及再研发能力,实现锌锰电池生产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最近几年,公司进一步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慧工厂,将生产中的采购、制造、销售等信息数据化、可视化、智能化,最终形成完整的产品数据追溯系统,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透明化生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的产品性能稳定,具有自动化、规模化和智能化的生产优势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高端客户通常会对供应商实施严格的资质审查,通过制度化的开发、认证与评估体系,确定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管理能力、产品品质、供货能力等都能够达到认证要求,才会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上述过程一般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较长时间的考察、测试、评估后方能给予资质认定,认证过程一般需要一到三年,需要花费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因此,这些高端客户一旦选定了合格的合作伙伴,双方会建立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轻易不会更换供应商。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美国部分主要客户与公司因对新增的关税成本承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曾短暂暂停业务合作,导致公司2019年出口到美国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由于在产品质量、交货期、客户服务等方面未寻求到与公司相当的供应商,该等美国客户自2019年6月起又与公司陆续恢复业务合作。

③加征关税导致的采购成本增加在美国客户的容忍区间

由于锌锰电池属于日常消费品,单价较低,最终消费者对价格敏感度低,美国客户在对外转卖产品时加价空间较大。即使公司对美出口产品目前被加征额外关税,美国客户可通过向最终消费者转移部分成本,仍有一定的获利空间,同时美国本土锌锰电池制造的成本高于美国客户向中国等国家和地区进口产品的采购成本,且美国本土化生产的锌锰电池制造企业很少、在美国本土生产的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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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关税加征后的采购成本。相对于国内锌锰电池其他生产商,公司具备规模优势、产品质量优势、研发优势、快速交付能力优势,因此与公司合作仍是现有美国客户的优先选择。

④欧洲市场系公司最大海外市场,销售规模保持稳定,美国市场即使收入出现下滑,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决定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最终出口到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7,804.36万元、30,288.18万元、19,676.34万元和7,571.49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5.80%、28.79%、

19.86%和17.26%。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2019年度公司对美国的出口收入出现下滑,但报告期内,公司对欧洲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5,870.73万元、40,846.38万元、46,856.11万元和19,213.21万元,占当年境外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00%、

45.54%、55.19%和50.93%。欧洲市场作为发行人最大的海外市场,其销售收入占公司境外收入的50%左右。公司2017年以来,加大对欧洲市场客户的开拓与维护力度,特别自2018年3月美国向中国发动贸易摩擦以来,公司为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可能导致美国客户短期内观望延缓下单的风险,对公司长期合作的欧洲客户,优先满足其订单需求,优先安排交付,欧洲市场保持了稳定增长。

因此,虽然美国市场是公司重要的出口市场但公司对美国市场不存在重大依赖。随着欧洲等国际市场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和国内市场的开拓,美国占比将呈逐步下降趋势即便此次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公司对美国出口收入下降,也不会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环境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对于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无汞碱性电池337案

锌锰电池目前技术相对成熟,我国主要电池生产商已掌握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因此出口的电池产品知识产权侵权可能性较小。但也不排除遇到贸易纠纷的可能,近年来,无汞碱性电池337案(337-TA-493)是中国在贸易纠纷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电池及及其下属电池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ITC)提出申请,称中国电池企业向美国出口的无汞碱性电池及含有电池的玩具、电器等侵犯其专利权,要求对涉及的中国电池企业进行“337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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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池企业立即展开了应诉工作。在初裁认定专利侵权的不利情况下,中国企业克服了法律、资金、技术、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巨大困难,积极提起上诉,ITC终裁认定该案涉及劲量电池的709号专利无效,中国电池企业没有侵权。此后劲量电池两次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均被驳回。2008年4月21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维持了ITC的裁定,判决劲量电池专利无效。至此,持续五年的无汞碱性电池337案以中方获胜告终。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中国锌锰电池行业位居前列的制造商和出口商。公司产品以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为核心,其中报告期内,碱性电池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14%、73.49%、78.67%和82.63%。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98%、85.41%、

85.86%和86.15%。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年公司碱性电池产量排名国内第五,锌锰电池出口量排名国内第四。

2019年中国锌锰电池前十大企业:

排名产量前十大企业碱性电池产量前十大企业出口量前十大企业
1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2东莞市天球实业有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3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
4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5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杭州长命电池有限公司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
7新利达电池实业(德庆)有限公司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US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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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产量前十大企业碱性电池产量前十大企业出口量前十大企业
8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浙江永高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9松柏(广东)电池工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天球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永高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10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横店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电池分公司杭州长命电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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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注册资本为3,380.00万元,其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37年,其名下有“Sunwatt(新华)”品牌,主要产品有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等。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统计,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654.84万元,资产总额为51,754.00万元。

(5)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资本为6,932.3127万元,于2016年3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代码为836239,其主要产品包括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及锂离子电池等。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2019年长虹能源实现营业收入141,681.62万元,资产总额为159,554.98万元。

(6)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环保碱性电池和环保碳性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其曾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201.39万元,资产总额为35,415.16万元。

(7)泰明斯电池(深圳)有限公司

泰明斯电池(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注册资本1,300.00万欧元,是劲量电池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统计,2017年度,其碱性电池出口额为3,850.61万美元。

(8)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本为6,800.00万元,于2015年1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代码为831627,其主要产品包括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2019年度其营业收入为33,172.19万元,资产总额为27,095.01万元。

(9)GP Batter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

GP Batter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隶属于香港金山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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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最大的电池制造商之一,在新加坡、香港、中国、台湾、越南及马来西亚等地均设有制造基地,其主要产品包括碱性电池、碳性电池、镍氢电池等,主要电池品牌是“GP超霸”。

(10)Duracell Inc.

Duracell Inc.成立于1920年,是美国知名的电池生产商,持有电池品牌Duracell(金霸王),主要产品为高性能碱性电池、专业电池和可充电电池。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美国金霸王旗下全资子公司,主要产品为碱性电池,是中国电池行业100强企业,其碱性电池出口额在国内排在前列。

(11)Energizer Holdings, Inc.

Energizer Holdings, Inc.是美国知名电池制造商,主要产品是锌锰电池、锂电池、镍氢电池等,主要电池品牌是Eveready(永备)和Energizer(劲量),其名下最重要的子公司Eveready Battery Company, Inc.起源于1890年。劲量电池在欧美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是金霸王电池传统竞争对手。根据EnergizerHoldings, Inc.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其2019年财务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9,450.00万美元,资产总额为544,960.00万美元。

(12)Spectrum Brands Holdings, Inc.

Spectrum Brands Holdings, Inc.的前身是Rayovac Corporation,最早成立1906年,是美国知名电池生产商,持有电池品牌Rayovac(雷诺威),其主要电池产品有碱性电池、镍氢电池等。雷诺威电池与金霸王电池、劲量电池共同占据欧美高端电池市场的主导地位。

2、同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

根据同行业企业的产品重合度、经营模式、目标市场和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同行业内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详见前述同行业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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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发行人竞争优势

(1)智能制造优势

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是锌锰电池制造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生产经验,已成为行业内生产智能化水平较高的企业之一。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碱性电池生产设备关键智能部件诸如自动投料系统、多段真空吸液台、自动视觉检测设备、自动称重机和装盘码垛机,并引进机械手、AGV等高端智能制造装备,进而提升碱性电池生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通过持续的创新和有效的组合,公司打造了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的高速自动化、数字化碱性电池生产车间,实现碱性电池的智能化生产。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发行人自主研发设计的高度自动化、智能化碱性电池生产线的生产能力达到600只每分钟,生产线的效率和质量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注重锌锰电池产业链的有效整合,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引入ERP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MES生产管理系统、RICHEER QMS质量管理系统、MIS设备在线监控系统、基于Ethernet/IP的OMRON设备通讯网络、基恩士视觉远程操控系统等10多项工业物联网系统和设备,进而将生产中的采购、制造、销售等信息数据化、可视化、智能化,形成完整的产品数据追溯系统,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透明化生产。2018年公司“年产2亿只碱性锌锰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入选宁波市首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项目。公司先进的智能制造优势不仅保证了产品品质的稳定,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还节约了大量人工成本,使得公司具备快速高效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依托技术基础和研发优势,发行人能够更好地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利用工业互联网的智能化优势将引领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新业态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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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化管理优势

公司重视智慧工厂建设,搭建厂区工业物联网,引进和开发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大数据分析和应用,进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产经营管理控制系统。公司通过运行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MES生产管理系统、RICHEER QMS质量管理系统、MIS设备在线监控系统及可视化数据集成平台UcMES,并以此为基础开发了可视化的数据集成平台,同时引入OA系统以及云之家管理系统,实现移动办公及无纸化管理。通过上述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实现了公司数据的集中共享、精益管理,使企业人、机、料、法、环等因素全部数字化、可视化,公司管理进一步流程化、透明化。公司突出的信息管理优势,提高了公司的数据分析和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降低企业的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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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模化生产优势

锌锰电池行业集中度较高,具有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才能保持产品性价比优势,进而在市场中立足并获得发展。同时,公司锌锰电池行业下游客户在产品型号、数量、性能等方面的不同需求,生产厂商必须将生产规模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以满足供货的及时性、多样性要求。规模化生产是赢得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较为明显的规模化生产优势。目前公司是锌锰电池行业内综合实力位居前列的制造商和出口商,配备先进的智能制造设备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司能快速实现对客户的及时响应和大规模生产,规模化生产程度较高。凭借显著的规模化生产优势,公司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生产成本有效降低,满足客户供货及时性、多样性的采购需求,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北美、亚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与众多的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突出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长期专注于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人才储备,在产品品质、产能保证、交货时间、客户服务等方面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建立了稳定的客户关系。目前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覆盖的客户主要包括家乐福、乐购、松下、飞利浦、麦德龙、迪卡侬、L'Image等国际知名企业。在和这些企业的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已与上述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信任关系,由于国际知名企业供应商筛选过程的复杂、漫长,这种合作和信任关系一旦建立就较稳固,轻易不会更换,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他竞争对手的介入。公司伴随客户不断成长,产品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客户的粘性不断提升,使得公司实现持续发展并保持核心竞争力。

(5)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从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视技术的研发与积累,始终谋求提高高性能锌锰电池的产品研发能力和生产设备的研发水平,注重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公司研发人员拥有丰富的高性能锌锰电池及其生产设备的研发经验。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拥有雄厚的研发能力,是最早研发“无汞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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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绿色环保电池”和“无汞无镉无铅绿色环保电池”的企业之一。通过长期摸索与积累,目前公司已形成了高稳定大电流碱性电池技术、碱性电池缓蚀剂技术、大容量碱性电池、专用于碱性电池密封圈的改性尼龙610材料技术、表面修饰的炭黑粉体技术、多层多道真空吸液技术、隔膜纸在线卷纸成型技术、电池在线称重技术等核心电池生产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已取得专利技术75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外观设计1项。在电池标准方面,公司先后参与起草和制定了多项国家和行业等相关标准,系中国电池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地位。公司参与制定的相关标准情况如下:

序号标准名称
1《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GB/T8897.1-2013
2《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GB/T8897.2-2013
3《原电池 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GB8897.5-2013
4《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零配件 第1部分:正极钢壳》QB/T2459.1-2011
5《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零配件 第2部分:负极底》QB/T2459.2-2011
6《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零配件 第3部分:密封圈》QB/T2459.3-2011
7《电池用浆层纸》QB/T2303.1-2008
8《碱性及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GB24427-2009
9浙江制造《高容量、环保型LR6、LR03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T/ZZB 0333-2018
10《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测定》GB/T2015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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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的电性能指标与IEC标准对比如下:

产品型号放电条件(20℃,55±20%RH)IEC(GB) 标准公司产品水平
放电电阻、 电流每天放电时间终止电压V
LR0350mA1h/d0.912h23.7h
5.1Ω4min/h,8h/d0.9130min259.9min
5.1Ω1h/d0.8120min289.4min
24Ω15s/min,8h/d1.014.5h22.4h
LR63.9Ω4min/h,8h/d0.9230min448.1min
3.9Ω1h/d0.85h8.32h
250mA1h/d0.95h8.66h
100mA1h/d0.915h26.0h
50mA1h/8h,24h/d1.030h52.2h
1.5w/0.65w2s/28s,5min/h, 10次/h1.0540次110次
LR143.9Ω4m/15m,8h/d0.9790min1296.9min
400mA2h/d0.98h13.83h
3.9Ω1h/d0.814h23.0h
LR202.2Ω4m/15m,8h/d0.9750min1348.4min
600mA2h/d0.911h17.1h
2.2Ω1h/d0.816h24.6h
6LR61620Ω24h/d,1s/h7.516d23.2d
270Ω1h/d5.412h24.3h
620Ω2h/d5.433h53.9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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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广阔的管理团队使公司在锌锰电池制造行业整体发展趋势方面有敏锐的认知,从而深入理解市场趋势变化、政策变化动向及其对客户需求的影响,迅速调整经营模式、提高决策速度和灵活性以匹配客户需求,带动公司整体业务的快速发展。

2、发行人竞争劣势

(1)自有品牌市场知名度较低

公司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客户主要是家乐福、乐购、松下、飞利浦、迪卡侬、麦德龙、L'Image等国际知名企业,通过长期合作,公司在上述客户群体中具有较高的口碑和美誉度。但针对上述客户,公司进行贴牌生产销售,因此公司自有品牌在终端消费市场知名度较低。

(2)包装环节自动化水平较低

通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打造了行业领先的高速自动化、数字化碱性电池生产车间,碱性电池实现了自动化、数字化生产,但是由于国外客户需求的差异化,导致包装方式多种多样,包装环节难以实现规模化生产,自动化水平较低。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LR03、LR6、LR14、LR20、6LR61系列碱性电池及R03、R6、R14、R20、6F22系列碳性电池,其主要参数和用途如下:

产品类别型号图片主要参数用途
碱性电池LR03标称电压:1.5V 平均质量:11.2g 外径:9.8-10.5mm 高度:43.5-44.5mm中、高电流用电器,如:无线鼠标、电动牙刷、电动美容仪、电动玩具等
LR6标称电压:1.5V 平均质量:23.5g 外径:13.7-14.5mm 高度:49.5-50.5mm
LR14标称电压:1.5V 平均质量:75g 外径:24.9-26.2mm 高度:48.6-50.0mm中、高电流用电器,如:影音设备、电动玩具、露营灯、电子打火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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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型号图片主要参数用途
LR20标称电压:1.5V 平均质量:140g 外径:32.3-34.2mm 高度:59.5-61.5mm
6LR61标称电压:9V 平均质量:45g 长度:24.5-26.5mm 宽度:15.5-17.5mm 高度:46.5-48.5mm中、高电流用电器,如:玩具遥控器、烟雾感应器、无线麦克风、电子仪表等
碳性电池R03标称电压:1.5V 平均质量:8g 外径:9.8-10.5mm 高度:43.5-44.5mm中、低电流用电器,如:遥控器、闹钟、手电筒、电动玩具、剃须刀等
R6标称电压:1.5V 平均质量:15.5g 外径:13.7-14.5mm 高度:49.5-50.5mm
R14标称电压:1.5V 平均质量:44.0g 外径:24.9-26.2mm 高度:48.6-50.0mm中、低电流用电器,如:手电筒、收音机、立式石英钟、燃气灶等
R20标称电压:1.5V 平均质量:85.0g 外径:32.3-34.2mm 高度:59.5-61.5mm
6F22标称电压:9V 平均质量:36g 长度:24.5-26.5mm 宽度:15.5-17.5mm 高度:46.5-48.5mm中、低电流用电器,如:遥控器、闹钟、手电筒、电动玩具、剃须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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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碱性电池产品工艺流程

2、碳性电池产品工艺流程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合格供应商制度,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二氧化锰、锌粉、钢壳、锌筒等。对于新供应商,采购部先通过实地考察和样品测试后,筛选出预选供应商名单,然后组织品管部和技术部等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小组结合产品质量、价格、供货期等方面,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样品以及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等进行评估,将评估和考核结果记录于供应商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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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根据评分结果经总经理审批后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每年签订年度合作框架协议,每批货物再以订单形式确定具体采购细节。对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公司采购部根据合格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质量、价格、交货)等记录,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对复评不达标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对于产品质量起关键和重要影响的原材料,公司采购部于每年年底收集下一年度原材料需求和市场价格变动等相关信息,并逐级上报至总经理进行下一年度采购决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采购部在每个月底前根据销售订单量,制定下个月的采购计划,然后召集品管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召开采购分配会议,确定采购物资的细节,如品种、规格、供应商名单等信息。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生产作业单和补料采购申请单,在ERP系统中下达采购订单,经采购部经理审核后,以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供应商确认,实施采购。

对于其他原材料,每月由采购部根据公司产品的生产订单编制采购计划,向公司审定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司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外,还有少量的外部采购。对于部分销量较少的型号,公司未配备相应的生产线,为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公司会采购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等进行包装或组合后对外销售;同时为解决在生产旺季时,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公司会临时对外采购部分LR03电池、LR6电池、R03电池、R6电池、R14电池和R20电池,进行包装或组合后对外销售。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为主,计划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对于国外市场需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的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订单数据编制月度生产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原辅材料的采购,再由生产部按计划组织生产。对于国内市场需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和备货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公司生产部根据销售部门的订单组织组织生产,同时为满足国内自有品牌客户的市场需求,并结合历史销售情况设置安全库存,当库存产品低于安全库存时进行备货生产。

公司运用多个不同的信息系统用来保证产品的品质与及时交付,实现生产的信息化、智能化。销售部门将客户需求告知技术部,技术部通过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将客户需求转化为产品的技术标准并编制不同客户的质量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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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推至企业ERP信息系统。采购部按照生产部门生产计划及实际销售订单,通过ERP系统进行采购。所有入库材料通过二维码打印,采集器扫描并通过WMS仓库管理系统进行出入库及领发管理。生产部门将生产订单通过ERP信息系统下推至MES生产制造系统进行生产及成品入库。品管部通过QMS质量管理系统对材料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巡检,并对成品进行完工检验。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以出口销售为主,国内销售为辅。公司出口销售均为直销方式,主要向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等客户贴牌销售,同时公司还有少量的自有品牌业务。公司国内销售主要以向电子设备生产厂商销售为主,另外存在少量的经销商销售、经营进出口贸易公司销售、商超合作经营销售和电商业务。公司为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客户提供配套服务,均为直销方式,既有贴牌也有自有品牌;向经销商销售的产品均为自有品牌产品;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公司采购公司贴牌或自有品牌产品后主要用于对外出口;公司与商超的合作经营方式是由商超提供经营场地和相关管理服务,公司提供经营人员和经营商品或服务所需设备设施、进行商品经营或商业服务,商超各月最终对外销售数量作为双方销售结算的依据;电商业务,公司采取B2C的模式,公司通过淘宝网等第三方销售平台的资格审核后,与该等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在平台开设自营品牌旗舰店,同时根据销售情况向平台支付一定比例的平台服务费。

(1)贴牌生产

贴牌生产是发行人最重要的经营模式,贴牌生产系指根据客户提供的其自有品牌或代理品牌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要求,公司自主采购原材料,利用自身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生产出相关产品后贴牌销售给客户,客户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一种方式。在整个贴牌过程中,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应用、产品质量控制、产品包装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全部由发行人自主完成,客户不提供技术和服务,采购发行人的锌锰电池产品后,直接对外销售。公司贴牌生产的主要流程包括客户开发、样品检测、客户验厂、订单下达、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对外发货等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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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贴牌业务与自有品牌业务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应用、产品质量控制、产品包装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全部由公司自主完成,客户不提供技术和服务,在品牌所有、价值链环节、核心竞争优势及利润率水平等方面贴牌和自有品牌有一定的差异,通过发挥各自优势,两种业务均可取得较好的业绩。贴牌业务与自有品牌业务的具体差异如下:

差异贴牌生产业务自有品牌生产业务
品牌所有权客户拥有品牌的所有权。自身拥有品牌的所有权。
技术指标根据客户要求的质量和性能生产。自身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决定。
价值链环节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服务环节。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品牌推广、渠道建设及售后服务。
核心竞争优势根据客户的要求生产不同型号的产品,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设计、采购、生产周期以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规模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价值,从而获得品牌溢价。
利润率水平销售和管理链条较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低。具有品牌溢价优势,产品自主定价,议价能力较强,管理链条较长,销售环节较多,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普遍较高。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贴牌39,861.2291.0287,949.5988.9493,318.6088.8695,419.6988.65
自有品牌3,933.018.9810,934.9311.0611,694.4111.1412,211.6311.35
合计43,794.23100.0098,884.52100.00105,013.01100.00107,631.32100.00

1-1-1-161

报告期内,公司贴牌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8.65%、

88.86%、88.94%和91.02%,变化较小;同时,公司积极发展自有品牌,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比重保持稳定。

(2)贴牌生产的主要客户

凭借规格型号齐全的产品种类、稳定卓越的质量和安全品质,公司与欧洲、北美、亚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众多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贴牌生产的主要客户及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客户简介对应产品
1家乐福国际知名连锁企业系欧洲第一大零售商,世界第二大国际化零售连锁集团。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2乐购国际知名连锁企业是全球三大零售企业之一。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3松下
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4麦德龙麦德龙集团系欧洲知名连锁企业是德国最大、欧洲第二、世界第三的零售批发超市集团。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5Family Dollar美国商业连锁零售企业,主要经营日用商品零售折扣店,在美国44个州经营超过6,800家日用商品零售折扣店。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6Birgma瑞典大型零售连锁企业之一BILTEMA的区域运营子公司。碱性电池
7Tedi德国家居用品零售连锁企业。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8Toys “R”玩具反斗城,美国知名的玩具零售连锁企业。碱性电池
9WmM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系超市零售连锁企业。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10Food Company澳大利亚大型零售连锁企业。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11Kaufland德国大型零售连锁企业,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89.83亿欧元。碱性电池
12Dollar General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系一家折扣零售商,主营各类商品零售业务。碱性电池
13L'Image加拿大大型贸易商主要经营灯泡、手电筒、电灯、电池,产品主要销往美国。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14GBT德国大型贸易商,主要经营家电批发;机械、工业设备、船舶和飞机代理销售;汽车零部件批发贸易等业务。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15Innovent德国大型贸易商,主要经营电子和电信设备及碱性电池/

1-1-1-162

序号客户名称客户简介对应产品
零件批发、商业和其他管理咨询业务。碳性电池
16Supreme英国大型贸易商,主要经营电池、照明和其他有关产品批发分销等业务。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17Home Control新加坡消费类音频和视频设备生产厂商,国内投资设立苏州欧清电子有限公司。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18Dorcy母公司为美国设计、生产和销售便携式照明产品企业。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19MMD香港联交所上市TPV Technology Limited(HKG/140405)之子公司,主要经营贸易商电脑显示器和平板电视等销售业务。碱性电池/碳性电池

1-1-1-163

了规定,将产品发货至经销商。

④退换货机制

根据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商合同》,与退换货相关的规定如下:

A.所有质量不合格产品,经双方或国家有关权威检测机构确认后,予以退还,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B.公司接受经销商未开箱的整箱滞销品种的退换货,但换货时间不得超过该批货物发货后的120天,同时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⑤销售存货信息系统

公司未建立经销商销售存货信息系统,但每月与主要经销商沟通了解其存货情况,同时存货不足的经销商会将经销商要货申请单交予野马商贸业务员,公司会及时进行配货,确保经销区域内终端配送不断货。

2)公司的经销商主要为个体工商户,除了销售公司的产品外,还销售其他品牌电池、日用百货等日用品。

3)报告期内各期经销商的新增和退出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家数4768241,6581,552
本期新增家数48183221494
本期减少家数3115311,055388
期末家数2134768241,658

1-1-1-164

(四)发行人的产能、产量和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单位:万只、%

产品名称报告期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碱性电池2020年1-6月76,000.0060,095.0656,003.2879.0793.19
2019年度136,500.00121,142.46121,313.9388.75100.14
2018年度112,000.00120,785.29118,821.06107.8498.37
2017年度94,400.00112,512.58113,424.88119.19100.81
碳性电池2020年1-6月35,000.0018,418.9117,016.7452.6392.39
2019年度70,000.0053,517.1955,684.7576.45104.05
2018年度70,000.0066,886.0969,101.7195.55103.31
2017年度70,000.0078,236.3176,615.54111.7797.93
产品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
LR619,940.5845.5342,024.3942.5039,945.5838.0440,720.1937.83
LR0310,391.2823.7323,806.8924.0823,354.8322.2425,761.4323.93
LR141,901.384.344,292.964.344,343.404.144,007.643.72
6LR611,457.923.333,638.803.684,187.823.994,126.213.83
LR202,075.734.743,347.283.394,021.443.833,741.013.48
R61,763.934.038,607.808.709,749.339.289,903.049.20
R032,232.085.105,515.925.586,777.436.456,920.966.43
R201,231.062.812,248.762.273,871.423.693,890.953.62
R14625.771.43993.171.002,074.651.981,895.671.76

1-1-1-165

产品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销售额占比
6F22509.921.16625.760.632,000.951.912,008.831.87
合计42,129.6496.2095,101.7296.17100,326.8595.55102,975.9495.67
产品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价变化单价变化单价变化单价
LR60.600.030.603.370.58-1.100.59
LR030.51-1.180.51-0.030.51-3.790.53
LR141.941.001.920.391.910.381.90
6LR612.92-0.872.952.952.86-2.032.92
LR202.94-1.092.973.452.87-0.252.88
R60.302.970.292.540.289.040.26
R030.24-0.740.242.720.239.340.21
R201.261.701.245.561.1715.271.02
R140.810.490.813.860.7822.770.63
6F221.11-2.281.1411.171.031.121.01
报告期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0年 1-6月1L'Image4,159.839.50
2GBT4,014.519.17

1-1-1-166

报告期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3松下集团3,269.957.47
4家乐福2,996.346.84
5MMD2,545.915.81
前五名客户小计16,986.5438.79
2019年度1L'Image15,370.0815.54
2GBT10,686.3910.81
3Innovent8,258.028.35
4家乐福7,257.827.34
5松下集团4,329.794.38
前五名客户小计45,902.1046.42
2018年度1L'Image21,935.7420.89
2GBT9,898.669.43
3Innovent7,465.387.11
4家乐福5,431.115.17
5Family Dollar3,967.423.78
前五名客户小计48,698.3146.37
2017年度1L'Image.19,543.7318.16
2GBT10,765.0110.00
3家乐福8,628.188.02
4Gibson7,146.636.64
5Family Dollar5,393.505.01
前五名客户小计51,477.0447.83

1-1-1-167

(2)报告期内各期内销、外销前5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各期,外销前5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销售内容
2020年1-6月1L'Image4,159.839.50R6电池、R03电池、LR6电池、LR03电池、R20电池等
2GBT4,014.519.17LR6电池、LR03电池、LR14电池、6LR61电池、锂电池等
3家乐福2,996.346.84LR6电池、LR03电池、LR20电池、LR14电池、6LR61电池等
4MMD2,545.915.81LR03电池、LR6电池、LR14电池、LR20电池、6LR61电池
5Dollar Tree2,144.574.90R6电池、R03电池、LR6电池、LR03电池、LR20电池等
前五名客户小计15,861.1636.22
2019年度1L'Image15,370.0815.54R6电池、R03电池、LR6电池、LR03电池、R20电池等
2GBT10,686.3910.81LR6电池、LR03电池、LR14电池、6LR61电池、锂电池等
3家乐福7,257.827.34LR6电池、LR03电池、LR20电池、LR14电池、6LR61电池等
4Innovent7,169.227.25LR03电池、LR6电池、LR14电池、LR20电池、6LR61电池
5MMD3,593.613.63LR6电池、LR03电池、R6电池、R03电池、LR20电池等
前五名客户小计44,077.1144.57
2018 年度1L'Image21,935.7420.89R6电池、R03电池、LR6电池、LR03电池、R20电池等
2GBT9,898.669.43LR6电池、LR03电池、LR14电池、6LR61电

1-1-1-168

报告期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销售内容
池、锂电池等
3Innovent6,636.186.32LR03电池、LR6电池、LR14电池、LR20电池、6LR61电池
4家乐福5,431.115.17LR6电池、LR03电池、LR20电池、LR14电池、6LR61电池等
5Family Dollar3,967.423.78R6电池、R03电池、LR6电池、LR03电池、LR20电池等
前五名客户小计47,869.1145.58
2017 年度1L'Image19,543.7318.16R6电池、R03电池、LR6电池、LR03电池、R20电池等
2GBT10,765.0110.00LR6电池、LR03电池、LR14电池、6LR61电池、LR20电池等
3家乐福8,628.188.02LR6电池、LR03电池、LR20电池、LR14电池、6LR61电池等
4Gibson7,146.636.64LR6电池、LR03电池、R6电池、R03电池、6F22电池等
5Family Dollar5,393.505.01R6电池、R03电池、LR6电池、LR03电池、R20电池等
前五名客户小计51,477.0447.83

1-1-1-169

2)报告期内各期,内销前5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销售内容
2020年1-6月1松下(上海)2,018.714.61LR6电池、LR03电池、R6电池、R14电池、LR14电池等
2东莞市洁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42.670.55LR6电池、LR20电池
3太仓市茵诺特贸易有限公司234.110.53LR03电池、LR6电池、LR14电池、6LR61电池
4宁波市照洋电器有限公司129.470.30LR6电池、LR03电池、R6电池、R03电池
5宁波金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19.360.27LR03电池、LR14电池、6LR61电池
前五名客户小计2,744.326.27
2019 年度1松下(上海)2,789.672.82LR6电池、LR03电池、R6电池、R14电池、LR14电池等
2太仓市茵诺特贸易有限公司1,088.811.10LR03电池、LR6电池、LR14电池、6LR61电池
3杭州川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26.850.33LR03电池
4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5.080.31LR03电池、LR6电池
5玩具反斗城(中国)商贸有限公司304.170.31LR03电池、LR6电池、LR14电池、LR20电池、6LR61电池等
前五名客户小计4,814.594.87
2018 年度1松下(上海)2,856.332.72LR6电池、LR03电池、R6电池、R14电池、LR14电池等
2太仓市茵诺特贸易有限公司829.200.79LR03电池、LR6电池、LR14电池、6LR61电池
3沙彼高仪器(深圳)有限公司407.790.39LR6电池、LR20电池
4东莞雅图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68.960.35LR6电池、LR03电池
5赛特威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66.460.356LR61电池、LR6电池
前五名客户小计4,828.744.60
2017 年度1松下(上海)2,594.892.41LR6电池、LR03电池、R6电池、R14电池、LR14电池等
2力王股份507.660.476LR61电池、R20电池、R14电池

1-1-1-170

报告期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销售内容
3沙彼高仪器(深圳)有限公司456.480.42LR6电池、LR20电池
4东莞雅图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31.590.40LR6电池、LR03电池
5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4.530.27LR03电池、LR20电池、LR6电池、LR14电池、R03电池等
前五名客户小计4,285.153.98
企业名称主营业务销售内容销售金额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肇庆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微型电池及各类新型电池LR03电池、LR14电池18.056F22电池、锂电池等796.36
企业名称主营业务销售内容销售金额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肇庆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微型电池及各类新型电池LR6电池、LR03电池199.226F22电池、锂电池等1,589.22
力王股份环保碱性锌锰6LR61铁壳266.75LR03电池118.63

1-1-1-171

企业名称主营业务销售内容销售金额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电池和环保碳性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电池
企业名称主营业务销售内容销售金额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肇庆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微型电池及各类新型电池LR6电池、LR03电池、6LR61电池137.616F22电池、锂电池等2,077.60
力王股份环保碱性锌锰电池和环保碳性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6LR61铁壳电池、R20电池、R14电池507.66LR6电池3,551.53

1-1-1-172

单位:万元、%

内外销客户类型收入确认方式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外销贸易商按报关单、提单确认收入17,741.3040.5153,091.1153.6959,226.4256.4056,142.0752.16
超市17,861.8640.7928,264.1628.5828,205.3026.8635,224.0932.73
工业配套2,125.294.853,546.503.592,260.212.152,246.642.09
小计37,728.4586.1584,901.7785.8689,691.9385.4193,612.8086.98
内销工业配套签收确认收入5,230.1311.9411,290.0411.4212,464.7911.8711,116.3310.33
贸易商279.330.641,283.731.301,273.481.21424.750.39
经销商543.291.241,369.841.391,497.021.432,346.772.18
零售4.840.0118.460.0241.700.0445.500.04
商超对账确认收入0.810.009.980.0134.100.0360.500.06
电商业务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7.390.0210.690.0110.000.0124.660.02
小计6,065.7813.8513,982.7514.1415,321.0914.5914,018.5213.02
合计43,794.23100.0098,884.52100.00105,013.02100.00107,631.32100.00
原材料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
电解二氧化锰5,197.1617.0412,419.0518.5211,912.8916.0411,145.4213.89
锌粉4,431.9014.5310,104.6315.0711,375.0615.3210,931.1313.62
钢壳4,409.2114.468,819.9013.159,362.6612.619,365.6711.67

1-1-1-173

原材料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采购额占比
锌筒1,317.174.324,397.006.566,410.148.638,455.4210.53
隔膜纸705.402.311,436.942.141,390.781.871,584.931.97
合计16,060.8552.6737,177.5255.4340,451.5354.4841,482.5851.6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电费金额333.03713.81690.69735.50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1.020.960.830.84
原材料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价变化单价变化单价变化单价
电解二氧化锰(元/千克)9.05-9.209.976.549.369.788.52
锌粉(元/千克)19.33-14.9322.72-9.1225.00-1.7925.46
钢壳(元/只)0.072.460.07-2.600.07-7.180.08
锌筒(元/只)0.07-13.750.08-15.670.10-11.610.11
隔膜纸(元/千克)86.681.6085.313.2682.62-2.2384.51
电(元/度)0.681.140.672.170.65-1.640.67

1-1-1-174

4、报告期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0年1-6月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3,367.0611.04
2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3,249.1810.65
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57.257.07
4宁波佳禾五金配件有限公司1,418.614.65
5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1,245.014.08
前五名供应商小计11,437.1237.50
2019年度1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6,366.889.49
2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6,318.689.42
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22.387.79
4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3,400.925.07
5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3,007.434.48
前五名供应商小计24,316.2936.26
2018 年度1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8,312.6111.20
2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6,547.608.82
3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4,712.746.35
4绍兴柯桥永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182.725.63
5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44.115.18
前五名供应商小计27,599.7837.17
2017 年度1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8,652.0010.78
2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6,416.847.99
3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6,106.877.61
4绍兴柯桥永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392.376.72
5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30.055.02
前五名供应商小计30,598.14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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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委托加工模式

1)委托加工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的材料系铜钉、铁皮印商标、铁皮裁剪成型。为了增加碱性电池的稳定性,需要对铜钉进行镀铟,由于铜钉镀铟需要有一定的专业资质,考虑到成本效益等因素,公司委托外协加工商进行;由于电池的铁壳包装需要对铁皮进行印商标、裁剪、成型,发行人考虑到成本效益等因素,委托加工商进行。

报告期各期委托加工费用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委外加工费用132.49276.33331.97395.27
采购总额30,495.0467,065.5374,250.6780,263.37
占比0.43%0.41%0.45%0.49%
加工商名称工序单位委托加工量金额加工单价
宁波市奉化区青林工贸有限公司电镀万枚44,386.2099.5422.43
宁波市镇海创业电镀有限公司电镀万枚8,648.0019.9423.06
宁波飞龙印铁容器有限公司印商标20,004.005.762.88
宁波雷鸟电子塑胶有限公司裁剪成型万只73.627.25984.40
合计132.49
加工商名称工序单位委托加工量金额加工单价
宁波市奉化区青林工贸有限公司电镀万枚96,433.00213.4222.13
宁波市镇海创业电镀有限公司电镀万枚20,385.0045.70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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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商名称工序单位委托加工量金额加工单价
宁波飞龙印铁容器有限公司印商标34,885.009.822.82
宁波雷鸟电子塑胶有限公司裁剪成型万只/万张236.817.39312.00
合计276.33
加工商名称工序单位委托加工量金额加工单价
宁波市奉化区青林工贸有限公司电镀万枚96,851.50216.8622.39
宁波市镇海创业电镀有限公司电镀万枚37,367.7083.2922.29
宁波雷鸟电子塑胶有限公司裁剪成型万只565.2921.76384.83
宁波飞龙印铁容器有限公司印商标38,151.0010.062.64
合计331.97
加工商名称工序单位委托加工量金额加工单价
宁波市奉化区青林工贸有限公司电镀万枚78,760.89180.1122.87
宁波市镇海创业电镀有限公司电镀万枚42,093.38105.7025.11
宁波雷鸟电子塑胶有限公司裁剪成型万只3,007.9359.57198.03
宁波飞龙印铁容器有限公司印商标203,316.0048.302.38
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注塑万只160.001.3785.47
宁波万杰电池有限公司裁剪成型万只6.600.23341.88
合计395.27

1-1-1-177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8,209.044,924.173,284.8740.02
机器设备22,853.6611,098.9511,754.7151.43
运输设备2,479.711,963.41516.3020.82
电子设备及其他1,710.021,258.78451.2426.39
合计35,252.4319,245.3116,007.1245.41
资产名称原值数量账面价值成新率对应生产的产品
R6P-600高速线134.23154.4340.55R6电池
R6P-600高速线134.23154.5340.62R6电池
R03-500智能型全自动生产线134.17150.2637.46R03电池
R03-500智能型全自动生产线133.33155.1241.34R03电池
LR03-A2生产线564.481221.6239.26LR03电池
LR03-A5生产线1,126.931966.3485.75LR03电池
LR03生产线720.951182.2425.28LR03电池
LR6生产线1,882.47194.125.00LR6电池
LR6生产线826.551117.7414.24LR6电池
LR6生产线739.261238.5832.27LR6电池
LR6-B5生产线991.811740.5574.67LR6电池
LR14生产线582.261428.7473.63LR14电池
LR20生产线647.901422.2265.17LR20电池
LR61生产线700.541250.1035.70LR61电池
LR6-B6生产线1,201.1011,115.5292.87LR6电池
贴标自动包装线835.905571.4868.37
薄膜包装机848.394575.4867.83
合计12,204.50246,139.0850.30

1-1-1-178

3、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18项房屋所有权

,所有权人均为本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
1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5号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5)50.98
2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1号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10)43.01
3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7号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11)50.92
4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3号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7)102.43
5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2号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8)41.72
6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8号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12)50.70
7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9号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13)50.70
8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0号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14)50.70
9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5号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6)50.98
10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4号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9)51.75
11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4号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59)14.47
12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6号东方商务中心汽车库(-1-61)13.51
13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7号东方商务中心汽车库(-1-60)13.19
14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5号东方商务中心汽车库(-1-62)14.26
15野马电池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3号东方商务中心汽车库(-1-57)19.04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取得浙(2019)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58163)号《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房产总面积74607.75平方米(含新建附属厂房),同时主管部门收回以下房屋产区证:房权证镇骆字第2015008745号、房权证镇骆字第2015008748号、房权证镇骆字第2015008749号、房权证镇骆字第2015008750号、房权证镇骆字第2015008751号、房权证镇骆字第2015008752号、房权证镇骆字第2015008754号、房权证镇骆字第2015008755号。

1-1-1-179

序号权利人证号坐落面积(㎡)
16野马电池浙(2019)宁波市大榭不动产权第(0296152)号大榭开发区豪都花园16号楼01室256.89
17野马电池浙(2019)宁波市大榭不动产权第(0296148)号大榭开发区豪都花园16号楼02室256.89
18野马电池浙(2019)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58163)号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74,607.75
合计75,739.89

1-1-1-180

2016年9月26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认定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不是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无形资产

1、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商标所有权共13项,其中国内商标6项,国外商标7项,注册人均为本公司。发行人已取得的注册商标均系发行人自主设计并注册、原始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1)国内商标

序号商标标志注册号类别商标权人注册有效期取得方式
14322516第11类野马电池2017-04-21至2027-04-20原始取得
23480872第9类野马电池2014-07-28至2024-07-27原始取得
33480873第9类野马电池2014-07-28至2024-07-27原始取得
43480874第9类野马电池2014-07-28至2024-07-27原始取得
54046093第9类野马电池2016-06-07至2026-06-06原始取得
69627427第9类野马电池2012-08-21至2022-08-20原始取得
序号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注册地所有权人注册有效期备注
152523069美国野马电池2017-7-25至2027-7-25
252621559美国野马电池2017-8-8至2027-8-8
3153019229欧盟野马电池2017-10-6至2026-4-4
412688339马德里野马电池2015-8-12至2025-8-12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指定以下国家和地区:奥地利、保加利亚、

1-1-1-181

序号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注册地所有权人注册有效期备注
瑞士、塞浦路斯、捷克、埃及、克罗地亚、匈牙利、爱尔兰、以色列、伊朗、意大利、立陶宛、摩洛哥、摩纳哥、马达加斯加、马其顿、墨西哥、新西兰、菲律宾、波兰、新加坡、罗马尼亚、突尼斯、土耳其、美国、乌克兰。 需要提出声明使用的国家:爱尔兰、新西兰、新加坡、美国。
58347419马德里野马电池2004-8-4至2024-8-4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指定以下国家和地区:奥地利、比荷卢、捷克、丹麦、芬兰、希腊、匈牙利、意大利、挪威、波兰、瑞典、土耳其。
68196599马德里野马电池2004-2-24至2024-2-24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指定以下国家和地区:澳大利亚、德国、西班牙、法国、英国、日本和葡萄牙。 需要提出声明使用的国家:英国。
7011405819中国台湾野马电池2005-2-16至2025-1-15

1-1-1-182

在发行人工作期间利用公司资源而形成,并由发行人自主申报、原始取得,不涉及研发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果,其权属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属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专利权人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1ZL200510049678.X表面修饰的碳黑粉体及其制备方法与其在碱性锌锰电池中的应用2005-04-28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2ZL200810306304.5一种高稳定大电流碱性电池及其制造方法2008-12-17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3ZL201010222172.5一种碱性锌锰电池及其制备方法2010-07-09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4ZL201110083646.7电池生产线的吸液台2011-04-02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5ZL201210239060.X用于电池制造的差速转接机构2012-07-05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6ZL201210239057.8电池称重机伺服控制配送系统2012-07-05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7ZL201210239056.3用于干电池制造的隔膜纸处理方法2012-07-05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8ZL201310081502.7大容量碱性锌锰电池2013-03-14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9ZL201410290078.1一种专用于碱性锌锰电池密封圈的改性尼龙610材料2014-06-26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10ZL201510020199.9电池生产线吸液装置及吸液方法2015-01-15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11ZL201510119148.1一种隔膜纸视觉检测方法及其装置2015-03-18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12ZL201510119105.3一种锌膏视觉检测方法及其装置2015-03-18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13ZL201510119025.8一种涂胶视觉检测方法及其装置2015-03-18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14ZL201610008608.8大号注芯机2016-01-07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15ZL201610024798.2一种电池焊盖视觉检测方法2016-01-15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16ZL201610024244.2一种浆层纸视觉检测方法2016-01-15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17ZL201610091141.8卸垛码垛一体机2016-02-18野马发明专利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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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专利权人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电池取得
18ZL201610096917.5一种刻线卷边封口装置及卷边封口方法2016-2-22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19ZL201610025467.0一种半成品电池外观视觉检测方法2016-1-15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20ZL201510944517.0一种碱锰电池负极添加剂2015-12-11野马电池发明专利原始取得
21ZL201020677063.8一种碱锰电池锰环复压机2010-12-23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2ZL201120095739.7电池生产线的吸液台2011-04-02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3ZL201120095730.6隔膜纸刀架2011-04-02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4ZL201120095728.9嵌入机2011-04-02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5ZL201120095726.X电解液注入机2011-04-02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6ZL201120095719.X锌膏注入机2011-04-02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7ZL201220035545.2电池集电体密封圈2012-02-06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8ZL201220334518.5隔膜纸检测装置2012-07-05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9ZL201220334509.6用于对隔膜纸喷水的恒压喷水装置2012-07-05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0ZL201420853855.4电池夹头结构2014-12-29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1ZL201420849695.6电池倒环机2014-12-29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2ZL201420849692.2隔膜纸卷纸成型结构2014-12-29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3ZL201520023309.2码垛机2015-01-13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4ZL201520021603.X碳性电池铜帽组合机2015-01-13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5ZL201520027953.7电池真空吸液装置2015-01-15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6ZL201520154151.2一种电解液流量控制机构2015-03-18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7ZL201520971580.9电解液注入系统2015-11-27野马实用新型原始

1-1-1-184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专利权人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电池取得
38ZL201520971439.9多道真空剔除系统2015-11-27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9ZL201520965364.3多道真空吸液设备2015-11-27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0ZL201521049736.4一种电池包装盒2015-12-11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1ZL201521049654.X一种可伸缩电池2015-12-11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2ZL201521049653.5一种易拆装电池2015-12-11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3ZL201621182138.9一种锌锰电池封底结构2016-10-27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4ZL201621367558.4一种防爆安全型锌锰电池结构2016-12-07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5ZL201621491034.6电池粉料接粉装置2016-12-30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6ZL201621490986.6带旋转装置的自动卸垛码垛一体机2016-12-30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7ZL201720066806.X电池缩口机2017-01-19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8ZL201720894927.3一种伺服配合视觉在线检测装置2017-07-21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9ZL201720891054.0一种半成品电池碎环在线检测装置2017-07-21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0ZL201720902622.2电池出盘机2017-07-24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1ZL201721100003.8磁性模套输送回笼机构2017-08-30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2ZL201820248168.8一种电池集电体输送装置2018-02-11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3ZL201820247972.4集电体自动送料装置2018-02-11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4ZL201820247572.3伸缩式自动码垛机2018-02-11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5ZL201820253880.7旋转倒粉装置2018-02-12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6ZL201820253851.0一种新型柱塞泵2018-02-12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7ZL201820293814.2一种磁吸摆臂电池称重装置2018-03-02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185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专利权人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58ZL201820292838.6一种隔膜纸自动连接装置2018-03-02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9ZL201820826422.8一种碱锰电池封口结构2018-5-28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0ZL201821646031.4一种碱锰电池正极钢壳2018-10-10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1ZL201821646013.6一种碱锰电池负极集流体铜针2018-10-10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2ZL201821644070.0一种碱锰电池用密封圈2018-10-10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3ZL201920131132.6一种具有防漏液功能的碱锰电池2019-01-25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4ZL201920132095.0一种用于碱锰电池的封口结构2019-01-25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5ZL201920132121.X一种用于碱锰电池的负极集流体2019-01-25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6ZL201920191991.4一种用于碱锰电池的钢壳及由其制备的碱锰电池2019-02-12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7ZL201920610076.4一种分流式热缩装置2019-04-29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8ZL201830759166.0包装盒(电池)2018-12-26野马电池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69ZL201920610856.9一种正极环测量装置2019-04-29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0ZL201920609320.5一种旋转式线圈加热装置2019-04-29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1ZL201920611007.5一种电焊机导电部伺服自动调整装置2019-04-29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2ZL201922353890.5一种碱锰电池密封圈2019-12-24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3ZL201922348521.7一种具有高密封性能的碱锰电池2019-12-24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4ZL201922377033.9一种正极钢壳及采用该正极钢壳的碱锰电池2019-12-25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5ZL201922374990.6一种碱锰电池的正极粉环制造装置2019-12-25野马电池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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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不动产权证 编号地址面积(㎡)终止日期用途权利人
1浙(2019)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58163)号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83,569.002063-12-24工业用地野马电池
2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2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8)3.812044-3-12办公用地野马电池
3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9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13)4.642044-3-12办公用地野马电池
4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0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14)4.642044-3-12办公用地野马电池
5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3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7)9.372044-3-12办公用地野马电池
6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6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6)4.662044-3-12办公用地野马电池
7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5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5)4.662044-3-12办公用地野马电池
8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4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9)4.732044-3-12办公用地野马电池
9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1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10)3.932044-3-12办公用地野马电池
10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7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11)4.662044-3-12办公用地野马电池
11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38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3-12)4.642044-3-12办公用地野马电池
12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3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汽车库(-1-57)19.042044-3-12车库野马电池
13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7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汽车库(-1-60)13.192044-3-12车库野马电池
14浙(2020)宁波市江东区东方商务14.172044-3-12车库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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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不动产权证 编号地址面积(㎡)终止日期用途权利人
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4号中心汽车库(-1-59)电池
15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6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汽车库(-1-61)13.512044-3-12车库野马电池
16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17345号江东区东方商务中心汽车库(-1-62)14.262044-3-12车库野马电池
17浙(2019)宁波市大榭不动产权第(0296152)号大榭开发区豪都花园16号楼01室180.912052-9-7城镇混合住宅用地野马电池
18浙(2019)宁波市大榭不动产权第(0296148)号大榭开发区豪都花园16号楼02室180.912052-9-7城镇混合住宅用地野马电池
合计84,054.73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地址租赁期间租金总额(元/年)租赁面积(㎡)是否取得产权证
1野马电池宁波一如房产代理有限公司鄞州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2020-1-10至2029-5-25138,965.005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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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租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地址租赁期间租金总额(元)租赁面积(㎡)是否取得产权证是否租赁备案当地的租金水平(元/年)
1曾立新野马商贸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单巷子71号附32号1-22020-9-1至2021-8-3126,400.00151.0012,000-30,000
2袁保良野马商贸西安市未央区雷寨村东院内库房2020-4-1至2021-3-3021,600.00105.009,600-26,400
3陆建华野马商贸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北街148号2020-1-1至2020-12-3119,200.0068.6612,000-24,000
4杨三云野马商贸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金凤村竹咀子2020-3-1至2021-2-2820,000.00150.0012,000-36,000
5孟繁年野马商贸沈阳市大东区考场街8号山水文园西门对面大平房2020-9-1至2021-8-3118,000.0080.0012,000-48,000
合计105,200.005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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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备案手续并不影响上述合同的效力,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符合所在区域规划,且主要房产均已取得产权证书,不存在搬迁风险。发行人瑕疵房产主要包括:1)未取得产权证书的4处自有房产或构筑物,该4处房产或构筑物面积较小,且均为辅助性用房,对发行人的重要性程度较低,对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2)办事处承租的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房产且部分租赁未取得产权证书,该租赁房产主要用于子公司野马商贸办事处的日常办公,可以较快的找到其他替代租赁用房,对发行人重要性程度较低,对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上述瑕疵土地和房产对发行人重要性程度较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性障碍。2019年6月3日,全体股东签署书面承诺书,如因土地房产问题产生不利影响或公司利益受损,由全体股东承担不利影响并弥补公司损失。

(四)发行人取得的资质证书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无需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亦无需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

发行人已取得生产经营所应当具备的全部资质许可,报告期持续拥有上述资质,不存在无证生产经营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了如下资质证书:

1、排污许可证

持证单位证书编号排放污染物种类有效期发证机关
野马电池 (宁波野马)91330211254100749G001V化学需氧量、氨氮2020-1-1至2022-12-31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持证单位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
野马电池AQBIIIJX甬K20200362020-7-9至2023-7-8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宁波野马AQBIIIJX甬K20170882018-4-8至2021-4-7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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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持证单位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
野马电池GR20183310011782018-11-27-至2021-11-26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持证单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发证机关
野马电池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3029616032011-2-14宁波海关
野马国际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3029673512012-8-31宁波海关
宁波野马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3029313122006-1-12宁波海关
野马电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4600152017-11-27宁波市镇海区商务局
野马国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4189572020-7-7宁波市镇海区商务局
宁波野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11679242016-3-9宁波市镇海区商务局
持证单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
野马电池、宁波野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10822-2016-AQ-RGC-RvA2019-12-20至2022-12-20DNV·GL Business Assurance UK Limited
野马电池、宁波野马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10823-2016-AE-RGC-RvA2019-12-20至2022-12-20DNV·GL Business Assurance UK Limited
野马电池、宁波野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10824-2016-AHSO-RGC-RvA2019-12-20至2022-12-20DNV·GL Business Assurance UK Limited
野马电池GSV证书F-IAR-62976-GSV-R62020-6-9至2021-7-7GLOBAL SECURITY VERIFICATION
野马电池浙江制造认证证书CZJM2018P1013501R0M2018-11-9至2021-11-9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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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生产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技术研发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坚持自主研发,凭借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和多部门、内外协同的研发模式。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构建了规范、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发行人已取得专利技术75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外观设计1项。公司是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并成为首批获得“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的企业。公司建立以研究所为主导,技术部和工程部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研发架构。公司产品研发以项目为核心,并由多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立项时一并考虑后续产品的开发、生产、原料采购、成本控制等多方面,在开发过程中对项目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评估风险并做出决策。

(二)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长期摸索与积累,形成了以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技术:

1、高稳定大电流碱性电池技术

该电池是一种大电流放电稳定、贮存期长、析气量低、高压段放电性能优越、中压段放电时间长、提高一般电流负载时间的高稳定大电流碱性电池。该电池将正极环压入钢壳中,中间插入隔膜纸,隔膜纸中注入电解液,待电解液完全被隔膜纸吸收后注入锌膏,插入带有负极盖的铜钉,压紧封口得到产品,所述正极环是用化学沉淀法改性的二元镍-锰氧化物混合物、导电剂、粘合剂和电解液被分散搅匀后进行压片、造粒、打环制成的管式环状体,所述的二元镍-锰氧化物混合物是由改性羟基氧化镍和改性二氧化锰混合而成。该技术已申请获得专利号为ZL200810306304.5的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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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容量碱性电池

一种大容量碱性电池,其克服了现有碱性电池容量较小,在中小电流放电的情况下,电池使用时间短的问题,该电池在包括钢壳、正极环、锌膏、隔膜纸、密封圈、铜钉和负极盖方面均进行改进,并在锌膏中添加烷基醇聚氧乙烯醚磷酸酯和铝化合物,从而获得大容量碱性电池,该电池在中小电流连续放电情况下,具有较长的放电时间,较小的自放电,较好的电池贮存性能,大幅提高碱性电池放电容量。该技术已申请获得专利号为ZL201310081502.7的发明专利。

3、专用于碱性电池密封圈的改性尼龙610材料技术

该材料是一种专用于碱性电池密封圈的改性尼龙610材料,由尼龙610树脂与抗氧剂、润滑剂及稳定剂混合制成。该材料均一性好,刚性和韧性兼顾,力学性能特别适合碱性电池密封圈的要求,制成的密封圈的中心孔不易破裂,材料加工性能好,在生产线上电池密封过程中,更易成型,对模具和电池本身损伤小。该技术已申请获得专利号为ZL201410290078.1的发明专利。

4、碱性电池缓蚀剂技术

该碱性电池采用有机氟化物对电池的正极和负极材料均进行改性,将聚四氟乙烯蜡微粒掺杂于正极中,作为电解二氧化锰和石墨粉的粘合剂,利用其自身的高化学稳定性,使电池正极环的稳定性大大增强,将含全氟壬烯氧基苯环酸钠的电解液分散于负极锌粉中形成保护膜,在电池不放电的情况下,能够抑制锌粉的电化学腐蚀反应,阻碍锌粉的腐蚀,因此有效的减少电池的自放电和析气量,该碱性电池具有大电流放电稳定,贮存期长、析气量低的特点,解决了现有的碱性电池高倍率放电性能差,锌-镍电池自放电现象严重、电池贮存期短等问题。该技术已申请获得专利号为ZL201010222172.5的发明专利。

5、表面修饰的炭黑粉体技术

表面修饰的碳黑粉体是一种硅烷化碳黑粉体,即碳黑粉体表面含有由烷基氯硅烷与碳黑粉体表面的亲水性基团反应后得到的憎水性基团。因对碳黑粉体表面进行了憎水性化学修饰反应,这种修饰碳黑粉体与烯烃类单体聚合的树脂相溶性较好,粘合力强,吸液量低,吸液量仅为0.4 -0.8ml/g,远低于现有碳黑3.5 - 6m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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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吸液量,能制作成优良的碱性电池导电剂。特别在高温贮存中,可有效缓解碱性电解液对导电涂膜的侵蚀,保证碱性电池在长期贮存下仍有大电流特性,从而提高电池产品的质量及使用价值。该技术已申请获得专利号为ZL200510049678.X的发明专利。

6、多层多道真空吸液技术

电解液好比是电池的血液,电解液量的多少会影响一个电池的电性能,通过运用本技术,将平面吸液台拓展为立体吸液台,并增加了多道的真空吸液,使电池对电解液的吸收量增加10~20%,对电池性能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另外本技术还将电解液的注入整合到吸液台中完全实现静态注液,完全消除电池运动注液时电解液飞溅造成电池爬碱的隐患。该技术已申请获得专利号为ZL201510020199.9、ZL201520971580.9、ZL201520965364.3、ZL201820253851.0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7、隔膜纸在线卷纸成型技术

运用本技术通过自主研发的设备可以实现隔膜纸的在线自动卷管、烫底并插入电池中,另外还有卷纸成型效果的自动在线检测和卷纸自动更换,当一卷隔膜纸用完时自动连接新的一卷隔膜纸,运行过程中不用人工更换隔膜纸。该设备减少人工参与环节,使得电池生产过程更加自动化,且改善了因为人工操作造成的操作失误情况和人工操作带来的污染,提高生产的效率,同时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合格率,且设备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该技术已申请获得专利号为ZL201820292838.6、ZL201510119105.3、ZL201210239056.3、ZL201120095730.6、ZL201220334509.6、ZL201220334518.5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8、电池在线称重技术

电池通过链式输送带输送至输入位置,通过伺服转臂将电池传送至称重位,再由转臂传送至输出位,然后由链式输送带输出,并将不合格的电池剔除。通过本装置完成对电池的在线称重,保证了每一个电池性能稳定;并且应用本技术的设备生产的电池不存在电池的冲击碰撞,从而消除了电池相互碰撞砸扁等隐患,提高产品品质。该技术已申请获得专利号为ZL201210239057.8的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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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智能化生产系统

公司抓住工业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机遇,自2016年开始,公司自主研发智能化碱性电池生产线,借助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来打通各个环节,打造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系统。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造了全自动化、智能化的数字化碱性电池车间,公司“年产2亿只碱性锌锰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入选宁波市首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项目。

1、关键智能制造装备

公司智能化碱性电池生产系统从打环、嵌环、涂胶、隔膜纸插入、电解液注入、复压至装盘码垛整个过程均实现自动化生产,各工序实现自动检测,并能完成自动识别,剔除不合格品。

本生产系统采用的关键智能制造装备有:HATA打环机、正极环嵌入机、刻线机、涂胶机、隔膜纸插入机、电解液注入机、多段真空吸液台、锌膏注入机、二次注液机、集电体插入机、卷边整形机、自动称重机和装盘码垛机共24台主线装备;并且在涂胶机、隔膜纸机、锌膏注入机、卷边整形机等关键工序都安装有视觉检测系统;同时包括薄膜包装机、卷标量电线、自动出盘机、碱性拌粉机、自动投料系统、立式加工中心、AGV等配套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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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于支持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的应用软件

本生产系统采用了基于支持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的应用软件包括ERP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MES生产管理系统、RICHEER QMS质量管理系统、MIS设备在线监控系统、基于Ethernet/IP的OMRON设备通讯网络、基恩士视觉远程操控系统等10多项工业物联网系统和设备。通过上述工业互联网系统在公司智能生产线中的应用实现随时查看指定生产任务的执行状态,以及对应的人、机、料情况,实时监控每条流水线的生产动态、设备稼动率等,对具体单台设备进行监控,实现可视化、智能化的管理,有效的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通过上线条码系统,可对原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进行管理,实现库存信息以及出入库信息的数字化,实时反映物料周转动态。

3、智能化生产系统的知识产权

本系统应用了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刻线卷边封口装置及卷边封口方法、电池生产线吸液装置及吸液方法、电解液注入系统、一种锌膏视觉检测方法及其装置、一种半成品电池外观视觉检测方法及码垛机等多项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

4、智能化生产系统的经济效益

(1)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智能化碱性电池生产系统的投入使用,可以显著的提高生产效率,以L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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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LR14电池生产线为例,碱性拌粉单台产能由原来的200kg/小时提高到800kg/小时,产能从8万只/天提升到22万只/天,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同时生产线实现无人操作,可以降低人工成本80%,单位产值的能耗从 69.6KWH/万只下降到

25.3KWH/万只。

(2)产品生产周期缩短

通过智能化生产,碱性电池生产周期进一步缩短,以一个月200万只订单,周期从原来30天缩短到14天。同时通过上线条码系统,可对原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进行管理,实现库存信息以及出入库信息的数字化,并且实时反映物料周转动态,有效减少存货的资金占用。

(3)产品质量提高

智能化电池生产线实现了所有生产环节的完全自动化,同时借助公司自主研发的视觉检测系统,可以显著的降低产品的不合格率。

(4)环保效益明显

智能化电池生产线十分注重设备的节能与环保,对车间的生产环境进行改善,车间实现了全封闭,通过顶楼吸尘,自动进行回粉处理,大大改善了车间环境,环保效果明显。

(四)研发情况

1、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投入1,445.382,882.342,758.732,570.50
营业收入(母公司)38,097.5580,657.8281,180.5184,743.04
占营业收入比例3.793.573.403.03
序号研发内容目前阶段研发方式拟达到的目标、技术与应用价值
1碱性电池密封圈用国产研究阶段自主研发碱性电池密封圈材料一直以进口尼龙材料为主,主要分为进口尼龙612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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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内容目前阶段研发方式拟达到的目标、技术与应用价值
尼龙612材料的研究66,使用国产尼龙进行替代,主要解决尼龙材料的分子量选择问题,不同分子量的尼龙材料物理机械性能完全不同,耐高温泡碱性能也不尽相同,同时通过添加剂改善国产尼龙612的注塑加工性能,并对生产的电池进行实际验证,提升电池安全性能。
2碱性电池密封圈用特种烯烃材料的研究研究阶段自主研发碱性电池的密封圈均为尼龙材料为主要物质,但尼龙材料由于酰胺键的存在,应用存在很多问题,而特种烯烃材料由于催化剂的研究应用,合成方法的进步,导致价格大幅下降,特种烯烃选择合适的分子量,物理机械性能与尼龙相近,且没有酰胺键,耐酸碱,拓展了特种烯烃在碱性电池中的应用。
3碱性电池用致密隔膜的研究研究阶段自主研发对于碱性电池来说,隔膜不仅影响电池放电性能(内阻或电解液吸收量不同),同时影响电池的长存储性能,特别是长存储过程中的耐碱性能,不同隔膜的纤维材料或致密度不同都会对电池放电性能、存储放电性能和漏液性能产生影响,所以研究一个适合自己工艺的致密隔膜,不仅提升生产过程的稳定性,还对后续安全性能大幅提升。
4碱性电池用类球形锌粉的研究研究阶段自主研发作为碱性电池的 负极主要材料,不仅影响电池的整体容量输出,还兼顾电池后期存储时锌粉的析气影响,不同形貌的锌粉颗粒对电池的放电性能、存储稳定性影响不同,尖刺性活性大,易析气,球性析气小,活性低,所以对类球性锌粉的研究,不仅解决电池存储稳定性,更对长存储安全性能和存储后期放电性能的提升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5长储存寿命LR14碱性电池的研究研究阶段自主研发对于国内工业配套电池来说,电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至关重要,对于长寿命电池来说,正负极配方的优化,减少锌粉的自腐蚀、正极环的粉化和电池的结构稳定性是主要方向,通过调整石墨比例增加环的强度,加入缓蚀剂延缓锌粉的腐蚀,调整粘合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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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内容目前阶段研发方式拟达到的目标、技术与应用价值
比例保持各部分结构的稳定性会对电池的长存储寿命显著增加。
6环保型聚酰胺封口胶的研究研究阶段自主研发碱性电池的封口材料和封口工艺是影响电池性能的重要因素,常用的封口剂有沥青系列、环氧系列和橡胶系列。其中沥青系列的优点是价格便宜,使用范围广,但粘性较差,电池的爬碱和漏液现象是由于电池封口胶不能承受电池内部较大的压力而使胶膜破裂造成的,因此,开发一种具有耐碱性能和耐水性能、对金属及尼龙密封圈有良好的润湿性、可填充被粘物表面凹凸位置,同时又具有良好粘接弹性的封口胶,对环保型聚酰胺封口胶的研究会很好的提升安全性能。
7碱性电池用复配缓蚀剂的应用研究研究阶段自主研发对于碱性电池负极的析气来说,是随着电池的产生就产生的,怎样很好的保护负极锌粉不被腐蚀,能最大限度的提升电池的放电性能和安全性能,对电池的长时间存储都有很大的作用,而抑制锌粉的析气行为最佳的方式就是加入缓蚀剂,目前其他电池生产基本以单一缓蚀剂来抑制析气,虽然很大程度起到了缓蚀效果,却因锌粉表面的过度沉积影响电池大功率放电性能,所以对复配缓蚀剂进行研究,不但可以起到抑制析气作用,还不影响电池放电性能。
8电子门锁用碱性LR6电池的设计开发研究阶段自主研发电子门锁是一种通过密码或指纹等输入来控制电路或是芯片工作(访问控制系统),从而控制机械开关的闭合,完成开锁、闭锁任务的电子产品。而推动控制电路或芯片的动力,就需要用到干电池。随着大量的电池用于电子门锁,市场上电子门锁电池出现较多的漏液情况。电子门锁最怕电池漏液,一旦电池漏液不仅会腐蚀了电子门锁的芯片,更严重的还可能会给门锁带来安全隐患,打不开或关不上。所以对电池的各个组成进行重新定义,找到更深放电和更安全的新的工艺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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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机制

1、激励和绩效考核机制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鼓励技术创新,并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绩效考核机制。公司每年对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行业薪酬趋势变化进行调研,在充分掌握行业外部薪酬数据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审核员工薪酬状况,形成年度薪酬调整计划。年度薪酬调整时,适当向研发机构、高绩效员工予以倾斜,保证核心人员调薪幅度高于公司平均调薪幅度。公司内部形成了倡导创新的良好氛围,极大地调动研发人员以及各部门相关人员创新研究动力。同时,公司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对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贡献人给予表彰及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励创新,对表现突出的创新型人才破格提拔。此外,公司每年都参加各类型国内的行业资讯交流,及时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方向以及企业相关的市场动态信息,分析并制定公司技术发展方向和策略。公司建立相应的研发绩效管理体系,实现研发人员个人绩效和公司整体战略的保持一致,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执行;通过研发绩效管理,强化以责任结果和绩效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和质量,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公司良好的激励和考核机制,有效的提升了公司整体研发团队的研发实力和凝聚力。2015年,公司研发团队荣获2015年度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荣誉称号。

2、技术合作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基础上,积极与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校开展技术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合作的技术开发的主要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合作单位起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知识产权 归属
1高性能锌锰电池相关工艺研究郑州轻工业大学(原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2019年(1)工艺方式、工艺配方对电池性能的影响; (2)正负极容量配比对电池性能影响,为电池设计提供基础性数据; (3)高性能锌锰电池正负极活性的影响因素; (4)对公司技术人才进行基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相关正式产权权利归双方共有,公司有优先受让权,双方共同享有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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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合作单位起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知识产权 归属
础性(电池理论、电池设计、电池测试、电池工艺等)技术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及时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并作出年度电池行业分析报告。申请专利的权利。双方合同过程中尚未产生专利技术成果。
2电池关键材料优化机理与工艺开发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2016年1月29日-2019年1月28日采用材料现代技术,结合电化学分析,探讨电池关键材料(MnO2、隔膜、锌粉、粘合剂)与性能(中等放电电流下)之间的关系,确立材料(活性、利用率、碱液吸收性能)物性表征的影响因素以及评价指标,并通过材料优化机理研究,研发材料优化处理工艺,提高企业产品的综合性能。专利取得后由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合作已结束,未产生专利技术成果。
3提高碱性锌锰电池性能研究郑州轻工业大学2020-2022年(1)工艺方式、工艺配方对电池性能的影响; (2)正负极容量配比对电池性能影响,为电池设计提供基础性数据; (3)高性能锌锰电池正负极活性的影响因素; (4)对公司技术人才的基础性(电池理论、电池设计、电池测试技术、电池工艺等)技术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及时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并作出年度电池行业分析报告。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相关正式产权权利归双方共有,公司有优先受让权,双方共同享有共同申请专利的权利。双方合同过程中尚未产生专利技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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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境外经营和资产情况

公司未在境外拥有资产,除向境外客户销售外,公司目前的经营业务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全部在境内,不存在境外经营之情形。

九、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一)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清洁化生产,切实把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包括《废水处理控制程序》、《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噪声控制程序》、《新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评价控制程序》、《环境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等。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公司排放的污染物及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情况具体如下:

污染物主要成分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处理 设施处理能力
废水pH、COD、NH3-N、总氮、SS、总磷、总锌、总锰清洁和清洗车间地面废水、清洗移动盘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处理设施200t/d
废气颗粒物拆包投料工序、混料搅拌工序和车间压环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废气布袋除尘设施15t/d
工业固体废弃物废纸箱、废铁、废尼龙、废PVC、废电池、废锌渣、废碳粉、废乳化液加工生产及成品包装过程固体废弃物暂存场所-
噪声-生产流水线设备、吊卡机、空压机及除尘设备密闭空间、消音、减震、隔声-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废水COD0.642.081.421.77
氨氮0.080.280.4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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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污染物排放量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总锌0.00080.0050.0020.032
小计0.832.371.862.15
废气颗粒物0.110.260.220.25
工业固体废弃物废纸箱、废铁等68.87158.44168.36201.42
污染物排放量环评批复指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废水0.832.371.862.158.20
其中:化学需氧量0.642.081.421.777.65
氨氮0.080.280.440.350.606
总锌0.00080.0050.0020.03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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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行人废气排放检测情况如下:

项目监测结果二级标准
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
2020年1-6月--12023-31
2019年度<200.05112023-31
2018年度<200.04512023-31
2017年度2.2-88.80.010-0.03812023-3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环保费用支出22.5119.0820.2774.14
环保设备支出2.3012.3914.02116.85
小计24.8131.4734.291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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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离等措施降低噪声,使其满足厂界噪声标准。发行人生产现场的所有配套环保设施均随生产经营同步运行。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费用支出主要为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的检测费、绿化费、环保设施修理费、排污费、垃圾清运费及工业危废处置费。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费用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环保费用支出22.5119.0820.2774.14
其中:环保检测费3.033.823.093.73
绿化费16.271.097.331.80
环保设施修理费0.583.9556.47
垃圾清运费1.134.253.164.68
排污费-2.122.614.07
工业危废处置费1.513.854.083.4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排污费--0.491.95
排放权有偿使用费-2.122.122.12
废水排放量0.832.371.862.15
废气排放量0.110.26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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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起,排污费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变为环保税交纳,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缴纳的环保税的金额分别为1.56万元、

1.90万元和0.69万元。

工业危废处置费系发行人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电池、废液、废锌膏等工业危废所支付的费用,发行人工业危废处置费与废电池、废锌膏、废液等排放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工业危废处置费1.513.854.083.40
排放量3.4712.2311.1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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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4、公司的在产项目环保审批情况及排污许可证情况

(1)公司的在产项目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现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文件如下:

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环评批复环评验收
1已建项目野马电池年产锌锰干电池4亿只、碱锰干电池1.2亿只迁建项目(一期)《关于<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锌锰、碱锰干电池生产迁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镇环[2003]124号)《锌锰干电池、碱锰干电池生产迁建项目(一期)验收监测》(镇竣验T-2006-016号)
2已开工的在建项目野马电池、宁波野马年产13.06亿只各类锌锰干电池、碱锰干电池、镍氢电池技改项目《关于宁波市野马电池有限公司/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3.06亿只各类锌锰干电池、碱锰干电池、镍氢电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镇环许[2013]5号)《年产13.06亿只各类锌锰干电池、碱锰干电池、镍氢电池技改项目验收意见》(镇环验[2013]55号)
3野马电池年产8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智能车间(一期)项目《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智能车间(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镇环许[2019]27号)PONY-NB[2019]第06号【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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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宁波市野马电池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能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未受到我局环保行政处罚。因此,野马电池年产8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智能车间(一期)项目在建设初期存在环保问题的瑕疵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排污许可证情况

发行人及子公司宁波野马已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颁发的《浙江省排污许可证》(证书号:91330211254100749G001V),该许可证的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2019年7月31日、2020年3月10日和2020年7月15日,为野马电池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宁波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2019年7月31日、2020年3月10日和2020年7月15日,为宁波野马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5、新版《固废法》实施对发行人的影响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版《固废法》的修订主要完善了我国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和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强化产生者责任,增加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制度。该法的实施有利于锌锰电池行业改善行业的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完善行业的信用体系,提高行业的集中度,进而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锌锰电池行业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根据新版《固废法》的规定,未来发行人需要承担对工业固废的全程性责任、对第三方单位资格和技术能力的核实责任和清洁生产审核责任,未来公司需要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实施清洁生产,按要求建立起全流程规范的固废管理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公司所生产的锌锰电池不属于新版《固废法》规定的需要建立废旧产品回收体系的产品范围,未来公司无需建设废旧产品回收体系。

(二)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注重安全生产,由EHS部负责安全技术规程、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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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另一方面定期组织检查公司安全环保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并负责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在生产目标、生产配置、生产过程、事故处理、设施管理等方面建立相关的内控制度。其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确定相关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行明确;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生产过程符合标准,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在事故处理方面,建立《事故应急求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的整改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当出现事故时根据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并排查相关隐患;在设施管理方面,公司建立《安生防护设备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和《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对日常设备管理、维护和报废进行规定,保证设备有效运转,上述制度的建立保障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中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在生产车间采用消防、自动监控、应急电源等安全保护措施,应急灯采用月检记录制度,公司在关键岗位、重要设备设施、危险源和危险区域均设置“严禁烟火”、“注意安全”、“有电危险”、“紧急疏散通道”、“禁止阻塞”等安全警示标志;仓库、配电室等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自动监控装置及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公司在生产机器上贴有各种安全使用指南,叉车设置专人负责并持操作证上岗使用。此外,公司为车间生产员工配备工作服、防噪耳塞等个体防护器具,减少生产过程对员工的影响,进一步保证生产安全。

公司注重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化学品使用管理规范与卫生管理体系。新员工上岗必须接受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流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其中,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电梯及叉车操作者等),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确保其接受相关的专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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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知识培训,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公司每台设备上均张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与作业指导书,并在相关场所张贴个人安全防护措施标识。

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生产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进行经常性检查,公司管理层定期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的生产条件。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行人会计师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出具《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44号),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分别于2019年3月15日、2019年7月24日、2020年3月4日和2020年7月14日,为野马电池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分别于2019年3月15日、2019年7月24日、2020年3月4日和2020年7月14日,为宁波野马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镇海区大队分别于2019年3月19日、2019年7月31日、2020年3月4日和2020年7月15日,为野马电池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镇海区大队分别于2019年3月19日、2019年7月31日、2020年3月4日和2020年7月15日,为宁波野马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十、发行人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控制工作,将质量控制作为基础战略之一,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可靠性为核心的质量设计理念贯彻于关键评审环节,以信息系统为支撑,强化产品质量闭环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售后服务等多个层次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措施。

(一)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质量控制以技术副总经理为首,下辖技术部、品管部、研究所三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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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公司产品形成各阶段的检验和检测工作,包括原材料进料检测,生产过程中各主要环节的检测,对碱性、碳性生产车间的质量巡检,成品电池放电性能、安全性能和应用检测,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物的日常检测与监督。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从原料入库到成品出厂的全程监控的质量控制体系,采取的具体质量管理措施如下:

1、原辅材料采购控制

公司对原辅材料采购进行严格控制,并制定《公司物料采购制度》、《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物料验证程序》等制度,严格执行,确保采购的原辅料符合产品生产的要求,从源头上控制好产品质量。

首先,公司对供应商实施严格管理,包括供应商筛选、调查和评价。对于新供应商,采购部先通过实地考察和样品测试后,筛选出预选供应商名单,然后组织品管部和技术部等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小组结合产品质量、价格、供货期等方面,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样品以及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等进行评估,将评估和考核结果记录于供应商评定表中,根据评分结果经总经理审批后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每年签订年度合作框架协议,每批货物再以订单形式确定具体采购细节。对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公司采购部根据合格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质量、价格、交货)等记录,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对复评不达标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其次,对于采购进来的原材料,办理入库手续前,首先由品管部对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和包装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通过ERP系统推送检验申请,然后研究所进行取样,进行各项理化检测,检验合格并在ERP系统进行合格标示后入库。如果检测不通过,则联系供应商进行退货处理。公司所有入库材料均通过二维码打印,采集器扫描并通过WMS仓库管理系统进行出入库及领发管理。

2、生产过程控制

为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公司严格控制生产过程,制定《过程及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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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设备控制程序》等生产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规范要求,控制好产品质量。公司运用多个不同的信息系统用来保证产品的品质与交付,实现生产的信息化、智能化。通过安装相应的接近开关、光电传感器、压力传感器、视觉传感器等,对装备运行状态及电池各工序加工质量收集生产数据和设备数据,并把检测信息通过MES系统上传至服务器,对制造设备及产品制造过程实现全面监控,完成产品质量的追溯。公司碱性电池制造从打环、嵌环、复压至装盘码垛整个过程均实现自动化生产,各工序实现自动检测,并能完成自动识别,剔除不合格品。

3、成品质量控制

研究所负责对成品进行最终出厂检测,包括电性能检测、安全性检测、应用测试等,确保成品各项性能达到IEC、国家标准等规范性标准和客户需求,方可出厂发货。

(三)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发行人严格执行国家与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的质量技术标准。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出现因违反有关产品及服务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也未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与客户发生重大法律诉讼的情况。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及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及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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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公司共同控制人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现有六位自然人股东系公司共同控制人。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性

本公司具备完整的与现有业务有关的经营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土地、房屋、办公设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营销系统。上述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共同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共同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性

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共同控制人超越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共同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公司的财务人员也不存在在共同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性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制定了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有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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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共同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单独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共同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现象。

(四)机构独立性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机构,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同时,本公司建立了与公司业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各部门职责明确,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本公司的组织机构独立,不存在与共同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性

本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和研究开发能力,在业务上不存在与共同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的情形,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同控制人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共同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对独立性的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无控股股东,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和余谷涌等六位共同控制人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公司共同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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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和余谷涌等六位共同控制人就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做出了书面承诺,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五、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之“(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无控股股东,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和余谷涌六人为公司的共同控制人,其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共同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报告期内,共同控制人控制或参股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镇海配件余元康原持股50%,2017年7月12日余元康所持其股权全部转让给另一名股东洪显扬(非关联自然人)。
公司名称宁波市镇海野马电池配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021100002940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
法定代表人洪显扬
注册资本50万元
实收资本50万元
股东及股权结构洪显扬持股100%
经营范围电池配件、电池机械、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电池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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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3日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宁波野马全资子公司
2野马国际全资子公司
3野马商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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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
1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王金良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2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王金良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3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王金良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4漳州万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王金良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5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发行人独立董事费震宇担任合伙人的企业
6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费震宇担任董事的企业
7宁波奇亚电控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费震宇担任监事的企业
8宁波瑞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发行人独立董事唐琴红出资40%并担任合伙人的企业
公司名称宁波瑞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鸿会计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4340571045G
公司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796号2306室
法定代表人陈一红
注册资本50万元
股权结构陈一红出资30万元,出资占比60.00%;唐琴红出资20万元,出资占比40.00%
经营范围会计审计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会计审计服务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52.20万元,净资产41.60万元;2020年度1-6月,净利润5.88万元。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实际控制人为陈一红;身份证号:33020519691123****, 196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2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就职于宁波瑞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主任会计师。
营业期限2015年09月09日至203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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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瑞鸿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公司有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情形,瑞鸿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发行人上下游业务,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6、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和余谷涌等六人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镇海配件销售商品---1.42
镇海配件提供劳务---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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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五)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联事项的一切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董事会对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贷款和关联交易的具体决策权限和程序为:(一)对外投资: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具有在所涉金额单次或12个月内为同一项目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30%的权限;……(五)关联交易: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且不超过3,000万元的,需经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或超过3,000万元的,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以上事项中若涉及关联交易的,同时适用本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其中本条(一)、(二)、(四)、

(五)项需经董事会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批准。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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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三)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七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00%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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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在公司及时通知的情况下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四)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本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概念、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方式等内容。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的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详见本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2019年4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确认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4月2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第一、 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 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认, 公司已建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并建立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能够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权益。

第三、发行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系公司与关联方依据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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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较少。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对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及时、充分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利益。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之“(五)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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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公司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7名。

(一)公司董事简介

姓名现任职务任期
陈一军董事长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余谷峰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陈科军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余谷涌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陈恩乐董事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余元康董事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王金良独立董事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费震宇独立董事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唐琴红独立董事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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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漳州万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费震宇先生,身份证号:33020319720524****,公司独立董事。1972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副主任;2017年11月至今任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奇亚电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唐琴红女士,身份证号:33022719730626****,公司独立董事。197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就职于宁波鄞县莫枝中学,任教师;1998年1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员;2001年1月至2002年7月,就职于宁波东港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2年8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任财务审计部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宁波瑞鸿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7年11月至今任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简介

姓名提名人现任职务任期
陈瑜股东提名监事会主席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沈美芬股东提名监事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徐光平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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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科员、一车间主任;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一车间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姓名现任职务任期
余谷峰总经理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陈科军副总经理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余谷涌副总经理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陈水标副总经理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胡陈波总工程师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庞亚莉财务总监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8日
朱翔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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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科员、生产部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余谷峰、陈水标、胡陈波、余希、王建裕、孙刚、王速勤。余谷峰先生简历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陈水标先生简历详见本节前述“(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胡陈波先生简历详见本节前述“(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余希先生,身份证号:42011119780604****,公司EHS部经理。1978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科员;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技术部科员、研究所主任;2017年11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野马电池,任技术部副科长;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EHS部经理。

王建裕先生,身份证号:33090219810716****,公司两化办经理。1981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电气工程师、工程部副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历任工程部副经理、两化办经理。

孙刚先生,身份证号:41022319850415****,公司技术部科员。198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7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技术部科员;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技术部科员。

王速勤先生,身份证号:33021119810930****,公司设计科科长。1981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2007年11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设计科科员、科长;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设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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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2017年11月15日,经全体发起人提名,创立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余元康、陈恩乐、余谷峰、陈一军、余谷涌、陈科军、王金良、费震宇、唐琴红。

2、监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2017年11月13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徐光平。

2017年11月15日,经全体发起人提名,创立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会成员陈瑜、沈美芬。

2017年11月15日,野马电池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瑜任监事会主席。

发行人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连任,未发生变更。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及最近三年增减变动情况

1、2019年12月31日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姓名职务持股(含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9年12月31日
数量(万股)比例(%)数量(万股)比例(%)
直接间接直接间接直接间接直接间接
余元康董事2,000.00-20.00-2,000.00-20.00-
陈恩乐董事2,000.00-20.00-2,000.00-20.00-
陈一军董事长1,500.00-15.00-1,500.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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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持股(含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9年12月31日
数量(万股)比例(%)数量(万股)比例(%)
直接间接直接间接直接间接直接间接
余谷峰董事、总经理1,500.00-15.00-1,500.00-15.00-
陈科军董事、副总经理1,500.00-15.00-1,500.00-15.00-
余谷涌董事、副总经理1,500.00-15.00-1,500.00-15.00-
姓名职务持股(含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2018 年12月31日
数量(万股)比例(%)
直接间接直接间接
余元康董事2,000.00-20.00-
陈恩乐董事2,000.00-20.00-
陈一军董事长1,500.00-15.00-
余谷峰董事、总经理1,500.00-15.00-
陈科军董事、副总经理1,500.00-15.00-
余谷涌董事、副总经理1,500.00-15.00-
姓名职务持股(含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
数量(万股)比例(%)
直接间接直接间接
余元康董事2,000.00-20.00-
陈恩乐董事2,000.00-20.00-
陈一军董事长1,500.00-15.00-
余谷峰董事、总经理1,500.00-15.00-
陈科军董事、副总经理1,500.00-15.00-
余谷涌董事、副总经理1,500.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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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发行人股份质押、冻结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本公司以外不存在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其他投资。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其他对外投资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最近一年领取薪酬情况

(一)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向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总额为1,233.50万元。最近一年,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领取上述薪酬外,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共同控制人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仅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规定,公司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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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
王金良独立董事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漳州万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费震宇独立董事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宁波奇亚电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唐琴红独立董事宁波瑞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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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股事项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锁定的事项作出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三)稳定股价承诺

共同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具体措施”。

(四)其他承诺

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相关内容。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具备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竞业禁止、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任职资格限制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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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任职资格限制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的下列任职资格限制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关于独立董事王金良的任职资格说明

独立董事王金良现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技术委员会主任,曾任职于扬州教育学院、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现苏州大学)。现兼任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漳州万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王金良担任的协会副理事长、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不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故不适用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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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定。

王金良曾于1982年1月至1983年6月就职于扬州教育学院化学系,任教师职务。1998年5月至2013年3月任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现苏州大学)主编、总工程师、所长职务,但已于2013年4月辞去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现苏州大学)所有职务,且根据2019年10月23日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出具《关于王金良同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说明》:“王金良同志于1998年5月至2013年3月曾任职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现苏州大学)总工程师、副所长、所长和《电池工业》杂志主编等职务。不属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邻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王金良同志担任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违反相关规定”。王金良在扬州教育学院、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现苏州大学)所任职务均不属于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且2017年11月15日王金良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时,已不在扬州教育学院化学系、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现苏州大学)任职,故王金良不适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第三条“直属高校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确因工作需要在本校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兼职的,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教育部审批和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备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王金良虽在发行人担任独立董事,但其作为行业专家,并没有直接从事电池相关业务,也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仅在董事会凭其专业能力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投票,且《独立董事聘任协议》约定,王金良保证担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与发行人的任何利益冲突。若出现与发行人利益冲突的情形时,须提前书面通知发行人并优先保证发行人的各项利益不受损害;王金良对其任职期间获得的发行人商业秘密及发行人列为机密信息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独立董事王金良出具《声明》:“本人王金良2017年11月自担任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依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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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于2017年5月至今兼任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2月至今兼任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兼任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兼任漳州万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兼任上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

根据《公司法》规定,如独立董事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相关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独立董事王金良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能够严格依照《独立董事聘任协议》的相关规定,独立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未对独立董事在同行业其他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作出禁止性、限制性规定。因此,王金良的任职符合中组部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其担任竞争对手独立董事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三)关于财务总监庞亚莉的任职资格说明

庞亚莉自1996年至今已从事财务工作二十多年,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熟悉行业和公司情况,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任职资格限制情形,其担任发行人财务总监符合规定。

庞亚莉女士虽与董事长陈一军先生系夫妻关系,根据发行人组织架构及授权,财务总监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财务总监与董事长之间并无直接领导管理关系。财务总监与董事长之间的夫妻关系并不会影响财务总监作为财务人员的独立性。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发行人由余元康、陈恩乐、余谷峰、陈一军、余谷涌、陈科军六人共同控制,任何一人均无法单独控制发行人,且发行人已按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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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所上市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前述各项制度的安排,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公司的治理。根据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公司的《资金审批制度》及《采购付款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从财务人员权限划分、财务人员独立性、岗位责任、审批程序、费用报销标准、资金收付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控制。发行人通过有效完善的内控制度来确保公司财务人员的独立性。

因此,庞亚莉女士担任财务总监符合规定,符合财务人员独立性要求。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报告期为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近三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庞亚莉。2017年11月15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为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费震宇、唐琴红、王金良,其中费震宇、唐琴红、王金良为独立董事。

同日,野马电池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一军任董事长。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动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适应公司法和上市规则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所致。

(二)报告期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公司监事为沈美芬。

2017年11月13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徐光平。

2017年11月15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会成员陈瑜、沈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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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野马电池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瑜任监事会主席。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变动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适应公司法和上市规则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所致。

(三)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余谷峰,副总经理为陈一军、余谷涌、陈科军,财务负责人为庞亚莉。

2017年11月15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中第一百一十五条约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章程》的约定,野马电池新设“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两个高级管理人员职位。

同日,野马电池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余谷峰为总经理,陈科军、余谷涌、陈水标为副总经理,胡陈波为总工程师,庞亚莉为财务总监,朱翔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为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人员的调整是基于规范运作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作出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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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本公司设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司章程》,建立了由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战略决策、公司审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甄选、管理和考核等工作,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通过以上对公司组织机构、制度的建立健全,本公司逐步建立、完善了符合上市要求、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运行、并使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得到完善。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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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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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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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提议召开时;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大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及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总共召开了9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1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17年1月20日
2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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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3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17年10月18日
4创立大会2017年11月15日
5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2月10日
6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4月28日
7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5月9日
8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28日
9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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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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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或股东大会报告。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二)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三)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四)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一)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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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董事会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董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内容。

4、报告期内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报告期初以来,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6次会议,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12017年第一次董事会2017年01月10日
22017年第二次董事会2017年7月16日
32017年第三次董事会2017年10月8日
4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11月15日
5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1月20日
6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7月16日
7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4月8日
8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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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9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8月28日
10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4月8日
1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
12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8月26日
1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10月27日
14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1月3日
15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11月18日
1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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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员工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费、福利费和年终奖等。

公司制定了《薪资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制度和细则。《薪资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了薪酬构成结构、制订标准、薪金计算依据、薪酬各组成部分的计算原则、薪酬的支付等;《绩效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了绩效奖金的考核指标、考核等级、考核流程和考核方法等。

每年公司每个部门会按照上年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相应调升对应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年度奖金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上市前后高管薪酬安排

公司上市前高管薪酬采取年薪制,包括基本薪酬加绩效年薪的形式,未来公司仍将坚持该项基本政策,结合业务发展需要、经营业绩实现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以及所在地区员工薪酬水平,对包括高管在内的员工薪酬进行适当调整以保持一定的竞争力。

3)薪酬委员会对工资奖金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制订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组织开展各项专项审计工作;(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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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组织内部检查,评估内控缺陷并监督整改;(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各委员会名单及运行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召集人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陈一军、王金良、唐琴红陈一军4
提名委员会陈科军、王金良、费震宇王金良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余谷峰、费震宇、唐琴红费震宇3
审计委员会余谷涌、唐琴红、费震宇唐琴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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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监事的姓名;(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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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监事会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四)会议出席情况;(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4、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报告期初以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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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1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11月15日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1月20日
3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7月16日
4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4月8日
5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4月23日
6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8月28日
7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4月8日
8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
9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8月26日
10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10月27日
1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1月3日
1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11月18日
1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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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为3名,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唐琴红为会计方面专业人员。

2、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运作中的作用,公司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责权范围等制订了相应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在公司及时通知的情况下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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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七)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八)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对重大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

独立董事应当对出具的独立意见签字确认,并将上述意见及时报告董事会。

3、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参加了应由其本人参加的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参加的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的决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以及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对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之情形。

上述人士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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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情况

2017年11月15日,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朱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的制度安排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任职资格以及职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及其它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和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1)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

(2)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3)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5)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6)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二)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1)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3)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4)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5)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四)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1)保管公司股东持股的资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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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权买卖相关规定;

(3)其他的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六)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七)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有效履行了《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赋予的职责,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会议筹备等事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宁波野马曾受到2例行政处罚,但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主管机构现已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宁波野马的道路管理处罚

1、因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遭受处罚

2017年6月29日,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做出甬运罚决字[2016]第33020031160002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波野马因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经核查,发行人已在发现违规行为后立即整改,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缴款凭证,发行人已缴清罚款。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0]251号),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吊销执

1-1-1-254

照、责令停产停业、五千元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宁波野马所受1,000元罚款系最低档的罚款处罚,属于《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从轻处罚适用较小数额的罚款和警告”,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均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

2、因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遭受处罚

2017年7月4日,宁波市镇海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做出镇运罚决字[2017]第33021151171001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波野马因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经核查,发行人已缴清罚款。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0]251号),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吊销执照、责令停产停业、五千元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宁波野马所受2,800元罚款并未达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标准,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均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

3、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

野马电池和宁波野马现已取得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证明其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均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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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主管机构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

公司及子公司现已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宁波市仲裁委、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海分中心、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宁波市镇海区商务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镇海区大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派出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镇海海关、鄞州海关等主管部门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守法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共同控制人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共同控制人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担保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自报告期初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和为共同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本公司的权益被共同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共同控制人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控有效性的认定意见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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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建立的现有内部控制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标准,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报告

2020年8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44号),认为:发行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1-1-1-25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43号《审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本章附录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1,655,173.9648,230,815.2158,491,867.59129,826,747.19
交易性金融资产159,719,724.94152,399,577.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8,785.50-
应收票据563,960.15649,882.60560,000.00
应收账款174,367,267.30169,014,451.53214,427,550.51173,722,964.56
预付款项3,304,882.252,477,156.203,100,636.771,672,069.93
其他应收款9,963,179.1914,448,390.8511,695,147.0512,920,264.07
存货161,922,064.17148,749,234.37156,543,391.19163,331,496.2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27,784.80338,641.8452,644,523.175,451,326.10
流动资产合计542,060,076.61536,222,227.26497,641,784.38487,484,868.0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1-258

资产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2,627,065.03
固定资产160,071,197.60160,796,582.33141,276,777.66146,276,824.27
在建工程6,561,722.254,703,529.3424,953,315.3319,313,011.6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52,084,386.8052,764,556.8852,959,589.9651,603,872.9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8,886.12
递延所得税资产11,379,554.046,052,869.534,318,997.579,099,486.89
其他非流动资产6,838,726.416,861,199.341,498,603.45503,163.58
非流动资产合计239,562,652.13231,178,737.42225,007,283.97226,845,245.47
资产总计781,622,728.74767,400,964.68722,649,068.35714,330,113.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8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388,958.64
应付票据30,128,958.6053,944,610.0073,993,554.2791,871,853.00
应付账款188,003,482.83147,577,837.40152,052,839.87170,201,908.54
预收款项4,465,770.714,833,032.616,761,235.02
合同负债7,041,554.34
应付职工薪酬18,146,630.6119,400,796.9819,565,487.9820,181,957.42
应交税费8,540,685.096,422,603.6513,334,049.0612,771,895.14
其他应付款2,441,339.375,196,572.012,443,619.1649,605,362.4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1-2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54,691,609.48237,008,190.75266,222,582.95361,194,211.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829,595.00
递延收益13,088,967.6514,281,231.633,724,560.194,173,256.76
递延所得税负债8,767,992.646,964,784.202,584,850.6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1,856,960.2925,075,610.836,309,410.864,173,256.76
负债合计276,548,569.77262,083,801.58272,531,993.81365,367,468.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183,262,489.07183,262,489.07183,262,489.07183,262,489.0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1,832,059.8031,832,059.8014,897,211.717,134,683.88
未分配利润189,979,610.10190,222,614.23151,957,373.7658,565,472.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05,074,158.97505,317,163.10450,117,074.54348,962,645.1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505,074,158.97505,317,163.10450,117,074.54348,962,645.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81,622,728.74767,400,964.68722,649,068.35714,330,113.55

1-1-1-26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38,589,060.50990,624,459.311,051,980,876.251,077,896,628.20
其中:营业收入438,589,060.50990,624,459.311,051,980,876.251,077,896,628.20
二、营业总成本373,196,515.68855,089,132.85926,703,796.451,015,394,752.77
其中:营业成本326,406,568.12745,536,991.30829,095,646.54879,377,767.66
税金及附加2,162,616.347,348,604.596,741,534.576,060,315.35
销售费用11,865,298.9529,319,687.0731,449,035.7440,853,187.92
管理费用20,075,810.2247,752,537.3440,111,668.1744,452,285.30
研发费用14,453,789.9328,823,394.6627,587,345.5825,704,972.71
财务费用-1,767,567.88-3,692,082.11-8,281,434.1518,946,223.83
其中:利息费用56,011.08433,760.25
利息收入221,030.17418,666.70521,449.41435,088.12
加:其他收益2,734,104.533,916,328.562,374,696.571,545,071.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15,384.5232,911.931,105,029.19740,798.8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68,810.811,310,791.6188,785.5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4,409,631.321,270,569.7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77,936.98-419,020.47-4,034,027.82-3,047,827.3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538.74-57,507.74-666,746.72-1,987,756.5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4,889,193.50141,589,400.06124,144,816.5259,752,161.91
加:营业外收入2,078,840.617,910,104.891,302,199.521,567,300.16
减:营业外支出989,391.434,105,867.39664,655.741,062,412.8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5,978,642.68145,393,637.56124,782,360.3060,257,049.19
减:所得税费用6,221,646.8122,193,549.0019,953,930.945,890,152.7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756,995.87123,200,088.56104,828,429.3654,366,896.4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756,995.87123,200,088.56104,828,429.3654,366,896.46

1-1-1-26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56,995.87123,200,088.56104,828,429.3654,366,896.4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9,756,995.87123,200,088.56104,828,429.3654,366,896.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9,756,995.87123,200,088.56104,828,429.3654,366,896.4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401.231.050.54
(二)稀释每股收益0.401.231.050.5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18,552,088.651,057,477,021.291,036,803,001.441,118,177,075.65
收到的税费返还38,363,500.6474,489,439.5695,067,562.48100,833,022.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16,591.9425,527,651.353,771,868.933,043,691.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1,032,181.231,157,494,112.201,135,642,432.851,222,053,790.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5,722,591.98787,337,646.59900,574,901.49902,420,124.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8,795,598.97101,239,044.41106,099,551.93121,226,524.17
支付的各项税费10,212,928.4334,242,051.6220,178,485.1135,002,813.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22,197,830.8539,339,554.1235,417,648.3243,173,305.07

1-1-1-26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6,928,950.23962,158,296.741,062,270,586.851,101,822,767.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03,231.00195,335,815.4673,371,846.00120,231,023.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89,232,104.52998,607,371.93671,105,029.19150,740,798.8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2,743.351,012,357.36273,686.151,520,455.2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9,264,847.87999,619,729.29671,378,715.34152,261,254.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404,354.2734,922,688.7131,099,768.7958,871,582.72
投资支付的现金494,416,720.001,097,574,460.00719,000,000.00118,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2,821,074.271,132,497,148.71750,099,768.79177,371,582.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56,226.40-132,877,419.42-78,721,053.45-25,110,328.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6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6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800,000.009,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0,000,000.0068,000,000.0051,644,339.5018,517,431.8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8,867.92990,566.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518,867.9268,990,566.0361,444,339.5028,317,431.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18,867.92-68,990,566.03-61,444,339.50-8,717,431.83

1-1-1-26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4,331.781,901,588.011,353,102.51-6,012,846.7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737,531.54-4,630,581.98-65,440,444.4480,390,415.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421,025.5236,051,607.50101,492,051.9421,101,636.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683,493.9831,421,025.5236,051,607.50101,492,05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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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64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3,262,489.0731,832,059.80190,222,614.23505,317,163.1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100,000,000.00183,262,489.0731,832,059.80190,222,614.23505,317,163.1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3,004.13-243,004.13
(一)综合收益总额39,756,995.8739,756,995.8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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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65

项 目2020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配-40,000,000.00-4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0,000,000.00-40,000,000.00
4.其他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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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66

项 目2020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3,262,489.0731,832,059.80189,979,610.10505,074,158.97
项 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3,262,489.0714,868,581.56150,873,076.44449,004,147.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28,630.151,084,297.321,112,927.4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100,000,000.00183,262,489.0714,897,211.71151,957,373.76450,117,074.5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6,934,848.0938,265,240.4755,200,088.56
(一)综合收益总额123,200,088.56123,200,0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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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67

项 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 利润分配16,934,848.09-84,934,848.09-68,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6,934,848.09-16,934,848.0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8,000,000.00-68,000,000.00
4.其他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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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68

项 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4.其他
(五) 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 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3,262,489.0731,832,059.80190,222,614.23505,317,163.10
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3,262,489.077,113,316.6557,424,325.35347,800,131.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21,367.231,141,146.881,162,514.1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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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69

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100,000,000.00183,262,489.077,134,683.8858,565,472.23348,962,645.1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762,527.8393,391,901.53101,154,429.36
(一)综合收益总额104,828,429.36104,828,429.3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762,527.83-11,436,527.83-3,674,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7,762,527.83-7,762,527.83
2.提取一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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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0

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674,000.00-3,674,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3,262,489.0714,897,211.71151,957,373.76450,117,07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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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1

单位:元

项目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406,666.9835,986,490.60204,281,656.37341,674,813.9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820,934.77820,934.7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100,000,000.001,406,666.9835,986,490.60205,102,591.14342,495,748.7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1,855,822.09-28,851,806.72-146,537,118.916,466,896.46
(一)综合收益总额54,366,896.4654,366,896.4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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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2

项目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134,683.88-55,034,683.88-47,9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7,134,683.88-7,134,683.8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7,900,000.00-47,9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81,855,822.09-35,986,490.60-145,869,331.49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181,855,822.09-35,986,490.60-145,869,3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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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3

项目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3,262,489.077,134,683.8858,565,472.23348,962,6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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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4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504,066.9830,298,301.5841,024,692.9184,959,640.19
交易性金融资产141,196,872.8879,651,323.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8,785.5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73,644,151.29147,288,844.67160,374,130.94149,103,347.80
预付款项6,005,654.453,574,526.012,396,660.931,181,645.55
其他应收款4,784,676.7779,623,560.586,420,182.137,444,984.44
存货134,954,654.48125,622,689.78133,278,654.48124,804,777.2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9,179,120.76984,100.93
流动资产合计486,090,076.85466,059,246.04372,762,227.65368,478,496.1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8,750,000.0018,750,000.0018,750,000.0018,75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8,250,828.855,977,124.346,683,845.387,390,566.42
固定资产148,165,938.27147,818,237.71127,156,291.94129,906,372.99
在建工程6,458,221.674,600,028.7624,849,814.7519,128,777.4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50,198,924.9450,857,381.4451,008,987.3649,609,843.2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860,555.453,252,581.001,229,941.621,171,18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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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5

资产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其他非流动资产6,484,726.416,507,199.341,486,454.45503,163.58
非流动资产合计241,169,195.59237,762,552.59231,165,335.50226,459,909.08
资产总计727,259,272.44703,821,798.63603,927,563.15594,938,405.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8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353,497.83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5,173,189.3641,519,600.0055,955,100.0070,890,746.00
应付账款162,374,211.27129,771,042.16134,010,177.45126,378,129.86
预收款项1,141,766.501,574,336.162,859,764.51
合同负债4,196,334.93
应付职工薪酬11,664,842.3912,316,689.1812,235,350.319,597,076.62
应交税费5,570,619.865,238,160.218,531,887.6612,093,124.68
其他应付款2,162,562.064,283,178.221,697,507.7849,453,494.7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11,495,257.70194,270,436.27214,004,359.36281,072,336.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829,595.00
递延收益13,088,967.6514,281,231.633,724,560.194,173,256.76
递延所得税负债8,432,329.466,447,964.532,554,553.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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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非流动负债合计21,521,297.1124,558,791.166,279,113.444,173,256.76
负债合计233,016,554.81218,829,227.43220,283,472.80285,245,593.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184,540,422.09184,540,422.09184,540,422.09184,540,422.0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1,832,059.8031,832,059.8014,897,211.717,134,683.88
未分配利润177,870,235.74168,620,089.3184,206,456.5518,017,706.09
所有者权益合计494,242,717.63484,992,571.20383,644,090.35309,692,812.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27,259,272.44703,821,798.63603,927,563.15594,938,405.2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380,975,503.24806,578,192.34811,805,126.93847,430,438.19
减:营业成本288,547,557.92615,175,744.45649,253,121.26675,130,769.77
税金及附加1,930,991.916,206,042.245,035,109.234,630,924.06
销售费用7,070,223.3616,223,283.1616,013,598.8520,009,215.07
管理费用14,780,125.9236,141,477.1428,733,324.0328,828,876.46
研发费用14,453,789.9328,823,394.6627,587,345.5825,704,972.71
财务费用-1,101,077.82-1,656,170.03-2,381,921.1011,590,220.50
其中:利息费用56,011.08433,760.25
利息收入146,380.38272,852.34352,560.18244,971.41
加:其他收益2,675,095.983,352,428.561,998,396.571,311,829.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30,085.2069,614,677.46802,447.77108,220.6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07,948.37562,537.9288,785.5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12,297.06710,0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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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77,641.15-341,472.79-2,325,918.75245,905.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22.55-21,473.03-666,018.09-1,154,015.9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6,996,864.07179,541,203.0487,462,242.0882,047,399.60
加:营业外收入2,075,658.697,858,698.351,288,241.171,341,040.49
减:营业外支出988,116.924,105,343.74645,461.621,057,724.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8,084,405.84183,294,557.6588,105,021.6382,330,715.13
减:所得税费用8,834,259.4113,946,076.8010,479,743.3410,983,876.3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9,250,146.43169,348,480.8577,625,278.2971,346,838.8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9,250,146.43169,348,480.8577,625,278.2971,346,838.8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49,250,146.43169,348,480.8577,625,278.2971,346,838.8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69,963,347.67857,372,386.05847,050,755.15922,184,831.12
收到的税费返还25,828,890.2537,478,498.8749,493,906.5655,771,280.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82,310.1726,223,426.194,590,349.783,987,067.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0,374,548.09921,074,311.11901,135,011.49981,943,179.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1,585,363.18655,174,623.02711,687,366.34750,569,787.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189,838.0370,402,674.6667,281,715.5053,089,995.05
支付的各项税费8,111,730.0621,435,419.1816,307,782.4824,185,379.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411,611.1029,868,333.6824,791,036.7328,372,607.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2,298,542.37776,881,050.54820,067,901.05856,217,769.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076,005.72144,193,260.5781,067,110.44125,725,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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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54,046,805.20385,967,193.97451,302,447.7762,108,220.6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0,321,943.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5,044.24983,716.48272,164.781,463,138.9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4,383,792.93386,950,910.45451,574,612.5563,571,359.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270,039.7233,081,877.7130,725,738.0357,136,952.70
投资支付的现金413,916,720.00436,674,460.00479,500,000.006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2,186,759.72469,756,337.71510,225,738.03119,136,952.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02,966.79-82,805,427.26-58,651,125.48-55,565,593.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6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6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800,000.009,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0,000,000.0068,000,000.0051,644,339.5018,517,431.8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8,867.92990,566.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518,867.9268,990,566.0361,444,339.5028,317,431.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18,867.92-68,990,566.03-61,444,339.50-8,717,431.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8,931.87822,778.50105,046.61-3,409,795.8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6,897.12-6,779,954.22-38,923,307.9358,032,589.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216,014.8923,995,969.1162,919,277.044,886,687.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019,117.7717,216,014.8923,995,969.1162,919,2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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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9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1-6月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4,540,422.0931,832,059.80168,620,089.31484,992,571.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100,000,000.00184,540,422.0931,832,059.80168,620,089.31484,992,571.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250,146.439,250,146.43
(一)综合收益总额49,250,146.4349,250,146.4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0,000,000.00-4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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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80

项 目2020年1-6月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0,000,000.00-40,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4,540,422.0931,832,059.80177,870,235.74494,242,717.63
项 目2019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4,540,422.0914,868,581.5683,378,218.87382,787,222.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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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81

项 目2019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前期差错更正28,630.15828,237.68856,867.83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100,000,000.00184,540,422.0914,897,211.7184,206,456.55383,644,090.3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6,934,848.0984,413,632.76101,348,480.85
(一)综合收益总额169,348,480.85169,348,480.8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6,934,848.09-84,934,848.09-68,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6,934,848.09-16,934,848.0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8,000,000.00-68,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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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82

项 目2019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4,540,422.0931,832,059.80168,620,089.31484,992,571.20
项目2018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4,540,422.097,113,316.6517,254,834.69308,908,573.4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21,367.23762,871.40784,238.63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100,000,000.00184,540,422.097,134,683.8818,017,706.09309,692,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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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83

项目2018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762,527.8366,188,750.4673,951,278.29
(一)综合收益总额77,625,278.2977,625,278.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762,527.83-11,436,527.83-3,674,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7,762,527.83-7,762,527.8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674,000.00-3,674,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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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84

项目2018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4,540,422.0914,897,211.7184,206,456.55383,644,0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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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85

单位:元

项目2017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2,684,600.0035,986,490.60147,004,316.38285,675,406.9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570,566.28570,566.28
其他
二、本期期初余额100,000,000.002,684,600.0035,986,490.60147,574,882.66286,245,973.2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1,855,822.09-28,851,806.72-129,557,176.5723,446,838.80
(一)综合收益总额71,346,838.8071,346,838.8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134,683.88-55,034,683.88-47,9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7,134,683.88-7,134,683.8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7,900,000.00-47,9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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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86

项目2017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81,855,822.09-35,986,490.60-145,869,331.49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181,855,822.09-35,986,490.60-145,869,331.49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184,540,422.097,134,683.8818,017,706.09309,692,812.06

1-1-1-287

二、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审计了本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立信会计师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收入确认
期间包括: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二十一所述的会计政策及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二十九。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野马电池销售各类锌锰电池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7,631.32万元、105,013.01万元、98,884.52万元和43,794.23万元。 由于收入是野马电池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报告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报关单、提单等资料,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并对主要客户收入发生额及余额进行函证; 5、就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报关单、提单等资料,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1-1-1-288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报告期内合并期间
宁波野马宁波制造业1,500.00100.00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
野马商贸宁波一般贸易150.00100.00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
野马国际宁波进出口贸易150.00100.00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

1-1-1-289

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1-1-1-290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内外销客户类型发货流程收入确认方式具体依据
外销超市公司送货至港口报关出口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及装船,取得报关单和提单后确认收入报关单、提单
工业配套
贸易商
内销工业配套公司送货或客户自提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于客户签署送货单时确认收入客户签署的送货单
贸易商
经销商
零售等其他客户
商超公司送货公司收到商超提供的销售清单对账结算后确认收入商超提供的销售清单
电商业务邮寄客户确认收货无异议、公司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公司支付宝、京东、拼多多账户 收款单据

1-1-1-291

(2)外销产品收入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及装船,在取得报关单和提单时确认收入。

(二)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者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工具的分类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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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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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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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3)应收款项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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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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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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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账龄分析法
出口退税组合应收出口退税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不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不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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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分析法:

账龄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33
1-2年(含2年)1010
2-3年(含3年)2020
3年以上100100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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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四)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五)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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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存货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七)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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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控制和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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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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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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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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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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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519.00、23.75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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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确认条件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的转固条件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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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类别摊销年限(年)依据
软件5预计受益年限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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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办事处房租费等。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摊销年限(年)
办事处房租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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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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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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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十五)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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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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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六)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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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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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八)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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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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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的情形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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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租赁业务的确认和计量

1、租赁的分类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认定为经营租赁。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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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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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的影响。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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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二十二)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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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2018年度及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未做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8.88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8.88万元。
(2)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减少5,200.0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5,200.00万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5,849.19货币资金摊余成本5,849.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8.88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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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入当期损益期损益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64.99应收票据摊余成本64.99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21,442.76应收账款摊余成本21,442.76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1,169.51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1,169.51
其他流动资产(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摊余成本5,2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5,200.00
会计政策变更 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0年1月1日
合并母公司
与产品销售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预收款项-446.58-114.18
合同负债446.58114.18

1-1-1-325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2020年6月30日
合并母公司
合同负债704.16419.63
预收款项-704.16-419.63

1-1-1-326

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故公司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即按时点确认收入。因此,执行新收入准则前后,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未发生变化。新收入准则和原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方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一)收入”。综上所述,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对公司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不存在差异。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对公司目前业务及收入确认计量等方面均不产生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业务模式方面:公司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和行业惯例等因素开展业务,因此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不会对公司的业务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合同条款方面:公司销售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由公司与客户招标或协商确定,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惯例,因此实施新收入准则后不会对公司的合同条款产生重大影响。收入确认和计量方面:新旧准则收入确认时点不存在差异,同时按各业务合同的金额计量,因此收入确认和计量方面不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不存在差异,在公司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均未产生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均未产生影响,因此,对2020年1-6月及2020年利润表无影响。

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未产生影响,在首次执行日也无需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根据《发行监管——关于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申报无需编制备考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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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 12月31日余额2019年 1月1日余额调整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5,208.885,208.8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88不适用-8.88
其他流动资产5,264.4564.45-5,200.00
项目2018年 12月31日余额2019年 1月1日余额调整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2,908.882,908.8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88不适用-8.88
其他流动资产2,917.9117.91-2,900.00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余额2020年 1月1日余额调整数
重分类重新计量合计
预收款项446.58-446.58-446.58
合同负债446.58446.58446.58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余额2020年 1月1日余额调整数
重分类重新计量合计
预收款项114.18-114.18-114.18
合同负债114.18114.18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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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2)《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该准则,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2018年度及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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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对2019年1月1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其他收益和投资收益;2018年度及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债务重组损益仍计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6)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财政部分别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已按修订后的格式编制本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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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增加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4、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十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万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018年末/2018年度2017年末/2017年度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未在成本和费用间进行划分的情形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受益对象不同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科目存货134.95142.70
递延所得税资产-4.26
应交税费23.6622.19
盈余公积2.862.14
未分配利润108.43114.11
营业成本1,025.941,100.62
销售费用142.28152.83
管理费用-1,160.47-1,295.64
所得税费用-2.798.03
净利润-4.9634.16

1-1-1-331

五、公司主要税种情况

(一)公司主要税种情况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13%、16%16%、17%17%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及增值税免抵税额计缴7%7%7%7%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及增值税免抵税额计缴3%3%3%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及增值税免抵税额计缴2%2%2%2%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25%15%、25%15%、25%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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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33.16-93,441.63-955,603.34-2,664,768.6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483,292.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767,984.5311,319,328.562,925,696.572,244,749.5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489,493.722,704,328.741,391,832.19740,798.8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42,920.01-1,360,625.20-198,017.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940,758.92-3,562,828.61375,400.40-1,071.58
小计5,573,666.169,006,761.863,539,308.32803,001.14
减:所得税影响额902,599.221,565,283.03584,870.13213,505.3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671,066.947,441,478.832,954,438.19589,495.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4,671,066.947,441,478.832,954,438.19589,495.75
项目折旧年限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0年8,209.044,924.17-3,284.87

1-1-1-333

项目折旧年限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5年、10年22,853.6611,098.95-11,754.71
运输工具4年、5年2,479.711,963.41-516.30
电子及其他设备3年、5年1,710.021,258.78-451.24
合计35,252.4319,245.31-16,007.12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在安装设备647.85-647.85
工程物资8.32-8.32
合计656.17-656.17
项目取得方式摊销年限初始金额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6,718.604,848.19
软件外购5年561.68360.25
合计7,280.295,208.44
票据类型票据余额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3,012.90100.00

1-1-1-334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中无应付关联方的票据。

(二)应付账款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比例
材料款18,215.3396.89
工程设备款283.391.51
其他301.621.60
合计18,800.35100.00
项目金额比例
预收货款704.16100.00
项目金额比例
短期薪酬1,814.66100.00
项目金额比例
销售佣金61.5825.22

1-1-1-335

项目金额比例
应付暂收款123.2250.47
其他59.3324.30
合计244.13100.00
项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实收资本(或股本)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
资本公积18,326.2518,326.2518,326.2518,326.25
盈余公积3,183.213,183.211,489.72713.47
未分配利润18,997.9619,022.2615,195.745,856.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0,507.4250,531.7245,011.7134,896.26
所有者权益合计50,507.4250,531.7245,011.7134,896.26

1-1-1-336

④存入承兑保证金1,810,510.30元,为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6,035,034.33元、期限为(2020/5/27-2020/11/27)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⑤存入承兑保证金2,241,259.14元,为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7,470,863.79元、期限为(2020/6/24-2020/12/24)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3000jc20178018的《进出口融资总协议》:

①存入信用证保证金177,773.71元,为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234,523.56美元、期限为(2020/5/27-2020/8/10)的进口信用证提供担保。

②存入信用证保证金177,982.65元,为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234,799.2美元、期限为(2020/6/8-2020/8/27)的进口信用证提供担保。

③存入信用证保证金177,236.03元,为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233,814.24美元、期限为(2020/6/18-2020/9/25)的进口信用证提供担保。

(3)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3000YT199I60C7的《新银关通电子汇总征税担保业务协议》,存入保函保证金400,000.00元,为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400,000.00元、期限为(2019/11/21-2020/11/11)的保函提供担保。

(4)宁波野马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018CD8858号的《银行承兑总协议》:

①存入承兑保证金289,030.70元,为宁波野马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963,435.65元、期限为(2020/2/27-2020/8/27)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②存入承兑保证金95,345.98元,为宁波野马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317,819.94元、期限为(2020/3/26-2020/9/26)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③存入承兑保证金37,887.59元,为宁波野马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126,291.95元、期限为(2020/4/23-2020/10/23)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④存入承兑保证金472,112.50元,为宁波野马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1,573,708.33元、期限为(2020/5/27-2020/11/27)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⑤存入承兑保证金592,354.01元,为宁波野马公司在该行的金额为1,974,513.37元、期限为(2020/6/24-2020/12/24)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或有事项

1-1-1-33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大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详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之说明。

2、诉讼或仲裁

(1)与L'Image Home Produncts Inc的合同纠纷

2020年6月10日,公司收到客户L'Image Home Produncts Inc.(以下简称“LHP”)委托律师Sébastien Sénéchal邮件发送的律师函,认为野马电池向DollorTree销售电池违反了LHP与野马电池签署的《主供货协议》中的承诺(未经LHP事先书面批准,野马电池不会直接或间接向LHP的任何客户或潜在客户制造或出售、分销为LHP设计或开发的产品以及出售给LHP或由LHP出售的产品),构成违约,LHP停止支付野马电池向其销售的货款343.44万美元,作为野马电池违约损失的赔偿,并保留追偿额外损失的权利。

2020年6月17日,LHP委托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致函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就该纠纷事项进行提示,如野马公司试图隐瞒该争议并申请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时,拒绝赔付并等待有关争议结果。

野马电池认为,公司生产的电池在未进行包装的情况下,为标准件,按照公司的生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生产的质量控制、原材料配比、电池外观设计、原材料的选择和组合、工艺技术均由野马电池掌握,客户购买电池时,按照客户性能要求选择电池,进行包装,张贴客户自有或者被授权的商标或品牌,进行销售。野马电池销售给LHP和Dollor Tree的产品无论是从品牌、外观、颜色,还是外观设计包装上,均存在明显差异,向Dollor Tree销售的产品并非为LHP设计或开发的产品以及出售给LHP或由LHP出售的产品。

野马电池在收到相应的律师函后,及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了报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受理案件后进行了核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可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赔付LHP未支付款项的70%,该事项尚处于理赔过程中。赔付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可行使代位求偿权,直接向LHP追偿该批货款,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将追偿货款30%支付给公司。根据《主供货协议》,

1-1-1-338

该纠纷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若双方最终申请仲裁,且裁定野马电池违约,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其先行支付的理赔款将收回。

基于上述判断,野马电池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在收到保险理赔款后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2020年12月22日,野马电池已收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理赔款2,354,619.44美元,折算人民币15,521,886.81元。公司与L'Image已经全面终止业务合作,公司预计与L'Image的合同纠纷对Dollar Tree的销售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2)与镇海配件的诉讼事项

2020年12月,公司从宁波银行获悉,公司在宁波银行有6,826,116.80元资金被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冻结,公司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沟通并获取得了相关诉讼材料,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日,镇海配件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2005年,经公司同意,在公司厂区内建造厂房及生产辅助用房等(以下简称“标的房屋”),面积共计约2,500平方米。2016年8月搬离后,公司占有镇海配件在公司拥有的土地上的标的房屋,要求公司赔偿镇海配件房屋损失、电缆及配电窗损失、搬迁费等共计6,826,116.80元,并申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诉前保全,冻结公司在宁波银行相应资金,保全期限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公司厂房和标的房屋情况如下:

2003年宁波(骆驼)机电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售给发行人的土地开发建设面积为151亩,同年宁波市镇海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作出《关于同意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计划的批复》,公司依据前述许可建设主体厂房并于2005年建成。后因规划调整,公司履行招拍挂程序时,土地面积被缩减为125亩,致使标的房屋边角及构筑物非法占用720平方米土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1月7日出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甬土镇罚[2014]B22号),具体处罚相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3、房屋建筑物”。

公司在准备上市过程中,因违章建筑问题以及为解决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镇海配件于2016年8月搬离标的房屋,余元康将持有镇海配件的股权转让给洪

1-1-1-339

显扬。除前述非法占用土地外,标的房屋及构筑物其他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公司,包含在公司已换发办理的编号为“浙(2019)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58163)号”的不动产权证中。标的房屋及构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因属于无证房产,镇海配件搬离后,发行人对标的房屋未做处理。

针对公司与镇海配件所涉及的上述诉讼事项,发行人现有全体股东和共同控制人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于2021年2月5日签署了《承诺函》,承诺如下:“①因宁波市镇海野马电池配件有限公司起诉发行人,造成发行人任何损失的,我们愿意按照持股比例向发行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放弃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追偿的权利,保证发行人及其社会公众股东不会因此受到损失。②如因我们违反本承诺函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我们同意全额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经核查相关诉讼材料及标的房屋情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①发行人共同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担该诉讼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确保发行人生产经营及发行人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且标的房屋占发行人目前已有权证房屋面积的3.3%,占比较低,也并非发行人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场所,不会对发行人的实际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该诉讼金额不会造成共同控制人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发行人全体股东均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不会导致发行人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不会构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2.132.261.871.35
速动比率1.481.621.270.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2.0431.0936.4847.95

1-1-1-340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率(%)0.710.740.620.0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325.015.265.61
存货周转率(次/年)2.094.855.125.6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984.3917,089.4514,781.488,277.20
利息保障倍数(倍)--2,228.82139.92
每股净资产(元/股)5.055.054.503.4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541.950.731.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0-0.05-0.650.80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 每股收益稀释 每股收益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6月7.770.400.40
2019年度26.421.231.23
2018年度26.321.051.05
2017年度16.690.540.54

1-1-1-3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6月6.850.350.35
2019年度24.821.161.16
2018年度25.581.021.02
2017年度16.510.540.54

1-1-1-342

增值16,155.26万元,增值率28.32%;负债评估值为28,145.29万元,增值-450.05万元,增值率-1.57%;净资产评估值为45,059.35万元,增值16,605.31万元,增值率58.36%。公司未以此进行调账。

2019年5月24日,天津中联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9]D-0078号《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净资产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公司的资产评估值73,290.72万元,增值16,241.34万元,增值率28.47%;负债评估值为28,145.29万元,增值-450.05万元,增值率-1.57%;净资产评估值为45,145.43万元,增值16,691.39万元,增值率58.66%。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1-1-1-343

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公司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总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54,206.0169.3553,622.2269.8849,764.1868.8648,748.4968.24
非流动资产23,956.2730.6523,117.8730.1222,500.7331.1422,684.5231.76
合计78,162.27100.0076,740.10100.0072,264.91100.0071,433.01100.00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3,165.525.844,823.088.995,849.1911.7512,982.6726.63
交易性金融资产15,971.9729.4715,239.9628.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880.02
应收票据-56.400.1164.990.1356.000.11

1-1-1-344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账款17,436.7332.1716,901.4531.5221,442.7643.0917,372.3035.64
预付款项330.490.61247.720.46310.060.62167.210.34
其他应收款996.321.841,444.842.691,169.512.351,292.032.65
存货16,192.2129.8714,874.9227.7415,654.3431.4616,333.1533.50
其他流动资产112.780.2133.860.065,264.4510.58545.131.12
流动资产合计54,206.01100.0053,622.22100.0049,764.18100.0048,748.49100.00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库存现金5.913.393.058.02
银行存款1,962.142,933.333,394.9010,135.43
其他货币资金1,197.471,886.362,451.232,839.22
合计3,165.524,823.085,849.1912,982.67
占流动资产比重(%)5.848.9911.7526.63

1-1-1-345

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5,971.9715,239.96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远期结售汇87.38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15,971.9715,152.58
合计15,971.9715,239.96
占流动资产比重(%)29.4728.42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衍生金融资产8.88-
占流动资产比重(%)0.02-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56.4064.9956.00
占流动资产比重(%)-0.110.130.11

1-1-1-346

(5)应收账款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20,406.2417,424.4322,107.1717,915.60
减:坏账准备2,969.51522.99664.42543.30
应收账款净额17,436.7316,901.4521,442.7617,372.30
占流动资产比重(%)32.1731.5243.0935.64
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39.7617.0620.3816.12

1-1-1-347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20,398.2699.9617,421.2799.9822,099.6999.9717,848.8899.63
1至2年7.430.043.130.023.240.0165.280.36
2至3年0.510.00--3.930.020.170.00
3年以上0.040.000.040.000.320.001.270.01
合计20,406.24100.0017,424.43100.0022,107.17100.0017,915.60100.00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20,406.2417,424.4322,107.1717,915.60
营业收入43,858.9199,062.45105,198.09107,789.66
应收账款占比(%)46.5317.5921.0116.6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157.4272.8369.4365.02
期间外销应收 账款内销应收账款外销收入内销收入外销应收账款/收入比重内销应收账款/收入比重
2020年1-6月18,866.581,539.6637,728.456,065.7825.0012.69
2019年度16,174.251,250.1884,901.7713,982.7519.058.94
2018年度20,700.131,407.0489,691.9315,321.0923.089.18
2017年度16,392.911,522.6993,612.8014,018.5217.5110.86
合计72,133.875,719.57305,934.9549,388.1420.9910.31

1-1-1-348

配关系

单位:万元、%

期间贴牌 应收账款自有品牌 应收账款贴牌收入自有品牌收入贴牌应收账款/收入比重自有品牌应收账款/收入比重
2020年1-6月19,403.881,002.3639,861.223,933.0124.3412.74
2019年度16,392.431,032.0087,949.5910,934.9318.649.44
2018年度20,597.911,509.2693,321.1311,691.8922.0712.91
2017年度16,122.521,793.0895,423.0212,208.3116.9014.69
合计72,516.745,336.70316,554.9638,768.1420.3512.50
期间直销 应收账款经销 应收账款直销收入经销收入直销应收账款/收入比重经销应收账款/收入比重
2020年1-6月20,390.3415.9043,250.94543.2923.571.46
2019年度17,362.7161.7397,514.681,369.8417.814.51
2018年度22,082.8624.32103,515.991,497.0221.331.62
2017年度17,856.2959.30105,284.552,346.7716.962.53
合计77,692.20161.25349,566.165,756.9219.782.56

1-1-1-349

17.81%和23.57%;公司经销应收账款占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3%、1.62%、

4.51%和1.46%。公司直销应收账款占直销收入的比例高于经销应收账款占经销收入的比例,主要系公司经销以预收账款为主。

2018年度,外销、贴牌及直销应收账款占相应收入比例有所提高,系外销应收账款增加的影响,主要系:A.2018年,由于中美贸易摩擦和其业务调整统筹资金安排的影响,L'Image应收款项较2017年末增加2,933.59万元;B.2018年四季度,对GBT的同期销售额增加,导致2018年末应收GBT的应收账款较2017年末增加733.73万元;C.公司进一步加大客户开发力度,新增DollarGeneral,其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增加相应引起年末应收账款增加631.98万元。2019年度,外销、贴牌及直销应收账款占相应收入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

A.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L'Image、Family Dollar、Dollar General销售收入下降,其应收账款的下降幅度较大;B.受客户的采购的月度、季度分布不均影响,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的变动幅度并不一致,如家乐福、W&K、Kaufland等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3,374.06万元,但由于销售主要集中在四季度以前,应收账款仅增加547.70万元。

2020年1-6月,外销、贴牌及直销应收账款占相应收入比较高,主要系受疫情影响,一季度产品的销售、发货均有所迟延,叠加二季度销售有所增加,导致应收账款有所增加,以及受传统销售淡季影响导致销售额较低所致。综上,公司内外销、贴牌和自有品牌、直销和经销应收账款占相应收入的比例与公司给予内外销客户的信用政策、直销和经销客户的信用政策相匹配;公司内外销、贴牌和自有品牌、直销和经销应收账款占相应收入的比例变动主要受信用政策调整、客户资金安排等的影响。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与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排名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重销售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销售收入排名
2020年1-6月:
1GBT3,086.0415.124,014.519.172
2L'Image2,429.5711.914,159.839.501

1-1-1-350

应收账款排名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重销售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销售收入排名
3MMD2,213.4510.852,545.915.815
4家乐福2,206.0310.812,996.346.844
5Dollar Tree1,927.029.442,144.574.906
6松下集团1,541.787.563,269.957.473
小计13,403.8965.6919,131.1143.68
2019年度:
1GBT3,408.7119.5610,686.3910.812
2家乐福2,567.1414.737,257.827.344
3L'Image2,338.3813.4215,370.0815.541
4Innovent1,250.977.188,258.028.353
5MMD1,108.786.363,593.613.636
9松下集团408.112.344,329.794.385
小 计11,082.0963.6049,495.7250.05
2018年度:
1L'Image5,774.8626.1221,935.7420.891
2GBT2,651.9412.009,898.669.432
3家乐福2,114.919.575,431.115.174
4Innovent1,736.637.867,465.387.113
5MMD1,227.315.552,990.553.026
6Family Dollar754.253.413,967.423.785
小 计14,259.9064.5051,688.8649.40
2017年度:
1L'Image2,841.2815.8619,543.7318.161
2GBT1,918.2110.7110,765.0110.002
3Gibson1,838.9310.267,146.636.644
4家乐福1,655.699.248,628.188.023
5Innovent1,516.618.475,351.604.976
6Family Dollar529.972.965,393.505.015
小 计10,300.6957.5056,828.6552.80

1-1-1-351

注4:Greenbrier International,Inc.与Family Dollar Services.Inc.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以DollarTree合并披露。

2019年度,松下集团的销售收入为4,329.79万元,排名第5,但期末应收账款为408.11万元,排名第9,主要系Panasonic Energy的销售收入1,540.12万元主要发生在7-10月,年末没有应收账款。除此而外,其他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基本相匹配。综上,由于公司对客户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的不同,导致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与收入主要客户存在一定差异,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与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基本重合,总体来看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与营业收入主要客户总体相匹配。3)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
GBT非关联方3,086.041年以内15.12
L'Image非关联方2,429.571年以内11.91
MMD非关联方2,213.451年以内10.85
家乐福非关联方2,206.031年以内10.81
Doller Tree非关联方1,927.021年以内9.44
小 计11,862.1158.13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
GBT非关联方3,408.711年以内19.56
家乐福非关联方2,567.141年以内14.73
L'Image非关联方2,338.381年以内13.42
Innovent非关联方1,250.971年以内7.18
MMD非关联方1,108.781年以内6.36
小 计10,673.9961.25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
L'Image非关联方5,774.861年以内26.12
GBT非关联方2,651.941年以内12.00

1-1-1-352

家乐福非关联方2,114.911年以内9.57
Innovent非关联方1,736.631年以内7.86
MMD非关联方1,227.311年以内5.55
小 计13,505.6561.10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
L'Image非关联方2,841.281年以内15.86
GBT非关联方1,918.211年以内10.71
Gibson非关联方1,838.931年以内10.26
家乐福非关联方1,655.691年以内9.24
Innovent非关联方1,516.611年以内8.47
小 计9,770.7254.54
客户名称结算模式信用政策、收款周期
L'Image2017年7月开始,以信用证结算为主转为以电汇结算2017年7月前为即期信用证,之后电汇信用期60天
GBT电汇90天
Innovent电汇90天
家乐福电汇或信用证信用证或电汇120天
Family Dollar电汇60天
Gibson2017年度为电汇,2018年度因其破产不再合作120天
MMD承接Gibson业务,电汇结算承接Gibson业务, 120天
W&K电汇或信用证信用证或电汇60天
Panasonic Energy Belgium NV电汇60天
Greenbrier International,Inc.电汇60天

1-1-1-353

因,报告期内公司对L'Image的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逾期,期后已陆续收回相关款项。总体上来看,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结算模式、信用政策、收款周期较为稳定,收款周期与信用政策基本一致。应收账款中逾期款项主要由于客户业务调整、付款资金安排等原因所致,且公司逾期款项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主动放宽信用政策以增加销售收入的情形。4)应收账款质量情况分析公司以外销为主,且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及大型贸易商,其信用及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543.30万元、664.42万元、522.99万元和2,969.51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2020年6月,由于公司与L'Image存在合同纠纷,应收账款2,429.57万元预计无法全额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纠纷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其他重大事项”之“(三)其他重大事项”。

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信用期内、信用期外分布金额和比例

单位:万元、%

日期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信用期内金额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占比应收账款信用期外金额应收账款信用期外占比
2020年6月30日20,406.2418,513.0890.721,893.169.28
2019年12月31日17,424.4315,233.4787.432,190.9712.57
2018年12月31日22,107.1715,241.6568.946,865.5231.06
2017年12月31日17,915.6014,920.8883.282,994.7216.72

1-1-1-354

1,341.30万元,扣除L'Image逾期的影响后,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期外占比分别为

7.59%、8.23%、4.88%。

由于客户一般会存在固定的付款周期,在信用期到期后次月付款,所以逾期1个月属于商务往来中较为正常的付款宽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逾期1个月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38.17万元、1,174.55万元、730.88万元和898.54万元,若再扣除逾期1个月内的逾期款项,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期外占比分别为2.91%、

2.92%、0.68%和5.09%。2020年6月末的信用期外占比稍高,主要系由于公司与L'Image存在合同纠纷,应收账款2,429.57万元预计无法全额收回,其中903.57万元已实质逾期。

②期后回款金额和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20,406.2417,424.4322,107.1717,915.60
期后4个月内回款金额12,668.6216,617.5821,891.2417,453.80
回款比例62.08%95.37%99.02%97.42%
公司名称3个月以内3-6个月7-12个月1-2年2-3年3年以上
长虹能源110205080100
力王股份0.800.800.801840100
公司3331020100

1-1-1-355

②亚锦科技的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信用期内逾期30天逾期 31至60天逾期60天以上
亚锦科技02050100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长虹能源2.622.842.534.51
力王股份3.242.962.711.95
亚锦科技6.166.758.294.80
发行人14.553.003.013.03

1-1-1-356

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而对逾期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较高,导致其坏账计提比例较高。公司外销占比在85%左右,公司为75%以上的出口销售申报了信用保险,为应收账款的回款提供了保障,除特殊原因外,公司的逾期账款较少。

综上,由于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销售模式、内外销比例等方面不同,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经比较分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

(6)预付款项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328.9899.54247.5699.94307.4699.16164.7598.53
1-2年1.360.410.01-0.150.052.461.47
2-3年----2.460.79--
3年以上0.150.040.150.06----
合计330.49100.00247.72100.00310.06100.00167.21100.00
2020年6月30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款项性质
Papeteries de Mauduit非关联方193.951年以内58.69材料款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0.931年以内6.33软件技术服务费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非关联方20.271年以内6.13保险费
宁波世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4.671年以内4.44展览费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宁波石油分公司非关联方8.751年以内2.65加油费
小 计258.5778.24

1-1-1-357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款项性质
Papeteries de Mauduit非关联方109.341年以内44.14材料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非关联方36.611年以内14.78保险费
大连市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非关联方26.001年以内10.50修理费
中山市海一舟电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3.011年以内5.25预付充电器款
宁波世纪国际展览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501年以内3.03展览费
小 计192.4677.70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款项性质
Papeteries de Mauduit非关联方157.851年以内50.91材料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非关联方38.581年以内12.44保险费
宁波欧德国际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4.631年以内7.94展览费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宁波石油分公司非关联方13.691年以内4.42加油费
新索科电器(东莞)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3.021年以内4.20预付充电器款
小 计247.7779.91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款项性质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非关联方41.551年以内24.85保险费
大连市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非关联方19.721年以内11.79设计费
宁波欧德国际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8.851年以内11.27展览费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宁波石油分公司非关联方13.641年以内8.16加油费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131年以内4.27服务费
小 计100.8960.34

1-1-1-358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1,011.341,465.421,177.361,302.88
减:坏账准备15.0220.587.8410.85
其他应收款净额996.321,444.841,169.511,292.03
占流动资产比重(%)1.842.692.352.65
项 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押金保证金13.9719.2819.6423.27
代缴款项35.5430.2674.82113.75
出口退税948.261,397.571,069.161,153.21
备用金及其他13.5618.3213.7312.64
合 计1,011.341,465.421,177.361,302.88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年初余额20.5820.58
年初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5.565.56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1-1-1-359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15.0215.02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年初余额7.847.84
年初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2.7412.74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20.5820.58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89.0282.28126.8684.77
1-2年0.010.0117.5111.70
2-3年17.5016.17--
3年以上1.671.545.293.54
合计108.20100.00149.66100.00

1-1-1-360

3)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款项性质
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非关联方948.261年以内93.76出口退税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0.003年以上0.99质保金
许建新非关联方4.001年以内0.40备用金
宁波市对外贸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201年以内0.32待退参展费
徐金水非关联方3.001年以内0.30备用金
小 计968.4695.76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款项性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非关联方1,397.571年以内95.37出口退税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0.003年以上0.68质保金
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503年以上0.38保证金
王晓江非关联方4.001-2年0.27备用金
许建新非关联方4.001年以内0.27备用金
小 计1,421.0796.97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款项性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非关联方1,069.161年以内90.81出口退税
宁波新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0.381年以内3.43代缴款项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0.002-3年0.85保证金
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502-3年0.47保证金
王晓江非关联方4.001年以内0.34备用金
小 计1,129.0495.90

1-1-1-361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款项性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非关联方1,153.211年以内88.51出口退税
宁波新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7.891-2年5.98代缴款项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0.001-2年0.77保证金
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501-2年0.42保证金
李欣非关联方3.001年以内0.23备用金
小 计1,249.6095.91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原材料3,430.0821.183,899.3626.213,971.3325.374,320.5826.45
库存商品6,068.8037.484,438.0629.844,964.7031.715,432.9133.26
发出商品1,624.8810.031,059.477.121,068.486.831,079.016.61
在产品4,907.5730.315,387.7736.225,441.2834.765,352.6832.77
委托加工物资160.870.9990.250.61208.551.33147.970.91
合计16,192.21100.0014,874.92100.0015,654.34100.0016,333.15100.00
占流动资产比重29.8727.7431.4633.50

1-1-1-362

①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具体情况如下:

A、原材料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正极粉491.34503.0314.33557.53616.5215.57
锌粉172.98339.809.68148.88322.178.14
电解二氧化锰311.95266.557.59536.57491.0212.40
天然锰39.679.440.2736.328.650.22
隔膜纸30.49266.627.5937.35325.818.23
钢壳万只3,804.09254.667.254,547.44295.887.47
铜钉万枚9,852.73181.375.1713,385.12255.776.46
密封胶8.4468.161.945.5546.241.17
锌筒万只1,026.5779.672.271,005.26107.672.72
密封圈万只7,851.58178.445.086,685.47138.063.49
铝膜万张5,782.05125.753.584,652.10102.872.60
石墨43.0494.882.7039.5582.472.08
负极底万只5,691.5771.032.026,736.2382.132.07
吊卡万卡522.6746.141.31357.4526.910.68
内盒万只82.4848.331.3830.5618.490.47
氯化锌13.7511.730.3342.0042.861.08
乙炔黑23.4731.280.8924.5132.070.81
炭棒万支6,339.8666.821.907,421.3077.741.96
其他原材料867.2824.72885.2422.38
小计3,510.99100.003,958.57100.00
项目单位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正极粉512.55562.6213.90592.34577.9913.19
锌粉176.63420.0910.38181.45488.5311.15
电解二氧化锰365.83359.648.89447.84382.068.72
天然锰41.209.520.2473.5317.310.40
隔膜纸43.47356.318.8056.40459.9910.50

1-1-1-363

项目单位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钢壳万只4,995.45378.179.344,310.96385.388.80
铜钉万枚11,169.34227.685.638,198.02181.344.14
密封胶11.0191.052.258.1567.161.53
锌筒万只906.33107.672.66984.54131.813.01
密封圈万只5,272.56115.772.864,078.70103.452.36
铝膜万张2,650.7455.871.383,367.7272.481.65
石墨54.05107.012.6452.46119.342.72
负极底万只7,042.73100.902.497,182.1597.802.23
吊卡万卡1,063.2690.412.23908.6492.072.10
内盒万只130.9789.682.22127.5169.961.60
氯化锌23.0024.220.6044.0051.741.18
乙炔黑16.6422.360.5528.0335.440.81
炭棒万支5,774.5554.951.364,905.9245.521.04
其他原材料873.3521.581,002.1422.87
小计4,047.27100.004,381.52100.00
项目单位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碱性电池:万只11,260.514,387.6189.1811,981.584,833.3889.71
其中:LR03光身电池万只3,825.44947.2219.254,358.341,118.0620.75
LR6光身电池万只6,944.332,776.7156.447,166.543,002.9955.74
LR14光身电池万只204.86225.454.58169.25197.953.67
LR20光身电池万只147.44285.795.81200.61419.627.79
6LR61光身电池万只133.53146.762.9842.5448.170.89
碳性电池:万只3,130.46532.5110.822,903.13554.3910.29
其中: R03光身电池万只1,492.55176.253.581,304.48165.943.08
R6光身电池万只1,437.04238.644.851,414.60265.044.92

1-1-1-364

项目单位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R14光身电池万只96.5642.790.8766.5432.270.60
R20光身电池万只104.3074.841.52117.5191.141.69
合计14,390.964,920.13100.0014,884.715,387.77100.00
项目单位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碱性电池:万只11,970.104,889.9189.879,805.744,668.4086.20
其中:LR03光身电池万只5,133.901,341.8724.663,067.88876.1916.18
LR6光身电池万只6,212.842,645.6548.626,022.882,752.5850.83
LR14光身电池万只210.36253.994.67232.17301.725.57
LR20光身电池万只180.80393.887.24167.94379.507.01
6LR61光身电池万只182.03202.993.73201.07241.104.45
碳性电池:万只2,761.18551.3510.133,448.54747.2313.80
其中:R03光身电池万只1,117.92143.472.641,512.21223.094.12
R6光身电池万只1,420.57266.974.911,737.24378.596.99
R14光身电池万只140.2171.761.3298.4955.691.03
R20光身电池万只82.4869.151.27100.689.871.66
合计14,731.285,441.28100.0013,254.285,415.63100.00
项目单位2020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碱性电池:万只11,337.315,123.5184.307,337.293,460.8377.69
其中:LR03电池万只3,919.681,218.0820.042,682.55858.5319.27
LR6电池万只6,810.753,250.6653.484,145.482,027.2645.51
LR14电池万只200.52262.134.31147.78202.864.55
LR20电池万只85.33189.743.1272.86172.783.88
6LR61电池万只76.29137.122.2669.85120.012.69

1-1-1-365

项目单位2020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碳性电池:万只3,079.28742.0612.212,843.30831.3918.66
其中:R03电池万只1,718.06302.624.981,604.76285.856.42
R6电池万只1,203.44288.974.75834.54205.934.62
R14电池万只18.7512.870.21147.4896.012.16
R20电池万只99.5490.951.50136.51136.043.05
6F22电池万只37.8736.200.60119.67106.002.38
其他电池万只202.59212.353.49226.98162.643.65
合计14,619.186,077.92100.0010,407.574,454.86100.00
项目单位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碱性电池:万只7,838.333,967.3779.336,269.073,294.9958.88
其中:LR03电池万只2,755.04915.7718.312,305.12800.6914.31
LR6电池万只4,676.982,338.0446.753,338.931,742.7131.14
LR14电池万只178.27252.875.06137.75206.433.69
LR20电池万只91.82225.584.51103.54257.814.61
6LR61电池万只94.63166.873.3498.58177.653.17
碳性电池:万只4,088.58910.9218.226,856.752,111.3237.73
其中:R03电池万只2,132.85375.057.502,648.90511.419.14
R6电池万只1,878.24458.339.173,512.18960.9217.17
R14电池万只5.894.390.09205.52139.172.49
R20电池万只45.2746.590.93322.33347.966.22
6F22电池万只24.4922.670.45167.82151.862.71
其他电池万只105.77122.572.45305.54189.553.39
合计12,032.685,000.85100.0013,431.365,595.88100.00

1-1-1-366

Kaufland Dienstleistung GmbH & Co.KG、GBT GmbH等客户的销售订单的生产和发货有所延迟所致。

D、发出商品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碱性电池:万只2,926.401,317.2781.072,182.36989.2193.37
其中:LR03电池万只1,210.29390.5524.04862.91276.0326.05
LR6电池万只1,596.26749.5046.131,232.63602.4756.86
LR14电池万只78.32100.886.2125.2134.553.26
LR20电池万只18.4241.292.5414.9435.453.35
6LR61电池万只15.2027.461.6917.6630.302.86
碳性电池:万只1,180.96288.0117.7291.4527.482.59
其中:R03电池万只447.4373.034.4935.976.110.58
R6电池万只658.65154.469.5149.1312.521.18
R14电池万只35.9323.781.461.030.660.06
R20电池万只28.6826.531.633.623.540.33
6F22电池万只9.879.230.571.101.030.10
其他电池万只43.8419.611.2155.8542.784.04
合计4,151.191,624.88100.002,329.661,059.47100.00
项目单位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碱性电池:万只1,807.18846.3079.211,650.25838.8676.63
其中:LR03电池万只591.22194.7918.23655.26227.6220.79
LR6电池万只1,076.98537.0250.26864.60451.4441.24
LR14电池万只22.3631.722.9722.3933.543.06
LR20电池万只14.4535.503.3223.3658.515.35
6LR61电池万只19.0233.453.1332.2358.055.30
碳性电池:万只914.21200.4718.76532.12228.2420.85
其中:R03电池万只465.8082.507.72228.0743.333.96
R6电池万只440.69108.7310.18151.4441.183.76
R14电池万只0.890.620.0649.3533.423.05

1-1-1-367

项目单位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R20电池万只5.776.020.5669.5375.006.85
6F22电池万只0.570.520.0532.4029.242.67
其他电池万只29.0321.712.0363.3527.552.52
合计2,750.421,068.48100.002,245.721,094.65100.00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原材料3,510.99-11.313,958.57-2.194,047.27-7.634,381.52
在产品4,920.13-8.685,387.77-0.985,441.280.475,415.63
库存商品6,077.9236.434,454.86-10.925,000.85-10.635,595.88
发出商品1,624.8853.371,059.47-0.841,068.48-2.391,094.65
小计16,133.928.5714,860.68-4.4815,557.87-5.6416,487.68
主营业务收入43,794.2398,884.52-5.84105,013.01-2.43107,631.32
主营业务成本32,623.1374,525.95-10.0582,848.71-5.7487,895.56

1-1-1-368

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额余额较2019年末上升8.57%,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客户订单的生产和发货有所延迟所致。综上,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余额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较为匹配。

③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中外购电池的金额和比例

A、库存商品中外购电池的金额和比例

单位:万元、%

外购电池 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LR6电池324.425.34
AG电池29.440.4830.960.693.430.0738.410.69
6F22电池36.200.60106.002.3822.670.45151.862.71
锂电池88.791.4671.441.6046.630.9352.910.95
其他电池79.591.31114.912.58114.152.28113.722.03
小计558.449.19323.317.26186.893.74356.916.38
外购电池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LR6电池8.160.50
AG电池0.860.053.470.3311.641.096.100.56
6F22电池9.230.571.030.100.520.0529.242.67
锂电池16.000.9818.001.708.360.7821.471.96
其他电池4.640.2931.482.9718.311.7116.321.49
小计38.892.3953.985.0938.833.6373.136.68

1-1-1-369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账面余额变动率账面余额变动率账面余额变动率账面余额
原材料3,510.99-11.313,958.57-2.194,047.27-7.634,381.52
库存商品6,077.9236.434,454.86-10.925,000.85-10.635,595.88
发出商品1,624.8853.371,059.47-0.841,068.48-2.391,094.65
在产品4,920.13-8.685,387.77-0.985,441.280.475,415.63
委托加工物资164.0479.2491.52-56.12208.5540.94147.97
合计16,297.969.0014,952.20-5.1615,766.43-5.2316,635.65

1-1-1-370

公司业务流程、周期及其与存货对应关系如下:

公司的业务特点体现到存货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A、公司光身电池生产完成后需要对光身电池放置7天陈化抽检,抽检合格后,需要对光身电池进行包装,由于客户对包装的规格不一,因此覆膜、卷标等机器包装,其他需要人工进行吊卡、内盒和外盒等的包装,在产品的生产周期在25天左右,公司在产品余额较大。

B、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期末库存商品除少量备货外,均有对应订单匹配。成品入库后需要抽检和仓储,库存商品的存储周期在20天左右。

C、公司发出商品主要系发到海关还未装船的商品,仓库发出商品到海关,一般在海关滞留7天左右后装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在产品余额分别为5,415.63万元、5,441.28万元、5,387.77万元和4,920.13万元,在产品的生产周期为25天左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5,595.88万元、5,000.85万元、4,454.86万元和6,077.92万元,库存商品仓储、客户抽检和自检的时间为20天左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1,094.65万元、1,068.48万元、1,059.47万元和1,624.88万元,发出商品发出、装船的时间为7天左右。总体上来看,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和生产周期、存储周期和发货周期的时间相匹配。

综上,公司库存商品、在产品占比较高,发出商品占比较低与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相匹配。

③发出商品的期后收入结转情况

A、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期后收入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1,624.881,059.471,068.481,094.65

1-1-1-371

科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期后一个月结转收入的金额1,623.851,059.061,066.461,087.31
期后一个月结转收入的比例99.94%99.96%99.81%99.33%
存货种类订单情况备货情况
原材料公司主要采取贴牌生产,公司90%以上的包材具有相应的订单支持A: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锌粉、电解二氧化锰、钢壳、锌筒等备15天左右的货 B:自有品牌的包材需要备货,占包材的10%左右
委托加工物资-公司委托加工的物资主要系铜钉等,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周期,提前1个月左右安排生产
在产品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85%左右的在产品有相应的订单支持为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会相应的备货,备货占在产品的15%左右
库存商品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库存商品95%以上有订单相匹配5%左右的库存商品为备货,以满足市场需求
发出商品主要系已出库发送到海关未装船的产品,有订单相匹配。商超的发出商品无相应订单匹配
项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订单额11,860.979,954.7110,466.9810,868.81
存货余额16,297.9614,952.2015,766.4216,635.65
订单比率(%)72.7866.5866.3965.33

1-1-1-372

耗用情况备15天左右的量,公司根据历年的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对在产品进行一定量的备货以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

⑤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分析

根据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原材料80.9159.2175.9460.94
库存商品9.1116.8036.15162.96
发出商品15.64
在产品12.5562.95
委托加工物资3.171.26
合计105.7577.28112.09302.50
存货类别期末余额0-60天61-180天181-360天360天以上
原材料3,510.993,016.22242.6963.27188.81
库存商品6,077.925,093.54900.9174.369.11
发出商品1,624.881,624.880.000.000.00
在产品4,920.134,808.85105.825.460.00
委托加工物资164.04160.810.020.043.17
2020年6月末小计16,297.9614,704.301,249.44143.13201.09
原材料3,958.573,344.52351.44102.92159.69
库存商品4,454.863,991.72380.9765.3716.80
发出商品1,059.471,058.970.51--
在产品5,387.775,266.11118.403.27-
委托加工物资91.5287.390.322.541.26
2019年末小计14,952.2013,751.16852.22171.65177.17

1-1-1-373

存货类别期末余额0-60天61-180天181-360天360天以上
原材料4,047.273,403.60344.3466.08233.25
库存商品5,000.854,186.77773.704.2336.15
发出商品1,068.481,068.48
在产品5,441.285,435.305.98
委托加工物资208.55157.7126.9123.93
2018年末小计15,766.4314,251.861,150.9394.24269.40
原材料4,381.523,986.51129.2545.44220.32
库存商品5,595.884,672.10607.88315.330.57
发出商品1,094.651,094.65
在产品5,415.635,367.0348.60
委托加工物资147.97126.5715.176.23
2017年末小计16,635.6515,246.87800.89367.00220.89

1-1-1-374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具体各个存货项目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为:报告期各期末,对于库龄一年以上的存货,除正常可使用的机物料及五金备品备件外,对其他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库龄一年以内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以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以预计售价扣减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按各减值情形而计提跌价准备的金额、各类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计提减值的情形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原材料库龄一年以上80.9159.2175.9422.82
库龄一年以内但存在跌价迹象--38.13
跌价准备金额80.9159.2175.9460.94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2.30%1.50%1.88%1.39%
库存商品库龄一年以上9.1116.8036.150.57
库龄一年以内但存在跌价迹象--162.40
跌价准备金额9.1116.8036.15162.96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0.15%0.38%0.72%2.91%
发出商品库龄一年以上---
库龄一年以内但存在跌价迹象--15.64
跌价准备金额--15.64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1.43%
在产品库龄一年以上---
库龄一年以内但存在跌价迹象12.55--62.95

1-1-1-375

存货类别计提减值的情形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跌价准备金额12.55--62.95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0.26%--1.16%
委托加工物资跌价准备金额3.171.26--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1.93%1.38%--
可比公司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长虹能源0.78%0.86%0.42%1.30%
力王股份无计提无计提无计提无计提
亚锦科技0.76%0.70%0.67%0.66%
平均值0.51%0.52%0.36%0.65%
公司0.65%0.52%0.71%1.82%

1-1-1-376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理财产品5,200.00300.00
未交增值税112.7833.86100.18
预缴所得税46.5446.54
待抵扣进项税17.913.01
待认证进项税95.40
合计112.7833.865,264.45545.13
占流动资产比重(%)0.210.0610.581.12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投资性房地产262.711.10
固定资产16,007.1266.8216,079.6669.5614,127.6862.7914,627.6864.48
在建工程656.172.74470.352.032,495.3311.091,931.308.51
无形资产5,208.4421.745,276.4622.825,295.9623.545,160.3922.75
长期待摊费用------4.89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1,137.964.75605.292.62431.901.92909.954.01
其他非流动资产683.872.85686.122.97149.860.6750.320.22
非流动资产合计23,956.27100.0023,117.87100.0022,500.73100.0022,684.52100.00

1-1-1-377

(1)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1.账面原值
(1)2019.12.31
(2)本期增加金额536.24536.24
—固定资产转入536.24536.24
(3)本期减少金额--
(4)2020.6.30536.24536.24
2.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2019.12.31--
(2)本期增加金额273.53273.53
—固定资产转入260.79260.79
—计提或摊销12.7412.74
(3)本期减少金额--
(4)2020.6.30273.53273.53
3.减值准备--
(1)2019.12.31--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2020.6.30--
4.账面价值--
(1)2020.6.30 账面价值262.71262.71
(2)2019.12.31 账面价值--
项目2020年6月30日
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8,209.044,924.173,284.8740.02

1-1-1-378

机器设备22,853.6611,098.9511,754.7151.43
运输设备2,479.711,963.41516.3020.82
电子设备及其他1,710.021,258.78451.2426.39
合计35,252.4319,245.3116,007.1245.41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8,745.284,990.143,755.1442.94
机器设备21,511.4610,230.2011,281.2652.44
运输设备2,463.461,889.12574.3423.31
电子设备及其他1,644.151,175.24468.9228.52
合计34,364.3518,284.7016,079.6646.79
项目2018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7,799.994,586.253,213.7441.20
机器设备18,880.818,828.8410,051.9753.24
运输设备2,502.192,102.17400.0215.99
电子设备及其他1,445.32983.37461.9431.96
合计30,628.3116,500.6314,127.6846.13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7,814.774,243.453,571.3245.70
机器设备17,497.007,618.649,878.3656.46
运输设备2,514.661,878.37636.3025.30
电子设备及其他1,373.99832.27541.7139.43
合计29,200.4114,572.7314,627.6850.0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用途
新增固定资产原值1,474.814,416.931,769.234,479.6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945.2928.61-仓储及生产加工

1-1-1-37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用途
机器设备1,374.532,848.201,646.943,677.00生产加工
运输设备28.42422.5815.79295.37生产经营
电子设备及其他71.86200.8777.88507.27生产经营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647.85461.112,467.951,931.30
工程物资8.329.2527.39-
合计656.17470.352,495.331,931.30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在安装设备619.33439.951,606.571,643.91
软件系统28.5221.16-69.19
附属厂房工程-861.37218.20
合计647.85461.112,467.951,931.30
占非流动资产比重(%)2.701.9910.978.5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账面原值账面原值账面原值账面原值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66.172,819.071,126.931,816.64
其中:附属厂房945.29
LR03点焊组装一体机31.90

1-1-1-38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账面原值账面原值账面原值账面原值
LR03生产线1,126.93
LR03出盘机50.37
LR6出盘机48.51
LR6生产线991.81
LR14生产线605.95
800KG高速拌粉机220.95120.00
LR6-B6生产线1,201.10
LR6二合一导电膜涂布机114.50
高速卷标线(LR03/LR6各一条)305.34
LR6点焊组装机44.87
LR6、LR03、LR61码垛机21.30
固定资产
期初数34,364.3530,628.3129,200.4127,792.84
当期增加金额1,474.814,416.931,769.234,479.64
其中:购置1,408.641,597.86642.302,663.00
在建工程转入66.172,819.071,126.931,816.64
当期减少金额586.74680.88341.343,072.07
期末数35,252.4334,364.3530,628.3129,200.41

1-1-1-381

④LR14生产线:该项目于2017年9月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605.95万元。

⑤LR6生产线:该项目于2019年9月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1,201.10万元。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均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工程物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专用材料8.329.2527.39-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土地使用权4,848.194,904.025,015.695,127.36
软件360.25372.43280.2733.03
合计5,208.445,276.465,295.965,160.39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减值准备的所得税影响716.29119.48151.34177.82

1-1-1-382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递延收益的所得税影响196.33214.2255.8762.60
未弥补亏损的所得税影响147.44190.86200.48656.53
合并抵消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的所得税影响71.6923.2824.2213.00
预计负债-57.44
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变动6.19
合计1,137.96605.29431.90909.95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一、坏账准备2,984.53543.57672.26554.15
其中:应收账款2,969.51522.99664.42543.30
其他应收款15.0220.587.8410.85
二、存货跌价准备105.7577.28112.09302.50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3,090.28620.85784.34856.65

1-1-1-383

(二)公司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980.002.68
交易性金融负债38.900.14
应付票据3,012.9010.895,394.4620.587,399.3627.159,187.1925.15
应付账款18,800.3567.9814,757.7856.3115,205.2855.7917,020.1946.58
预收款项--446.581.70483.301.77676.121.85
合同负债704.162.55------
应付职工薪酬1,814.666.561,940.087.401,956.557.182,018.205.52
应交税费854.073.09642.262.451,333.404.891,277.193.50
其他应付款244.130.88519.661.98244.360.904,960.5413.58
流动负债合计25,469.1692.1023,700.8290.4326,622.2697.6836,119.4298.86
预计负债--382.961.46----
递延收益1,308.904.731,428.125.45372.461.37417.331.14
递延所得税负债876.803.17696.482.66258.490.95--
非流动负债合计2,185.707.902,507.569.57630.942.32417.331.14
负债合计27,654.86100.0026,208.38100.0027,253.20100.0036,536.75100.00

1-1-1-384

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的销售、采购均有所迟延,期末应付采购款增加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980.00
占负债的比例(%)---2.68
项目2020年6月30日
交易性金融负债38.90
其中:衍生金融负债-远期结售汇38.90
合计38.90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票据3,012.905,394.467,399.369,187.19
占负债的比例(%)10.8920.5827.1525.15

1-1-1-385

(2)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的前五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金额占比
2020年6月30日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68.1248.73
2宁波森茂电器有限公司555.9818.45
3宁波市松旦包装印刷有限公司371.3512.33
4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270.008.96
5宁波市天一盛源包装用品有限公司227.837.56
小计2,893.2896.03
2019年12月31日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04.0251.98
2宁波森茂电器有限公司1,008.7718.70
3宁波市松旦包装印刷有限公司596.0011.05
4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91.417.26
5宁波市天一盛源包装用品有限公司272.005.04
小计5,072.2094.03
2018年12月31日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60.0135.95
2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96.7917.53
3宁波森茂电器有限公司1,210.0016.35
4宁波市松旦包装印刷有限公司960.0012.97
5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530.007.16
小计6,656.8089.96
2017年12月31日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13.9227.36
2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1,606.6717.49
3宁波森茂电器有限公司1,298.0014.13
4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22.2810.04
5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764.808.32
小计7,105.6777.34

1-1-1-386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18,800.3514,757.7815,205.2817,020.19
占负债的比例(%)67.9856.3155.7946.58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票据3,012.905,394.467,399.369,187.19
应付账款18,800.3514,757.7815,205.2817,020.19
合计21,813.2520,152.2422,604.6426,207.38
原材料采购额30,495.0467,065.5374,250.6780,263.37
占比35.77%30.05%30.44%32.65%

1-1-1-387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8,771.0699.8414,749.3299.9415,192.9199.9217,010.4199.94
1-2年28.820.155.320.042.940.027.060.04
2-3年0.000.000.670.007.060.051.760.01
3年以上0.460.002.470.022.380.020.950.01
合计18,800.35100.0014,757.78100.0015,205.28100.0017,020.19100.00
期间序号供应商金额占比
2020年 6月30日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2,836.4615.09
2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1,871.699.96
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05.286.94
4宁波佳禾五金配件有限公司1,069.455.69
5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1,003.535.34
小 计8,086.4143.02
2019年 12月31日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2,349.1315.92
2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1,190.238.07
3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971.376.58
4宁波佳禾五金配件有限公司942.906.39
5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821.205.56
小 计6,274.8342.52
2018年 12月31日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1,980.4113.02
2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1,130.087.43
3宁波佳禾五金配件有限公司981.556.46
4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886.205.83
5广西靖西市一洲锰业有限公司788.885.19
小 计5,767.1237.93
2017年 12月31日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2,374.6513.95
2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1,765.9310.38

1-1-1-388

期间序号供应商金额占比
3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1,409.118.28
4绍兴柯桥永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050.646.17
5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85.433.44
小 计7,185.7842.22
主要供应商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到票后90天付款到票后90天付款到票后90天付款到票后90天付款
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到票后90天付款到票后90天付款到票后90天付款钢壳到票后90天付款,锌筒采购为到票后60天付款
绍兴柯桥永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
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
宁波森茂电器有限公司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
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
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到票后60天付款

1-1-1-389

5、预收款项

(1)2017年至2019年,公司预收款项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预收款项446.58483.30676.12
占负债的比例(%)1.701.771.85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434.9397.39469.6097.17656.8297.15
1-2年8.731.957.291.517.081.05
2-3年2.130.482.710.564.450.66
3年以上0.790.183.700.777.761.15
合计446.58100.00483.30100.00676.12100.00
项目2020年6月30日
合同负债704.16
占负债的比例(%)2.55

1-1-1-390

(2)公司合同负债的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
金额比例
1年以内695.0598.71
1-2年2.440.35
2-3年3.740.53
3年以上2.920.41
合计704.16100.00
单位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比例
太仓市茵诺特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45.371年以内20.65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非关联方62.941年以内8.94
Tesla Battery非关联方57.791年以内8.21
Rema非关联方47.911年以内6.80
Benko非关联方35.511年以内5.04
合计349.5249.64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短期薪酬1,814.661,891.431,906.761,959.09
离职后福利-48.6549.7959.10
合计1,814.661,940.081,956.552,018.20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增值税8.387.0659.9295.45

1-1-1-391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716.55397.571,101.231,038.10
个人所得税21.6433.1421.5630.83
城市维护建设税7.3824.3040.2514.77
教育费附加3.1610.4117.256.49
地方教育附加2.116.9411.504.06
房产税59.62116.6555.8261.53
土地使用税20.9341.8620.9320.93
印花税2.442.683.182.76
残疾人保障金11.861.641.782.27
合计854.07642.261,333.401,277.19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余元康958.00
陈恩乐958.00
余谷峰718.50
陈一军718.50
陈科军718.50
余谷涌718.50
合计4,790.00

1-1-1-392

1)根据2017年1月20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4,790.00万元;2)根据2018年2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67.40万元;3)根据2019年4月28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6,800.00万元;4)根据2020年4月28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4,000.00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及所履行程序均符合当时的《公司章程》约定,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应付股利金额变动较大,与公司股利分配实施情况一致,报告期应付股利相关列报正确。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销售佣金61.58121.31140.5062.06
应付暂收款123.22333.9160.7585.46
其他59.3364.4443.1221.58
合计244.13519.66244.36169.10
占负债的比例(%)0.881.980.900.46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预计负债382.96
占负债的比例(%)1.46

1-1-1-393

术人员对客户带回的样本进行了检测,发现漏液的原因是2019年2月16日至2019年3月4日,设备改造后的生产线在运行初期,设备部件磨合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导致锌膏中杂质含量偏高引起电池气胀漏液。

对此公司采取了以下防范措施:(1)设备改造后清理干净设备部件,必须先跑空模24小时后才能投料生产,使新的部件充分磨合;(2)电池过道上方有运转部件的地方增加防护,避免杂质掉入电池;(3)此后设备改造后初期生产的电池作报废处理。公司收到家乐福的反馈后,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最终双方于2020年3月31日达成协议,协议确定公司赔偿对方损失49万欧元。

2020年1-6月,家乐福采购金额为2,996.34万元,家乐福从公司采购正常,未出现不利变化。2019年向家乐福销售的产品质量问题未对双方后续合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系公司收到的需在以后期间逐期摊销、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为1,308.90万元,其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内容补助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2020年6月末余额依据
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1高新研发投入补助55.292.305.535.535.53-2009年经济扶持政策
25+5产业转型升级技改补助38.901.953.893.893.891.62甬经技术[2010]223号、甬财政工[2010]1182号
3省级高新企业研发中心补助160.008.0016.0016.0016.0017.33甬科计[2011]50号、甬财政工[2011]456号、宁东科[2011]20号
42011年度技改项目补助34.801.743.483.483.485.22镇经信[2011]89号、镇财国资[2011]336号
52013年度市级重点产业技改项目补助76.903.927.847.847.8422.51镇经信[2012]261号、镇财国资[2012]481号

1-1-1-394

序号内容补助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2020年6月末余额依据
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62014年度第一批重点产业技改项目补助23.101.202.412.432.437.56镇经信[2014]17号、镇财国资[2014]45号
72014年度市级重点产业技改项目补助104.005.5811.1611.2011.2033.13甬经信技改[2014]19号
8智能制造及强基工程专项项目财政补贴69.003.787.577.577.5731.17甬经信技改(2015)103号
92015年度第一批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69.423.847.697.697.6930.99镇经信[2015]113号
102016年度第二批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118.306.4612.9312.9312.9371.98镇经信[2016]205号
11信息化集成项目(“两化深度融合”)补助47.594.258.4913.92-20.94镇经信[2018]216号
12年产2亿只碱性锌锰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技改补助625.0037.0674.13--513.81甬财政发[2017]1138号、甬财政发[2018]696号
13智慧工厂信息化二期项目补助26.231.5112.76--11.96镇经信[2019]170号
14年产8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智能车间补助533.9230.045.07--498.81镇经信[2019]169号
152019年度信息化发展专项补助59.807.5810.34--41.88镇经信[2019]126号
合计2,042.25119.23189.2892.4678.541,308.90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1-1-1-395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1.973.52139.9628.488.881.33--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5,733.85873.274,365.41668.001,706.28257.15--
合计5,755.82876.804,505.37696.481,715.15258.49--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2.132.261.871.35
速动比率1.481.621.270.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2.0431.0936.4847.9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984.3917,089.4514,781.488,277.20
利息保障倍数(倍)--2,228.82139.92

1-1-1-396

下降。

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与2018年末相比,变动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95%、36.48%、31.09%和32.04%,处于较低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8,277.20万元、14,781.48万元、17,089.45万元和5,984.39万元,偿债能力良好。

2、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 比率长虹能源0.920.900.841.51
力王股份1.802.232.202.21
亚锦科技0.860.783.626.55
平均数1.191.302.223.42
本公司2.132.261.871.35
速动 比率长虹能源0.580.590.581.16
力王股份1.311.571.461.45
亚锦科技0.670.593.285.97
平均数0.850.921.772.86
本公司1.481.621.270.89

1-1-1-397

报告期各期末,力王股份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21、2.20、2.23和1.80,速动比率分别为1.45、1.46、1.57和1.31。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力王股份,主要系力王股份的流动负债相对较少所致。

2017年末、2018年末,亚锦科技的流动比率分别为6.55、3.62,速动比率分别为5.97、3.28。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亚锦科技,主要系亚锦科技以预收货款的经销模式为主,销售回款相对较快,现金流较为充裕。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亚锦科技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78、0.86,速动比率分别为0.59、

0.67,低于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主要系亚锦科技为购买南孚电池少数股东股权和对外多元化投资不断进行融资,导致负债增长较快。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长虹能源42.7139.2444.4438.96
力王股份37.7732.0935.4935.12
亚锦科技52.0463.1744.0114.23
平均数44.1744.8341.3129.44
本公司32.0431.0936.4847.95

1-1-1-398

经销预收货款为主,现金流较好导致流动资产较大;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亚锦科技,主要系亚锦科技为购买南孚电池少数股东股权和对外多元化投资不断进行融资,导致负债增长较快。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流动性保持在合理水平,现金流量状况较好,但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因此,本次股票发行将加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流动性,促进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325.015.265.61
存货周转率(次/年)2.094.855.125.63
项目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长虹能源2.525.555.676.25
力王股份1.653.933.674.33
亚锦科技7.5114.0516.6616.12
平均数3.897.628.588.81
本公司2.325.015.265.61

1-1-1-399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61、5.26、5.01和2.32,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长虹能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25、5.67、5.55和2.52,总体上来看,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长虹能源相当,长虹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稍高主要系其外销占比较低,而外销客户的信用期一般稍长。

报告期内,力王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33、3.67、3.93和1.65,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力王股份,主要系公司主要向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等客户销售,公司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在60-90天,客户回款相对及时。

报告期内,亚锦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6.12、16.66、14.05和7.51,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亚锦科技,主要系亚锦科技采用经销商预收货款模式,回款较快。

(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 年度
存货周转率长虹能源2.054.765.736.91
力王股份2.224.283.874.77
亚锦科技2.323.654.013.67
平均数2.204.244.525.09
本公司2.094.855.125.63

1-1-1-400

报告期内,亚锦科技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67、4.01、3.65和2.32,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总体高于亚锦科技,主要系亚锦科技主要依靠子公司南孚电池进行自有品牌南孚电池的经销销售,库存高、周转周期较长,导致其存货周转率较低。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43,794.2399.8598,884.5299.82105,013.0199.82107,631.3299.85
其他业务收入64.680.15177.930.18185.070.18158.340.15
合计43,858.91100.0099,062.45100.00105,198.09100.00107,789.66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碱性电池36,186.7182.6377,789.1778.6777,172.6473.4979,796.8474.14
碳性电池6,416.0214.6518,079.1018.2824,637.8623.4624,850.5423.09
其他1,191.502.723,016.253.053,202.523.052,983.942.77
合计43,794.23100.0098,884.52100.00105,013.01100.00107,631.32100.00

1-1-1-401

碱性电池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74.14%、73.49%、78.67%和82.63%;公司碳性电池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09%、23.46%、18.28%和

14.65%;其他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7%、3.05%、3.05%和2.72%,主要系锂锰电池、镍氢电池等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结构变化不大,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其他产品在公司产品结构中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区域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外37,728.4586.1584,901.7785.8689,691.9385.4193,612.8086.98
境内6,065.7813.8513,982.7514.1415,321.0914.5914,018.5213.02
合计43,794.23100.0098,884.52100.00105,013.01100.00107,631.32100.00
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1-402

欧洲19,213.2150.9346,856.1155.1940,846.3845.5445,870.7349.00
北美洲7,853.1820.8220,824.8324.5330,901.9634.4528,377.1030.31
港澳台7,210.5819.1112,054.9814.2013,790.6115.3813,784.6214.73
亚洲2,850.307.553,387.663.992,406.552.683,581.283.83
大洋洲393.661.041,187.351.401,205.151.341,550.661.66
非洲207.510.55587.270.69438.000.49388.000.41
南美洲--3.570.00103.270.1260.410.06
合计37,728.45100.0084,901.77100.0089,691.93100.0093,612.80100.00
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4,771.8178.6710,674.7876.3410,785.5870.408,435.1560.17
华南850.7114.022,111.4815.103,229.6921.083,184.5222.72
西南165.312.73417.232.98527.313.44814.295.81
华中100.881.66284.862.04348.952.28616.314.40
华北61.171.01218.531.56182.761.19370.632.64
东北83.701.38160.561.15136.020.89318.972.28
西北32.210.53115.320.82110.770.72278.641.99

1-1-1-403

合计6,065.78100.0013,982.75100.0015,321.09100.0014,018.52100.00
省份/国家 或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美国7,571.4917.2919,676.3419.9030,288.1828.8427,804.3625.83
德国7,610.8717.3823,142.3223.4021,482.2920.4621,570.9020.04
香港6,930.3615.8211,787.5311.9213,327.5712.6913,492.4712.54
法国4,407.4310.067,848.497.946,106.345.819,488.428.82
英国1,864.954.265,162.315.225,287.995.046,220.015.78
瑞典2,144.414.905,235.255.293,808.653.634,388.734.08
日本1,945.174.442,287.072.311,733.271.651,524.751.42
其他45个国家或地区5,253.7712.009,762.459.877,657.637.299,123.168.48
外销小计37,728.4586.1584,901.7785.8689,691.9385.4193,612.8086.98
浙江2,111.874.825,412.075.475,748.815.474,567.474.24
上海2,198.245.023,510.443.553,461.933.303,251.283.02
广东817.321.872,034.322.063,091.902.942,928.682.72
江苏359.980.821,521.051.541,316.861.25398.150.37
其他24个省份或直辖市578.381.321,504.881.521,701.581.622,872.942.67
内销小计6,065.7813.8513,982.7514.1415,321.0914.5914,018.5213.02
合计43,794.23100.0098,884.52100.00105,013.01100.00107,631.32100.00

1-1-1-404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3.02%、

14.59%、14.14%和13.85%,境内销售主要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和江苏等省份。

(4)报告期内各产品的内销、外销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内销、外销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产品型号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
境外LR6电池16,999.7438.8235,902.7336.3133,358.0631.7735,084.5632.60
LR03电池8,834.2320.1720,066.6520.2919,270.8218.3522,131.2120.56
R6电池1,289.802.957,302.777.398,905.638.489,000.088.36
R03电池1,915.314.374,622.174.675,567.085.305,562.495.17
LR14电池1,858.964.244,025.374.074,018.073.833,773.623.51
6LR61电池1,259.512.883,274.393.313,406.703.243,547.973.30
LR20电池1,922.014.393,123.353.163,638.563.463,454.323.21
R20电池953.032.181,477.871.493,115.532.972,820.412.62
R14电池607.901.39955.410.972,036.301.941,812.751.68
6F22电池497.231.14589.460.601,967.361.871,951.501.81
其他1,590.743.633,561.603.604,407.814.204,473.884.16
小计37,728.4586.1584,901.7785.8689,691.9385.4193,612.8086.98
境内LR6电池2,940.846.726,121.656.196,587.526.275,635.635.24
LR03电池1,557.053.563,740.243.784,084.013.893,630.223.37
R6电池474.131.081,305.031.32843.700.80902.960.84
R03电池316.770.72893.750.901,210.341.151,358.461.26
R20电池278.030.63770.890.78755.890.721,070.540.99
6LR61电池198.410.45364.420.37781.130.74578.230.54
LR14电池42.420.10267.590.27325.330.31234.030.22
LR20电池153.720.35223.930.23382.880.36286.700.27
6F22电池12.690.0336.290.0433.590.0357.330.05
R14电池17.870.0437.760.0438.350.0482.920.08
其他73.850.17221.190.22278.350.27181.490.17
小计6,065.7813.8513,982.7514.1415,321.0914.5914,018.5213.02
合计43,794.23100.0098,884.52100.00105,013.01100.00107,631.32100.00

1-1-1-405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98%、85.41%、

85.86%和86.15%,以外销为主。LR6、LR03、R6与R03电池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报告期内上述电池产品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40%、76.01%、

80.85%和78.38%,占比较高。

3、经销商收入结构分析

(1)经销商类型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经销商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个体工商户373.6868.78984.7171.88955.1163.802,029.7286.49
法人169.6131.22385.1328.12541.9136.20317.0613.51
合计543.29100.001,369.84100.001,497.02100.002,346.77100.00
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西南153.2028.20326.5123.84443.9529.66572.2124.38
华东97.6117.97318.8623.28284.0118.97259.8011.07
华中86.4315.91242.1717.68273.0118.24476.1320.29
东北83.7015.41160.5611.72134.558.99282.8512.05
华北48.508.93112.918.24116.757.80198.708.47
华南41.657.6793.526.83140.179.36304.0312.96
西北32.215.93115.328.42104.586.99253.0610.78
合计543.29100.001,369.84100.001,497.02100.002,346.77100.00

1-1-1-406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5万及以上210.7838.80755.0955.12948.0663.331,470.4862.66
1-5万245.2645.14472.6734.51406.9627.18676.4128.82
1万以下87.2416.06142.0810.37141.999.48199.888.52
合计543.29100.001,369.84100.001,497.02100.002,346.77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碱性电池36,186.71-77,789.170.8077,172.64-3.2979,796.84
碳性电池6,416.02-18,079.10-26.6224,637.86-0.8624,850.54
其他1,191.50-3,016.25-5.823,202.527.332,983.94
合计43,794.23-98,884.52-5.84105,013.01-2.43107,631.32

1-1-1-407

单位:万只、万元

产品分类2019年销售增长因素分析2018年销售增长因素分析
销量变动影响额单价变动影响额销售收入变动额销量变动影响额单价变动影响额销售收入变动额
碱性电池LR6709.221,369.582,078.80-331.96-442.65-774.61
LR03458.88-6.82452.06-1,487.81-918.79-2,406.60
LR14-67.1216.68-50.44319.2716.49335.76
6LR61-653.29104.27-549.02148.56-86.9561.62
LR20-785.66111.49-674.16290.49-10.06280.43
其他碱性-476.66-164.05-640.71-361.52240.72-120.79
小计-814.621,431.15616.53-1,422.97-1,201.24-2,624.19
碳性电池R6-1,354.99213.45-1,141.53-961.59807.88-153.71
R03-1,407.70146.19-1,261.51-722.68579.15-143.53
R20-1,741.11118.46-1,622.66-532.48512.95-19.53
R14-1,118.3736.88-1,081.49-205.86384.85178.98
6F22-1,438.0762.88-1,375.19-29.9822.09-7.88
其他碳性-87.7711.38-76.38-75.478.46-67.01
小计-7,148.01589.25-6,558.76-2,528.062,315.38-212.68
其他其他-322.29136.02-186.27-365.94584.52218.58
合计-8,284.922,156.43-6,128.50-4,316.971,698.66-2,618.29

1-1-1-408

②2019年,销售单价变化对收入影响较大的产品主要为LR6、R6、R03等。2019年,LR6的销售单价的上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额为1,369.58万元,主要系GBT、乐购等欧洲客户销售单价有所上涨,同时人民币汇率波动,两者综合影响增加了当年度收入;R6、R03销售单价的上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额分别为213.45万元、146.19万元,主要系发行人主要客户如L'Image等的销售单价的变动影响,叠加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增加当年度收入。2)销量变化对收入的影响

①2018年销量数量变化对收入影响较大的产品主要为LR03、R6、R03和R20等。家乐福根据其采购策略的安排,当年LR03的采购量有所下降;同时部分客户如 Family Dollar、Food Company等因对价格敏感度较高,发行人当年提高R6、R03和R20的销售价格后,其减少了采购量,进而综合影响减少了当年度收入。

②2019年销售数量变化对销售收入影响较大的产品分别为LR6、LR03、LR20、6LR61和主要的碳性电池。LR6和LR03的销售数量增加,主要系2019年新增客户Panasonic Energy等采购了该品类电池,同时,已有的主要客户如家乐福等增加了该品类电池的采购数量;LR20和6LR61的销售数量减少,主要系Family Dollar等客户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减少了该品类电池的采购数量;主要的碳性电池的销售数量均下降,主要系碳性电池的主要客户如L'Image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减少采购所致。

(3)报告期内各期新老客户的收入情况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的新老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老客户39,273.7489.6893,905.9894.9795,191.4390.65101,569.5894.37
新客户4,520.4910.324,978.545.039,821.599.356,061.745.63
合计43,794.23100.0098,884.52100.00105,013.01100.00107,631.32100.00

1-1-1-409

报告期内,公司老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1,569.58万元、95,191.43万元、93,905.98万元和39,273.74万元,占比分别为94.37%、90.65%、94.97%和89.68%,平均占比为92.41%,公司客户中老客户占比均较高,且客户结构稳定,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年限均较长,在与客户合作过程中,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保障以及持续的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势,得到境内外客户认可。

1)2018年度,主要客户的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2018年度2017年度变动额
L'Image21,935.7419,543.732,392.01
Innovent7,465.385,351.602,113.78
家乐福5,431.118,628.18-3,197.08
MMD2,990.55-2,990.55
Gibson2,049.037,146.63-5,097.60
Dollar General1,640.11-1,640.11
Family Dollar3,967.425,393.50-1,426.08
Toys “R”393.121,849.75-1,456.63

1-1-1-410

单位:万元

客户2019年度2018年度变动额
L'Image15,370.0821,935.74-6,565.66
家乐福7,257.825,431.111,826.71
MMD3,593.612,990.55603.05
Panasonic Energy1,540.12-1,540.12
W&K1,502.70676.43826.27
East West1,187.07148.101,038.97
Dorcy462.651,441.75-979.11
Family Dollar458.393,967.42-3,509.02
Dollar General272.491,640.11-1,367.62

1-1-1-411

单位:万元、%

季度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16,279.3237.1717,935.0718.1420,219.3819.2523,115.6321.48
第二季度27,514.9162.8320,704.2520.9422,209.9821.1526,578.0924.69
第三季度--36,455.6036.8736,042.1034.3232,524.0030.22
第四季度--23,789.6124.0626,541.5625.2725,413.6023.61
合计43,794.23100.0098,884.52100.00105,013.01100.00107,631.32100.00
季度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14,434.2338.2615,255.4217.9717,512.4619.5320,662.5422.07
第二季度23,294.2261.7416,733.2019.7117,155.1719.1322,782.9124.34
第三季度--32,223.4037.9531,687.6135.3328,015.0229.93

1-1-1-412

第四季度--20,689.7424.3723,336.6926.0222,152.3423.66
合计37,728.45100.0084,901.77100.0089,691.93100.0093,612.80100.00
季度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1,845.0930.422,679.6519.162,706.9317.672,453.0917.50
第二季度4,220.6969.583,971.0528.405,054.8132.993,795.1827.07
第三季度4,232.2030.274,354.4828.424,508.9832.16
第四季度3,099.8622.173,204.8620.923,261.2723.26
合计6,065.78100.0013,982.75100.0015,321.09100.0014,018.52100.00

1-1-1-413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内销各季度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3.02%、

14.59%、14.14%和13.85%,总体来看公司的境内销售占比较低。

6、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分析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外销客户,在交易中存在与部分外销客户之间有第三方回款的情况,主要原因包括:(1)因外汇管制通过独立第三方回款;(2)因业务合作关系通过其中间代理商或客户等合作伙伴回款;(3)因交易习惯通过金融机构付款。该第三方回款的模式符合外销业务特点,具有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及收入占比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989.262,350.442,667.112,084.71
占收入比例2.262.372.541.93

1-1-1-414

销售部门业务员予以核实确认,同时将收款金额与财务账上的应收款项金额核对,以保证所有回款均来自客户或其相关方且回款金额准确。

公司积极与相关客户签订《第三方付款协议》,财务人员定期与销售部门业务员沟通,对存在第三方付款的客户以及付款方名称、付款账户信息进行提前备案登记,并定期与销售部门业务员核对,确保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此外,公司会积极与相关客户沟通,尽量减少除外汇管制、委托金融机构等因素导致的第三方回款情形。

上述第三方回款交易中,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且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收入比例较小,同时发行人已建立并执行完善的内部控制,上述第三方回款情况未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收入真实性造成不利影响。

(二)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43,858.9199,062.45105,198.09107,789.66
二、营业利润4,488.9214,158.9412,414.485,975.22
加:营业外收入207.88791.01130.22156.73
减:营业外支出98.94410.5966.47106.24
三、利润总额4,597.8614,539.3612,478.246,025.70
四、净利润3,975.7012,320.0110,482.845,436.69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97.6397.3899.4999.16

1-1-1-415

贸易保护政策的常见措施是征收进口关税、反倾销、贸易谈判等。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额分别为93,612.80万元、89,691.93万元、84,901.77万元和37,728.4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86.98%、85.41%、85.86%和86.15%。因此,如果境外客户所在国对公司产品采取征收高额进口关税、加征反倾销税等贸易保护措施,则将对公司产品出口至上述国家或地区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2018年9月18日,美国政府宣布于2018年9月24日起对包含锌锰电池在内的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10%关税;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2019年8月23日,美国政府宣布自10月1日起,对包括锌锰电池在内的2,500亿美元输美商品的关税税率从25%提高到30%;2019年9月12日,美国政府宣布关税税率提高的时间由10月1日推迟至10月15日。2019年10月11日,第十三轮中美经贸高层磋商中美双方达成第一阶段协议,美国政府对2,500亿美元输美商品原定于10月15日加征关税从25%升至30%的举措将暂不实施。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美国政府对2,500亿美元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税率维持25%。

报告期内,公司最终出口到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7,804.36万元、30,288.18万元、19,676.34万元和7,571.49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5.80%、28.79%、

19.86%和17.26%。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美国部分主要客户与公司因对新增的关税成本承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曾短暂暂停业务合作,导致公司2019年出口到美国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由于在产品质量、交货期、客户服务等方面未寻求到与公司相当的供应商,该等美国客户自2019年6月起又与公司陆续恢复业务合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所影响,但尚未产生重大影响,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公司的美国客户可能会进一步削减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的关税,导致公司美国市场出口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下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2)公司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渠道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与性能以及较为健全的营销网络,使得

1-1-1-416

公司产品销售遍布欧洲、北美洲、港澳台、亚洲、大洋洲、非洲、南美洲和国内的各个地区。一方面,公司通过参加国外的展销会、客户介绍等开拓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在积极通过与国内知名品牌商合作,扩大公司产品影响力的同时,不断完善销售网络,增强自有品牌在国内的知名度,开拓国内市场。公司的市场营销渠道的拓展能力和品牌建设渠道的能力,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的影响。

(3)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会随着市场供求、汇率变动、产品品种和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公司凭借多年专注主营、深耕市场以及研发技术优势、产品结构优势、客户资源优势、规模优势和质量优势,产品的销售价格一直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也得以保持了合理的利润空间。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增加公司控制生产成本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经营利润的稳定增长,但由于公司实行较为严格的合格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不同原辅材料进行分类采购管理,实行按需供应、适当库存方式进行采购,强化了原材料采购的比质比价制度,一定程度上提高原材料的利用效率;同时凭借规模采购优势和良好的商业信用,与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4)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

公司产品销售以境外市场为主,并且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的波动会引起公司产品价格变动,还会造成出口结汇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影响。在开展外销业务时,尽管公司已将预期的汇率变动作为报价测算时的重要考虑因素,同时积极与客户沟通提高了人民币结算比例,但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公司可能面临由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经营成果变化的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2、营业成本变动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1-1-1-417

公司按既有的成本核算方法,将“生产成本”归集的料、工、费等分配至各产品中,在完工入库时,能够正确结转至各产品生产成本,在产品实现销售时,结转至营业成本,与实现的营业收入相匹配。

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32,623.1399.9574,525.9599.9682,848.7199.9387,895.5799.95
其他业务成本17.530.0527.750.0460.850.0742.210.05
合计32,640.66100.0074,553.70100.0082,909.56100.0087,937.78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变动比率金额变动比率金额变动比率金额
营业收入43,858.91-99,062.45-5.83105,198.09-2.40107,789.66
营业成本32,640.66-74,553.70-10.0882,909.56-5.7287,937.78
成本构成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
直接材料27,596.2184.5964,057.4185.9571,904.1086.7975,843.3586.29
其中:主材22,971.5270.4153,282.3971.5060,057.6472.4963,666.1472.43
包材4,624.6914.1810,775.0214.4611,846.4614.3012,177.2113.85
直接人工2,142.436.574,915.146.605,301.466.405,959.536.78
制造费用2,884.498.845,553.407.455,643.156.816,092.696.93
其中:折旧费918.482.821,796.822.411,589.671.921,343.241.53

1-1-1-418

成本构成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
机物料消耗638.581.961,316.851.771,482.621.991,621.622.18
修理修缮费632.911.94751.491.01793.801.07685.160.92
电费315.310.97718.630.96696.160.93715.710.96
职工薪酬321.380.99818.261.10829.061.111,330.961.79
小计32,623.13100.0074,525.95100.0082,848.71100.0087,895.56100.00
成本构成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
碱性电池:
直接材料22,619.5384.5949,667.8185.7751,588.3986.2153,270.0586.24
其中:主材19,179.6271.7241,939.5072.4243,669.0972.9745,333.7873.39
包材3,439.9112.867,728.3113.357,919.3013.237,936.2712.85
直接人工1,581.655.913,425.955.923,519.635.883,765.556.10
制造费用2,540.479.504,815.848.324,734.517.914,731.377.66
其中:折旧费811.763.041,563.842.701,341.332.321,098.871.90
机物料消耗590.122.211,169.462.021,280.172.211,400.792.42
修理修缮费596.682.23736.511.27775.451.34571.290.99
电费282.841.06642.071.11597.731.03612.701.06
职工薪酬208.900.78566.440.98508.290.88687.481.19
碱性电池小计26,741.65100.0057,909.60100.0059,842.53100.0061,766.97100.00
碳性电池:
直接材料4,190.7183.4612,401.4185.8618,209.2587.9920,450.7185.81
其中:主材3,116.0262.069,622.4266.6214,585.4770.4816,542.1269.41
包材1,074.6921.402,779.0019.243,623.7817.513,908.5916.40

1-1-1-419

成本构成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发生额比例
直接人工486.569.691,305.319.041,576.137.622,020.278.48
制造费用344.026.85737.565.11908.644.391,361.045.71
其中:折旧费106.752.13231.911.61248.331.20244.311.03
机物料消耗48.770.97146.591.01202.450.98220.750.93
修理修缮费36.660.7314.490.1018.350.09113.840.48
电费32.520.6576.130.5398.430.48102.970.43
职工薪酬111.652.22251.811.74320.771.55643.492.70
碳性电池小计5,021.29100.0014,444.29100.0020,694.02100.0023,832.02100.00

1-1-1-420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碱性电池26,741.6581.9757,909.6077.7059,842.5372.2361,766.9770.27
碳性电池5,021.2915.3914,444.2919.3820,694.0224.9823,832.0227.11
其他860.192.642,172.062.912,312.162.792,296.572.61
合计32,623.13100.0074,525.95100.0082,848.71100.0087,895.56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敏感系数-2.47-2.63-3.24-3.8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71.59312.09278.98240.54
教育费附加30.68133.75121.94104.34
地方教育附加20.4589.1777.3367.48

1-1-1-42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房产税59.62116.65111.63111.87
土地使用税20.9341.8641.8641.86
印花税10.9534.4035.4634.53
车船使用税1.345.035.395.41
环境保护税0.691.901.56-
合计216.26734.86674.15606.0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 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 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 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186.532.712,931.972.963,144.902.994,085.323.79
管理费用2,007.584.584,775.254.824,011.173.814,445.234.12
研发费用1,445.383.302,882.342.912,758.732.622,570.502.38
财务费用-176.76-0.40-369.21-0.37-828.14-0.791,894.621.76
合计4,462.7310.1810,220.3510.329,086.668.6412,995.6712.0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费用率2.712.962.993.79
管理费用率4.584.823.814.12
研发费用率3.302.912.622.38

1-1-1-422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79%、2.99%、2.96%和2.71%,管理费用率分别为4.12%、3.81%、4.82%和4.58%;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38%、2.62%、

2.91%和3.30%。

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长虹能源11.5112.1112.5413.28
力王股份8.769.4510.1710.58
亚锦科技30.9431.6230.0023.43
平均占比17.0717.7317.5715.76
本公司10.1810.328.6412.0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杂费484.1840.811,108.9937.821,140.5736.271,295.8131.72
职工薪酬370.6731.24804.9427.45877.1127.891,260.6630.86
销售佣金108.949.18319.0910.88317.5510.10235.275.76
广告促销费21.751.83191.956.55283.579.02619.3715.16
保险费133.2911.23275.879.41262.058.33235.315.76
差旅及车辆费用33.912.86125.684.29130.864.16278.856.83
办公费27.222.2974.382.5486.222.74119.902.93
其他6.570.5531.071.0646.971.4940.150.98
合计1,186.53100.002,931.97100.003,144.90100.004,085.32100.00

1-1-1-423

2018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17年减少940.42万元,降低23.02%,主要系职工薪酬和广告促销费的减少所致;而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7年度变动较小,销售费用的减少幅度大于收入变动幅度,故2018年销售费用率较2017年有所降低。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18年减少212.93万元,降低

6.77%,主要系职工薪酬、运杂费和广告促销费的减少所致,相应的2019年销售费用率较2018年略有下降。

主要项目分析如下:

1)运杂费

公司销售费用中核算的运输费用主要系内销产生的运输费用和外销业务所发生的由公司至港口的运输费用、装卸费、报关费和检验费等。

①运杂费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运杂费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内销运杂费用150.99325.37351.96439.80
外销运杂费用333.19783.62788.62856.02
运杂费用合计484.181,108.991,140.571,295.81
内销运杂费用占内销营业收入 的比例(%)2.492.332.303.14
外销运杂费用占外销营业收入 的比例(%)0.880.920.880.91
运杂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11.121.081.20

1-1-1-42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薪酬、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人员薪酬总额370.67804.94877.111,260.66
年均人次数586278142
平均薪酬6.3912.9811.258.88
野马商贸销售人员薪酬总额113.01275.52382.57684.14
年均人次数313651111
平均薪酬3.657.657.506.16
不含野马商贸的销售人员薪酬总额257.67529.42494.54576.52
年均人次数27262731
平均薪酬9.5420.3618.3218.60

1-1-1-425

3)销售佣金发行人外销客户较多,销售佣金系在出口销售过程中,向第三方交易服务商支付的介绍服务酬金等,是外销业务中常见的一种获取客户的方式,符合国际贸易活动中的行业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发行人针对不同客户,按交易服务商当年承接的客户销售额或者销售量计算佣金。

①报告期内各期,公司销售佣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佣金108.94319.09317.55235.27
外销销售收入37,728.4584,901.7789,691.9393,612.80
佣金占外销营业收入的比例0.290.380.350.25
序号2020年1-6月2019年度
交易服务商金额占比交易服务商金额占比
1A.T.C LTD63.4858.27K.Y.C97.3030.49
2L.L.Y.C22.2520.43C.X.C LTD51.7916.23
3C.X.C LTD16.9615.57W.A.C LTD48.3515.15
4I.H.G CO3.443.16A.T.C LTD34.9710.96
5D.W INC1.451.33P.R.O LTD32.1210.07
合计107.58100.00合计264.5282.90
序号2018年度2017年度
交易服务商金额占比交易服务商金额占比
1K.Y.C99.3831.29K.Y.C52.7322.41
2W.A.C LTD49.7915.68C.T.W47.6320.24
3C.X.C LTD48.3015.21C.X.C LTD46.2519.66
4C.T.W27.778.74P.R.O LTD26.7111.35
5D.A.W INC22.377.04A.T.C LTD14.296.07
合计247.6077.97合计187.6179.74

1-1-1-426

和0.29%,占比有所提高,主要系计提佣金客户的采购额或采购量增加、新增了需计提佣金的客户以及部分客户佣金计提比例提高所致。

4)广告促销费公司销售费用里核算的广告促销费主要系广告费、展览费等。报告期内,公司广告促销费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广告促销费21.75191.95283.57619.37
营业收入43,858.9199,062.45105,198.09107,789.66
广告促销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050.190.270.5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长虹能源4.594.745.126.71
力王股份2.292.222.462.32
亚锦科技22.2821.7420.8319.34
平均占比9.729.579.479.46
本公司2.712.962.993.79

1-1-1-427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及构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129.7956.282,305.1048.272,226.5155.512,324.3252.29
折旧及摊销306.8015.28604.1112.65635.6915.85737.1716.58
检测费165.528.24331.556.94250.386.24237.495.34
业务招待费108.915.43339.107.10222.395.54315.747.10
差旅及车辆费用30.571.52190.773.99161.984.04189.884.27
修缮费61.323.05159.983.35155.053.87112.172.52
办公费125.436.25128.202.68133.563.33142.963.22
审计咨询费22.781.13566.3711.86111.022.77176.023.96
税费11.370.5718.700.3920.750.5225.050.56
财产报废损失11.880.5936.810.7717.750.4498.512.22
其他33.211.6594.561.9876.091.9085.921.93
合计2,007.58100.004,775.25100.004,011.17100.004,445.23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管理人员薪酬总额1,129.792,305.102,226.512,324.32

1-1-1-42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年均人次数128124124118
平均薪酬8.8318.5917.9619.7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折旧及摊销306.80604.11635.69737.17
营业收入43,858.9199,062.45105,198.09107,789.66
占比0.700.610.600.6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长虹能源2.532.332.872.37
力王股份2.713.093.233.58

1-1-1-42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亚锦科技3.653.263.191.90
平均占比2.9622.893.102.62
本公司4.584.823.814.1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金额1,445.382,882.342,758.732,570.50
营业收入(母公司)38,097.5580,657.8281,180.5184,743.0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793.573.403.0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人员薪酬总额700.731,382.941,482.311,320.95
年均人次数84879182
平均薪酬8.3415.9016.2916.11

1-1-1-430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700.7348.481,382.9447.981,482.3153.731,320.9551.39
材料622.6943.081,294.2544.901,100.8239.901,097.1642.68
折旧88.756.14161.225.5985.283.0988.153.43
其他33.222.3043.931.5290.323.2764.242.50
合计1,445.38100.002,882.34100.002,758.73100.002,570.50100.00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开始研发的时间进展情况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
1LR6电池水溶性导电涂层的研究466.55--2017.02研发结束,已完项
2LR8D25高功率电池的研究258.71--2017.01研发结束,已完项
3LR20电池大电流连续放电性能提升的研究420.88--2017.01研发结束,已完项
4LR6电池长储存性能提升应用的研究415.35--2017.02研发结束,已完项
5碱性封口胶的试制开发290.70--2017.01研发结束,已完项
6LR6电池100MA放电性能的提升389.16--2017.02研发结束,已完项
7LR03高功率放电性能提升的研究329.15--2017.02研发结束,已完项
8LR03电池中等电流放电性能提升的研究-334.85-2018.01研发结束,已完项
9LR20密封圈结构的研究-413.98-2018.01研发结束,已完项
10LR6电池低温放电性能提升的研究-422.79-2018.01研发结束,已完项
11LR6电池负极锌粉粒度的研究-508.70-2018.01研发结束,已完项
12LR6玩具电池的开发-457.18-2018.02研发结束,已完项
13碱性电池用酒溶导电剂的研究-340.85-2018.02研发结束,已完项

1-1-1-431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开始研发的时间进展情况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
14沥青基封口胶的研究-280.47-2018.02研发结束,已完项
15LR03高容量电池的开发研究--354.182019.02研发结束,已完项
16LR6电池3.9欧姆连放性能提升的研究--432.422019.02研发结束,已完项
17LR6高功率电池的开发研究--395.702019.01研发结束,已完项
18不同形态碳材料在碱性LR20电池中的应用研究--375.072019.01研发结束,已完项
19低产气量LR14电池的研究--244.722019.02研发结束,已完项
20碱性电池密封圈用国产尼龙612材料的研究--409.4089.242019.012020年6月末尚未结束
21碱性电池密封圈用特种烯烃材料的研究--328.44126.822019.012020年6月末尚未结束
22碱性电池用环保导电剂的研究--342.412019.01研发结束,已完项
23碱性电池用致密隔膜的研究191.122020.012020年6月末尚未结束
24碱性电池用类球形锌粉的研究218.912020.012020年6月末尚未结束
25长储存寿命LR14碱性电池的研究194.492020.012020年6月末尚未结束
26环保型聚酰胺封口胶的研究280.542020.012020年6月末尚未结束
27碱性电池用复配缓蚀剂的应用研究148.502020.012020年6月末尚未结束
28电子门锁用碱性LR6电池的设计开发195.762020.012020年6月末尚未结束
合计2,570.502,758.732,882.341,445.3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长虹能源3.914.383.993.98
力王股份3.743.944.394.27
亚锦科技2.813.373.193.04

1-1-1-43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占比3.493.903.863.76
本公司3.302.912.622.3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5.6043.38
减:利息收入22.1041.8752.1443.51
汇兑损益-182.30-404.91-853.041,739.30
手续费及其他27.6577.5771.44155.46
合计-176.76-369.21-828.141,894.6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汇兑损益(“-”为收益)-182.30-404.91-853.041,739.30
出口收入(美元折合人民币)37,183.9084,901.7787,452.5591,736.14
出口收入(欧元折合人民币)29.0657.75
出口收入(不含人民币计价部分)37,183.9084,901.7787,481.6191,793.89
汇兑损益/出口收入(不含人民币计价部分)-0.49%-0.48%-0.98%1.89%

1-1-1-433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739.30万元、-853.04万元、-404.91万元和-182.30万元,与报告期内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期末汇率的变动保持一致。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绝对值较大,主要系各年度内汇率总体均呈单边下降或单边上升趋势,且以美元结算的出口收入规模较大所致,美元出口收入与汇兑损益绝对金额变动较为匹配。2)发行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主要措施及其有效性由于出口收入规模较大,为应对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采取了以下主要应对措施:

①开展以美元为标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操作方式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提前锁定交割汇率。

报告期内,公司已交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如下: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外汇金额(万美元)交割收益(万元)外汇金额(万美元)交割收益(万元)外汇金额(万美元)交割收益(万元)外汇金额 (万美元)交割收益 (万元)
1,701.5085.913,269.90-268.19900.00-28.68--

1-1-1-434

业务金额为2,561.80万美元。公司财务部门配备专人负责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环境变化,并咨询银行相关专业人士,对汇率走势进行判断和交易前风险评估,为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决策信息。

②积极与外销客户约定以人民币作为交易结算货币,以规避汇率风险,如与外销客户麦德龙进行积极沟通,采用人民币进行货款结算,有效地规模了汇率风险。

③加大海外货款催收力度,降低外币应收账款的方式,控制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对于到账外币,即时结汇。

④在与主要外销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发行人通过缩短报价周期,及时调整产品价格,从而减少汇率波动风险。

⑤财务部门建立与金融机构定期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汇率变动趋势,发行人外销产品定价过程中,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定期沟通,共同预判汇率走势,作为销售部门报价测算依据。

5、其他收益变动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科目为公司2017年新设的科目,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政府补助273.41391.63237.47154.51
利润总额4,597.8614,539.3612,478.246,025.70
其他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5.952.691.902.56
序号内容补贴金额依据
1外经贸政策奖励资金1.50鄞商务[2020]23号
2上云标杆企业奖励20.00镇经信[2020]4号
3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15.00镇科[2020]2号
4社保费用返还52.90甬人社发[2020]13号
52019年市级企业研究院区级奖励30.00镇科[2020]6号

1-1-1-435

序号内容补贴金额依据
6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奖励30.00镇经信[2020]49号
7政策性工资补助4.78镇政发[2020]3号
8递延收益摊销119.23
小计273.41
序号内容补贴金额依据
1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66.48镇区商务[2019]41号、鄞商务[2019]91号
2外经贸政策奖励资金61.01甬财政发[2019]751号、鄞商务[2019]92号、镇区商务[2019]5号
3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奖励0.10镇经信[2019]164号
42018年度宁波市质量提升专项资金补助30.00甬质强发[2019]1号
52018年度市工业标准化项目补助20.00甬财政发[2019]974号
62017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24.76镇科[2019]7号
7递延收益摊销189.28
小计391.63
序号内容补贴金额依据
1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70.16甬财政发[2018]772号、甬财政发[2018]905号、镇区商务[2018]89号、鄞商局[2018]104号、鄞商局[2017]82号
2外经贸政策奖励资金22.20甬财政发[2018]772号、镇区商务[2018]23号、镇区商务[2018]40号、鄞商局[2018]104号、鄞商局[2017]82号、鄞商局[2017]102号
3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奖励20.50镇经信[2017]183号、骆街办发[2017]30号
4镇海区企业管理咨询奖励12.15镇经信[2018]213号
5区级上云标杆企业奖励10.00镇经信[2018]217号
6推进技术标准建设项目补助奖励10.00镇市监[2018]69号
7递延收益摊销92.46
小计237.47

1-1-1-436

(4)2017年度,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内容补贴金额依据
1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64.96镇区商务[2017]70号、镇区商务[2017]71号
2外经贸政策奖励资金11.01甬财政发[2016]1091号
3递延收益摊销78.54
小计154.5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理财产品收益139.1874.08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331.543.29-28.68
其中: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248.95270.43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商品期货-3.321.0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远期结售汇85.91-268.19-28.68
合计331.543.29110.5074.0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56.88131.088.88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远期结售汇-126.2778.508.88-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6152.58
合计-156.88131.088.88-

1-1-1-437

报告期内,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0.00万元、8.88万元、131.08万元和-156.88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远期结售汇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形成。

8、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446.53139.8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56-12.74
合计-2,440.96127.0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坏账损失-301.89-4.55
存货跌价损失-57.79-41.90-101.51-300.23
合计-57.79-41.90-403.40-304.7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0.35-5.75-66.67-198.78
合计0.35-5.75-66.67-198.78

1-1-1-438

11、营业外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外收入207.88791.01130.22156.73
其中:政府补助203.39740.3055.10118.30
政府补助占营业外收入比重97.8493.5942.3175.48
利润总额4,597.8614,539.3612,478.246,025.70
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重4.525.441.042.60
序号内容补贴金额依据
1“凤凰行动”宁波计划专项资金200.00甬金办[2020]44号
2授权专利资助3.24镇市监[2020]2号、甬市监知发[2019]335号、甬市监知发[2019]336号
3应急技能比武竞赛奖励0.15应急技能比武竞赛各参赛队奖励方案
小计203.39
序号内容补贴金额依据
1企业发展贡献奖励15.10骆街办发[2018]53号
22019年度企业上市奖励资金600.00甬金办[2019]15号
3“凤凰行动”宁波计划专项资金100.00甬金办[2018]50号、甬金办[2019]40号
4镇海区 2019 年度上半年推动企业创牌创优项目奖励20.00镇市监[2019]20号
5授权专利资助5.20镇科[2019]6号、甬财政发[2017]1162号
小计740.30

1-1-1-439

(3)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内容补贴金额依据
1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奖励40.00甬人社发[2018]109号、镇人社发[2018]23号、镇人社发[2018]151号
2发展贡献奖15.00骆街办发[2017]30号
3地方科普事业发展转移资金0.10镇科协[2018]15号
小计55.10
序号内容补贴金额依据
1水利基金返还48.33浙财综[2012]130号
2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奖励20.00甬人社发[2016]173号
3稳增促调专项资金补助1.09《2016年度第二批鄞州区稳增促调专项资金拟发放对象公示》
4工业政策补助7.60鄞经信[2017]43号、骆街办发[2016]26号
5科技创新补助30.00镇政办发[2013]148号
6纳税二十强奖励10.00镇发改[2017]32号
7校企合作补助1.28镇教[2015]132号
小计118.3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0.373.5928.8967.70
对外捐赠87.0019.0029.0019.70
质量赔偿382.96
其他11.575.038.5818.84
合计98.94410.5966.47106.24

1-1-1-440

13、所得税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974.511,954.751,258.861,184.20
递延所得税费用-352.35264.61736.53-595.18
合计622.162,219.351,995.39589.0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碱性电池9,445.0684.5519,879.5781.6117,330.1178.1918,029.8791.36
碳性电池1,394.7312.493,634.8114.923,943.8417.791,018.525.16
其他331.312.97844.193.47890.364.02687.373.48
合计11,171.10100.0024,358.57100.0022,164.30100.0019,735.761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
碱性电池26.1021.5725.5620.1022.4616.5022.5916.75
碳性电池21.743.1820.113.6816.013.764.100.95

1-1-1-44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
其他27.810.7627.990.8527.800.8523.040.64
综合毛利率25.5124.6321.1118.34

1-1-1-442

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的收入结构比变动较小,如果用2017年度的收入结构比测算,毛利率将由原来的21.11%变为21.12%,毛利率变动较小;2019年度,碱性电池销售收入占比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整体的毛利率,如果用2018年度的收入结构比测算,毛利率将由原来的24.63%下降到24.35%,降低0.28个百分点。2020年1-6月,碱性电池销售收入占比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整体的毛利率,如果用2019年度的收入结构比测算,毛利率将由原来的25.51%下降到25.36%。如果2018年度按照2017年度相应的增值税征、退税率之差重新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18年度的毛利率将由目前的21.11%下降到

20.31%,下降0.80个百分点;如果2019年度按照2018年度相应的增值税征、退税率之差重新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19年度的毛利率将由目前的24.63%下降到23.69%,下降0.94个百分点。2020年1-6月与2019年增值税征、退税率不存在差异,不影响毛利率的变动。

(2)与同行业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比较

1)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长虹能源24.8422.8920.9220.59
力王股份24.7820.3719.2121.22
亚锦科技54.1754.3052.3652.66
平均数34.6032.5230.8331.49
本公司25.5824.7421.1918.42

1-1-1-443

2019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高于长虹能源,主要系:①公司外销占比85%左右,而长虹能源外销占比较低,2019年外销占比为37.83%,2019年汇率的波动对公司毛利率的正向影响更大;②报告期内,增值税征、退税率差异的缩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毛利率,对外销占比较高的公司的影响更为明显;③公司持续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生产效率、人均产出不断提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毛利率。2020年1-6月,公司的毛利率高于长虹能源,主要系:①公司主要向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等客户销售,客户终端议价能力较强,毛利率较高;②公司外销占比85%左右,而长虹能源2020年1-6月外销占比为33.45%,2020年1-6月汇率的波动对公司毛利率的正向影响更大。

报告期内,力王股份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22%、19.21%、20.37%和24.78%,总体来看,公司的综合毛利率高于力王股份,主要系:①力王股份碱性、碳性的销售规模为公司的25%-30%左右,公司的规模效应较为明显;②力王股份2016年末收购了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展锂离子电池业务,其锂离子电池的毛利率相对较低;③公司外销占比85%左右,而力王股份外销占比30%左右,报告期内增值税征、退税率差异的缩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毛利率,对外销占比较高的公司的影响更为明显。2017年度,公司的毛利率稍低于力王股份,主要系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调整价格有一定的时间滞后性,导致碳性电池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随着公司2018年度对碳性电池产品普遍提价,公司碳性电池的毛利率得到恢复。报告期内,亚锦科技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2.66%、52.36%、54.30%和54.17%,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低于亚锦科技,主要系公司以贴牌出口销售为主,而亚锦科技主要依靠子公司南孚电池从事自有品牌“南孚”的国内经销销售,在国内市场拥有较高的品牌优势,且直接面向消费者或经销商,产品售价较高占据一定的优势,因此其毛利率较高。同行可比公司中除亚锦科技以自有品牌生产和销售为主外,长虹能源和力王股份以贴牌生产为主,报告期内两家公司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2.31%和21.40%,公司平均毛利率与该两家毛利率基本接近,公司的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1-1-1-444

2)可比公司可比产品之间的毛利率差异情况及原因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长虹能源2017年-2019年、亚锦科技没有披露具体产品的成本等数据,无法获取具体产品的毛利率,选取力王股份和长虹能源进行对比。

①力王股份分产品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碱性电池25.9620.9520.6522.58
碳性电池26.1522.3215.4018.5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碱性电池26.1025.5622.4622.59
碳性电池21.7420.1116.014.10

1-1-1-445

②2020年1-6月,长虹能源分产品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公司长虹能源
碱性电池26.1022.49
碳性电池21.7412.8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LR6电池19.4318.0413.3912.87
LR03电池37.0136.9835.2835.96
LR14电池30.9528.2024.9521.17
6LR61电池37.9640.2438.4839.06
LR20电池22.4018.8813.8414.25
其他碱性电池28.2227.6737.0236.92
碱性电池26.1025.5622.4622.59
R6电池18.1916.3910.98-0.52
R03电池26.8527.6223.2014.00
R20电池24.4018.5916.20-0.37
R14电池20.2118.4720.14-4.77
6F22电池8.9915.8112.5210.27
其他碳性电池3.670.223.11-0.10
碳性电池21.7420.1116.014.10

1-1-1-44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他27.8127.9927.8023.04
合计25.5124.6321.1118.34
项目2020年1-6月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LR6电池0.600.4819.4355.1010.71
LR03电池0.510.3237.0128.7210.63
LR14电池1.941.3430.955.251.63
6LR61电池2.921.8137.964.031.53
LR20电池2.942.2822.405.741.28
其他碱性0.420.3028.221.160.33
碱性电池0.630.4726.10100.0026.10
项目2019年度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LR6电池0.600.4918.0454.029.75
LR03电池0.510.3236.9830.6011.32
LR14电池1.921.3828.205.521.56
6LR61电池2.951.7640.244.681.88
LR20电池2.972.4118.884.300.81
其他碱性0.320.2327.670.870.24
碱性电池0.630.4725.56100.0025.56
项目2018年度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LR6电池0.580.5013.3951.766.93
LR03电池0.510.3335.2830.2610.68
LR14电池1.911.4324.955.631.40
6LR61电池2.861.7638.485.432.09
LR20电池2.872.4713.845.210.72
其他碱性0.390.2537.021.710.63
碱性电池0.630.4922.46100.0022.46

1-1-1-447

项目2017年度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LR6电池0.590.5112.8751.036.57
LR03电池0.530.3435.9632.2811.61
LR14电池1.901.5021.175.021.06
6LR61电池2.921.7839.065.172.02
LR20电池2.882.4714.254.690.67
其他碱性0.320.2036.921.810.67
碱性电池0.630.4922.59100.0022.59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LR6电池0.962.810.36-3.14
LR03电池-0.690.64-0.93-0.86
LR14电池0.070.150.34-0.39
6LR61电池-0.35-0.210.07-0.19
LR20电池0.470.090.05-0.28
其他碱性0.09-0.39-0.030.14
碱性电池0.553.10-0.14-4.73

1-1-1-448

2019年度,公司碱性电池的毛利率较2018年度提高3.10个百分点,主要系LR6、LR03的毛利贡献率较2018年度分别提高2.81个百分点、0.64个百分点,具体系:①LR6电池、LR03电池主要客户的销售价格有所提高和人民币贬值导致单位价格提高;②主要原材料锌粉、钢壳等价格下降导致单位成本有所下降;③增值税税率与出口退税率税差的变化导致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导致单位成本有所下降。2020年1-6月,公司碱性电池的毛利率较2019年度提高0.55个百分点,主要系电解二氧化锰、锌粉等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人民币汇率波动所致。毛利率的上升幅度较小,主要系LR03电池销售占比、毛利贡献率有所下降,抵消了其他碱性电池毛利贡献率的提高。

(2)碳性电池的毛利率分析:

1)报告期内,碳性不同型号电池的单价、单位成本、收入占比和毛利贡献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只、%

项目2020年1-6月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R6电池0.300.2418.1927.495.00
R03电池0.240.1726.8534.799.34
R20电池1.260.9524.4019.194.68
R14电池0.810.6520.219.751.97
6F22电池1.111.018.997.950.71
其他碳性6.506.263.670.830.03
碳性电池0.370.2921.74100.0021.74
项目2019年度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R6电池0.290.2416.3947.617.80
R03电池0.240.1727.6230.518.43
R20电池1.241.0118.5912.442.31
R14电池0.810.6618.475.491.01
6F22电池1.140.9615.813.460.55
其他碳性6.026.010.220.490.00
碳性电池0.320.2620.11100.0020.11

1-1-1-449

项目2018年度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R6电池0.280.2510.9839.574.35
R03电池0.230.1823.2027.516.38
R20电池1.170.9816.2015.712.54
R14电池0.780.6220.148.421.70
6F22电池1.030.9012.528.121.02
其他碳性5.245.083.110.670.02
碳性电池0.350.2916.01100.0016.01
项目2017年度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R6电池0.260.26-0.5239.85-0.21
R03电池0.210.1814.0027.853.90
R20电池1.021.02-0.3715.66-0.06
R14电池0.630.66-4.777.63-0.36
6F22电池1.010.9110.278.080.83
其他碳性4.974.97-0.100.93-0.00
碳性电池0.310.304.10100.004.10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R6电池-2.803.464.55-6.82
R03电池0.912.042.48-3.51

1-1-1-450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R20电池2.37-0.232.60-1.97
R14电池0.96-0.682.06-1.13
6F22电池0.17-0.470.19-0.16
其他碳性0.03-0.020.02-0.09
碳性电池1.634.1011.91-13.6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外销内销外销内销外销内销外销内销
6LR61电池39.7326.7641.3330.3841.1027.0941.5723.70
LR03电池38.7027.4438.6827.8537.0327.0136.7231.36
LR14电池31.1721.3628.5622.7525.9612.5322.076.55
LR20电池23.1013.6319.2913.2914.794.8714.679.18
LR6电池20.9210.8019.2211.0914.517.7613.618.24
R03电池27.8720.6929.2719.0625.6012.1914.5711.65
R14电池20.1123.3718.4718.4820.1021.95-5.4610.25
R20电池24.5823.7919.6016.6516.0016.99-5.2112.40
R6电池18.1318.3616.6115.1710.9811.02-1.074.97

1-1-1-45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外销内销外销内销外销内销外销内销
6F22电池8.6323.3615.0528.1912.1335.759.6830.31
合计26.7517.5925.6817.7021.7015.1218.3715.49

1-1-1-452

5、主要产品贴牌生产与自有品牌毛利率差异分析

单位:%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贴牌 生产自有 品牌贴牌 生产自有 品牌贴牌 生产自有 品牌贴牌 生产自有 品牌
6LR61电池39.6827.3140.7733.9339.2432.6839.2736.18
LR03电池37.4830.5437.4331.3935.6630.8936.4631.51
LR14电池31.4721.9728.6220.7425.8111.5620.78-0.43
LR20电池22.7216.9519.4913.2715.204.0615.376.05
LR6电池19.7216.6918.5114.9114.248.0013.389.04
R03电池27.1225.1629.4221.0324.1918.8114.1213.55
R14电池20.1332.7618.4126.3820.0827.22-4.935.71
R20电池24.3624.5319.6216.5815.9717.16-5.5015.88
R6电池18.3517.2616.4615.5211.169.00-1.205.69
6F22电池8.6325.1215.0928.2712.1430.659.6827.52
合计25.8721.2125.2219.0821.4914.6218.2715.04

1-1-1-453

利率;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为主要客户L'Image贴牌生产的R6、R20电池的销售单价有所上涨,导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的R6电池的贴牌生产毛利率高于自有品牌的毛利率;L'Image的R20电池2017年的毛利率为负,提价后2019年度R20电池的贴牌生产的毛利率高于自有品牌的毛利率。2020年1-6月,新增客户Greenbrier International,Inc.的R6和R20电池的单价较高,整体抬升了贴牌生产毛利率。

6、主要产品直销与经销毛利率差异分析

单位:%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直销经销直销经销直销经销直销经销
6LR61电池37.9557.8340.2255.9438.4657.6339.0359.30
LR03电池36.8657.2036.9837.1935.1648.1235.6851.16
LR14电池30.9560.7928.1957.5624.9548.9321.1750.54
LR20电池22.3236.3318.7838.5313.7035.1814.0739.18
LR6电池19.3143.5317.9926.6313.2634.6712.5039.99
R03电池26.2744.3227.0941.8422.7939.5013.0138.12
R14电池20.1442.8918.4133.0120.0938.51-4.8926.99
R20电池23.6830.1617.5024.4615.3823.62-3.9021.12
R6电池17.8824.3816.2721.2110.8318.71-0.9512.34
6F22电池8.6829.7515.1732.1412.1638.289.7931.89
合计25.3038.2824.4629.5220.5632.2217.6433.43

1-1-1-454

(五)外购电池分析

1、外购电池采购和销售的基本情况

(1)2020年1-6月

单位:万只、万元、%

品种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占比销售收入收入占比毛利
LR6电池780.00331.331.0923.470.051.13
AG电池805.6166.640.22214.790.4968.97
6F22电池376.00274.320.90509.921.1645.86
锂电池1,040.24350.971.15740.251.69233.20
镍氢电池71.81179.440.59285.820.6561.13
其他电池37.2153.690.17107.720.2317.81
合计3,110.851,256.384.111,881.974.28428.10
品种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占比销售收入收入占比毛利
AG电池2,160.81178.830.27416.010.42137.71
6F22电池656.38477.130.71625.760.6398.93
锂电池2,990.491,009.411.511,908.411.93617.06
镍氢电池184.27515.350.77627.080.63142.61
其他电池123.26192.900.25228.450.1837.05
合计6,115.212,373.623.503,805.703.801,033.35
品种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占比销售收入收入占比毛利
LR6电池---0.100.000.01
LR03电池903.09265.860.36431.460.4194.17
AG电池2,990.16255.260.34822.120.78338.76
6F22电池1,745.001,261.951.702,000.951.91250.57
R03电池149.1626.300.0432.920.036.10
R6电池141.2833.920.0536.260.031.66

1-1-1-455

品种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占比销售收入收入占比毛利
R14电池11.877.700.018.330.010.48
R20电池11.8813.000.0213.560.010.30
锂电池2,777.79928.691.251,954.231.86653.09
镍氢电池152.49452.870.61589.160.56117.90
其他电池262.28323.250.44411.970.3963.40
合计9,144.993,568.804.816,301.066.001,526.42
品种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占比销售收入收入占比毛利
LR6电池8,424.143,621.454.514,874.024.53559.31
LR03电池904.01270.700.34477.020.44137.63
AG电池4,069.75348.290.431,056.390.98398.87
6F22电池2,056.431,480.261.842,008.831.87206.31
R03电池312.8451.360.0672.870.0720.60
R6电池391.9186.350.11103.420.1015.35
R14电池14.008.180.0110.120.011.78
R20电池15.5515.570.0218.060.022.18
锂电池3,142.50946.871.182,116.111.97729.54
镍氢电池144.90384.060.48534.930.50135.39
其他电池191.07286.740.36406.110.3867.06
合计19,667.097,499.839.3411,677.8910.852,274.00

1-1-1-456

2020年1-6月,发行人外购LR6电池主要系为了解决公司产能临时性不足问题,向外部采购LR6电池进行包装销售。

2、自产和外购电池业务的毛利率差异情况及原因

公司为解决在生产旺季,产能不足的问题,公司会临时对外采购部分LR03电池、LR6电池、R03电池、R6电池、R14电池和R20电池,进行包装或组合后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既自产又外购的电池品种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1)2017年度

单位:万元、%

品种自产收入外购收入自产毛利率外购毛利率
LR6电池35,846.174,874.0213.0611.48
LR03电池25,284.41477.0236.1028.85
R03电池6,848.0972.8713.8528.27
R6电池9,799.62103.42-0.6814.84
R14电池1,885.5510.12-4.8917.55
R20电池3,872.8918.06-0.4212.04

1-1-1-457

(2)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品种自产收入外购收入自产毛利率外购毛利率
LR6电池39,945.480.1013.395.16
LR03电池22,923.37431.4635.5321.83
R03电池6,744.5132.9223.2318.52
R6电池9,713.0736.2611.014.57
R14电池2,066.328.3320.205.79
R20电池3,857.8513.5616.252.22
品种自产收入外购收入自产毛利率外购毛利率
LR6电池19,917.1123.4719.454.81

1-1-1-458

3、外部采购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客户基本情况生产产品的技术来源发行人采购占其业务规模的比例是否主要为发行人提供产品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肇庆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1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2,710万港元 经营地址:肇庆市鼎湖新城第十区创业路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微型电池及各类新型电池及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普通陆路货物运输。 经营规模:1.20亿左右 股权结构:新利达环球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439万股,占90%;何永基持股271万股,占10%自主研发15%左右
力王股份成立时间:2001年6月6日 注册资本:6,800万人民币 经营地址:东莞市塘厦镇石马村 主营业务:研发、产销:碱性锌锰电池、锌锰电池、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聚合物电池、电池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3.00亿元左右 股权结构:公众公司(831627)自主研发8%左右
深圳市朗泰通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祥路清湖工业园宝能科技园6栋A座5楼F单元 主营业务:数码电池、民用品牌电池、工业组合电池(不含糊式锌锰电池、镍镉电池)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数码电池、民用品牌电池、工业组合电池(不含糊式锌锰电池、镍镉电池)的生产。 经营规模:2.00亿元左右 股权结构:邓志荣持股3,287.055万股,占32.8706%;深圳市朗泰通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466.93万股,占14.6693%;吴应强持股1,764.007万股,占17.6401%;曾应平持股763.4445万股,占7.6344%;邓志华持股608.821万股,占6.0882%;肖中自主研发2%左右

1-1-1-459

客户基本情况生产产品的技术来源发行人采购占其业务规模的比例是否主要为发行人提供产品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平持股586.194万股,占5.8619%;深圳市源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74.555万股,占4.7455%;吴传官持股455.957万股,占4.5596%;郭文清持股399.891万股,占3.9989%;何立辉持股193.1455万股,占1.9315%
苏州南光电池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8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经营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镇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干电池及其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0.85亿元左右 股权结构:沈志伟持股750万股,占93.75%;沈玉林持股20万股,占2.5%;蔡群英持股30万股,占3.75%自主研发2%左右
常州纽捷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2月3日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镜湖路1号 主营业务:锂电池、无汞碱锰电池的研发、生产;电池组组装加工及销售;电池包装服务;电池生产设备的制造、销售;电池、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0.25亿元左右 股权结构:徐平国持股92万股,占92%;彭涛持股8万股,占8%自主研发10%左右
四会柏高电池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500万港元 经营地址:四会市城中区仓丰大道(原济广路88号)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各种电池、无汞碱锰电池、电池配件及五金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主研发2%左右

1-1-1-460

客户基本情况生产产品的技术来源发行人采购占其业务规模的比例是否主要为发行人提供产品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规模:0.80亿元左右 股权结构:栢高电池国际有限公司持股500万股,占100%
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年7月3日 注册资本:812万港元 经营地址:广东省四会市新风路四巷17号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种五金制品、电池壳、电池盖、胶圈以及各种电池。产品90%外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0.60亿元左右 股权结构:永利五金公司持股812万股,占100%自主研发3%左右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1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28,115.187万 经营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号 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灯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锂离子电池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转让服务;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能源管理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设计服务;镍氢电池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子产品零售;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汽车充电模块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桩设施安装、管理;充电桩制造;太阳能发电站建设;太阳能发电站投资;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经营规模:25亿元左右 股权结构:上市公司(300438)自主研发0.02%左右
武汉孚安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444.046万人民币 经营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四台工业园特1号 主营业务:电子、电源产品的开发、加工、销售及相关金属制品的加工、销售;电池研发、生产、自主研发1%左右

1-1-1-461

客户基本情况生产产品的技术来源发行人采购占其业务规模的比例是否主要为发行人提供产品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批发、零售;仪器、仪表及配件制造、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1.50亿元左右 股权结构: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44.046万股,占100%
嘉兴市鑫通电池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茶园北路333号A4号厂房 主营业务:无汞碱锰电池的制造、加工及进出口业务。 经营规模:0.15亿元 股权结构:陆明荣持股500万股,占100%自主研发8%左右
浙江永高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82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3,655万人民币 经营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经济园区(昌盛路、万兴路口) 主营业务:干电池、电池配件、电池机械的制造、加工,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 经营规模:4.00亿元左右 股权结构:徐一进持股2448.85万股,占67%;张燕凤持股731万股,占20%;徐卫东持股475.15万股占13%;自主研发0.30%左右

1-1-1-462

术部门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对产品总高、直径、开路电压、短路电流等项目进行抽样检验,对验收合格的产品入库,以保证外购的光身电池质量。公司外购光身电池符合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公司对外购的成品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或组合后交付客户,符合客户在合同或订单中对产品的要求,交付的产品已经客户验收合格,客户已支付相关货款,未发生纠纷,没有出现客户针对外购电池质量不合格提出索赔情形。

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0.3219,533.587,337.1812,023.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5.62-13,287.74-7,872.11-2,511.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1.89-6,899.06-6,144.43-871.7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43190.16135.31-601.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73.75-463.06-6,544.048,039.0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68.353,142.103,605.1610,149.2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1,855.21105,747.70103,680.30111,817.71
收到的税费返还3,836.357,448.949,506.7610,083.3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1.662,552.77377.19304.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103.22115,749.41113,564.24122,205.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572.2678,733.7690,057.4990,242.0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879.5610,123.9010,609.9612,122.65
支付的各项税费1,021.293,424.212,017.853,500.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19.783,933.963,541.764,317.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692.9096,215.83106,227.06110,182.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0.3219,533.587,337.1812,023.10

1-1-1-463

1、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23.10万元、7,337.18万元、19,533.58万元和5,410.32万元。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17年相比减少4,685.92万元,降低38.97%,主要系:(1)2018年下半年,公司对主要客户L'Image、GBT的销售额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相应的回款有所减少;(2)公司进一步加大客户开发力度,下半年新开发客户的采购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相应的回款有所减少;(3)公司2018年外销规模有所下降,出口退税规模较2017年有所下降。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良好,增幅较大,主要系:(1)采购支付的现金下降较为明显,主要系2019年主要原材料锌粉、锌筒、钢壳及包材等的价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导致采购额减少;(2)2019年部分主要客户销售分布集中在第三季度及之前,销售回款增加且应收款项回款较为及时。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1,855.21105,747.70103,680.30111,817.71
②营业收入43,858.9199,062.45105,198.09107,789.66
①-②-2,003.706,685.25-1,517.794,028.05
收入收现比率=①/②95.43%106.7598.56103.74

1-1-1-464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对比情况分析

(1)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总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0.3219,533.587,337.1812,023.10
②净利润3,975.7012,320.0110,482.845,436.69
③差额=②-①-1,434.62-7,213.573,145.66-6,586.41
经营现金利润率=①/②136.08158.5569.99221.1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净利润3,975.7012,320.0110,482.845,436.69
加:信用减值损失2,440.96-127.06
资产减值准备57.7941.90403.40304.7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281.362,354.372,146.312,076.24
无形资产摊销105.16195.72146.45124.7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897.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355.7566.67198.7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373.5928.8967.7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6.88-131.08-8.88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3.43-190.16-129.71644.6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31.54-3.29-110.50-74.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32.67-173.39478.05-595.1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80.32437.99258.4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75.08737.51577.30-2,088.8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49.205,100.17-3,674.11329.9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24.05-1,038.46-3,332.895,590.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0.3219,533.587,337.1812,023.10

1-1-1-465

下:

①长期资产的折旧与摊销影响以及其他长期资产的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资产的折旧与摊销金额分别为2,208.12万元、2,297.64万元、2,550.09万元和1,386.52万元,由于长期资产的折旧与摊销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但会减少净利润,从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

②存货金额的变动影响

公司2017年的存货增加的金额为2,088.81万元,主要系2017年末的销售订单较2016年末增长较多,导致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增加较多所致。由于存货的增加不影响净利润,但会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从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③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金额的变动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额分别为329.93万元、-3,674.11万元、5,100.17万元和1,949.20万元。2018年,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主要客户L'Image、GBT等客户的下半年销售增加和新开发客户所致;2019年,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额变动较大,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2019年销售集中在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与年末的销售下降等销售季度分布的差异导致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额分别为5,590.52万元、-3,332.89万元、-1,038.46万元和1,424.05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额变动较大。2017年,公司销售订单的增多导致原材料采购额的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余额增长较快;2018年,公司第四季度与2017年第四季度相比,碳性电池销售订单减少,相应减少了碳性电池原材料的采购额,导致应付账款减少。2019年,公司应付款项有所减少,主要系主要原材料锌粉、锌筒、钢壳及包材等的采购单价下降,导致采购额下降所致。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金额的变动不影响净利润,但会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应付项目合计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额分别为5,920.45万元、-7,007.01万元、4,061.71万元和-525.15万元。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

1-1-1-466

(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8,923.2199,860.7467,110.5015,074.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27101.2427.37152.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926.4899,961.9767,137.8715,226.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40.443,492.273,109.985,887.16
投资支付的现金49,441.67109,757.4571,900.0011,8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282.11113,249.7175,009.9817,737.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5.62-13,287.74-7,872.11-2,511.0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赎回理财产品及收到理财产品收益48,748.95100,060.4367,139.1815,074.08
远期外汇合约交割收益85.91-268.19-28.68
收回期货投资及收益88.3668.49
合计48,923.2199,860.7467,110.5015,074.0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1,800.313,300.032,827.965,882.99
购建无形资产40.13192.24282.024.17
合计1,840.443,492.273,109.985,887.16

1-1-1-467

(3)投资支付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买理财产品49,350.00109,690.0071,900.0011,850.00
期货投资91.6767.45
合计49,441.67109,757.4571,900.0011,85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6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6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80.0098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000.006,800.005,164.431,851.7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8999.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51.896,899.066,144.432,831.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1.89-6,899.06-6,144.43-871.7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支付股利4,000.006,800.005,157.401,809.80
支付借款利息--7.0341.94
合计4,000.006,800.005,164.431,851.74

1-1-1-468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截止本招股书签署之日,除计划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无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拟定的投资计划投入,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发行人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超过3,3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假定按上限完成发行,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0,000.00万股增至13,334.00万股,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发行前有所提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故公司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能够促使公司实现扩能增效、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信息系统、提升品牌影响力,助力业务发展。本次发行将持续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充分论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由于项目尚未达产,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有所下降,但随着项目陆续投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稳步的提升。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之“(七)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关系”。

1-1-1-469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对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和提高,有利于扩能增效,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与公司管理能力、研发能力、销售能力相适应。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一批经验丰富、精干高效的业务骨干和管理团队。公司通过建立一系列人才制度,包括产学研合作、员工激励、员工培训体系,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员工素质,公司已拥有一支稳定、高效、肯干的人才队伍。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以高性能锌锰电池生产、销售为基础,通过多年技术积累,目前拥有已取得专利技术75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外观设计1项,建有“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是首批获得“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的企业。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具有二十年多年电池的销售经验、精干的销售团队及稳定发展的销售网络。公司注重国际市场的开拓,产品销往欧洲、北美洲、港澳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现拥有国内外客户主要包括家乐福、乐购、麦德龙、松下等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公司通过优良的产品品质、稳定的供应和完善的服务,与国内外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国内销售区域覆盖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份。

公司稳定多元的销售渠道和优质的产品为募投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此期间股东回

1-1-1-470

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可能会受股本摊薄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为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形,本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经营收益以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为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报告期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7-12月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54号审阅报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已出

1-1-1-471

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90,430.6076,740.1017.84%
负债总计32,029.7326,208.3822.21%
股东权益合计58,400.8750,531.7215.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8,400.8750,531.7215.57%
项目2020年7-12月2019年7-12月变动幅度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66,018.9960,347.669.40%109,877.9099,062.4510.92%
营业利润8,988.6610,185.36-11.75%13,477.5814,158.94-4.81%
利润总额9,000.7210,552.49-14.71%13,598.5814,539.36-6.47%
净利润7,893.469,039.54-12.68%11,869.1612,320.01-3.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3.469,039.54-12.68%11,869.1612,320.01-3.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3.198,552.26-21.50%10,221.7811,575.86-11.70%

1-1-1-472

内部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提高生产过程的数字化、智能化,优化流程,缩短交货期,有效地提高了客户的满意度。通过以上措施,公司的营业收入保持了增长的态势。

2020年7-12月,公司较上年同期销售订单增加较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40%。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877.90万元,同比增长10.92%,2020年度外销收入为95,191.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289.98万元,同比增长

12.12%。2020年度,公司营业成本为82,560.16万元,同比增长10.74%,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变动幅度较营业收入稍小。

2020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4.81%,与上年同期的24.63%基本持平,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电解二氧化锰、锌粉、锌筒等平均采购价格有所下降,并且传导至下游导致产品的销售价格也有所下降,综合影响导致毛利率变动不大。

2020年度,公司的期间费用为12,833.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1.68%,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612.78万元,主要系人民币升值导致汇兑损失较高,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614.69万元所致。

2020年7-12月,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一方面人民币汇率自6月初开始处于升值趋势,导致汇兑损失高于上年同期,另一方面原材料锌粉或锌筒的基础材料锌锭价格高位运行,对毛利率有所影响。2020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一方面人民币汇率自6月初开始处于升值趋势,导致汇兑损失高于上年同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614.69万元;同时,由于与L'Image存在的合同纠纷,对其应收账款2,429.57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020年7-12月及2020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均高于营业利润下降幅度,主要系远期结售汇的投资收益高于上年同期。

2020年,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相对稳定,未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1-1-1-47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19年 7-12月变动幅度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66.9613,292.50-26.52%15,177.2819,533.58-22.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40.26-11,515.43-19.76%-11,595.88-13,287.74-12.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74-99.06-11.43%-4,139.62-6,899.06-40.00%
项目2020年7-12月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48-10.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11.99788.7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81.77430.7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44.57870.2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49-102.57
小计1,419.361,976.73
所得税影响额-419.62-329.36

1-1-1-474

项目2020年7-12月2020年度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180.261,647.37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1-3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20,000.00至25,000.0016,373.5622.15%至52.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00至2,650.002,020.256.42%至3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0.00至2,550.001,957.594.72%至30.26%

1-1-1-475

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1-1-1-47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本业务发展目标是公司在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对可预见的将来作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投资者不应排除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经营实际状况对本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锌锰电池制造和出口商。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生产技术和经验,在锌锰电池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多家大型跨国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使命为绿色能源的提供者,公司的愿景是成为中国绿色能源的优秀企业。公司秉承“顾客满意,尽善尽美;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健康安全,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持续改进”的综合管理方针,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顾客提供一流品质的绿色能源产品。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储备、制造工艺和管理经验,围绕客户的需求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未来,公司继续通过产学研合作和自主科技研发,不断提高电池性能和制造工艺,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对工厂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更优服务的锌锰电池产品,未来力争成为锌锰电池领域的全球知名企业。

(二)业务发展计划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如下业务发展计划:

1、技术研发计划

公司以高性能锌锰电池生产、销售为基础,通过多年技术积累,目前拥有已取得专利技术75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外观设计1项,建有“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是首批获得“浙江制造”认证证书

1-1-1-477

的企业。公司将持续增加对高性能电池、电池材料等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通过对厂区自动化和信息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和管理成本,从而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人才培养和扩充计划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秉承“唯才是举、唯能是用”,不断完善用人机制,加大技术研发、生产、管理、营销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员工结构,完善薪酬和激励体系,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3、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知名的高性能锌锰电池制造商。公司通过参加国外的展销会、客户介绍、与知名品牌商合作,扩大公司产品影响力的同时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在满足现有客户产品需求的同时,深度挖掘现有客户的其他需求,以点带面,积极拓展与现有客户在关联产品方面的合作。

4、生产专业化计划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制造工艺和生产线改造经验,不断优化生产流程和工艺,提高工厂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人工,降低生产成本。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管理能力、产品质量、智能化水平,公司拟引进国际领先的自动化生产线,采购配套设备,对生产车间进行智能化改造,从而提升生产效率,增加产能。

5、筹资计划

公司将尽快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建立直接融资渠道,增强直接融资能力,进一步优化目前公司的财务结构。公司将根据未来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项目实施情况,在考虑资金成本、资本结构的前提下,通过银行借款、直接融资等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上述规划与目标的拟定以下列假设条件为基础:

1、公司所遵循的有关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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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税收政策条款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无重大不利的市场突变情形;

4、国家对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不发生重大改变;

5、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按计划实施;

6、公司所需原材料价格和产品售价在合理范围内波动;

7、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发展;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公司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

1、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产品生产成本随之波动,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

2、公司产品主要出口至欧洲、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受国内外金融环境的影响,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会对贸易业务开展及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3、募集资金到位后,企业的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公司将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行。因此,公司在生产运营、组织架构设计、资金管理和内控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4、上述计划的实施必须依靠优秀的人才队伍。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公司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需要大量与公司快速发展相匹配的研发人才、技术人才、销售人才和管理人才。虽然公司已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人才储备,但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人才结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储备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和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未来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紧密相连,是在结合现有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的。公司现有业务是未来业务发展计划成功实施的基础,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基于已积累的技术经验、产品生产经验、管理经验及对未来市场的分析与判断,未来业务发展计划是对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将扩大现有产品的生产规模和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市场占有率,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保持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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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一)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具体用途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334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轻重缓急拟投入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使用 募集资金备案情况环保审批
1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25,398.2325,398.23宁波市镇海区经信局备案号(2019-330211-38-03-022904-000)镇环许[2019]104号
2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13,413.0713,413.07宁波市镇海区经信局备案号(2019-330211-38-03-022898-000)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备案号(201933021100000126)
3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4,677.204,677.20宁波市镇海区经信局备案号(2019-330211-38-03-022905-000)-
4补充流动资金12,289.4410,979.93--
合计55,777.9454,4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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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的说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和“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三个项目,上述项目已经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取得备案),“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已获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的批复,“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已进行环保备案,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无需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或备案,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也无需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或备案,公司已取得项目所必须的土地。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办法规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规定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四)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完成投资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资金的置换安排

为把握市场机遇,使项目更快捷建成产生效益,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在计划的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度内,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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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对碱锰电池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与共同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实施的三个项目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具体体现为:

“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项目投产后,将扩大公司整体规模,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有利于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1)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现有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扩大;

(2)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投入,提升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率;

(3)通过规模效益,降低单位成本,提升竞争能力;

该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经营运作和商业模式,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计划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在公司总部投资建设研发检测中心,以提高公司的科研设施设备和科研条件,改善公司办公条件,有利于吸引人才,优化研发体系,提高人员素质,有利于公司研发、技术能力的提升,继续巩固公司行业技术领先地位,支持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

此外,该项目募集资金还将用于公司现有智能制造中心的升级改造。智能制造中心承担着对公司智能制造生产设备的研发、改造、创新的角色。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智能制造中心的制造能力及研发创新能力也将得以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升公司智能化制造的效率,提升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及质量。

“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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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高供应链上下游的整体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公司销售的增长,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

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解决公司碱性电池产能不足问题,强化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符合行业政策的发展趋势,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具体如下:

1、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碱性锌锰电池600只/分钟以上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列为鼓励类。

我国《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指出,重点发展高功率型碱性锌锰电池和其它新型环保一次电池;将无汞碱性锌锰电池高速生产技术与装备制造列入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工程,将超长寿命(8年以上)碱性锌锰电池研发列入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工程,同时将锌锰电池无汞化与自动化生产装备列入重点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工程。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发布的《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针对锌锰电池,提出:(1)重点推进普通锌锰电池产业升级,提升碱锰电池比例至60%;(2)实现全自动高精度电池、电池模块组装生产线、全自动高精度电池分类检测设备国产化。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为拟扩建3条自动化高性能碱锰电池生产线,符合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2)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及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中国制造2025》、党的十九大报告都指出,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7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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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这是规范和指导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工信部、财政部等部委也密集出台了《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18年工作计划》、《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工作指南》等多项旨在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产业支持政策。随着产业支持政策的不断落地,工业互联网应用将进一步普及,产业发展也将进入快速发展期,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制造业由工业化进程向信息化进程转变是当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公司对现有厂区进行智能化改造符合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将有利于提高生产要素的使用和分配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募投项目是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由于碱性电池的整体性能优于碳性电池,近年来锌锰电池行业呈现出“碱性化”发展趋势。据统计,发达国家或地区碱性电池占整个锌锰原电池市场份额的60-90%

,且仍在不断提高。从出口数据来看,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统计,碱性电池的出口数量在锌锰电池出口总量的比例从2011年的25.15%增长到2019年的38.85%。根据Technavio发布的研究报告,2019年碱性电池的全球市场规模达到74.60亿美元。2018年-2022年碱性电池的全球市场规模预计将增加5.70亿美元。

可以预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碱性电池应用范围和产品数量还会继续上升,我国碱性电池的出口还会持续地增长,国内碱性电池消费市场同样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产品结构调整的形势下,公司可借助自身的智能制造优势、技术和质量优势、规模化生产优势、客户资源优势等进一步开拓市场,取得更高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碱性电池行业的优势地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3、解决碱性电池产能不足问题,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从公司产能情况来看,目前公司碱性电池业务在每年的销售旺季(下半年)

《碱性锌锰电池发展综述》陈来茂https://wenku.baidu.com/view/685503651711cc7931b716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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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产能饱和的局面,生产排期较为紧张,导致发货周期延长,不利于较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未来伴随着碱性电池市场的不断增长,公司产能不足情况会更加凸显,因此,本项目将扩建3条碱性电池生产线,扩大公司产品供应能力,该项目实施后公司碱性电池年产能将新增6.1亿只,满足未来公司业务增长的需求。

4、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是锌锰电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不断地更新改进电池生产线是企业维持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保障之一。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发布的《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将“实现全自动高精度电池、电池模块组装生产线、全自动高精度电池分类检测设备国产化,努力推进建成我国第一条无人值守智能电池示范生产线”列入“十三五”的主要任务与发展重点。可以看出,在全球“智能制造”的大背景下,只有瞄准高精度、全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线制造方式,才能适应新市场。“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新增3条碱性电池生产线均为智能化全自动生产线,并且新生产线配备了先进高速更自动化的包装设备,如全自动纸质吊卡机、对花机、高速卷标线等。另外,目前公司有部分生产线由于建造时间比较久,随着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和应用,原来的部分机械设备已不能适应现在生产的要求,亟待进行技术改造。因此,“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将对原来的真空吸液台、刻线机、隔膜纸机、吊卡机、缠绕机进行淘汰更新,同时,项目将新增28台影像检测设备和80台机械手,用于取代检验检测、搬运等人工操作。本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公司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5、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实力,保障公司技术领先优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电池的产品质量和安全节能性日渐重视,以及对产品的环保性能需求日渐增强,产品的技术更迭也呈现出加快发展的态势,因而必将带动行业技术升级,面对行业技术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快速变化的趋势,企业必须建立先进完善的研发平台与研发体系,加大对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力度,才能保证产品的快速应用。“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建成后的研发检测中心将承担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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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产品的技术升级迭代,有效保持公司技术的领先优势,保证产品的可持续竞争。随着“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完成,公司将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在智能生产设备的研究创新工作上,致力于打造国际领先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加大公司的智能制造领先优势。“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实施对公司应对市场竞争和市场需求变化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适应行业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

6、有利于公司提高智能化的生产和管理水平

公司将“智慧工厂”建设作为未来的工作重点之一,拟整合系统内的物理资产、运营资产和人力资本,推动制造、维护、库存跟踪的数字化运营,实现工厂车间、供应链以及整个企业其他部分的融合,从而使系统效率更高,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构建高级计划排程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制造执行系统、立体仓库及仓储系统和运输管理系统等,针对客户的差异化、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快速反应,即时生产,实现订单的快速交易,提升公司智能化、差异化的生产制造水平,使之成为一个柔性、灵活、高效、快速的智慧工厂。在行业整体向好的大环境下,公司业务快速的发展,产销规模的扩张,销售增长趋势良好,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市场增长的需要。公司为了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必须继续扩大生产能力和不断地扩大市场规模。生产线技改完成后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解决销售扩张带来的产能瓶颈问题,进一步发挥生产管理和规模经济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此外,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生产线的技术运用水平和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品利润,未来将成为公司主要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其必要性,符合企业的经营实际情况和产业发展趋势,具有合理性。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1、维护现有客户,积极开发新客户

现有客户的维护方面,一方面,公司与现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信赖度较高;另一方面,公司不定期对现有客户进行走访,进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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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对公司产品性能及未来产品需求等方面的反馈,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好双方的合作关系。在新客户开发方面,除定期更新客户档案外,公司主要通过客户介绍、积极参与协会会议及展会的方式来挖掘新客户,在充分了解新客户需求的基础上,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建立双方的信赖关系。

2、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高素质、从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在自主研发新产品、新技术的同时,能够及时把握行业动态,迅速发现市场需求,明确研究方向。未来公司将在立足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同时,加强与行业专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关系,加快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加大产品在新应用领域的拓展力度,从而提升募投项目产品的产销规模。

3、加大市场区域开拓力度

公司继续积极扩大产品对外宣传,拓展国外优质客户。加强前沿的市场信息收集工作,有效掌握全球行业发展趋势和动态,深入了解下游客户对碱性电池产品的差异化需求,为客户研发并向客户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产品,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美国以外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公司的产品质量及服务能力获得欧洲等其他地区市场的客户的认可,相关拓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公司将加大自有品牌的建设,积极开拓国内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

4、进一步推进智慧工厂建设

公司通过运行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MES生产管理系统、RICHEER QMS质量管理系统、MIS设备在线监控系统及可视化数据集成平台UcMES,并以此为基础开发了可视化的数据集成平台,同时引入OA系统以及云之家管理系统,实现移动办公及无纸化管理。通过上述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实现了公司数据的集中共享、精益管理,使企业人、机、料、法、环等因素全部数字化、可视化,公司管理进一步流程化、透明化。公司突出的信息管理优势,提高了公司的数据分析和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降低企业的管理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保证公司销售策略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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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扩大销售团队规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对销售团队的培养和激励,建立了一支专业素质过硬、营销能力强、稳定性高的销售团队,在锌锰电池行业积累了深厚的销售经验。公司采取技术专员与销售人员合作销售的模式,为客户提供从售前咨询到售后服务全流程技术支持,提高客户对公司及公司产品的认可度,增强客户粘性。同时,公司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技能与产品技术知识的不断拓展与培训,培养全面的具有极强市场敏锐度的全能市场型销售人才,为不断更好的服务客户提供了保障,并建立了健全的人才梯度管理体系,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精良的人才储备。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一)丰富的生产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了有利的内部条件

公司凭借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强大的订单承接能力,与上下游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快速响应客户诉求。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不断对生产工艺和流程进行改进,精益求精,近年来对工厂进行智能化改造,有效整合各部门信息流,提高生产要素的使用和分配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二)行业内优质的口碑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通过多年来稳健的生产经营,公司赢得了欧美等地区高端客户的青睐,家乐福、乐购、麦德龙、迪卡侬等国际知名连锁企业及松下、飞利浦等国际知名电子设备厂商,均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长期的合作,公司已与上述高端客户建立了信任关系,由于上述筛选过程的复杂、漫长,这种合作关系和信任一旦建立就很稳固,轻易不会更换,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他竞争对手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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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因此,基于多年的行业耕耘和在行业的影响力,公司已建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在业内良好的市场美誉度为扩大产品的市场销售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证和强大支撑。

(三)科学的研发创新管理体系和研发创新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人才技术保障公司历来重视技术、工艺创新,建立了以研究所为主导,技术部、工程部协同配合的研发创新体系。公司内部完备的生产工艺设计开发能力和研发检测能力为公司产品品质保证及性能优化提供了有效保障。此外,为了加强对研究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技术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研发管理及奖励制度,制定了明确的考核目标及程序。伴随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目前拥有已取得专利技术75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外观设计1项。同时,公司经过十余年的消化吸收与研究创新,在碱性电池设备研制上取得重要成果,目前公司碱性电池全自动化高速生产线基本为公司自主研制生产,是国内极少数具备自主研制生产线能力的电池企业之一。

(四)信息化建设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利基础

目前,公司已上线了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统、生产制造执行系统、WMS管理系统、QMS质量管理系统、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等多个信息化系统,为公司深化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利条件。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未来也将持续不断的进行信息化投入,加强信息中心组织及人才建设,并积极调动软硬件配套资源,为信息化建设、发展、实施创造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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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技术水平、财务状况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的说明

1、与现有技术相适应

公司目前拥有已取得专利技术75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外观设计1项。同时,公司经过十余年的消化吸收与研究创新,在碱性电池设备研制上取得重要成果,目前公司碱性电池全自动化高速生产线基本为公司自主研制生产,是国内极少数具备自主研制生产线能力的电池企业之一,能够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较强的技术支持。

2、与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净利润由2017年的5,436.69万元增长到2019年12,320.01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0.5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可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3、与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作为国内位于前列的干电池生产商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均深耕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并建立了一套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特色的内部管理体系,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建成后顺利投产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方案

1、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地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包括扩建和技改两部分,其中扩建3条碱性锌锰电池生产线,所产产品主要为LR03和LR6电池,共计将新增6.1亿只年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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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募投的市场前景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市场供求情况及变动原因”的相关分析。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25,398.2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444.23万元,占比96.24%;铺底流动资金954.00万元,占比3.76%。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
建设投资24,444.2396.24%
1建筑及装修工程费用7,320.0028.82%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5,337.6560.39%
2.1设备购置费14,817.6558.34%
2.2安装调试费520.002.05%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2.941.59%
4预备费1,383.645.45%
铺底流动资金954.003.76%
项目总投资25,398.2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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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设备购置明细(扩建部分)

序号类别设备名称数量(条/套/台)
1碱性电池主线及配件生产设备智能化全自动生产线1
2智能化全自动生产线2
3集电体组装机2
4电池检测装置5
5AGV车20
6打环机2
7物料自动输送装置5
8原料制备设备正极制备系统2
9锌膏搅拌系统2
10自动投料系统1
11包装设备全自动纸质吊卡机4
12自动吊卡机4
13热缩机2
14对花机2
15三工位转盘高周波4
16自动封箱线10
17输送线20
18自动打包机10
19高速卷标线5
20辅助设备空压机4
21真空泵8
22电力扩容1
23电梯8
24仓储运输设备电动前移式高位叉车2
25电动叉车2
26柴油叉车2
27箱式货车(5吨)1
28小型货车(0.75吨以下)1
29移动平台1
30立体货架5000
31液压车5
32电动托盘搬运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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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类别设备名称数量(条/套/台)
33环保设施工业吸尘器6
合计5,158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条/套/台)
1真空吸液台8
2刻线机8
3隔膜纸机8
4机械手30
5机械手50
6影像检测28
7自动上下加热封口机8
8预拉加压薄膜缠绕机3
合计143
序号项目T+1T+2T+3T+4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技改部分
1第一批技改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2第二批技改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3第三批技改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扩建部分
1厂房工程设计、前期基建准备
2土建、厂房工程施工及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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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T+1T+2T+3T+4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3第一条野马自制生产线设计及加工
4生产线安装调试
5新员工招聘及培训
6正式生产
7HIBAR(海霸)生产线采购和第二条野马自制生产线设计及加工
8生产线安装调试
9新员工招聘及培训
10正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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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需全部投资计划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资金占比
研发检测中心投入10,301.9776.81%
1场地建筑工程费4,140.0030.87%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2.304.79%
3研发检测中心设备购置1,834.0813.67%
4预备费396.982.96%
5研发材料费3,288.6124.52%
智能制造中心投入3,111.1023.19%
1智能制造中心设备购置2,545.0018.97%
2厂房改造390.002.91%
3预备费176.101.31%
项目总投资13,413.07100.00%
序号名称品牌数量(台)
1X射线衍射仪美国thermo1
2比表面分析仪美国安东帕1
3热重分析仪岛津1
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安捷伦1
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质谱联用仪安捷伦1
6场发射扫描电镜FEI1
7拉曼光谱仪美国thermo1
8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岛津1
9微波消解仪美国CEM1
10激光粒度仪百特1
11恒温恒湿箱威尔4
12恒温烘箱宁波志圣6
13低温恒温箱威尔4
14电池自动放电测试系统邺轩10
15电池自动放电测试系统邺轩10
16电池恒功率放电检测系统邺轩32

1-1-1-495

序号名称品牌数量(台)
17电池充放电检测仪新威30
18Arbin放电仪Arbin1
19透气率测试仪兰光1
20金相显微镜奥林巴斯3
21超景深三维显微系统基恩士1
22连续变倍体式显微镜永新2
23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天瑞2
24熔体流动速率仪美特斯1
25自动粘度仪思尔达1
26反应釜南泉化工2
27台式离子研磨抛光仪美国fischione1
28凝胶色谱仪Waters1
29离子色谱仪盛瀚1
30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艾科瑞德1
31旋转盘离心雾化粉末制备系统久泰1
32程控真空搅拌机(均浆机)达力1
33涂布机(带烘箱)新嘉拓1
34轧辊机达力1
35分条裁片机达力2
36超声波焊接机上海骄成3
37半自动卷绕机卷绕机达力2
38刻线机1
39涂胶机1
40注电解液系统1
41抽真空烘箱宁波志圣2
42低露点转轮除湿机黑马科技1
43化成设备宁波志圣1
小计142.00
序号名称数量
1车铣复合加工中心1

1-1-1-496

序号名称数量
2五轴加工中心1
33轴立式加工中心4
4数控车床(平导轨)2
5数控车床(斜导轨)2
6数控车床(斜导轨)2
7数控滚齿机1
8电脉冲1
9慢走丝1
10折弯机1
11电焊机1
12金属表面拉丝机1
13立式车床1
14数控氧气切割机1
15行车2
16平面磨床1
17龙门铣床1
18车间技术改造1
小计25.00
序号项目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1工程设计及施工
2场地装修
3设备购置及调试
4课题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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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能制造中心智能制造中心计划在36个月内建设完成,包括车间智能化改造、设备工具购置、厂房改造等。

序号项目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1设备工具购置
2厂房改造
3项目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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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4,677.20万元,其中,信息系统投入为3,564.20万元,数据中心建设投入为800.00万元,信息安全建设投入313.00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类别金额占比
1信息系统投入3,564.2076.20%
2数据中心建设800.0017.10%
3信息安全建设投入313.006.69%
合计4,677.20100.00%
主题分类费用名称总价(万元)
研发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以及二次开发)软件许可40.00
二次开发费6.00
软件服务费32.00
流程金蝶ERP K3-Cloud(替换现有的K3-WISE)软件许可150.00
实施费用150.00
K3-WISE服务费31.20
制造车间MES系统导入软件许可60.00
实施费用12.00
硬件设备12.00
现有MES系统升级(支持K3Clould)软件许可100.00
实施费用20.00
软件服务费20.00
WMS智能仓储系统软件许可15.00
实施费用30.00
硬件设备120.00
SCM供应链管理系统软件许可100.00
实施费用100.00
软件服务费40.00
APS高级排程软件许可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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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费用名称总价(万元)
实施费用100.00
软件服务费40.00
RICHEER QMS系统优化实施费用30.00
软件服务费40.00
设备点检系统硬件费用16.00
软件开发10.00
营销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软件许可100.00
实施费用100.00
软件服务费20.00
个性化定制系统软件开发50.00
视频会议系统软件许可5.00
硬件设备8.00
智慧工厂智慧工厂数采硬件设备300.00
通讯接口开发100.00
电子看板150.00
帆软大数据平台60.00
可视化报表开发200.00
大数据分析700.00
软件服务费80.00
管理OA(办公协作平台)更换软件许可30.00
实施费用20.00
软件服务费12.00
云之家升级优化软件许可15.00
实施费用10.00
海康威视智能安防考勤系统考勤门禁访客系统50.00
周界防护系统20.00
监控优化升级80.00
实施费用20.00
信息化管理咨询项目咨询费用60.00

1-1-1-500

工程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T+1T+2T+3T+4
1信息系统建设
2数据中心建设
3信息安全建设

1-1-1-501

氧化锰、锌粉、钢壳、铜钉、隔膜纸、负极底、密封圈、石墨、氢氧化钾等。公司大部分原材料从国内采购,市场供应充足,而对一些国内外性能有一定差距而且会影响电池性能的原材料如隔膜纸,公司选择从国外采购,以保证产品质量。目前公司供应商渠道稳定。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部门供给,通过供水管道与项目所在地的供水系统相衔接,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T5750.1-2006);项目用电由当地的供电提供,供应稳定,公司日常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和能源不存在瓶颈性和限制性问题。

(三)环保情况

1、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

本项目是在原有产品及生产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大,不属于重污染项目。本项目将采取严格的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小,从而保证项目实施后能够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2019年6月,本项目已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出具的镇环许[2019]104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年产6.1亿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情况如下:

项目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资金来源金额(万元)
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行排放利用现有自有资金据实结算
废气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通过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工业吸尘器募集资金55.20
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统一通过销售给第三方公司或委托第三方公司综合利用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专业回收企业处理。利用现有-据实结算

1-1-1-502

2019年5月,本项目已经完成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号为201933021100000126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3、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只涉及对现有厂区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重大污染源,公司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无需进行环保批复或备案。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和技改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5.78%,静态回收期(税前)6.98年,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提高股东回报。同时,项目税后净现值大于0,投资回收期合理,项目总体的预期经济效益良好,财务风险较低。

“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为公司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的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生产工艺能力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快速实现量产,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供应链上下游的整体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公司销售的增长,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

(五)募投项目用地

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地点不动产权证书号
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发行人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浙(2019)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58163号
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发行人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浙(2019)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58163号
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发行人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浙(2019)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58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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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用地系发行人现有土地,系发行人通过招拍挂取得,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厂房),用于电池制造项目建设。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不存在募投用地不能落实的风险。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将进一步壮大公司整体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达产前的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程度降低的风险。但是从中长期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陆续投产,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随之会有较大提高。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

“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在其建设完成后,每年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1,589.59万元,而项目投产后带来的新增利润总额可以充分消化新增折旧费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货币资金将大幅增加,随着投资项目的建设,货币资金将按照进度转化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得到进一步的下降,公司偿债能力将得到提高,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抵御风险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四)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产能扩大、技术升级,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使公司能突破产能瓶颈,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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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建成使公司产品的品质、技术含量等都将大幅度提高,将进一步增大公司产品结构中高端产品的比重,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1-1-1-505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野马有限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本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野马电池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7年11月,野马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野马电池一般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1-1-1-506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7、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8、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了4次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月20日,野马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分红4,790.00万元。

2018年2月10日,野马电池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分红367.40万元。

2019年4月28日,野马电池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分红6,800.00万元。

2020年4月28日,野马电池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分红4,000.00万元。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约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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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则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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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到20%。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利润分配具体政策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

1-1-1-509

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四、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战略目标、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的阶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维护投资者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1、本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

1-1-1-510

事的意见。

2、本规划严格执行《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3、本规划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方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条件

上市后三年内,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并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如果公司没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上市后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但需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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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不进行现金分红,但是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如有)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保证最新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股票股利分配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1、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2、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除提取盈余公积金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外,主要用于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等方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投入能够为股东带来稳定回报的业务,围绕主业不断延伸发展,把公司做精、做强、做大,使股东资产保值增值,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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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调整决策程序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重新审阅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当发生外部经营环境重大变化例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并且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等情形时,公司可以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和调整,调整之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外部经济环境、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预计重大投资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提出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经本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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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服务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要求,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上述相关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安排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接待投资者,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服务,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

(一)信息披露媒体

本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所选媒体属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之列,并保证在其他公共媒体的披露不早于该等指定媒体。

(二)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的部门与人员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具体负责的责任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朱翔,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朱翔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

邮政编码:315202

联系电话:0574-86593264

传真号码:0574-86593270

电子邮箱:ym@mustangbattery.com

二、重要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重要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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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单笔金额等于或大于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签订主体签订对象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签订日期履行情况
1浙江野马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锌粉年度框架合同2020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2浙江野马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钢壳、密封圈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3浙江野马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钢壳、密封圈年度框架合同2020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4宁波野马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锌筒年度框架合同2020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5宁波野马绍兴柯桥永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锌筒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3日正在履行
6浙江野马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电解二氧化锰年度框架合同2020年12月28日正在履行
7浙江野马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钢壳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23日正在履行
8浙江野马广西靖西市一洲锰业有限公司电解二氧化锰年度框架合同2020年12月28日正在履行
9浙江野马南平华孚电器有限公司黄铜钉等年度框架合同2020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
10浙江野马宁波森茂电器有限公司铝膜商标年度框架合同2020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11浙江野马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二氧化锰2,880.002020年12月11日正在履行
12浙江野马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壳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3日正在履行
13浙江野马宁波佳禾五金配件有限公司钢壳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14宁波野马郴州永发石墨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碳棒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15浙江野马广西汇元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二氧化锰2,940.002020年12月28日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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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签订主体签订对象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签订日期履行情况
16浙江野马/宁波野马宁波市镇海科思电池制品有限公司铁底、铁帽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4日正在履行
17浙江野马/宁波野马宁波市松旦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10日正在履行
18浙江野马/宁波野马浙江长江印业发展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19浙江野马/宁波野马宁波市天一盛源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塑泡合作框架协议2019年12月14日正在履行
20浙江野马宁波诚意电器有限公司负极底等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3日正在履行
21浙江野马/宁波野马宁波市新兆印业有限公司包装印刷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17日正在履行
22浙江野马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锌粉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23浙江野马/宁波野马宁波宏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18日正在履行
24宁波野马宁夏川谷炭黑有限公司乙炔碳黑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25浙江野马青岛中东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粉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21日正在履行
序号签订主体签订对象合同 标的合同金额 (万美元)签订日期履行情况
1野马电池METRO SOURCING电池147.102021年2月9日正在履行
2野马电池KAUFLAND电池142.442021年2月25日正在履行
3野马国际GBT GmbH电池140.642021年1月12日正在履行
4野马电池Societe电池96.022020年12月30日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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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借款、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借款、担保合同。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

四、诉讼或仲裁

(一)公司存在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与客户L'Image存在合同纠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其他重大事项”之“(三)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纠纷外,公司未涉及其他任何对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同控制人均没有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没有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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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名:

余元康 陈恩乐 陈一军

余谷峰 陈科军 余谷涌

王金良 费震宇 唐琴红监事签名:

陈瑜 沈美芬 徐光平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水标 胡陈波 庞亚莉

朱翔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1-1-1-518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年 月 日刘沛沛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刘海涛 马 涛

法定代表人、总裁:

年 月 日

刘秋明

董事长:

年 月 日

闫 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1-51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刘秋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1-52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闫 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1-521

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文

经办律师:

张彦周 张晓霞 陈宏杰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年 月

1-1-1-522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惠丰 洪建良

徐泮卿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523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机构负责人:

龚 波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黄可瑄 徐建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1-52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有关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核查说明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及有关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核查说明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惠丰 洪建良

徐泮卿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525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也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到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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