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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装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9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装配”或“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铁装配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追认及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志强、王秋艳、王玉莲、孙岩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王秋艳、王玉莲将在大会上回避表决,股东孙志强因表决权放弃安排而对上述议案放弃表决。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原因披露日及索引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中铁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工程施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销售8,016.6427,999.378.09受疫情影响,向关联方销售减少2020年9月18日巨潮资讯网
宿迁市城投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406.005000.41不适用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5.14500-0.01受疫情影响,向关联方销售减少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小计-8,417.5028,999.378.49--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检修;原材料及劳务采购530.201,5000.65向非关联方采购增加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承租及其他服务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库房租赁17.9453.839.94合同提前解除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服务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15,004.6820,00066.22不适用2020年9月18日巨潮资讯网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贷款服务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30,000.0050,00026.04不适用2020年9月18日巨潮资讯网
关联担保(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孙志强接受担保56,729.90100,000.0081.36关联方担保减少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接受担保6,500.0015,000.009.32关联方担保减少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担保6,500.0015,000.009.32关联方担保减少2020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小计-69,729.90130,000.00100--

二、关联方介绍

(一)孙志强

孙志强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2021年3月25日,持有公司

30.62%股份,在公司任董事长职务。

(二)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通达”)成立于2006年4月,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环岛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孙志强,经营范围为“投资及资产管理”。

股东情况:孙志强持有金恒通达52.43%的股权,王玉莲持有金恒通达47.57%

的股权。关联关系:金恒通达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孙志强先生控制的企业。

(三)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包装产业园综合服务楼,法定代表人为杨凯,经营范围主要为“自动化生产线设备、仓储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股东情况:孙志强持有同安云创82%的股权,杨凯持有同安云创10%的股权,邹冬成持有同安云创4%的股权,王军持有同安云创4%的股权。

关联关系:同安云创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孙志强先生控制的企业。

(四)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3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环岛北侧,法定代表人为王玉莲,经营范围为“装饰、装潢;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

股东情况:金恒通达持有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关联关系: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孙志强先生控制的企业。

(五)宿迁市城投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宿迁市城投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远大”)成立于2018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通港路,法定代表人为杜冰毅,经营范围为“住宅工业化技术研发,装配式建筑部件设计、研发、生产、销售;门窗、橱柜、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的生产和销售;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建筑新材料的研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

股东情况: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城投远大37%的股权,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城投远大35%的股权,公司持有城投远大10%的股权,江苏庆恒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城投远大10%的股权,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城投远大8%的股权。

关联关系:城投远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孙志强先生任城投远大董事。

(六)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2日,注册资本2,457,092.93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法定代表人为陈云,经营范围为“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等”。

主要股东: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中铁的控股股东,直接持股

47.21%。

关联关系:中国中铁持有公司26.51%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七)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财务”)成立于2014年2月28日,注册资本900,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6号中国中铁大厦C座5层,法定代表人为林鑫,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

股东情况:中国中铁持有中铁财务95%的股权,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铁财务5%的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铁财务是中国中铁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八)中铁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铁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金控”)成立于 2015 年 8 月25 日,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美洲路联检服务中心 3 层-3004-1;法定代表人为文杰智。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相关商业保理业务及有关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铁资本有限公司持有中铁金控75%的股权,中国中铁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铁金控25%的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铁金控是中国中铁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将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关联交易

价格,确保定价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议案》,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王秋艳女士、王玉莲女士、孙岩女士均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议案》,认为公司(含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均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王秋艳女士、王玉莲女士、孙岩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郑雷钢 崔洪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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