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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装配:关于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9

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在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现将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总结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0年4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2020年4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8月20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0年8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年9月11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20年10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2020年度11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以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及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有效地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2月,公司与江苏中科智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大连恒通远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远大”)的100%股权转让给中科智能。2020年3月2日恒通远大在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恒通远大变更为中科智能全资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转让恒通远大100%股权,系按照转让基准日恒通远大账面净资产值协商定价,对公司损益影响金额较小,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确保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经营、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

监事会2021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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