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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装配: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9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中铁装配 公告编号:2021-008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发生变更,仍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5,912,33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铁装配股票代码30037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谭黎明张亚楠
办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
传真010-57961616010-57961616
电话010-57961617010-57961616
电子信箱ztzpdb@crpcc.com.cnztzpdb@crpcc.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行业中产品结构丰富并具备装配式建筑集成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可提供装配式建筑全套解决方案。主营业务为新型墙体材料、建筑结构材料、室内外装饰材料、园林景观材料以及集成房屋等装配式建筑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组装,公司提供装配式建筑全套解决方案流程如下:

(一)主要产品

1.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

序号产品类别主要产品主要应用
1装配式墙体材料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应用低层建筑,特别适合于模块化建筑和集成房屋,如别墅、集装箱房
纤维增强水泥挤出成型中空墙板应用于高层建筑、大型展馆、办公楼、住宅楼等各种装配式建筑的外围护墙、内隔墙,建筑室外挂板以及声屏障等场所
装修一体化墙板应用于木屋、海景房、活动房屋、建筑物隔断墙、围挡等应急建筑
轻质水泥墙板应用于各种公用建筑、民用建筑的内隔墙
2装配式结构材料装配式钢结构体系、钢筋桁架楼承板、PC构件应用于装配式建筑的钢结构体系
3装配式装饰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内墙装饰挂板、SPC地板)、室外装饰材料(复合生态外墙挂板、纤维增强水泥挤出生态外墙挂板、PE外墙挂板、ASA外墙挂板、共挤发泡外墙挂板、彩石金属瓦、合成树脂瓦)应用于室内、室外装饰领域及市政园林建设、户外平台、别墅等领域
4装配式园林景观材料一代户外地板材料(方孔地板、圆孔地板、实心地板)、二代户外地板材料(共挤户外地板)、木塑扶手、木塑方管、木塑欧式立柱、木塑板条、木塑龙骨应用于户外园林景观、滨河公园、旅游景区栈道、体育馆平台、别墅庭院景观等领域。

2.装配式建筑集成产品

公司生产的装配式建筑集成产品主要以轻钢框架或钢混为承重结构,以公司生产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为围护结构、楼面结构、屋面结构,同时提供现场施工装配和装修服务,最大限度提高装配化水平,缩短施工工期。集成产品包括装配式应急用房屋、集成别墅、办公用房、住宅楼、厂房、文旅用集成房屋、

公共用房等。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类:

(1)集中采购模式:对于公司需求量较大的大宗物资和其他辅助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的模式。采购部门在经营预算目标指导下,根据物料需求,形成中短期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比价、议价后确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2)分散采购模式:对于小额零星材料,由公司授权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采购。分公司或项目部在通过询价、比价、议价后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结合库存数量合理安排生产。针对标准通用型部品部件、常用产品或构件,公司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平滑高峰期产能限制,采用大批量生产方式,储备库存,例如墙板、屋面板以及建筑结构材料等。

对于装配式建筑成套产品的生产,主要部品部件采用了通用型的模数制设计,在工厂加工成标准成品,运输至现场后直接按设计图及组装工艺集成。此种产业化生产建造方式大大提高了工程施工效率和自动化程度,实现了大规模工业化房屋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区域平台式销售模式,在北京、新疆、江苏地区建立了五大生产基地。公司以生产基地搭建区域销售平台,以区域销售平台覆盖周边地区市场。

(1)直接销售模式

公司直接销售的模式主要分为材料类销售(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和工程类销售(装配式建筑集成服务)两种方式,并通过专业销售队伍销售和全员销售相结合的手段拓展营销渠道。具体情况如下:

1)材料类(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销售主要采用线上线下优势互补的商业模式。线上建立“中铁装配自媒体矩阵”线上营销渠道,利用知名互联网平台进行品牌宣传和产品销售。线下通过参加大型展会,并与建设单位、房地产公司、装饰装修公司、政府机关建立联系等多种渠道,不断开发新客户,扩大业务规模。

2)工程类(装配式建筑集成服务)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通过承接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方式提供成套产品和施工服务,主要客户为建筑公司、房地产公司、装饰装修公司、政府机关等。销售流程主要包括承接订单、整体方案设计、产品生产加工、组装服务等阶段,为客户提供装配式建筑全套产品,以及组装和配套建造服务。

(2)经销模式

公司按照合作伙伴的不同需求,设置了普通代理、区域代理、区域独家代理、合作代理、贸易代理5种不同的合作方式。由代理商负责该区域的市场开发、销售推广和销售管理,公司不直接向该区域的客户销售产品,而是按照代理价格将产品销售给代理商,再由代理商按照零售价格将产品销售给客户。

4.盈利模式

公司在核心技术、产品功能、主营业务结构、盈利模式等方面与普通的建筑施工企业存在较大差别,普通的建筑施工企业吸引客户的主要是其建筑资质、施工技术、工程管理水平等因素,其盈利模式主要是依赖其施工服务水平,获取施工服务收入;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销售、装配式建筑设计、咨询与集成服务两个方面。

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销售方面,公司针对客户需求,有能力为客户实现个性化设计并生产。核心产品包括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纤维增强水泥挤出成型中空墙板、生态外墙挂板、装修一体化墙板、轻质水泥墙板、SPC地板、室内外装饰材料、园林景观材料等新型环保建材。收取相应的材料费和服务费,主要销售对象有建筑公司、地产商、装饰装修公司、政府机关等。在装配式建筑设计、咨询与集成增值服务方面,公司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通过前端建筑图纸设计,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供应,到后期建筑主体搭建,内外部装饰装修一体化,提供装配式建筑综合解决方案,并收取相关费用。

(三)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范围属于装配式建筑行业。装配式建筑是建筑工业化发展进程中新的建造方式,所有部品部件可以在工厂预制完成,直接运往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进行组装搭建,短时间内就可以将

房屋建造完成。装配式建筑作为新兴行业,近年来得到了政府的积极推动和大力支持。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推动建造方式革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意义重大。

2020年7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2020年8月28日,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提出要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和标准化设计,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同时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大力推广BIM技术、大数据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发展智能建造。

2021年3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2020年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的通报》(建司局函标〔2021〕33号),2020年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总体情况为: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基本原则,积极制定政策措施,逐步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有效推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2020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共计6.3亿㎡,较2019年增长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完成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确定的到2020年达到15%以上的工作目标。

装配式建筑已逐渐成为现代化建筑行业发展的趋势,近年来装配式建筑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具有如下新特点:

(1)装配式建筑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建筑施工项目变化导致整个建筑施工市场的行业集中度在不断提升。装配式技术的推广也在加速装配式建筑行业集中度的提升,行业龙头企业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凸显。一是装配式项目具备更高的技术、经验、资金、综合性服务能力的门槛,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各类资源,未做相关储备。二是装配式业务的制造环节具备更强规模效应,强者恒强,大企业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三是装配式项目施工环节减少对人的依赖,降低管理难度,缩短项目周期,有望突破传统施工的管理瓶颈。

(2)装配式建筑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

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5364万,其中包括管理人员约233万人、技术人员约245万人、施工人员约4459万人,队伍非常庞大,但“人口红利”危机已经凸显,建筑工地上“80、90后”劳务工人几乎消失,较2014年峰值(6109万人)下降12.2%。大量从业人员平均年龄在40到50岁之间,招工难、用工荒已经成为施工企业普遍问题。同时,工人的人均收入逐年提升,2020年5月份建筑业的平均工资达到了6219元。同比增长

13.43%,我国建筑业人工成本占建筑业年总产值比重已超过20%。而建筑业走向工厂化的装配式建造方式,是弥补现阶段建筑业高技能劳动力短缺的有效途径。同时,装配式建筑通过工厂预制和现场装配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不但缩短了建造周期,而且减少了对手工劳动和劳动技能的依赖。但是装配式建筑对施工人员有较高的专业性要求,现场的吊装、拼接等流程还需要对建筑工人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根据中建协认证中心的数据统计,2019年在装配式建筑领域,高学历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缺口接近100万人,项目管理专业人才、新型技术人才和施工专业人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人才短缺问题成为国家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巨大阻碍。相对目前的装配式建筑万亿蓝海,人才稀缺势必导致人才竞争的愈演愈烈。

(3)装配式建筑将由政策驱动转为产业自驱

装配式建筑产业既有传统建筑产业的投资拉动、周期性特征,又呈现出新兴产业跨界融合、爆发增长的特征,我国的装配式建筑产业仍处于发展的初期。目前我国装配式建筑主要应用于房建及公建领域,装配式建筑在中高层住宅中应用较多,低层、独栋和组装房屋市场还有较大的增量市场空间。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成本逐渐接近传统建筑,旧城改造、工厂学校、旅游园区等领域也将出现爆发式应用场景,行业增长潜能将进一步释放,装配式建筑行业有望在“十四五”中期由政策驱动转为产业自驱。

“十四五”建筑工业化主线明确,绿色建筑与智能建造将是“十四五”期间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主旋律,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制造相结合是大势所趋。可以预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将会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维护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装配式建筑领域产业链一体化的趋势会越来越明显,具备全产业链集成优势的企业将引领产业发展。

2.行业目前尚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标准化程度低

当前,我国装配式建筑构件标准化、模数化程度较低。由于设计环节缺乏标准化和模数化的理念指导,导致实际应用中不同规格尺寸的构件多,模具用量大,通用化生产水平低,生产、堆放、运输、安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相对困难,生产效率低,模具摊销成本和人工成本高,未能发挥装配式建筑优势。

(2) 建设模式创新不够

目前,应用EPC工程总承包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数量较少,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也有待提升。多数地区工程总承包相关政策指导文件尚不明确,具有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能力的企业数量不足,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工作不足,不能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

(3) 信息化发展滞后

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建筑信息模型(BIM)虽有一定的研发和实践,但总体上推进缓慢,基本还停留在设计或模拟、展示层面,缺少对设计、生产、物流、施工全产业链的统筹应用。多数地区未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信息化、智能化总体水平偏低。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装配式建筑解决方案提供商,自2006年起即专注于装配式建筑产品与技术研发,目前已形成了集技术咨询、产品研发、规划设计、智能制造、装配施工、信息管理、运营维护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能够为客户提供装配式建筑全套解决方案。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具有先发优势,更有综合优势。

(1)公司核心产品具有自研专利保护,其保温阻燃性能、强度精度及生产效率均显著优于传统材料,不仅在新农村建设、民用、工业、旅游建筑中应用广泛,亦在突发事件(如新冠疫情防控、北京“721”大水)应急抢险中也体现了极大的优越性。在我国高寒地区(如新疆阿勒泰)、高温地区(如吐鲁番)、高湿地区(如海南)均展现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公司出口澳大利亚的墙板所建造的房屋成功抵御了2020年澳大利亚山火的侵袭,其优异的阻燃性能亦受到当地房屋建筑商及媒体的广泛关注。

(2)公司的核心生产设备均由德国和日本独家进口定制,真正实现了智能制造。公司先后被评为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北京2020年首批专精特新企业和首批两化融合试点单位。

(3)公司具有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其拥有专利80项,研发团队主编、参编国家及行业标准,其中部分技术体系入选住建部或北京市推广、推荐目录,为其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提供了技术保障,彰显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991,428,263.97954,134,726.863.91%770,850,448.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99,844.2667,324,622.18-79.06%70,878,884.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11,584.2245,865,838.80-92.56%53,853,778.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59,026.88243,307,599.29-102.90%-278,613,233.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27-77.78%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27-77.78%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2%4.48%-3.56%4.89%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3,226,194,996.192,915,071,866.7710.67%2,643,685,549.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35,179,674.931,532,394,983.760.18%1,472,362,998.6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7,199,779.79302,368,845.74286,468,567.36325,391,071.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0,064.4621,447,187.8317,220,917.28-26,488,325.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23,283.5318,855,848.4316,081,411.26-29,602,391.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52,128.37-61,256,688.6353,944,456.02-80,298,922.6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97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30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孙志强境内自然人30.62%75,297,39875,297,397质押75,297,39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51%65,184,9920
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0%12,295,6990
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4%3,038,7340
邓怀远境内自然人0.99%2,434,8300
王栋境内自然人0.93%2,288,9300
黄伊境内自然人0.87%2,149,09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75%1,832,8700
广东冠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冠丰同心2号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8%1,426,7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优质成长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其他0.55%1,358,5100
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狠抓抗疫攻坚、狠抓改革重组、狠抓管理提升、狠抓对外经营”为主线,开启公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回顾如下:

1.抗疫攻坚育生机,逆风前行发挥主业优势

自疫情发生以来,中铁装配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建筑市场面临下行压力、在建项目受疫情影响不同程度工期滞后等不利因素,围绕“守住两条底线,实现三大指标,打好八大战役”总目标,带领广大干部员工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公司以“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为本,以“复工复产”“百日攻坚”为纲,贯彻落实董事会决策部署、经理层经营计划,迅速掀起“大干热潮”。复工复产期间,公司精心组织在北京、新疆、江苏等地建立的生产基地坚持开展在疫情防控下的复工复产工作,公司所属生产基地在疫情期间均达到了稳定的生产水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装配式建筑在全国建筑市场得到

了广泛应用,公司主动发挥自身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技术优势,积极为政府、医疗机构等提供服务,为疫情防控提供装配式解决方案。疫情期间,公司陆续向生产基地周边省市提供了近500个“装配式集装箱房疫情检测岗”,为各个监测点提供了有力保障。7月中旬,新疆地区疫情反扑,受相关政府委托,公司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和田地区于田县等多地快速完成了“疫情防控隔离区”“医学观察点”的建设,为确保新疆地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了“中铁力量”。

2.改革重组开新局,助力公司混改稳中有进

2020年,公司完成了重大战略重组,实现了从民营资本控股的上市公司向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转变,开启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新篇章和公司发展壮大的新时代。2020年7月15日,中国中铁收购公司控制权股份顺利完成交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20年8月20日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后,公司积极对标中国中铁规范运作机制,逐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治理制度建设、决策程序建设,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加快落实“筑基础”工作,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监督,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公司不断加强对规范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管控力度,在总结重组前的管理经验的同时,将央企的规章制度体系、流程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机融合在一起,制度的内容得到有效贯彻,流程的执行得到有效保障,企业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管理提升谋发展,带动公司持续创新发展

2020年,公司围绕“一个中心+多个基地”的业务格局,抓机遇、重布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优化人才梯队,构建系统化人才体系。2020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及同行业优秀企业进行了深入的考察与调研,并根据装配式建筑的市场趋势、产业结构等特性对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的整体布局进行了调整。初步制定了“一控、二优、三引进”即“严格控制员工总量,优先企业内部的人员调配、优先培养具有行业领域优势的人才,引进一线生产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引进企业管理需求的技术型人才、引进对外经营需求的复合型人才”的人才培养计划。二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管理,修订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按月制定资金预算,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在成本管理方面,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优化现场设计和施工组织,提高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能力。在公司重组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定岗定编,建章建制。梳理“双清”工作内容,研究分析“双清”情况,重构内部经济关系,为下一步规范和推进“双清”做好基础工作。三是开展科技研发,提升生产服务能力。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为一线生产的服务水平。公司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公司所属三家子分公司分别获得“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称号;2020年新获得专利7项,获得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2项,“发明创业奖·创新奖”1项。

4.对外协作促经营,携手各方实现互利共赢

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国家对于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公司在不断梳理总结的同时及时调整营销转型策略,确保满足国家政策和市场经济的要求。一是经营成果取得较大突破。今年,公司固有市场得到进一步稳定,区域经营有了新的拓展。公司发挥与中国中铁的协同效应,深入学习和响应国家政策法规,积极开拓北京、雄安新区、新疆、山东等地区装配式建筑市场,先后承建了新疆地区医学观察点、山东巨野国建风华、福瑞斯气调库等工程项目。二是互利合作框架基本构建。公司的装配式建筑业务作为建筑业务产业链的一环,与中国中铁的主营业务联系密切。2020年,公司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部需求、加大对外协作,决心通过互利合作的方式打开装配式建筑市场新局面。首先,公司与中国中铁系统内各单位持续开展业务对接,完成了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建设者之家一、二、三期项目,并与中铁一局、中铁二局、中铁五局、中铁电气化局有关企业签订了装配式建筑承包合同或产品销售合同。9月24日,公司与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符合两家兄弟单位的根本利益以及基本意愿,形成了各自发挥产品制造、勘察设计等优势,共同推动装配式部品部件在国内外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共同开拓市场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互利合作局面。11月28日,公司与保定市涞水县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为地方政府提供强而有力的装配式建筑服务的同时,也为中国中铁今后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积极争取行业引领权、规则制定话语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优势区域得到不断强化。公司不断优化既有区域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五大生产基地作用与优势,强力开拓北京、江苏宿迁、新疆吐鲁番、新疆乌苏等地的装配式建筑市场,取得了宿迁荣昌小区建设等订单,进一步稳固了在既有经营区域的优势。四是顶层设计持续推动行业向好发展。公司积极与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沟通,深挖商业合作潜力。与此同时,公司结合现有的五大生产基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商务对接,未来对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或沿海城市装配式建筑市场开展调研,积极为进一步完善生产基地布局做准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装配式建筑集成产品839,255,171.91201,717,068.4624.04%48.67%-3.42%-12.96%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存货162,867,371.1723,022,379.3364,318,074.4223,022,379.33
合同资产----98,549,296.75--
预收款项9,906,060.7065,233,259.66----
合同负债----9,906,060.7065,233,259.66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7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中铁。中国中铁作为公司母公司,属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依据上述规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决议通过,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在首次执行新准则年度进行衔接处理,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使用权资产----14,047,020.93--
租赁负债----14,047,020.93--

二、会计估计变更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中铁后,为了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依据中国中铁对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梳理,重新核定了对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

(二)应收款项组合变更

公司成为中国中铁控股子公司后,公司的客户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合理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参考中国中铁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细分应收账款组合、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组合,更加合理的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应收款项组合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与上一报告期相比,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6月28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核准,公司子公司北京一亩三分田园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相关手续,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20年3月2日,经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转让子公司大连恒通远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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