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声明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于2021年3月16日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我们认真审阅并发表声明如下:
一、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材料,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内控控制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邱苏浩、赵轶青、谢纪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