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少锋 郜树智 李远扬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