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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1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16: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杭州市东信科技园2号楼5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利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2020年实际工作情况编写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监事会2020年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详见2021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求,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详见2021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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