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耀明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不超过4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