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在本人2020年任期内召开的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0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 |
2020年4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3、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 |||
6、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
7、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9、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
1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0年8月2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
2020年10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该专门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经营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中的监督作用。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
权,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苏军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