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1-012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1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1年薪酬标准为7万元(含税)/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为公司员工,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公司监事会成员为非公司员工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市场行业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将董事的薪酬方案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薪酬执行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