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78,630.99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8,208,687.7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6,030,056.80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20年度虽实现扭亏为盈,但仍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并且存在财务费用和资产负债率偏高等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利润分配原则,为保障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研究决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保障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