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科达利”)为支持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达利”)、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达利”)累计不超过8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二、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深圳科达利 | 惠州科达利 | 100% | 77.36% | 25,000 | 50,000 | 12.53% | 否 |
深圳科达利 | 江苏科达利 | 90% | 47.84% | 24,000 | 32,000 | 8.02% | 否 |
深圳科达利 | 陕西科达利 | 100% | 32.66% | 0 | 3,000 | 0.75% | 否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合计 | -- | -- | -- | 49,000 | 85,000 | 21.30% | --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08号法定代表人:励建立注册资本:5,2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五金制品、塑胶制品、压铸制品、模具、新能源动力电池结构件、汽车配件、LED灯、节能电器、胶框、导光板、背光、模组、LED支架;国内贸易;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03日注册地点: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899号法定代表人:励建立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锂电池结构件、模具、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厂房出租。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0%股权,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25日注册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南三环北辅道39号法定代表人:励建立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汽车配件、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模具、日用电器、通讯设备(不
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配件、电子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厂房租赁。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惠州科达利 | 192,636.39 | 149,024.71 | 43,611.68 | 93,902.95 | 12,474.59 | 11,142.94 |
江苏科达利 | 130,609.88 | 62,486.84 | 68,123.04 | 47,761.50 | 1,468.94 | 1,430.75 |
陕西科达利 | 19,595.09 | 6,400.73 | 13,194.35 | 6,777.35 | -489.06 | -417.48 |
注:1、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上表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机构初步协商后由公司制订的担保预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等条款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一)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营运保证,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目的是保证子公司在实现持续稳定经营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相应的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本次担保的三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其中惠州科达利、陕西科达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科达利公司持股比例为90%,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管控,公司整体资金运行
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27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27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1,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6%;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