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3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
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27日